手电筒
书架上摆放的那支老式手电筒,虽然极为普通,但它已经有一些年头了。
妻子常唠叨:电筒早不用了,长期放在那里碍手碍脚,不如扔掉算了。
我每次总是不厌其烦地说:就拿它当不值钱的古董摆设吧,扔了怪可惜的。
这支手电筒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我在云南河口边防部队的军人服务社买的。十二年前从部队转业(自主择业),我把它和心爱的书籍一起带回老家。后来,即使买了几支方便实用的充电手电筒,我也舍不得把它扔掉,这其中除了戎马生涯二十余载,它陪伴我走过很多夜路外,还与我童年喜爱玩手电筒不无关系。
在物资匮乏年代,手电筒既是没有照明电的农村家庭的唯一电器,更是乡下人家的一种奢侈品。
那年月,我家穷得叮当响,作为家庭主心骨的父亲,要买一支手电筒,得反复掂量。父亲知道,如果咬牙买了电筒,那就意味着今后还得花更多的钱去买电池来“喂养”它。
父亲从百货大楼买回手电筒,自然视其如珍宝,并跟家里人“约法三章”:要爱护电筒,要节约电池,不到万不得已,不要拿出来使用。为了预防电池漏电,不用时,父亲总是小心翼翼的将电池从电筒里退出来,用母亲自己编织的花格子土布包裹好,放在厢房的木衣柜内,让它始终处在干燥的环境里。
土地承包政策落实后,农村人的日子渐渐好起来,手电筒也随之走进千家万户,成为农村家庭的普通日常生活用品。此时,父亲不再那么“抠门”,有时还会主动示意我夜间可以拿手电筒和小伙伴们到那聋地的乱石堆去翻蟋蟀,到纳旮坝子的水田里去抓黄鳝,到纳东海子边的溪流去捉螃蟹。
尽管手电筒成了家里的普通生活用品,但父亲还是很节约。我曾多次看见父亲烤电池——电池电量即将耗尽,电筒的小灯泡开始发出微弱的,奄奄一息的红光时,父亲慢腾腾的将电池从电筒里取出,放在煤火塘边烘烤,让它经过加热后延长使用寿命。父亲边烤边对我说,只能微微发烫,不能让其冒油,否则不但电池会因此报废,而且渗出的电池油会腐蚀到电筒的内壳,导致电筒生锈。为了让电池电量发挥到极致,父亲还会把两支电筒组装成加长的四节电筒,使每一节电池真正做到“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手电筒不仅是我们农村家庭的日常用品,也是我们农村孩子的最好玩具。
记得我在纳山民办小学上三年级时的某一天下午,老师有事提前放学。刚从学校回家一会儿,村里的好伙伴阿棒就来约我到纳东海子边割猪草。趁时间还早,我们俩就玩起“放电影”来。
“放电影”必须有手电筒和“电影”画面。手电筒家里有,父亲放在他老式木床的枕头下。“电影”画面得亲手制作。
我从衣柜下面的木箱里翻出一块普通玻璃——缺了一个角的四方煤油灯玻璃罩。
为了让这块玻璃变成巴掌大小的四方形,我们用大人划玻璃的简易方法,先将双纱棉线浸湿煤油,根据需要的形状将棉线贴在玻璃上,随即用火柴将线点燃。趁玻璃还发烫就迅速放进预先准备好的盛有一半清水的洗脚木盆里。玻璃入水发出吱吱声。玻璃冷却得差不多了,我用手轻轻一掰,一块毛边的准四方形玻璃片就划成了。
紧接着,我找来晚上读书做作业专用的蓝墨水瓶简易煤油灯,用灯苗子将划好的玻璃片熏黑。
为了让“电影”画面一次性成功,我先用铅笔在旧作业本的空白处画出草图:一个戴斗笠的小人在太阳下放牛。我画小人的面部基本上用单线条,一个小圆圈代表头,圆圏内合适的位置涂两个圆点代表眼睛,眼睛的上面画两根短线代表眉毛,眼睛下面的中间部位画一个向下半弧线当鼻子,鼻子下面画一个小椭圆当嘴巴,再在圆圈外画两个小半圆当耳朵……
今天想起来,那时画的图案幼稚可笑,但我已经很用心了。后来我酷爱涂鸦,并走上丹青之路,大概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
我照着草图,用事先削尖的竹筷头一丝不苟的将图案刻画到熏黑的玻璃片上。
“放电影”的“影像”制作完成后,我们俩就进行合理分工:我在堂屋板壁半人高处挂母亲不久前从竹编市场买回来的新簸箕,阿棒去关门窗,让堂屋一片漆黑。
一切准备就绪,放电影就开始了。我谨慎地用左手的拇指和中指捏住“电影”画面的上下两边,右手握紧手电筒照射画面。随即冲破黑暗的光束穿过玻璃将“电影”画面映照在簸箕上。尽管只能看到模模糊糊的白线条,但随着我控制电筒的手在晃动,画面上的图案也随之上下左右来回晃动。
彼时彼刻,我和阿棒的欢声笑语把暗黑的堂屋填充得满满当当。
如此用手电筒玩“放电影”,在农村娃的世界里,应该算是有智慧的玩耍活动。
手电筒给我童年带来的乐趣,一生品味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