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的天职是还乡
文/江子
读者朋友们大家好!我是散文集《回乡记》的作者江子,非常感谢大家能拨冗参加《回乡记》的分享会。《回乡记》自从2021年末出版以来,得到过很多读者朋友们的关心,文学界也有古耜、韩小蕙、王必胜、刘大先等老师对这部作品发表过十分热情而精彩的评论。张炜、李敬泽、蒋子龙、张清华老师也应邀为这部作品题写了封面和封底的推荐语。当然也有朋友对作品提出过一些意见和建议,在这里我一并表示深深感谢。2022年8月,这部作品获得了第八届鲁迅文学奖。我想这除了是对我从事文学创作三十年的一个鼓励,也是对这部作品所归属的乡村题材书写的褒奖。下面我就应今天分享会的要求,关于为何创作这部反映我的家乡江西吉水赣江以西区域乡土文化变迁的作品,写作前有什么思考,写作中有怎样的考量,分八个部分来向大家做一个简要的汇报。
一、回乡是世界文学母题
我们的老祖宗在《诗经》里头就有很多回乡的书写,《采薇》的回乡感动了中国文学读者数千年:“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行道迟迟,载渴载饥。我心伤悲,莫知我哀!”一个战士走在大雪纷飞的返乡路上,是十分动人的古典文学形象。江西大诗人陶渊明在当了几十天的彭泽县令之后,明确地向世界发出昭告:“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既自以心为形役,奚惆怅而独悲?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陶渊明是中国古代文学史上一个非常早的还乡者。他的田园诗表达了对于乡土的眷恋、对于田园生活的赞美。
唐代诗人李白写过一首词,也塑造了无比动人的乡思之情。《菩萨蛮·平林漠漠烟如织》:“平林漠漠烟如织,寒山一带伤心碧。暝色入高楼,有人楼上愁。玉阶空伫立,宿鸟归飞急。何处是归程?长亭更短亭。”一个人在黄昏的高楼上回望着家乡,计算着回乡的路程。凌空望远,这是李白的还乡。
杜甫的《闻官军收河南河北》中的还乡充满了喜悦之情:“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却看妻子愁何在,漫卷诗书喜欲狂。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他知道家乡得到收复之后非常高兴张罗着要回乡去。这首诗的喜悦跟前面列举的许多作品的迷离感伤形成了鲜明的对照。还有贺知章的《回乡偶书》:“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更是流传甚广,感人肺腑。
漫观西方文学,英国作家哈代写过一部题为《还乡》的小说,他写的是青年克莱姆厌倦了巴黎的都市生活,怀着开办乡村小学的美好愿望返回故乡埃顿荒原,没多久结识了美丽的姑娘尤斯塔西娅,尤斯塔西娅心高气傲,非常厌倦荒原单调的生活,一心向往都市的繁华,为此她毅然抛弃了原来的情人转而主动地追求克莱姆,希望能通过他把自己带往巴黎……小说塑造了克莱姆这个厌倦巴黎都市生活渴望返回故乡的文学形象,一个还乡者的形象。
美国作家约翰·斯坦贝克的中篇小说《人鼠之间》 也是一部以还乡为主题的作品。两个小人物莱尼和乔治,他们的美好愿望就是拥有一所房子、几亩地、一头牛、几头猪,还有一大片菜园,一窝兔子、几只鸡。他们没有土地,没有家园,没有一点属于自己的东西,只能到处流浪,靠出卖苦力换取一点延续生活的微薄钱财。而他们所期待的那所小房子、几亩地、一头牛、几头猪,还有一大片菜园、一窝兔子、几只鸡,就是他们心中的故土。他们一直渴望抵达这样的一个故土,但最终他们都失败了。
约翰·斯坦贝克的长篇小说《愤怒的葡萄》,写的是美国经济大萧条时代,俄克拉荷马州的大片农田久旱无雨,庄稼欠收,为了生存,农民抵押了自己的土地,但最终赖以生存的土地被银行和大公司收归所有,他们只能挥别家乡背井离乡。穷困潦倒的乔德一家也是其中一员,他们乘坐卖家产换来的破旧汽车,一家人去往加利福尼亚寻找传统中的乐土。这部作品中,故乡和传统中的乐土,是其中重要的坐标。
德国的作家赫尔曼·黑塞是以回乡为主题的作家。他的诗文集《堤契诺之歌》,充满了对自然真切的迷恋,对融入自然的强烈愿望,对作为一个自然之子的向往。他有一段话非常漂亮:“我守着堤契诺,我住在山林之中,我坐看繁花,观察蜥蜴,研究蝶与蛇,书写堤契诺古老的村庄,描绘如虫蛹般的斑斓山谷及西方的靛蓝湖泊。”他把大自然写得充满了诗性,非常美好,他描写了他心中的故土。
种种这些充分说明了一点,回乡是世界性的文学主题,这一主题书写产生了一大批优秀作品,从古至今、从中到外有大量的这样主题的作品书写。这是一个传统的文学母题,它无疑对乡村出生的我构成了很大的诱惑,我想这是我写《回乡记》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二、回乡也是中国现代文学重要的传统
中国现代文学鼻祖鲁迅就写了非常重要的回乡的作品,他的《故乡》,写的是他回到家乡的见闻。小说塑造了两个人,一个是杨二嫂,一个是闰土。这个大家都熟悉的作品,旨在通过写回乡,来写辛亥革命的不彻底,来对国民性展开批判,对少年闰土和老年闰土的对比书写,真是入木三分。
沈从文也是一名非常重要的回乡者,他的《湘行散记》,是在他刚刚新婚,正在享受甜蜜的爱情,闻知母亲病重,从北京回到湘西家乡,一路写家乡见闻,献给他的妻子三三。散文集充满了爱人甜蜜的言辞,同时又怀着对故乡对母亲非常圣洁的感情,是一部非常重要的回乡主题的散文作品。
中国现当代文学的回乡之作还有周立波的《暴风骤雨》《山乡巨变》,柳青的《创业史》,路遥的《人生》,莫言的《红高粱》《白狗秋千架》,高晓声的《陈奂生上城》,陈忠实的《白鹿原》,贾平凹的《商州初录》《商州又录》,等等。从鲁迅开始到了我们现在,这些作品开辟了中国现代文学的回乡之路。这些作家们创作出了一批非常坚实的作品,以文学的方式还乡,书写了不同历史阶段乡村的变化、乡村的文明变迁。因为有了这些文学,我们的乡村历史得到了非常精准的保存,而作家们因为创作了优秀作品也获得了文学史上的地位和成就,也丰富了中国文学的现代表达。比如路遥的《人生》,写的是在那个时代的知识分子和乡村之间的那种既依恋又排斥的关系,陈忠实的《白鹿原》,揭示的是渭河平原五十年来的民族史诗,其中白嘉轩是中国民族文化的卫道士,儒家文化的卫道士,鹿子霖是精明强干、争强好胜、无原则、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一个人。他们是乡村的真实面貌,这样两个人何尝不是我们乡村这枚镍币的AB面,他们互为彼此,深化了我们现代文学的回乡主题。
三、乡村是我一以贯之的文学母题
熟悉我的朋友可能知道,2013年我的散文集《田园将芜》由陕西人民出版社出版,这部文学集分两辑,一辑是“告别与出走”,一辑是“无处安放老照片”。“告别与出走”是写现代化城市化进程下乡村的种种现实际遇,“无处安放老照片”是写对过去农耕文明时代的种种回忆。“告别与出走”一共有17篇文章,“无处安放老照片”有11篇文章,加上序言和后记,整本书一共30篇文章。在这个作品集里,我写了城市化进程下孩子的命运、老人的命运、乡村医疗、对失踪者的探问等等。其中,有部分作品引起了一些反响,如《血脉中的回声》,写的是一个乡村老人,也就是我的祖父。他是一个屠夫,同时他也是一个地主的儿子,他有这么复杂的身份,他的人生自然就会有不寻常之处,加上他脾气又不太好……这篇文章我的主线是这个乡村老人与一部《三国演义》的沉浮历史。我通过写他与《三国演义》之间的纠葛,来写乡村历史的变迁与文化的传承,融入了我的生活经验与文化经验。这个作品获得过《北京文学》的第五届老舍散文奖,并入选该刊创刊70年的散文精选集。北京文学创刊70年,一共出了好几本书,其中有两本散文集,一本叫《浮生自在》,一本是《此生需尽兴》,一共是34篇文章,里面有汪曾祺、史铁生、毕飞宇等等老师的作品。《血脉中的回声》能入选,我的理解,是它在《北京文学》70年创刊历史中还是有一定份量的。另外,这本书的后记《我成了故乡的卧底》被《读者》和不少选本转载和入选。《田园将芜》出版后获得过一些好评,《新京报》等都发表了对这个作品的评论,包括豆瓣的评分还很高。但是这些年来我一直不满意,因为《田园将芜》更多的是从社会学层面来书写乡村变迁,加上写作时间过长,整部作品风格不是很统一。我想从更深的角度也就是从文化的角度来写乡村的变迁,同时也希望经过了这么多年的写作,我的风格能显得更成熟整齐一些,我希望能在乡村主题书写方面有更好的更加精彩的呈现,于是就有了《回乡记》这部散文集。
四、我的故乡赣江以西是值得展开现实关照的文化原乡
江西吉水一江两岸,东岸叫水东,西岸叫水西。水西就是书中的赣江以西,是有着独特文化性格的地方。我在这本书的序言中表明,这块土地有着崇文、尚武、血性而霸蛮的文化性格。它为什么有这样一个文化性格?第一,它是中国北方氏族重要的承接之地,我个人对这个地方的认知,认为它是汉文化的正中之地。南宋大诗人杨万里的村庄叫湴塘,它是唐朝时他们的始祖杨辂从陕西到吉州当刺史时留恋这里,就迁徙到此开枝散叶。盘谷的谷村是我们江西最大的村庄,它是陇西甘肃临洮人李晟的后裔,李晟是唐代中期的名将,非常擅长骑射、勇武绝伦,跟随河西节度使王忠嗣征讨吐蕃,号称“万人敌”,谷村的开基祖李唐是李晟的七世孙。因为是武将的后代,谷村人世代行武,也特别出武官,明代的兵部尚书李日宣、李邦华,李邦华族侄、清兵部侍郎李元鼎都是谷村人。比如我,是山东曾子的后代,我的祖上,是东汉末年从山东武城直接迁徙到吉安吉水的。
第二,它是中国古代儒家传统印记非常深重的地方,是曾经著名的科举之乡。据统计吉水历史上有560多名进士,赣江以西有200多名进士,光谷村一个村就有68名。南宋民族英雄杨邦乂、大诗人杨万里、笔记小说家罗大经,明朝五使西域的外交家陈诚,理学家、嘉靖状元罗洪先,还有兵部尚书李邦华、清代曾担任工礼户刑四部尚书的李振裕等等,都是这块地方的子嗣。它是出产政治家、作家、诗人、烈士和隐士的文化原野。先贤们的性格又有着强烈的一致性,都是刚烈、血性、赤诚,心口如一,正心诚意,内心精神世界特别自足强大。杨邦乂被俘拒不投降,被剖心而死,杨万里为爱国诗人,宋光宗说他直不中律,宋孝宗说他也有性气。他退休之后回到自己的家乡,连退休工资都不要,一辈子以正心诚意为自己的做人准则。为了践行这样的准则,完全放弃了现世生活享受,过着苦行僧一般的生活。陈诚五次出使西域,靠着双脚和马、骆驼,有三次到了现在阿富汗的赫拉特。有人这么评价他:因为有了陈诚,15世纪的帕米尔高原,享受到了难得的和平。李邦华面对李自成入关自知无力挽回,写下了一首绝命诗,说“堂堂丈夫兮圣贤为徒,忠孝大节兮誓死靡渝,临危授命兮吾无愧吾”。之后投缳而死,他上吊的地方,是吉水所属的吉安圣贤文天祥在北京的祠堂里。我想他写诗自尽那一刻,完全是被文天祥附体了。
第三是它在历史长河中形成了一整套的文化习俗,比如习武。我们小时候每到过年,大人小孩都在祠堂里习武,祠堂里有石头做的哑铃、刀、棍、板凳等等。我们每年春节的时候还有打狮灯,就是组织武术表演到许多村庄进行宗族间的交流,另外还有打龙灯等等。同时,它非常重教化,曾有过很多书院,也有很多以读书科举知名的世族。离我家两里路的地方有一个明代的探花叫刘应秋,我们很小的时候就听过他的故事,说的是皇帝认为他才华很不错,问他为什么没有考到状元呢?他说了一句让我们至今都很提气的话,说“留给我的儿子考”。若干年后他的儿子刘同升就考到了崇祯年间的状元。然后它还敬天地,以及重宗族。那么多大族大村,都是通过血缘宗族的力量紧紧地维系在一起。
这样个性鲜明的历史文化区域到今天是怎么样的,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文化命题。我是这块地方纯种的子嗣,从小听着这些故事长大,离我两里路的地方是父亲探花儿子状元的老屋村,离我十里路的地方是杨万里的村庄,从另一个方向走十五里路就是《鹤林玉露》的作者罗大经的故乡。我的成长一直被这样一个文化氛围所包围,长大后我就觉得在某种程度上我是有文化使命的,我要用文字的方式守望这块土地。我觉得续接传统、守望历史,关照现实,守护家园,是我们每一个写作者的使命,然后就有了《回乡记》。
五、乡村书写在当代城市化进程中获得了新的可能,完成了一次自传的写作
曾几何时,我们乡村的面目是清晰的,我们说到乡村就会很清晰地想起田地、民居、祠堂、族谱、祖坟、草木、动物,想起一整套的民俗和文化伦理。我们上梁有唱赞,我们春节什么习俗,端午节什么习俗,娶亲嫁女什么习俗,这些仪式感把我们乡村文化根性充分地表达出来。
过去的乡村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寒来暑往,秋收冬藏,鸟语花香,炊烟袅袅。“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大儿锄豆溪东,中儿正织鸡笼,最喜小儿亡赖,溪头卧剥莲蓬。”“梅子留酸软齿牙,芭蕉分绿与窗沙,日长睡起无情思,闲看儿童捉柳花。”福建知名学者南帆老师说在传统文化里,乡村不仅仅是一个地理空间,更是一套生活经验、一个美学对象。我认为南帆老师说得非常非常好。这一整套生活经验和审美体系是明确的、不容置疑的,它宏大又微观,深刻又潜意,它规范着每个人的言行举止,塑造每个人的灵魂。因为经过了很多年的积累,它具有超常的稳定性。因此我们过去对乡村的印象,它是独立的、自给自足的,是恒定的,我们想到乡村,它是静止的。刚刚我读的“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是一千多年前陶渊明写下的,可是到几十年前,仿佛就是书写我们的乡村生活。它不动,它有超级的稳定性,它相比城市的瞬息万变,它几乎是不动的。
它是安详的平静的,它有顽强的生命力,再大的灾难都毁灭不了它,而且只要这套体系还在,即使遭到极大的破坏,它都能在短时间内就能得到重建。比如抗日战争中乡村诸多被毁坏,可之后马上就得到重建。乡村有着极强的再生能力。可是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我们的乡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田地也在,祖坟也在,祠堂也在,草木也在,族谱也在,动物也在,可是作为主体的人们大多不在了。他们都去了城市务工、居住,孩子们就在城市里读书。我曾去过一个据说古代非常繁盛的出过很多官员的历史文化名村,村子里几乎看不到人了。当时他们有一个乡镇挂点的干部也就是包村干部接待了我,他明确告诉我,这个村庄户籍上有一千多人,可是今天全村有43个人。每个人的家底情况、在什么位置,他都非常清楚,这43个人无一例外是老人和彻底的贫困人口与残障人,只有他们才把乡村当做最后的安息之地。
乡村的生产生活方式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田地的耕种者已经不再是农民,而是资本本身。我的一个村庄同学就做了我的村庄的田亩承包商,不过他也不组织生产,他将承包到的田地又转包给了其他的人。我记得我们小时候跟动物之间的关系无比亲密,跟牛跟狗甚至跟鹅跟鸡都能直接互动,可是现在乡村与动物之间的关系已经不那么亲密了。没有人养猪,牛也不视为必需,因为他不种地,即使耕地也用的都是铁家伙了。那一整套民俗和文化伦理已经难以维系了,比如婚宴已经凑不齐一整套的乐队了,新居上梁已经找不到唱词的人了,春节舞狮舞龙的习俗也已经很多年不见了。刚刚说过的我们小时候都在祠堂里边练武,现在也都没有了。医疗卫生,过去我们村里的医疗最鼎盛的时候有7个人,从院长到药房到检验一应俱全,从医生室到化验室到病房这些都有。可是现在我们村里已经没有医生了,已经到了无医时代,那一套过去维系村庄秩序的伦理已经变得岌岌可危。可乡村仅仅在做减法吗?不,它同时也在做加法,乡村有消逝也有新的增长,比如维系血脉的宗祠,所有村庄的宗祠都重新修建过,并且都建得非常夸张而奢华,特别好玩有意思的是还都是戏仿清朝的宫廷风格。拿我们村来说,我们村是多姓杂居,其中张姓是很小的姓,只有70户,但是他们把祠堂也建得十分排场。修建的资金来自集资,因为人少,每一个男丁要摊几万块钱,这么大数字的一个集资,他们很容易就完成了。比如许多新房都是出门打工或者在外工作的人盖的,房子的风格是对城市别墅的戏仿。比如村口有很多红色的砖塔,这是在我们村庄的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它是一个新鲜事物,这种砖塔是过去中秋节时搭建瓦塔的风俗的改写。我们过去每到中秋节的时候要有孩子们到处去捡碎瓦,然后盖成一两米高的塔,晚上要烧火,在里面烧,象征着日子兴旺。但是现在孩子们都不在了,都进城读书了,没有人捡瓦了,那怎么办?为了维持这样一个习俗,就由建筑工程队建设成红色的砖塔。这个砖塔就很大了很高了,而且它是不可移动的,而过去的瓦塔是过完了八月十五之后就要毁掉。
村庄面目已经日渐模糊了,城市与乡村的界限已经不再清晰,过去对乡村的认知已经远远不够用了,这种变化让乡村书写变得无比困难。现在这种乡村也不是鲁迅的乡村,也不是周立波的乡村,也不是柳青的乡村,也不是《白鹿原》的乡村,也不是《人生》中的乡村。它是一种崭新的乡村,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怎么书写乡村,如何书写乡村与城市、农民与土地、现代与传统、消失与生长?还有,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剧,乡村的份额已经萎缩减少,乡村书写还有多少价值,多少可能性?
而我认为当乡村面目日渐模糊的时候,乡村写作反而有了新的可能。历史给文学的机遇往往是当历史发生了重要拐点,文学的机遇往往就出现了,比如元代,汉人读书人不能入仕入官,就转而向勾栏求存在感。明代经济的发展、城市文明的繁荣和印刷业的发达为小说脱离民间口头创作进入文人书面创作提供了物质条件。明代中叶,白话小说作为成熟的文学样式就正式登上了文坛。我想就在这重要的拐点期,奉献我的一点才华,这是我创作乡村主题散文集《回乡记》的另一个想法。
六、借助《回乡记》,我完成了一次自传的书写
都说文学即自传,这个观点在散文这种文体就更加充分。因为散文是作者与生活与世界短兵相接、血刃相见的文体,个人经历的介入在散文中容易与读者构建起互信的关系。我是个乡村长大的人,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出生于江西吉水赣江以西一个叫下陇洲的村庄。我是在一个大家族里长大,我在乡村小学、中学读书,师范毕业后又回到了故乡教书,教了五年之后又进入了县委机关,再进入了市文联,三十岁那年因为写作到江西省文联工作。我在乡村待了二十多年,即使调到了市文联省文联,我跟故乡一直保持着十分亲密的关系。我的父母、我的很多兄弟姐妹都还生活在县城,他们跟乡村也有非常密切的关系。我在《回乡记》里写下的都是我作为纯种的乡村后裔对乡村的观察思考,其实也是我的重要的生活内容。
在《回乡记》这部散文集里,我是连缀其所有篇目的唯一主角。我有不同的身份,《练武记》里,我是赣江以西南拳的传人,我的祖父是个“老座”,也就是著名拳师。《行医记》里我是一个老乡村医生的外孙,又是周家村的乡村医生的女婿。在《购房记》里,我是给乡村的父母在城里购房居住的人,也是不断地赶着我的姐姐和妹妹到城里去买房的人。在《怀罪的人》里我是赌博输了好多钱然后卷款外逃的理发匠三生的发小。在《不系之舟》里,我是在外打工发了财在城里买房居住、表面上致富进城生活美好、背地里漏洞百出的曾善春的老邻居。在《磨盘洲》里,我是去拜菩萨却在返回的路上不慎失足、村庄因大面积进城无人施救最终死去的何袁氏媳妇的哥哥。在《杨家岭的树》中,我是乡村老妪何曾氏的血亲孙辈,是她的两个苦命儿子的表侄。在《回乡记》里,我是因故滞留乡村的读书人曾水保的亲侄子,是被他鼓动最终因考试走出了村庄的人。在《高考记》里,我是与女儿一起凛然面对高考的家长。在《指上的航行》里,我是因长期伏案患了腰疾不得不长期接受按摩理疗的患者。
我不仅仅是赣江以西人物命运的观察者,而且我还与我笔下的人物甘苦与共,血肉相连。我的形象也在整本书的书写中得到了塑造。在《练武记》里,我为故乡武术传统之式微而哀叹。在《行医记》里,我为我的小舅子解除危机而出谋划策。在《不系之舟》里,我为曾善春的遭遇而感同身受,感到自己也是一条不系之舟,在夜晚的光流里泅渡。在《磨盘洲》里,闻知亲人何袁氏的去世,我一个人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哭了很久。我如此感叹:“于我看来那不仅仅是一个乡村老妪个体的死亡,也不仅是我妹妹一家的灾祸,或许是我的故乡赣江以西共同的命数。我不无伤感地发现,我的故乡一直以强大的生殖力闻名的,血性的南方的乡土,已经连一个老人都无力施救了。”在《临渊记》里,我感慨于李瑞水的失踪,同时对它的归来饱含信心。我这样写道:“我想不管什么原因,不管李瑞水背负着怎样不堪的命运和怎样沉重的负罪,他的乡愁都会永远在,他永远会在心底给自己的故乡留一个角落。毫无疑问,即使现在有诸多不便,若干年后他会以属于他的方式,或者以衰老不堪的肉体,或者以历经苦难的灵魂,或者以此生,或者以来世,踏上回家的路。”《回乡记》里,我如此审视自己:“我是被伯父早年怂恿着走出村庄的一个,是据说常被村里人念叨的在省城工作有头有脸的人物,是写过几部书的所谓作家。我也是对故乡怀着罪责的那个人,我怂恿着我的家人一个个走出村庄并在县城置下房产,让我原本该在村里生活的父母到县城居住。我是拉低了故乡人口居住率的逆子,也是对故乡怀着浓烈乡愁的一个。”
我是我作品的主人公,散文是塑造第一人称的艺术,我写下了我的祖父、伯父、三叔、父亲、表叔、姐姐和妹妹还有我的邻居,其实我写下的都是我自己。我承认我个人的气血充盈期间,经历与品行、思考袒露无余。这本书某种情况下就是我的自传,是对自我的一次最为完整地塑造,我向读者和盘托出了我自己。
七、《回乡记》里有我对散文文体的理解和探索的努力
散文这种古老的文体,应该如何吸收其他文体的经验,来拓展自身的内部空间,作为一个从事散文写作三十年的写作者,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在这部作品中我努力吸收了小说、诗歌的表现手法,借鉴先锋文学的经验,进行了散文文本的实验和探索。比如在《行医记》里,在结构上我借鉴了小说的复线叙事,一条是我们村医疗机构的命运,一条是我当乡村医生的岳父一家的命运,两条线相互呼应,共同推动主题往前走。在《不系之舟》里我借助了鄱阳湖这个意象,以隐喻当代漂流时代人的命运的不确定性。在《回乡记》里,我借用小说的明暗线叙事手段,伯父的两次回乡的明线里其实铺设了很多条暗线。比如大儒刘学稷的退休返乡居住、曾文治的去世回乡安葬、我的春节回乡、乡亲们的春节回乡、伯父家的晚辈们的回乡,如此不断地强化了回家的主题。在《杨家岭的树》里,我通过对一棵老樟树的生长描述,来反衬村庄的不断衰败。在《磨盘洲》里,我用小说的手法第三人称的角度对何袁氏等的故事展开叙述,然后用第一人称介入叙述,同时借助对一个不知名的信仰者的书写,让整个文本虚实相生,整个文章呈现出了开放的格局。在《怀罪的人》里,我虚构了主人公卷款外逃后回乡的故事。这个作品是在广东《作品》杂志发表的,发表的时候编辑很为难,说真不好把这个作品编入哪个栏目,又不是小说又不像散文,又不是非虚构,最后他们还是放在了质感记录这一栏里,在文章后面列了非虚构。种种这些努力,是希望整个散文集有一定的异质性,让熟悉传统散文的读者有一些陌生感,让散文这个古老的文体因开放而广阔,因更泥沙俱下而有了更加丰富的外延。也许我做得不够好,但是我认为我已经努力了。
八、借助《回乡记》写作,我向我的父辈表达致敬
《回乡记》的写作不无向我的父辈们致敬之意。我的生活在赣江以西的父辈们,他们在《行医记》里是医生刘水根、孔野德还有我岳父,在《回乡记》里是我的大伯曾水保,在《购房记》里是我的父亲,在《不系之舟》是铁匠细五——我对他花的笔墨非常少,但是他也是我文中的父辈之一。在《杨家岭的树》里是我的两个表叔,在《三叔家的狗》里是我办酒厂的三叔。他们或为乡村医生,或为电工、手艺人,他们都是普通人,他们就是芸芸众生。他们身上有属于他们的时代和地理的密码,他们经历了人民公社联产承包责任制、打工、城市化竞争等等历史,他们都是历史的见证人。而现在他们都已经很老了。他们在故乡的土地上劳作一生,已经步入老境,正在等着被岁月收割。他们以他们的方式奋斗过,但现在他们都已经宣告失败。
我的伯父一个上世纪六十年代有中专文凭的知识分子,因为乡村的种种原因,他被迫滞留在乡村,成为一名标准的农民,用自己的早年所学为乡村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成为乡村灵魂式的人物。可他在以他为主人公的散文《回乡记》发表于《人民文学》2020年第十期后不久就去世了。我的父亲是一个乡村手艺人,一个非常平常的农民,一生没有什么建树,也已经是耄耋之年的人了。如果我不用笔记下他们,很可能他们的痕迹都会被抹去。可是他们难道是不重要的吗?他们有他们的时代和地理的密码。站在血缘的角度上他们对我都弥足珍贵,站在文学的角度他们同样值得书写。文学悲天悯人,没有一个人是无用的。我的写作也是为了记录他们,用文字保留一点这块土地上无数不知名的劳作的人的一点点体温,向他们致敬。
(2022年12月15日,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纯粹读书会(第157期),特邀《回乡记》作者——第八届鲁迅文学奖得主、散文家江子,推出“诗人的天职是还乡:江子《回乡记》读书分享会”。本文为读书会文字稿。)
刊于2023年《今朝》第一期
(责任编辑:聂道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