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岁不打
男孩子小时候大概没有没挨过家长打的。家大人常常把打当成一种教育的手段,目的是给孩子们划定语言或者行为的边界。可是边界问题总是琐碎而繁杂,有时还模模糊糊、模棱两可,而且小孩子玩心重,不长记性,一开心就忘了家长之前定制的规矩,因此免不了触怒了家长,挨了他们的揍。
我小时候脾气很犟,也挨父亲的打。有几次印象深刻,有时是跟我难得相聚的哥哥吵了架,有时是不听家长的话,有时是跟长辈们骂了脏话等等。每次父亲生气时都会对我说:“把裤子脱掉,自己爬小凳子上去!”我家那张小凳很特别,是桃木做的,漆面上有些黑色的花纹,闻起来有一种特别的香气。虽然不甘心,但是我依旧要趴上去。这时我会用双手抱着凳子面,两条腿垂在凳子两侧,像俯身骑着马一样,正屁股给露出来。等我准备好了,于是父亲便拿起鞋子、尺子或者直接手给我的屁股蛋子上来那么几下子。父亲一般打得很重,疼,但疼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是委屈。每次挨打之前,我都会对自己说“不哭,绝对不能哭”,但好像每次挨完揍以后都做不到不哭。
等我稍微大了一点,父亲又给我立下两条一定会挨打规矩:第一,对老祖宗不好;第二,不好好读书。其实第二条很难界定,就我理解就是考试不能不及格。要做到这点其实并不难,虽说我小学时成绩很一般,但也没到考不及格的程度。第一条里的老祖宗指的是我家老太太,父亲的奶奶,七十大几岁了,有时候与我们住在一起,有时候回乡下去住。她那时身体挺硬朗,还能替我们烧饭。因为我小,她见到不顺眼的,免不了要说我几句。我有时不服气,便与她吵。有一次她拿鸡毛掸子打我,我便挠破了她腿上的皮。老太太腿上的皮跟蜡纸一样,很薄,我抓了没几下便破了,出了点血。父亲回来后,老太太给他告状,他便狠狠揍了我一顿。父亲揍我揍得凶狠,老太太看到以后又舍不得了,还来护着。她意思是打两下得了,没必要往死里打。
当然,我挨打的次数并不算多。后来我学乖了,预感到要挨打便直接往外面逃,发誓离家出走,再也不回去!当然最终家还是要回的,只是要斗霍霍地站在门口与父母讨论一下进屋以后是否真的要挨揍。在得到他们的不揍的保证以后,我才敢进去。但他们的保证不一定每次都作数,偶尔还是会挨揍。
我八九岁时已经相对懂事,父亲这时逢人便说:孩子十岁以后便不能打了,只能以教育为主。父亲是教师,有他自己的教育理论。我当时并不太相信他的话,但过了十岁生日以后,我的确没有再挨过他的揍。十岁之前挨得最后一次打我已经记不得了,挨揍的原因大概或许应该与那两条规矩无关。不过这些都是些陈年旧事,就像梦一样,一翻就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