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婆家的日子
唐仁来
外婆去世已30多年了。清明节又要到了,每到此时总会想起我慈祥的外婆,想起小时候在外婆家的日子。
外婆是一“五保户”,当然也就没有出工赚“工分”的必要。我在那儿要做的事就是陪外婆种点菜,有时跟着比我大的表哥们去拾点柴火,外婆去河边洗衣服时,帮着提点东西。
在外婆家的几年基本上是玩过来的。玩得最多的是“扔石头”,也就是两个以上的人在远处竖一块砖头,然后用石头在远处扔向砖头,谁扔中砖头,砖头倒下去算是赢家。在扔石头之前,参与者要先在砖块边放上若干小棍棒或是其他什么作为“赌品”,谁是赢家就以自已的数量收取别人的“赌品”。记得有一次,我输得多太多了,以至于带出来的“赌品”全输光了,急急地跑回外婆家取“存货”,一不小心摔倒在台阶上,左眼角上被台阶石撞出一个口子,当时血流不止,至今我眼角上还有一块大疤痕,如果再偏一点的话也许我现在还是一“独眼龙”呢。一次偶然的机会,改变了我玩的内容。有一天外婆带我去公社的农具厂拾木屑,发现那儿的地上有一枚发亮的一分硬币,我悄悄地走过去,生怕别人发现,小心拾起来藏在口袋里。第二天就在文具店里用这一分钱买了两根橡皮筋,用一树丫做成了弹弓,非常高兴地用它打这打那。没几天就被外婆发现了,我生怕外婆会问及这钱的来历,可她并没有管这些,只是发现我的弹弓太“单薄”了,又给了我一分钱让我去再买两根,把弹弓做“扎实”一点。
外婆去河边洗衣服总是要带上我去帮她提桶子,有一次外婆在洗衣服,我在河边玩耍,看见河中一木桩上有一大蜻蜓站落在那儿,我求着外婆要捉住它。外婆是一双很小的小脚,平时是不能赤脚走路的,在我的央求下,外婆没有办法,只有脱掉她的“小鞋”、挽起裤脚小心翼翼地来到那木桩旁,屏住呼吸捉住了那只大蜻蜓。回到家里后,我用纳鞋底的线绑在蜻蜓的尾巴上,手牵着线放飞着蜻蜓,高兴地玩了一天,直到那蜻蜓再也飞不起来了。
据说“五保户”包括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无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的。国家对五保户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所谓“五保”,主要包括以下几项: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孤儿为保教)。外婆是一“五保户”,可是“保吃”并不包括吃菜的的问题。因此外婆还是有一个小菜园,去地里浇灌菜的时候,外婆总叫上我一起杠点尿、水什么的,当然留给我这一头的木杠要占去三分之二以上的长度。外婆是个有心计的人,比如说在黄瓜成熟的时候,她会摘几条分给在旁边的小孩吃,并交待他们帮着看好这里的黄瓜,不让别人偷吃,这效果还真的挺灵,别人家的黄瓜总是有人会偷吃,外婆家菜园里的黄瓜却相安无事,这些小孩还真的成了“保护神”。
那个时候农村确实没有什么吃的,只是过节的时候,生产队里会杀猪分肉。有一次外婆按人均二两分得了二两肉,可是哥哥姐姐来外婆家“送节”一餐就吃掉了,肉的味道都还没品尝出来。村里的一个表哥平时跟我玩得很好,他们家人多肉也分得多一些,他从家里偷出了两块红烧肉(我们那叫“股立肉”)分一块给我吃,为了防止他娘发现,我们躲在牛栏屋里的牛栏柱子上吃掉,至今我与我的那位表哥仍然还是好朋友。
在外婆家住久了,免不了会想回家。我清楚记得,有一天妈妈来看我,当妈妈回家时,我哭闹着要跟妈妈回家。外婆和妈妈都没有办法,只有让我回家。当我们走到村口时,妈妈说:“你没有带衣服,快跟外婆回去拿衣服,我在这儿等你”。外婆牵着我返回去,当我和外婆一起把衣服拿来时,妈妈却毫无踪影了,那时的委曲只有用眼泪和哭声送给外婆,后来我才知道叫我回去拿衣服是一个“骗局”。
在外婆家住的时间,在我们兄弟姐妹中算起来我是最长的了,八岁才回家读书。当我回到家准备读书时,我同村、同年出生的小孩都有已上学了。使得我小学一年级读了三个学期(春季招为秋季招生),再后又读了初中三年,比起我的同龄人晚了几年才高中毕业。后来我以我“读了四年半一年级”为荣,有人不相信,为此而打赌我还赢过一餐饭吃。
70岁以后的外婆就开始长住我家养老了。带大我们家三代人、86岁的外婆在1989年去世了,并且就安葬在我们的祖坟山上。清明节又快来了,我跟往常一样必须要抽点时间上外婆的坟上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