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2022年第2期|陶丽群:周年忌日
2023-11-07小说天地陶丽群
陶丽群,壮族,广西百色人,文学硕士。作品散见《人民文学》《民族文学》《广西文学》《山花》《青年文学》《芙蓉》等刊物。曾获广西文艺铜鼓奖,广西壮族文学奖,广西少数民族……
陶丽群,壮族,广西百色人,文学硕士。作品散见《人民文学》《民族文学》《广西文学》《山花》《青年文学》《芙蓉》等刊物。曾获广西文艺铜鼓奖,广西壮族文学奖,广西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山花奖,2007、2012、2017、2018《广西文学》年度优秀作品奖,2012、2017《民族文学》年度作品奖,2016、2018年《北京文学·中篇小说月报》优秀作品奖,《安徽文学》优秀作品奖,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等奖项。
周年忌日
陶丽群
劳芳在厨房里开始蒸排骨。她放了蒜蓉、排骨酱和一点苹果醋。她对苏打过敏,所以放弃了这味调料,装苏打粉的调料瓶也早就被她扔掉了——少了苏打粉怎么能吃?以往周腾通常这么说。老实巴交——这是绝大多数和他打过交道的人对他的评价,似乎他一生也一直在印证这个为人称道的品性。他没有不良嗜好,性情有些腼腆,生着一张和善的脸,再弱小的孩子都不会怕他。不过今天他再也没机会说这话了,一年前的今天,肺癌夺走了他年仅四十八岁的生命。劳芳一直记得他的生命将近结束时的那副表情,那时候他已经瘦得不成样子了,双颊凹陷,脸色黑黄,什么都吃不下,甚至吞咽一口水都令他痛苦不堪。但只要疼痛稍微减轻,你还是能从他瘦削的脸上看到他和善的笑容,那模样仿佛他只是在患一个小小的阑尾炎,动个不大要紧的小手术后很快就会好起来。劳芳很平静地送走了他,她甚至觉得没多大的悲伤,似乎是长久的陪伴过程把悲伤消弭了。而她的好朋友玉墨却很为她担心,特意来陪她度过最初那个星期。她们的友谊甚至比她和周腾的婚期更长,彼此了解,当然,也彼此需要。那个星期其实她们没做什么,简单的一日三餐,晚上两个人在客房里一起睡。深秋的夜晚非常凉,适合回忆一些久远的往事,但她们什么都没聊。很多时候是玉墨一边敷玻尿酸面膜一边打理她的十个指甲。她有三种颜色的指甲油,每天晚上换一种颜色,当然不是太鲜艳,但只要她一动手做点什么,你就无法忽略掉她指甲上熠熠生辉的颜色。劳芳看着她洗掉前一晚涂上的指甲油,再精心涂上另外一种颜色。深秋夜晚的冷风从敞开的窗子徐徐吹进来,隐隐含有桂花的芳香气息。“怎么样?”玉墨对她举起涂抹好指甲油的双手。她对她点一点头,然后转向窗外黑沉沉的夜色。一个星期后玉墨回家了,她有个二十六岁的女儿和她一起住,身上至少有五处文身,一头五颜六色的毛发,不过长得挺漂亮的。她回家并不是因为担心女儿的饮食起居,实际上她也没怎么认真管过女儿,她担心女儿趁她不在家时带上不三不四的男人回家鬼混。 今天早上劳芳起来时,在窗前站了一会儿,深深呼吸清冷的深秋早上的空气。外面湿漉漉的,是个阴天。夜里下了雨,但她并不知晓,难得的深沉睡眠带她度过了一个静谧的夜晚,连梦都没有。充足的睡眠使她浑身软绵绵的,有一种懒洋洋的舒适感。她想了想,给洗衣店老板打了个电话,请今天的假。她一直是个负责任的店员,在一家叫作创宏的洗衣店里做了将近十年,如今这家洗衣店已经在这个不算大的城市里有了三家分店。就在她打电话请假的当儿,一只挺大的灰颜色羽毛的鸟从一棵夹竹桃里飞了出来,她一直盯着它飞,很快那鸟儿就消失在灰白的天空中了。接着她给玉墨打电话,请她过来吃午饭。自从周腾去世后,她养成了不再吃晚饭的习惯。似乎是周腾走后最初那段日子的失落(失落,并不是悲伤,这一点她很清楚)养成了这个习惯。她每天早上九点去洗衣店,下午六点下班。从店里走回到家,家里冷冷清清的,她随便喝了杯热水或者吃了几片饼干,晚饭便打发掉了,也不觉得有多饿,后来就习惯了。这一点令她很惊讶,原来要习惯一种生活,也并不需要费多大的劲。她已经习惯了生活里的太多东西,不管是好的,还是不好的,不是吗? “吃午饭?为什么不是晚饭?”玉墨在电话那头表示惊讶。她还听到了一种辨不清具体来自什么的声音,有点像凳子刮过地板的声音。 “午饭挺好呀,亮堂堂地吃,不必点灯。”她回答。 “连饭都请得起,却舍不得点灯?”玉墨笑起来,声音高而尖,这声音听起来像个年轻人发出的。 “开玩笑的。你知道的,我已经不怎么吃晚饭了,来吧,就吃午饭。我这就出去买菜,我知道你喜欢吃什么,保证都合你的胃口。”她说。 “好的,最好能再来两口,我知道你有些好货。”玉墨在电话那头发出喝水的声音,“我十一点,或者十一点半到,不会太晚了。” 玉墨指的是家里存的那些葡萄酒。周腾有个朋友是做烟酒生意的,从他的店里总能买到折扣很低的葡萄酒。以前周腾喜欢在晚饭时饮上几杯,因为不是烈酒,劳芳就没说他。他在微醺时变成一个叨叨不绝的男人,近乎神采飞扬,像个成功人士一样。劳芳一边收拾晚饭的餐桌,一边听他讲那些以前从没讲过的事情。她有时候觉得周腾其实是个分裂的人,即便共同生活二十几年,她仍然有些分辨不清哪个才是最真实的他。劳芳并不怎么喜欢葡萄酒,感觉涩口。他们在生活上有很多不同点,当然,这并不妨碍他们在一起共同生活,也许是习惯了。如今,在厨房的壁柜里,还存有几箱尚未开封的葡萄酒,劳芳几乎快要忘记了。 她慢慢洗漱,用自来水煮了一碗燕麦粥,吃完后出门买菜。天空依然阴沉,不过不像有雨,只是多了些若有若无的风,有些刺人。在小区大门右侧不远有一个不算大的菜市场。她买了排骨、一个一斤二两重的鱼头、豆腐、嫩莲藕、西红柿、鸡蛋,还有圆白菜,半斤干辣椒。都很新鲜。 进出小区没有碰到什么人,她讨厌看见那些带着同情的笑容:想想啊,一个女人没有孩子,中年丈夫又死掉了,如今孤零零一个人,还有什么比这更不幸的。每每看见这些同情的目光,她总要默默叹息,倒像是在哀怜他们。 快要十点钟时,她开始慢慢做菜。鱼头炖豆腐汤,蒸排骨,炒藕片,西红柿炒鸡蛋,净炒圆白菜。两个人的午餐,已经很丰富了。她在心里默数这几个菜,手里一边忙活,但她的心思并不在做饭菜上。作为一个有二十多年婚姻生活的女人,她对厨房里的事情多么熟稔。案板悬挂的角度,菜刀摆放的位置,碗筷归置的地方,老旧的煤气炉灶往往需要点三次以上的火才能着,洗菜盆下的通水管一个月必须通一次,厨房右上角的天花板每逢遇到连续三天以上的雨水便开始漏水,这一切都清清楚楚。女人一旦结了婚,除了卧室,厨房成为第二个不能避免的地方。二十多年来,她在这间并不算大的厨房里操持出无数顿汤饭,她和周腾吃着相同的饭菜,她看惯了他吃饭时的每一个动作,甚至知晓他吃饭时会说哪些话。但,随着时光的流逝,某些东西还是悄悄消逝了,而看不见的东西在暗暗滋长,比如周腾身上的变化。一些起初她认为很美好的品质,某一天她突然发现在他身上再也无从寻觅。她曾经花好长时间琢磨过他,并感到痛苦和彷徨,但最终还是接受了。学会对生活妥协,这是婚姻教会她的一个道理。 劳芳不时看时间,在灶上的火光里,时间过得很慢。她并不是在等待玉墨,她来她家吃饭已经很多次了,她一直像个血缘至亲一样参与劳芳的婚姻生活。蒸锅的周边开始冒出丝丝缕缕白色的蒸汽时,劳芳的心剧烈地跳起来,周身的血液忽地往头上跑,额头感到一阵温热的眩晕。她闭上眼睛,轻轻靠在冰箱上。等那阵眩晕慢慢消失后,她睁开眼睛,两边的太阳穴一阵一阵胀痛:她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情。她飞快地瞥了蒸锅和火炉一眼,并迅速解下围裙扔到火炉边上,穿过客厅进入卧室,劳芳站在卧室门口,胸口依然剧烈起伏。 卧室并不大,一张大床几乎占满整个房间,褐色的衣橱挨着床脚,它们之间的空间很小,进房门通过这条并不宽的通道通往近在咫尺的窗户。窗帘已经很旧了,那层淡紫色的纱帘几乎看不清底色了。周腾去世后,她曾想换掉家里所有的窗帘和铺盖,她做了一个预算,最后不了了之,这是一笔相当大的开销。周腾病了几年,把他们没生养而省下的钱差不多折腾光了。再缓几年一定得换掉,她想。于是这一年来,几乎所有的下班时间,她一直极为细心地收拾周腾的东西,悉数处理掉。客房的墙角上有两个周腾的鞋印,肯定是他的,也不知道怎么弄上去的。她分别用牙膏、洗洁精擦洗,仍然没能弄掉,这很让她头疼。好几个夜晚,那两个鞋印一直在她的梦中出现。这让她很头疼,最后她买来白油漆,涂抹在那两个鞋印上。客房的墙角于是有一处显眼的死白。真像一块伤疤。她瞧着那块补丁想。家一天一天变得敞亮起来。当然,他们的房子并不新。 劳芳站在房门口瞧着那张床铺,她不知道能不能移动它。多年前的一个早上,她为周腾一件深蓝色的衬衫补丁袖口上的纽扣,不小心让那颗纽扣掉落到地板上,她找了很久,最后确定那颗圆纽扣滚到床底下了。她只好从另外一件颜色差不多相同的衬衫上拆下备用纽扣,补了袖口的那颗。 她把差不多垂到地板上的床单掀开,露出淡褐色的床板。他们换过三回床,她记得很清楚。然而没有一张床铺能让他们孕育出一个新生命。他们在生活中很少谈及孩子,但彼此都知道对方的心里一直在盼望新生命的到来。每次,他们小心翼翼而又充满激情,那些从薄纱窗帘透进朦胧月光的夜晚充满庄严而沉重的仪式感。 劳芳叹了口气。她在床脚边弯下腰,双手捉住床板,暗暗使劲,很好,不算太重,可以移得动,但可以移动的空间并不大,她希望那颗纽扣不至于滚得太深。她忽然盯住自己的左手,非常惊讶,这么长时间,怎么忽略了它?她的左手无名指上戴着一枚光面的金戒指,它曾经崭新的光泽已经被生活里的琐碎磕碰掉了,变成了一种近乎麻木的亚光。这不是结婚戒指,结婚那会儿他们的经济条件并不好,竭尽所能买下这套婚房后,他们已经没有多余的钱再购买任何代表仪式的东西了。这是结婚十周年后周腾给她买的,她记得戒指那崭新的光泽当时所带给她的惊喜。劳芳迟疑地盯住戒指看了片刻,屋子里静悄悄的,她回忆起一些事情,然后轻轻摇摇头,重新开始移动床铺。移开了一角,床铺覆盖住的地板落了一层灰色的灰尘、头发丝、线头,一些碎纸片嵌在灰尘里。并没发现那颗纽扣。她又使劲移动了一次,床的一角已经顶住靠近窗户的那面墙壁了,更多的东西从隐匿之处暴露出来,一根拖着黑色长线的缝衣针,几枚一角的硬币,一个自来水笔套,一只灰色袜子,那是周腾的袜子。很好,那只圆纽扣就躺在那只袜子的旁边。劳芳坐在床上,看着这些暴露出来的小物件,这个家里居然还有这么多属于他的东西,而她一度认为家里再也没有任何关于他的痕迹了。她返回厨房,查看了蒸锅和炉火,带着佐料香味的白色蒸汽从锅边冒出来,弥漫在厨房里。鱼头和豆腐在另外一个砂锅里炖着,水也开了。一切正常。劳芳出了厨房,在阳台上拿扫把和垃圾铲返回卧室,开始清扫床底下的灰尘和遗落的小物品。 玉墨比劳芳小一岁,今年四十四岁,但她有一个二十六岁的女儿,这没错。她长着一张瘦削的窄脸,嘴唇和眉毛都文过,嘴唇的颜色看起来还可以,眉毛是柳叶眉。文眉师告诉她这种眉形和她的脸型不相配,她应该文一个一字眉,但她不介意,执意要文柳叶眉。她总是一副神采奕奕的神情,好像她的生活一向都是顺风顺水。她一直都很瘦削,喜欢穿收腰的衣裙,勒出她像未曾生育过的腰身。 “那件淡紫色的V领毛衣能不能借我穿下?”她接到劳芳的电话后,转到女儿房间门口。女儿和她一样,没什么正经工作。任何一种工作她们母女都不会干超过半年。勉强读完初中后,她去职业学校混了一年,据她说学到了“一流的美发技术”,但至今没见过她在任何一家美发店工作过,她说美发店的药水会刺激并损毁她的呼吸系统。她还学过美甲,有一阵子总是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研究手型和颜色的搭配,但很快她也没兴趣了。倒是玉墨迷上了染指甲,这成为她生活中极大的乐趣。女儿早熟,十六岁开始和各种男人厮混。在她十九岁的时候,甚至和一个四十七岁的老男人成双成对出入过一段时间,那段“感情”为她带来了一辆踏板摩托车和两个戴在小指上的金戒指。对于女儿的早熟,玉墨似乎并没太在意。 女儿正坐在床边哀叹她右小腿上的文身,那是一朵玫瑰花,如今她嫌弃它“看起来土得要死”。两天前她刚把钱柜娱乐城的前台工作给辞了,“那工作不适合我。”她说,实际上她被那些长得比她丑还能跨着大佬们的胳膊前来消费的女孩们给刺激了。 “干什么用?又和哪个老男人约会?”女儿头也不抬。她说话的声音挺甜美,但喜欢一边说话一边皱着眉头,这极大地破坏了她脸上的“风水”。 “劳芳请我吃午饭,就穿半天,回来就还你。你知道我不喜欢这种颜色,但我找不到一件可以配上那件黑色半身裙的衣服了。”玉墨说。她的脸上正在敷绿泥面膜,只露出两只眼睛和一张文过的玫红色的嘴巴,上面有显眼的唇纹。一件宽大的黑色蝙蝠毛衣松松垮垮套在她小骨架的身子上,下身是淡粉色的棉质长睡裤,套在拖鞋里的光脚露出大红色的鲜亮趾甲。 “有必要吗?去吃一顿无聊老寡妇的午饭也穿这么讲究。”女儿说话的声音里带着鄙夷。她对于劳芳夫妻俩并不陌生,在她还不敢违抗妈妈的年纪里,实际上很多节日的晚饭都是在他们那儿吃的。十六岁之后,她就坚决拒绝那对“土拨鼠”似的夫妻俩邀请的晚餐了。 “穿得体面是对自己的尊重,也会给你带来好运气,你应该早一点明白这个道理,不然你迟早会吃亏的。”玉墨说。她靠在房门上,抱着胳膊。她并不怎么操心已经二十六岁却依然对自己的人生没有任何规划的女儿。规划?人生怎么能规划得了?譬如眼前这个女儿,难道是她规划得来的?她觉得所有的一切都是冥冥当中注定的。这套房子极小,不到六十平米,是父母的老房子。玉墨还有一个哥哥,本来房子应该是留给哥哥的,但玉墨在十八岁时怀上并生下了女儿。想一想吧,一个尚未懂得人世艰辛,甚至还称不上真正意义上的“女人”带着一个生父不明的女儿,怎么能在残酷的世道里生存?老父母于是早早把房子弄到女儿名下,为此玉墨的哥哥和父母断绝了关系,也不再有玉墨这个妹妹。这套小房子,其实也不是玉墨规划而来的,只是生活把它们推到了她的面前。当然,玉墨也并不是心甘情愿地接受一切,对于某些她能暗暗改变或者争取得到的东西,她也还得自己去争取。这是人的天性。 “好运?”女儿抬起头看了她一眼,接着立刻气急败坏地尖叫起来,“那是我的绿泥面膜!你这个不要脸的老女人,你连面膜都用不起,还跟我谈什么好运?我说过不许你碰我的护肤品的!” “不要那么激动,想一想吧,我把你养这么大,值多少绿泥面膜。”玉墨一点儿也不惊慌,笃定地站在门口。 “不要再来这一套,我不吃这一套。你不觉得你很可笑吗?你生养我?我要求你这么做吗?你只要稍微夹紧你的大腿,根本就不用生养谁。”女儿刻薄地叫嚷。 对于这样的争吵,玉墨已经麻木了。女儿从十八岁起就开始和她尖酸刻薄地顶嘴。她当然知道她出生在这样的家庭里承受了太多的别的孩子没承受的东西,因此对于女儿的忤逆她一向选择隐忍。 “我要是夹紧我的大腿,你还能坐在这里吗?”玉墨心平气和地说。 “我并不乐意坐在这里,这个肮脏阴暗窄小的家,还有你那些不三不四的男人,你好吃懒惰自私,想一想你给过我什么?你根本就不配当妈妈。”女儿再抛出她尖厉刺人的话,她的脸渐渐涨红起来。她一向这样,只要一激动,她的脸就会涨红。 女儿的皮肤非常好,细腻光滑,这绝不是因为她年轻的缘故,而是天生的好皮肤。而她的皮肤并不算好,从十四岁起她就开始长粉刺,一直到二十五岁以后才渐渐好转起来。有时候她望着女儿那张光洁无瑕的脸,会想到她的爸爸,她的好皮肤只能遗传自她的爸爸。她的爸爸,在她的记忆中只是一个模糊的轮廓。不,连轮廓都谈不上,只是重量,在黑夜中她只是感受到他的重量。他并不算大块头,假如她极力反抗,他是不会得逞的,至少不会那么轻易得逞。她的头顶当时抵住他的下巴,他应该比她高出一个个头,并且她还闻到了一股啤酒的清香味,他应该刚刚喝过酒。那个废弃的酿酒厂在郊外,一条差不多被野草淹没的煤渣路从公路边通向那里。每年深秋,厂里曾经种的花卉就在野草丛中灿烂开放。劳芳和玉墨每年秋天都会去那里流连。在深秋灿烂的阳光里,两个深中琼瑶和岑凯伦言情小说毒的少女在充满颓败感的废墟里幻想朦胧而陌生的爱情。她们躺在裸露的晒台上,天光渐暗,天空深邃幽远,点点星光稀朗。月朦胧,一个孤单的黑影悄悄靠近。他捉住劳芳的胳膊,玉墨在朦胧的月光下朝他砸了半块砖头。劳芳逃脱了,黑影抱住玉墨瘦小而充满活力的腰身,她在挣扎中看见劳芳在月光下逃离而去的身影。真像一只逃命的兔子!事后,她常常会想起月光下好朋友奔跑的背影。 那时候她在挣扎中想到了什么呢?如水的月光,空旷的废墟,那些在她耳边近乎癫狂的甜言蜜语,啤酒的清香味,多像那些小说里的某一个片段。她心里的恐惧渐渐消失了,一种新奇而炽热的激情冲昏了她的脑袋,她把自己完全代入了害人的言情故事里,自己变成一个多情美丽的受伤的小姐。她身上没有任何抵抗的伤痕,只是头发松散了下来。在煤渣路和公路的交叉处碰到惊慌失措等待她的朋友时,她甚至轻松地甩了一下披散的头发。没什么。她略带点儿严肃地对她的朋友说,像刚完成一场关乎生命的仪式。 此后多年,她一直记得那股清香的啤酒味。当然她的人生经历也因此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生活中的种种磨难并没有冲淡那股啤酒味在她心里的气息,简直令人难以置信。 女儿充满怒火地瞪视她,眉毛几乎要拧到一块儿了。她在心里哀叹,女儿若是能在说话时不皱眉头和懂得控制情绪,以她的相貌应该能嫁个好男人的。她并不笨,能洞察许多事情。也许这也是遗传。玉墨暗暗思索,她从房门边走开,避免更为强烈的争吵。 厨房里能现成吃的东西什么也没有,一包苏打饼干只剩下干瘪的包装袋扔在厨房的案板上。剩下的几片饼干昨晚临睡前已经被她吃完了。昨晚母女两人的晚饭是魔芋粉丝煮菠菜,每人一只烤鸭腿。玉墨的厨艺一直没什么长进,仅限于能把饭煮熟。当然,她的心思并不放在做饭之类的事情上。在她的一生中,似乎没什么特别值得她用心去做的事情,她不愿意在任何事情上过于操心,仅限于能把日子过下去就好。两把挂面和几个鸡蛋零散地躺在冰箱里,一小半把菠菜的叶子已经开始蔫了。玉墨思索着要不要煮点面吃。犹豫了一会,她开始刷锅烧水。 女儿尖刻的话还是伤了她的心,一种冰凉的感觉在心里弥漫,不过她并不怨恨女儿。她望了一眼窗外,又下雨了,并不大,但看起来显得很冰冷。不远处有一个废旧收购站,回收回来的破烂堆得高高的,堆放破烂的棚子也很破烂,一缕白色的烟在破烂顶上缭绕。在这样冰凉的天气里,一切看起来都是那样陈旧和破败。玉墨叹了口气。养育一个孩子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当然,她肯定算不上一个合格的妈妈。女儿小时候好多次小感冒,好多次并不算特别厉害的发热,都是自生自愈的。那时候她口袋里没钱,一分钱都没有。她抱着生病的女儿自责,羞愧,恐惧,流泪。当女儿痊愈后,那些困窘就被她遗忘得一干二净了。她几乎从不存钱,除了维持母女俩简单的吃喝,余下全部花费在穿戴上了。她不见得是一位好妈妈,但肯定是爱女儿的,这一点毋庸置疑。 锅里的水烧开时,玉墨把面条下到锅里。两个人的分量。一块已经干瘪的生姜被她从洗菜盆底下找出来,在水龙头下简单冲洗一下,拍烂后放进面条锅里。这并不是佐料。她固执地认为这样能让面条更干净。等水再次煮开,把面捞出来,沥干,再次烧开水煮。她一向这么煮面,女儿总是挖苦她穷讲究。是的,她们的生活并不宽裕,任何一场稍微大一点的疾病都可能让这个勉为其难的家庭陷入困境。但她似乎没想过这些,生活一直也挺关照她们母女俩,除了每年春季偶然得的一两次感冒,基本上没什么毛病。她想到好朋友劳芳十几年如一日在干洗房工作,简直不可思议。生活有一万种可能,每一种可能都值得一过,为什么要浪费生命长久地困在一件事情上?很多人认为她不结婚是因为那场不幸的遭遇导致了她对男人产生恐惧,不再愿意把自己的生活和男人捆绑在一起。她觉得有些荒唐。她不知道她的好朋友劳芳是不是也这样认为。 脸上紧绷绷的,玉墨用一根食指轻轻戳了一下脸,绿泥面膜已经差不多干透了。她把火调小,进卫生间洗掉面膜,露出一张甚至连细纹都还没长,但已略显松弛的小脸,青春时代长粉刺留下来的疤痕也早已消失了。她仔细拍上润肤水。那是一种像桂花一样清香的爽肤水,有些黏,是最近交往的一个五十三岁、老婆死了五年的男人送给她的,与之配套的还有一瓶夜间抗皱的营养霜。那个老男人出手大方,脾气温和,交往的目的只有一个:结婚。但玉墨从来没有过这种想法。她遇到过不少这样的男人,就是女儿眼里的“不三不四的男人”,其实他们都很正经。在她三十三岁的时候差一点结了婚,当那个退伍军人端着一枚戒指要套进她左手无名指时,一种类似于面对死亡的恐惧感汹涌而至,她退缩了。退伍军人一再保证一定视她的女儿为己出,但她还是坚决拒绝了。此后她周旋于各种男人中,恰到好处地把握和他们的距离,收下他们或轻或重的礼物乃至现金,同时也付出他们所想要的东西。她觉得她并没占他们什么便宜。她在一些熟人那里的口碑并不怎么好。劳芳除外,劳芳一直接受她。她有时候甚至觉得劳芳有点傻。 有些人不适合婚姻。她总是这样安慰自己。 雨下得有点儿大起来,敲打在窗框上铿锵作响,窗外远处的景致渐渐变得模糊起来。不过屋里倒是不太冷,空气饱含着湿润的水汽。玉墨一向讨厌阴雨天气,这种天气让她觉得很压抑,联想到一些不好的事情。她端了两碗热气腾腾的面条到饭桌上。 “吃面,我煮好了。”她来到女儿的房门前。女儿正在换衣服,朝她裸露白得耀眼的后背,两个肩胛骨很显眼。女儿比她高半个头。她又想到了那晚她的头顶盯着那人的下巴。女儿的个子显然也是遗传自她的爸爸的。她飞快地套上一件淡灰色的薄线衣,回头瞧了她一眼,没吭声。 玉墨离开房门来到餐桌边坐下,不一会儿女儿也来了。这也是女儿身上的一个优点,只要给她台阶,她就下,不会和你怄气。玉墨每次发现女儿身上的优点,都要事先分析一番,看这些优点在她的家人身上是不是也有。假如没有,她又会联想到多年前那个夜晚。 “她家搞什么?”女儿先开口,没有任何刚才的暴怒情绪。这让玉墨想起断绝关系多年的哥哥,他是一个多么记仇的人,今年他也该五十一岁了。父母死后他们兄妹一直没有来往,仿佛这世上再也没有对方这么一个亲人。 “没搞什么,”玉墨说,她望着女儿握筷子的姿势,她一直是捏着筷子的最尾端,“她也许只是觉得孤单,叫我过去一起吃顿简单的午饭。你知道,她丈夫去年去世了。” “她从来没来过我们家,你不觉得奇怪吗?”女儿意味深长地看她一眼,小口小口吃着面条。 “她有家庭要照顾,来我们家干吗?”玉墨盯住她,没动那碗面。她其实并不怎么饿,她的胃口一直很小。 “那只是过去,现在她也没来。”女儿说。 “她可能不习惯来别人家做客,我们不必去介意这些。”玉墨说,无端端地,她的脸一阵烧起来。 女儿很认真地盯住她, “你觉得她不知道?”女儿说。 “她知道什么?”玉墨有点儿不安,她把面碗挪到面前,拿筷子在面碗里翻搅,升起来的热气扑到她的脸上。她放了点儿酱辣椒,因此那气息呛了她一鼻子,她咳嗽起来,很快眼泪汪汪的。 “她可没那么傻。你一直和她老公鬼混,不是吗?”女儿直白地说。这么多年来,她早就习惯了她——妈妈,那些混乱的生活,在她看来确实是混乱的,不过她并不过多干涉,譬如玉墨也没过多干涉她的私生活。母女俩似乎都心照不宣。 “我们只不过是朋友,”玉墨说,“他们夫妻都是我的朋友,你别傻了。” “我傻?”女儿笑起来,“你那些龌龊的事情,能瞒得住我?” “听着,并没有什么龌龊的事情,我说了我们只是朋友。”玉墨有点儿生气。 “随便你啊,我又不阻拦你,那是你的事情。我只是觉得很奇怪,那个土拨鼠一样的男人,他哪一点值得你喜欢?我最受不了他酒后的啰唆,像个怨妇。你这两个朋友,说实话,我很讨厌——你怎么能忍受得了他们?”女儿显得乐不可支的。 “我们是很好的朋友。”玉墨说,严厉地瞪女儿一眼,但女儿并不介意。 “防火防盗防闺密,你那傻瓜朋友大概没听说过这道理。”女儿对她眨眨眼。 她站起来,离开饭桌。那碗面她动都没动。 “那件毛衣在衣柜里,你自己找,不过穿回来你可得给我洗干净,你有狐臭。”女儿冲着她后背说。 雨停了,空气变得更潮湿,窗外的世界湿漉漉的,看起来一切都显得很陈旧。玉墨站在窗前,思索着女儿刚才的话。她从没刻意对她隐瞒过什么,但在一些事情上她还是不想让她知道。她们母女俩一直过得很辛苦,虽然她们平时都没表现出来,但生活上的拮据处处可见。她交往过很多男朋友,当然,不是同时交好几个,而是一个成为过去后接着再结交另一个。他们大多都是有点儿钱的,她看得出来。女儿眼光也不错,据她所知,从她十八岁到现在,她交了不下五个男朋友,他们大都也都有点儿家底。这一切的一切,包括她本身,焉不知只是为了弥补她们本身无能为力得到的东西,当然更多的是物质上的获得。她们想过得好一点,这本身没有什么错,她们又没有坑骗谁,她们也是有付出的,不是吗?生活的方式千千万万种,没有谁有权力判定哪一种才是正确的。她从来没为她的生活方式懊丧过。而她的朋友劳芳肯定不会有像她这样的感受,她有一个不是很善于挣钱但还算可靠的男人站在她的面前,那些不幸的艰辛不会对她迎面扑来。她不必担忧,也不会怀有焦虑,她的脸上时刻都是那种笃定的神情,虽然她多半时候都是穿着旧衣服的……况且,在那个夜晚,她曾经帮她给那个男人一砖头,即便她真的从她那里拿点什么,那也是应该的,不是吗?…… 一种空洞的寂寞突然在她的周围弥漫开来,像无处不在的清冷空气。她曾经以为拥有的东西,实际上从未真正拥有过,或许这就是生活的本质吧,不会让你轻易地真正得到什么东西。劳芳站在洗菜池边,往手上仔细涂抹洗洁精。戒指一直戴在她的手上,有十几年了。她比刚戴上它的时候胖了一些,手指关节也因为年深日久操持家务活而变得粗大了,想要抹下那枚戒指,还是挺费劲的。她已经试了几次,还是抹不下来。但无论如何,也得把它拿下来。她往后的日子,不想再和这个婚姻有任何关系了,能够忘掉的,干干净净地忘掉。她觉得能够重新开始,没什么可怕的。 只剩下一个圆白菜还没有炒,其他几个菜已经端到饭桌上,并用保鲜膜套住保温了。圆白菜可以等玉墨到了再炒。 她闭着眼睛,慢慢往外旋转无名指上那枚戒指,无名指慢慢胀痛起来。当时戴上它的时候,她想过或许会戴着它直到进入坟墓。本地有个风俗,过世的人是不能戴金银入土的,这意味着把钱财带去阴间,子孙将会世代受穷。而那时她基本已经对生孩子死了心了。她没有儿孙,只有一个或先她离去或她先离去的丈夫,尘世的一切她无须担心。但戒指戴上不久后她就不再这么想了。它依然还在她的手指上,但已经失去了它本身最初的意义。对此她无能为力。 戒指依然卡在关节上,她通过它给予手指的压力来判断是否有可能把它抹下来。她觉得可以试一试。她慢慢用力气,戒指艰难地,一点点旋转着,她再次用力,戒指死死地卡在关节上,强烈的胀痛感从无名指那里传遍全身。她咬紧牙关,戒指上面那节手指变得肿胀起来,紧绷绷的。她轻轻揉擦它,又往指关节那里抹了一层洗洁精,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猛地用力往外旋转戒指,一阵更为剧烈的胀痛让她迸发出泪水,戒指终于成功从关节那里脱落而出,无名指跟随着一阵轻松。她赶紧拧开水龙头,把胀痛的手指伸到水龙头下,冰冷的自来水瞬间缓解了不少灼热的胀痛感。她把那枚戒指洗干净,放在洗菜盆边上。 再也没有什么与之前的生活相关的事情了,她想。等手指上那阵胀痛过去后,她开始炒圆白菜。靠近温暖的煤气灶火焰,指关节又开始灼热起来,开始隐隐胀痛。这种胀痛也许会持续好几天,她想。圆白菜准备出锅时,玉墨到了。她的脸闪着一种滋润的光泽,身上的淡紫色薄羊毛衣使她看起来显得很年轻,脖颈下吊着一根亮晶晶的长长的毛衣链。 “很快就好。”劳芳把好朋友迎进门里,急促地说,然后进厨房关掉煤气炉。 玉墨在餐桌前仔细查看桌上的菜,又环视了一圈这个熟悉的家。她发现在电视柜边上有一瓶药,拿起来瞧,是一瓶安眠胶囊,中成药。 “你在吃这个?”玉墨来到厨房门口,朝她晃晃药瓶。 “这个药很好,有百合、首乌藤、合欢花、珍珠母、酸枣仁、茯苓、远志、地黄、五味子,药性并不热,治疗睡眠,我觉得效果很不错。这几个月我睡眠很糟糕。”劳芳把锅里的圆白菜盛到碟子里。她放了蒜瓣,厨房里满是蒜香的气息。 “屋子里好像变得不一样了。”玉墨说,从厨房门口走开。她很久没来了。 “没错,我扔掉了不少东西,周腾的东西,反正不少。”劳芳在厨房里说,声音很响亮。 “菜做得太多了。”玉墨顿了一下。 “一点也不多,慢慢吃,我们很久没一起吃饭了。”劳芳从厨房里端出菜来,在桌边满意地望着一手操办的菜肴。她砰的一声拔开一瓶葡萄酒的塞子。 “假如我没记错的话,今天不是你的生日,我记得你是在六月生的——而且往年你也没过过生日。”玉墨说,把玩毛衣链的坠子。毛衣链也是女儿的。 “不是,去年的今天老周死了。”劳芳说,听起来漫不经心的。 玉墨吃惊地瞪着自己的朋友。 “坐下呀,你想站着吃饭?”她把好朋友按进饭桌边的靠背椅里。 玉墨带着一种沉滞的表情坐在饭桌边。“我不知道,我不记得了。”她说。 “没什么,”劳芳说,她看了她一眼,“都已经过去了,不管怎么样。”她也坐下了,麻利地给各自面前的玻璃杯倒了葡萄酒,并盛好鱼头豆腐汤。汤熬得很白,香喷喷的。 “只是,这么丰盛,倒像是在庆贺似的,这合适吗?”玉墨仍然疑虑,她平时不是这样拖泥带水的人,但在这样的日子里吃这么丰盛的饭菜,她还是觉得有些不妥。她内心似乎被什么东西击中了,隐隐泛起疼痛。 “没有什么不合适的,先喝汤,这种天气喝一碗热汤会很舒服。”劳芳再一次招呼。 玉墨端起汤碗,她又恢复了刚进门时候的轻松状态。 “怎么样,盐巴还合适吧?”劳芳笑着盯住她的好朋友。 “好极了,我一向很信任你的厨艺。”玉墨笑起来。 两个人静静喝汤,温热的香汤让清冷的屋子渐渐暖和起来。窗外的雨早就停了,天空依然阴沉。深秋的天气多半是这样。 “嗨,真快,一晃我们都四十多岁了,我们打小就认识,很幸运,我们从没分开过。”劳芳说,她一口气喝光了美味的浓汤,热汤让她的身体渐渐变得暖洋洋的。 “是的,我们从没分开,以后我们也不会分开。”她的好朋友说,劳芳的脸上带着惯常的笑,那是她所熟悉的。 “我们好多年没这么一起吃饭了,我是说单独两个人吃饭。这让我想起我们年轻时候的事。”劳芳放下汤碗,往朋友的碗里夹了两块蒸排骨。放下筷子后,她朝朋友举杯。 “我们读初中时,那些寒暑假总是到城外的河边搭火灶烤红薯,我记得你常常从家里偷来你妈做的腊香肠,芭蕉叶裹住就丢进火灶里,那种略带点儿烟熏的味道,直到现在我还记得。”劳芳说。 玉墨也端起了酒杯。她有点儿酒量,当然,都是这么多年的交际练出来的。她交往过好几个酒量极好的异性,他们往往在微醺的状态向她吐露内心的隐秘,他们奋斗路上的艰辛和卑微。玉墨理解他们,或者假装理解,她的理解总是让他们觉得分外可贵,愿意力所能及地满足她的要求。 她们碰了杯,劳芳一口喝掉了,冰凉的、略带点儿苦涩的液体顺着她的喉咙流进胸腔,胸口一阵冰凉。她轻微地打了个激灵。 “是的,年轻那时的快乐无可替代,不过我倒不怎么回忆起那些。你知道的,我这人一向这样,只往前看。”玉墨说,伸手拿过酒瓶,往两个空杯子里倒酒。劳芳把一大块鱼头夹到碗里,她一向喜欢吃鱼头,尤其是鱼眼睛,在她看来很美味。 她们一边吃一边回忆起小时候的很多事情,那些事情再一次被说起时,也再一次给她们带来了难得的快乐。她们感叹时光飞逝,相互打趣对方身上被岁月损坏掉的地方。玉墨说劳芳的脸庞至少比当姑娘那时大了整整一圈,这真奇怪,胸脯长肉那地方看起来却缩小了。而劳芳则说好朋友那双眼睛变得越来越小,曾经的双眼皮似乎变成了单眼皮。两个人哈哈大笑,一瓶葡萄酒在幽远的回忆里一滴不剩。 慢慢升起来的眩晕让劳芳有一种轻松而舒适的感觉。 “说真的,你该养只猫,或者狗也好,”玉墨瞧着好朋友又打开一瓶葡萄酒,“它们能陪伴你。” 劳芳飞快地看她一眼。 “你肯定孤独,你肯定受这种孤独的折磨,”玉墨很肯定地说,“想一想你一向都是有人陪伴的,现在没有了,这种生活你肯定适应不了,你是过惯有人陪伴的生活的。” “不必,我没法伺候那些小动物,我一向不怎么喜欢小动物,你知道的。”劳芳再次朝朋友举杯。葡萄酒的颜色染得她的嘴唇看起来紫乌乌的,玉墨只是端起杯子,并没喝,她固执地注视着守寡的朋友。 “现在不一样,”她说,“你很快会喜欢上它们的,听我的没错,你该有一只听话的小动物陪伴你,这会让你感觉更好。” “我现在挺好的,你没发现吗?我今年减掉了好几斤。”劳芳朝好朋友眨眨眼睛。 玉墨哧的一声笑起来,抿了一口葡萄酒。两人都不再说话。然后玉墨起身进厨房上卫生间。这是以前的老房子的格局,厨房总是挨着卫生间,或者和厨房在一起。劳芳听见她拧开洗菜池上水龙头洗手的声音,在这当儿,她慢慢把酒杯里的葡萄酒饮光了,盘旋在额头上的眩晕一圈圈扩大。她回忆起了好多事情,关于她们俩的友谊,也关于夫妻之间的事情。一些细小的刺痛慢慢在心里滋生出来,这些刺痛使她感到一种空旷的孤独。她不禁朝后仰着身子,靠在背靠椅子上,然后闭上眼睛,拍了拍额头。 玉墨重新回到饭桌边时,劳芳竟忍不住从眼角渗出了点泪水。她从饭桌上的纸盒里抽出一张纸,擦去眼角的泪水。她的好朋友默默注视着她。她朝她笑了笑,站起来进了厨房。她想进卫生间洗一把脸。 洗菜盆那儿,空荡荡的。她捏了捏还胀痛的无名指,自嘲地笑起来。 “没事吧?”重新回到饭桌前,好朋友问她。 “没事,嗐,想起以前好多事情。”她笑起来,往好朋友碗里一连夹了两块排骨。这会儿菜应该不再热了,但不会影响到口味。 “你怨恨过我吗?那件事。”劳芳似乎下了很大决心,终于把早就想问的说了出来。她觉得应该归功于葡萄酒给她的勇气。 玉墨明白她指的是什么,她轻轻摇晃手里的高脚玻璃酒杯,里面紫红色的液体在轻轻荡漾。 “当然没有,我们的友谊一直都在很好地延续,这就是证明。”她回答。 “那时候我只一心想跑掉,太可怕了。”劳芳说。 “我能明白。”她说。 “假如是发生在我身上,我不知道我现在该是什么样子,我一向都很懦弱。要不是你,这件事肯定发生在我身上了,我无法想象。”劳芳开始呜咽起来,她捂住嘴,想把迸发出来的哭声咽回去。 这是这么多年来她们第一次面对那件事情。玉墨看着她的朋友脸上滑落下来的泪水,站起来走过去,扶住好朋友的肩膀。 “我从没觉得那件事情有多糟糕,所以你不必那么自责。”她安慰她。 “我当然自责,我一直都在自责,所以这么多年我一直在忍,你知道吗……”劳芳差一点就要说出口,但最后她只是摇摇头,脸上急速地滑落下一串泪水。 “一切都过去了,别再沉浸在往事里。”玉墨劝慰道。她隐隐约约觉得好朋友的悲伤似乎另有深意,她忽然想起女儿说过的话。 “是的,”劳芳呜咽着说,站起来,摆脱掉好朋友那只搭在她肩膀上的手,来到窗户边。窗外依然湿漉漉的,天空还是阴沉,傍晚,或者今夜也许还会有雨,不过这都没什么,这不是生活里常见的吗?劳芳抹掉脸上的泪水,双眼紧紧闭着,把眼眶里残余的泪水逼出来,再度睁开眼睛,那个湿漉漉的世界在她的眼里变得清晰起来。 “一切都过去了,包括我们的友谊。玉墨,都将会变成过去,你肯定理解我所说的。”她望着窗外,声音里依然带着哭腔,沙哑地说。 很赞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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