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2021年第6期|武陵驿:班迪戈丛林魔鬼案或金合欢之歌(节选)
2023-11-09小说天地武陵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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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中叶,澳洲新金山淘金潮中的第一个华人侦探傅鑫,是一个富有正义感的破坏者。在工作过程中,他结识并帮助了英国调查记者马库斯,因此马库斯也成为他最后一案以及……
19世纪中叶,澳洲新金山淘金潮中的第一个华人侦探傅鑫,是一个富有正义感的破坏者。在工作过程中,他结识并帮助了英国调查记者马库斯,因此马库斯也成为他最后一案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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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中叶,澳洲新金山淘金潮中的第一个华人侦探傅鑫,是一个富有正义感的破坏者。在工作过程中,他结识并帮助了英国调查记者马库斯,因此马库斯也成为他最后一案以及神秘死亡的记录者与真相的揭晓者。与傅鑫有过情感关系的华人同胞阿珍和爱尔兰妓女丽姿,在傅鑫死后,一个用爱,一个用恨,埋葬了她们对他的思念,却以另一种坚贞的方式,艰难维护着他的爱和血脉。这篇小说不仅反映了第一代华人移民在海外的悲惨生活和苦难经历,最重要的,通过傅鑫这个有别于以往文学作品中华人劳工形象的人物,可以清晰地看到东西方文化精神和观念,在一个移民身上的冲突、糅合和融会。
班迪戈丛林魔鬼案或金合欢之歌(节选)
□ 武陵驿
在班迪戈中餐馆能吃些什么 傅鑫头一眼看见这个高壮的白人,就察觉到了异常,不是鼻尖沾染的矿石粉末,而是那双骨节粗大铁钳一般的大手。一个孤零零的白人在班迪戈唯一的中餐馆享用咕噜肉,很不寻常。方形大口在没有食物的时候也一开一合,随时做着啃噬骨头的动作;他嚼着的应该不是猪肉,也许是袋鼠肉,或者是袋貂;腮帮子上挂着糖醋汁,像活物奔跑似的左冲右突;左脸颊尽管被浅棕色枯草样的乱发遮着,数道深深的血痕仍像火苗似的,时不时探出来。 中餐馆门楣挂着“台山中餐馆”和“随时待客”的英文招牌,但充其量就是一幢简易木板屋。这里很少有白人主顾来,很多白人矿工、即使走过门外的乞丐,也不会停下;即使停下,在餐馆门口伸头张望,看见最多的只是进门左首一张料理台,铺着红桉木做的巨大砧板,有时候是老板赤膊挥舞斩骨刀,更多时候则是一个纤弱的中国女孩,沉甸甸的中国菜刀在她手里不知怎么就变轻变小了,人们管她叫阿珍。傅鑫见过她好多次,没有什么印象;现在再细细审视,确认只是一个粗手粗脚的暴牙妹。一个小脚中国女人低眉垂目坐在旁边账台后面,戴上了一顶时髦的英国女帽,藏起了脑后抓髻。她是老板的续弦,也是阿珍的后妈。于是,好奇心重的白人矿工们知道了,台山餐馆是淘金地第一家卖袋鼠肉的餐馆,还卖兔肉、袋貂肉、野狗肉、蛇肉和老鼠肉等奇怪食物,当地欧洲移民中间甚至传说这是家黑店,中国佬在店里卖班迪戈丛林魔鬼的肉。然而他们离去时,眼神里仍然带着一个大问号:在班迪戈中餐馆你能吃些什么? 傅鑫喉咙痒得厉害,勉强忍住咳嗽,将痰液咽回去。他退出餐馆太急,差点撞到小脚颠颠的老板娘。他的新皮鞋走得太快,露出了一瘸一拐的惨状。右膝受过旧伤,他走得稍快就会蹒跚,但那个白人过于享受美食,根本没抬头。 在对面福隆杂货店的后门口,英国人马库斯看着一大堆中国圆口黑布鞋堆里一双锃亮的黑皮鞋一拐一拐,呈内八字,朝他冲过来。他知道是傅鑫来了。之前马库斯站在那里,吸了足足有四根烟,身边来往都是戴毡帽拖着大辫子衣着臃肿褴褛的华工。 马库斯咧嘴笑说,好几天没见你晃悠,还以为你死在烟床上了。 傅鑫没像往常那样露出熏黑的牙齿笑,他什么也没说。 两人一先一后进入杂货店,老板一看到他们,赶紧把后门关上,还上了锁,转身熟练地给英国人马库斯拿来了啤酒,给傅鑫拿了一碟花生米和烧酒。 昏黄的煤油灯光,剥落的墙纸,墙上挂轴写着令马库斯抓狂的毛笔写的象形文字。傅鑫告诉他上面写的是中国老百姓不信别的,只信吃的。他比划着说,食物是天样大的东西。马库斯费力地听懂了傅鑫的广东四邑英语。他很不以为然。直到傅鑫死后,他才得知傅的弟弟妹妹是在来澳洲的半路上饿死的。 他和这个肤色黝黑的中国人结伴来班迪戈的日子是四月,罗顿河水横贯的淘金地正瘟疫流行。马库斯发了寒热,喉咙生疼,不断淌鼻涕,他意识到这新建立的维多利亚殖民地只有夏冬两季。入秋的普通一天,就是白天是夏天,晚上转冬天,早晚温差很大。他一到班迪戈就病了,在这里住了足足半个月,幸亏染的不是疫病。每天都仰赖傅鑫安排台山中餐馆送三餐,但他几乎见不到傅鑫。他承认自己喜欢傅鑫,傅不光黑白两道通吃,而且有一只对犯罪的气味特别敏感的鼻子。 罗顿河水变清的季节,马库斯大病初愈,居然爱上了中餐,那个叫阿珍的中国女孩每次羞答答地将汤碗和米饭端到他床头,他都津津有味于玉米袋鼠肉汤。他回墨尔本前,对傅鑫说他或许爱上了阿珍,如果只考虑饮食之乐的话。 太子旅馆304房 马库斯曾在新金山《阿耳戈斯报》上撰文说,今天不需要什么飞毯带你去中国,只要一转弯,拐入城里小柏克街,遇见那个身材瘦小的华人神探傅鑫,嘴里叼着香烟,带着你指指点点,所有中国风土人情就在一条街上进入眼底,尤其是关于这条街上罪犯的情报。所以,这位英国记者从墨尔本不惜随着傅鑫直驱150公里,一路追踪着血腥味来了班迪戈。 马库斯来到罗顿河畔的金矿是调查一系列杀人案件。他在班迪戈的病中笔记记载,台山中餐馆的阿珍早就习惯了料理那些淘金华工捎带打来的野物。有天晚上,他们送来的不光是大个子的袋鼠和长得像硕鼠的袋貂,还有一个脑壳被打破的小伙子,伤口很可怕,他身上藏着的金子被抢了。他们全说是魔鬼干的,班迪戈茂密的丛林里藏着的是白人魔鬼。 接着,班迪戈白人矿工营地里出现了一起死亡事件,那个白种女人死得很惨,脸完全破相了,警察认定死于野狗攻击,但附近百姓都说是传说中的班迪戈丛林魔鬼又出现了。华工们则嗤之以鼻,他们暗地里全说那个欧洲女人是个卖淫的贱货。不过,当地报纸则一致宣称为班迪戈丛林魔鬼案。 新金山墨尔本的金子使旧金山圣弗朗西斯科黯然失色,而金子带来的是罪恶。墨尔本唐人街发生了一起类似案件,死在唐人街的妓女来自班迪戈,也是一名爱尔兰妓女,名叫凯瑟琳。唐人街酒楼食肆开始疯传班迪戈丛林魔鬼进城了。 就是这起凯瑟琳被害案引起了刚到墨尔本的英国记者理查德·马库斯的浓厚兴趣。他采访了负责重案的探长,但老探长很不耐烦,而年纪更大的警察局长一味含糊其辞。马库斯决定甩开警方单干。他找到了唐人街住满了妓女和皮条客的太子旅馆304房。上帝不想浪费他所爱的勇敢记者的宝贵时间,因此让他立即在房间里发现了一具女尸。他去警局报案,见到一位眼珠滴溜溜转动的华人探员。他们当即赶赴现场勘察,驱散了围观的闲人。 去年9月12日是南半球寒冷的春日,傅鑫和马库斯相识于犯罪现场。傅鑫说,报案人最可疑。马库斯说,我是报案人。傅鑫说,所以你有嫌疑。 马库斯的紧张感突然消失了,他咧嘴无声地笑了。写了那么多罪案跟踪报道,今天才听到一个侦探如此武断的推理。他说去太子旅馆找妓女玛丽,玛丽是前一阵子闹得沸沸扬扬的案子中被害妓女凯瑟琳的闺蜜,没想到她在旅馆房中上吊了。玛丽同凯瑟琳一样,都是极少数愿意接待中国淘金矿工的爱尔兰妓女。 傅鑫取出香烟点上,盯着他,好像在分析他是不是爱尔兰人,马库斯差点忍不住要喊话,鬼才听不出他的口音,他是地道的苏格兰人。 好一会儿,傅鑫才说,有人谋杀了她。 马库斯同意这个说法,但他需要证据。傅鑫说用不着等法医来,证据很明显。你看她的脖子上那么多淤青,胸肋骨还断了一根,胸口有掌印,指甲缝里沾着皮屑和血,还有些浅棕色毛发,可见凶手是一个浅棕色头发的欧洲白人,有蛮力,手很大,身上应该有抓伤,考虑到死者是妓女,凶手很有可能是来自巴拉瑞或班迪戈矿区的淘金汉。 马库斯还从未在殖民地警局内看见过这么敏捷的判断力,但他却没有见到警方悬赏通缉一个手很大、身上带抓伤的欧洲矿工。相反,第二天,警方在报端辟谣说太子旅馆发生的只是一起普通自杀案。 马库斯在唐人街找到了正在理发的华探。傅鑫让他坐着等,等到他舒舒服服洗完头,头上冒着热腾腾的白汽,才冲着马库斯狐疑的灰眼珠说,喂,咱们做一笔买卖。 马库斯说,我可不买鸦片。 傅鑫闻了闻自己的衣袖,闻不出鸦片味,他反问,你不想要独家新闻? 马库斯心里暗骂:狡猾的东西。但他按着傅鑫的报价,还是爽快地付了五英镑。因为傅鑫提出的交易条件的确是好买卖,因为他还是新金山唯一的华探。1850年在巴拉瑞和班迪戈等地淘金热爆发后,英帝国国会通过法案将飞利浦地区从新南威尔士分离,成立维多利亚殖民地,面积二十多万平方公里(相当于英国面积),由一名副总督管理。维多利亚警力根本无法跟上城市的迅猛扩张,统共只有二十八名侦探,七名分布在乡村,一名在邮局,四名在城里警局做行政,剩下十六人都在城里执行外勤。警察局长果断决定增加十名警力。这十人全是便衣外勤,包括唯一的一名华人侦探,专门对付华人罪犯,颧骨高耸眼珠忽闪忽闪的傅鑫现在是遮住唐人街半边天的人物。 三天后,墨尔本报端援引傅鑫秘密提供的线索,曝光了太子旅馆命案是谋杀案,很可能是系列谋杀案之一,新闻马上轰动全城,连矿区的《班迪戈星报》也转载,引发了大众的持续猜疑,凶手是不是来自班迪戈矿区,在班迪戈和墨尔本两地来回流窜,连续作案?殖民地警方突然陷入了舆论包围的大漩涡。 桉树棍子不结实 十月的一天,他们在唐人街重新碰头。马库斯吃过一顿来墨尔本后最丰盛的早餐。他拿到了丰厚的稿酬,改头换面,换了新衣帽新皮鞋,灰眼珠像用水洗过,喜气洋洋。 那天中午傅鑫不是一个人来的,他胳膊上挽着一位栗色长发的欧洲女人丽姿,她笑容里湖水一样柔软的东西让马库斯想起了苏格兰高地的湖泊,她夸张的翘臀式蓬蓬裙好像重得使他心里发沉,他亲吻了丽姿的手。丽姿·奥斯邦肯定是一个来自国王街的无知的爱尔兰女人。马库斯猜对了。在当时的殖民地语汇里,无知等同于堕落。 傅鑫的单身生活并不规矩。马库斯猜他在中国老家一定有老婆,说不定不止一个老婆,说不定还有孩子。但是,傅鑫从来不谈,好像他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马库斯不晓得丽姿知道些什么,但他倒是初步掌握了傅鑫的一些来历。傅鑫的真名无从查考,但这个生来不安分的小个子的确是最早离开动荡不安的广东的那批中国人中的一个,在英属殖民地香港和新加坡短暂飘荡,然后搭船前往南澳,经过漫长徒步旅行,抵达维多利亚淘金地。数年后,他成为给警方做事的口译员,同时也做了淘金华工里的大佬。马库斯疑心他在中国是长毛,其实这疑心是多余的,淘金热里的出洋华工不少都是太平天国洪杨旧部。他们熟悉枪械,打仗勇猛,九死一生,差不多都是亡命徒。谁也不知道何时这个大佬口译员做了英国人的便衣密探,江湖上风传傅鑫出卖了许多华人朋友,也有人出头辩护说他是在犯罪团伙里做卧底。某天半夜,傅鑫在布朗斯威克街一个相好家里过夜。半夜有人敲门,他连衣服也没穿,就被人架走了。几天之后回来,他浑身是伤,腿也瘸了。以后出门,他胳肢窝下就多了一支手枪,虽然他几乎不用。那就是一个吓唬人的玩意,他自己说。十来年间,越来越多的华人离开淘金地,涌往维多利亚殖民地的中心墨尔本,聚集在小柏克街,渐渐形成了唐人街。傅鑫也就不再隐瞒身份,不再讳言他是警方委任的侦探。警方普遍认为他能干且可靠,破例承认了他这个唯一的华探,此时傅鑫已经住在城里,但破坏华人传统的华探名头从唐人街蔓延到了淘金矿区。 马库斯所不了解的是傅鑫同堕落的白种女人交往的最初,曾经只身单挑唐人街赌馆。那时候十几岁的热血沸腾的傅鑫,脑后拖着一条发色枯黄的大辫子,里里外外到处想找一把锋利的刀子,但老乡们把菜刀也藏了。他背上铺盖卷,裹上绑腿,腰间插着弹弓,手里提着一截桉树棍子,瞒着老乡离开班迪戈营地,第一次连夜进城。他从后门闯进唐人街赌馆,着实吃了一惊。第一眼就是与丽姿·奥斯邦对视——他在她眼睛的蓝色夏夜里寻找着什么。 守门的菲律宾人在跌倒前,叫了一声“我的上帝”。傅鑫没有理会,他不是为了上帝,那是白人的上帝;他也不是为了公义,那是白人上帝的公义,他为了复仇。他恨赌博,更恨高利贷,只因为他老窦(粤语指父亲)。 傅鑫的第一棍打偏了,落在赌桌上。桉树棍不结实,先裂了,那个逼死傅老窦的放高利贷的察觉不妙,抄起一把椅子掷过来。傅鑫跌倒在丽姿怀里,在一股柔和而辛辣的香水味裹挟下,他放纵自己凑到雪花皮肤如此近,连她鼻翼两侧的雀斑也看清了。丽姿顺手就把他扶起来,他的腿弯里又挨了一下什么东西的重击,他已经无法站立,在这个空当,他本能地掏出弹弓,将一枚罗顿河里水磨溜圆的石子打在放高利贷的脸上,两颗门牙崩飞,接着第二枚石子又准确命中高利贷者的太阳穴。 傅鑫突然想到外国美女的骨架真是健壮。在后来十来年漫长的探员生涯里,他从未想过爱上一个健壮的爱尔兰妓女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对金子失去兴趣的淘金汉 丽姿那天出现在唐人街赌馆实在是缘于她的粗心大意。她虽然也接班迪戈来的淘金汉,但她从来不接华人(不是高傲,说不清为什么)。那天她将钱包掉在了马车上。马车夫告诉她在她之后的那个乘客是个华人,在唐人街下车。她在赌馆里面浴室蒸汽似的喧闹中辨认着华人的面孔,发现这真是一个难上加难的苦差事。等到她好像认定了某个人,但那个人竟然被一个拿着树棍的乡巴佬干趴下。丽姿发现那个剪掉大辫子拿着桉树棍子的年轻淘金汉有些不同寻常。打斗中这面黄肌瘦的中国少年腰上掉了一卷书在地上,在众人慌乱间,被她捡了起来。 当天晚上,她在港区码头上找到了这个少年。他的衣服上还沾着血迹。她将那卷书还给他,那是狄更斯的《孤星血泪》英文版。她还将他领回她在国王街的小公寓,给他面包和酒。傅鑫吃饱喝足,额上冒出一层热汗,宽阔的鼻翼呼扇着,扬起两道剑眉,疑惑地望着她。丽姿先笑了,她耸耸肩,傅鑫问她多少钱,她一愣,反问他有钱吗,傅鑫知道面包不贵,酒钱他不知道。她晓得他误会了,哈哈大笑。傅鑫说我杀了人,丽姿说我知道。他问死了吧?她说不知道。 他说在到南澳之前,他老窦吐光了胃里全部黄水,看到船上最后一只老鼠也死了。船员们把船上的老鼠全抓光了,烤了,吃了。水手们都懂没有老鼠的海船只有死路一条。老鼠活着,人才活着。这点道理傅老窦知道了也没用,眼看着傅鑫的一个弟弟两个妹妹一个接一个饿死在海上,老窦急得想投海,但他没有在到达澳洲前一死了之,而是在到达澳洲几年后,最终输光淘来的那点点金子,将一条老命送在了唐人街赌馆里,那一次他连续四天四夜没有离开赌馆,一头栽倒在赌桌下面,留下一屁股高利贷。 那一夜,丽姿给他换了衣服,将她的英雄的头搂在怀里。她嘴里喃喃自语:哦,感谢上主,大卫战胜了歌利亚。 傅鑫在柔和而辛辣的香水味中,浑身陡然哆嗦起来。这里无论中午多么炎热,半夜总是寒冷的。他分明又看见自己的祖父如何用拐杖教训在外眠花宿柳的三叔。 从那时起,傅鑫每次进城都故意避开国王街,但每逢看到路边树上盛开的一团团厚重的金黄色花球,他的鼻翼就忍不住扇动,他得知这是澳洲大陆上到处可见的金合欢花,那柔而辛的香味总是将他带入他设想中的丽姿的欢笑和哀伤,但他就是不敢想象自己回到丽姿小公寓的场景。 傅鑫也许是第一个对金子失去兴趣的淘金汉。也许是因为在城里遇见一个戴着白领圈的老牧师,听了一段祷告词,得到一本英文钦定本《圣经》。他回到班迪戈,就着营火,翻了一晚上,以后他没事就翻,特意去拜老牧师学英语。在牧师的书房里,他找到了些有意思的英文书。他主动把辫子剪了,换了一身二手洋服,裤子有点紧,胸前只有两三枚纽扣,工友们笑话他脖子上系了一块彩色抹布。但当华人与白人的冲突发生后,他充当起翻译角色,没人再敢笑话他。从洋牧师和丽姿那里他了解了洋字母的力量,他不光使用弹弓,还在纸上写写画画,凭着小聪明和勤学苦干,主动充当华人与白人之间的桥梁,直到某天他冲撞了一个威尔士人的高头大马。那个穿着红色警服的白人跳下马,晃动着钢盔,盔尖的红缨迷住了傅鑫的眼睛。白人扯住他的领带,皱着眉头,但说话蛮客气。傅鑫一口广东四邑口音的英语居然畅通无阻,使他得以讲清楚自己是赶着去给城里来的警察做翻译。威尔士人举手示意,巧得很,他就是新金山来班迪戈办案的探长,他雇用了口译员傅鑫。 傅鑫以后频繁往城里跑是去维多利亚警局当差。每次他为同胞做完口译,总是很孤单很失落,他的心在城里,办完差事,他就往唐人街去闲逛。小柏克唐人街,对他而言就是家乡,虽然这里看不到手推车,听不到木屐敲地。有时候,他会去理发店享受一下久违的掏耳朵。被温柔的手伺候过的耳朵将家乡的声音都收藏在里面,满耳都是广东戏曲锣鼓,临街门窗里传出麻将洗牌的声响,茶馆、粥店、中药铺、杂货店、报摊、当铺等等熙熙攘攘的热闹,忙碌的母亲们呵斥孩子的声音…… 有一天,他也像城里那些黄发少年一样在路边放肆,吸卡雷拉斯(Carreras)烟,对着玻璃瓶口灌深棕色的咳嗽药水。马车粼粼驶过,一只很白的手搭上他肩头。他的腿肚子不由自主又哆嗦起来。一个银发女人妆很浓,笑很浅,香味很骚,他觉得都已是他祖母年纪的那女人,扔掉手里的香烟,扭动着上下身之间的连接部分,问,快活一下吗?有些外语是无师自通的。他脸红得像西红柿,却反而牢牢记住了那些拗口的英语淫词,当他忽然醒觉自己竟然来到了国王街,就扭头跑了。 他在淘金营地度过火热难熬的整个夏天。他带着金块来城里兑了钱,把弹弓装在一只首饰盒内,又去了国王街。这回他的英语没帮上太多忙,他把弹弓送给丽姿。丽姿先是一愣,旋即笑得前仰后合。这是什么意思?他结结巴巴地问她愿不愿意嫁给他,丽姿突然不笑了。她把弹弓退还给他,她说她不要什么武器,也不要什么玩具,她要的是一个戒指。他一听就想去街上珠宝店买戒指,但被她一把拉住了。 那天,傅鑫仿佛从广东老家走过千山万水,走到了新金山,又走到了欧罗巴的爱尔兰。他光着上身,倚在丽姿公寓硬邦邦的床头,在他的裸身投下的暗影里,洋女人的面目看不太清楚。丽姿的粉红乳头被嫖客咬破了,她睡着的时候也一定很痛,但她的鼾声很温暖很体贴,让他很充盈也很疲惫。他怅然望向窗外,看见一些广东女人坐在自己家门口台阶上,就像他在家乡的童养媳老婆的样子(他已经想不起她的长相),无论在世界何处,她们总是那个模样,但她们同爱尔兰女人的区别就像是土豆和红薯。 他狠狠吸一口烟,不再觉得洋烟很贵,也不再觉得老窦在噩梦里还会继续搅扰他。这是傅鑫一生中最轻松惬意的时刻。凡老窦中意的,比如赌博,都有其可恶之处;而老窦痛恨的,比如洋妓女,都有其可爱之处。 …… (全文详见《江南》2021年第六期) 【武陵驿,居墨尔本。世交会、维州作协、澳华作协会员和小说学会理事。小说见于《芙蓉》《文学港》《四川文学》等。曾获侨联海外著述奖、Ewing Trust 作家奖等。诗歌见于《创世纪诗杂志》等,入选花城版《2020中国诗歌年选》。已出版《骑在鱼背离去》和《水蜘蛛的最后一个夏天》。】 很赞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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