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人》2021年第6期|指尖:摩托天使
2023-11-11小说天地指尖
他从起初否定,到最后的沉默认同,是因为懒得分辩,还是对我们的纵容和谦让?悬而未知。记忆提供的画面中,那辆墨绿色黄河牌摩托车,跟他同时停在场院的花池旁,仿佛从天而降。他身上斜……
他从起初否定,到最后的沉默认同,是因为懒得分辩,还是对我们的纵容和谦让?悬而未知。记忆提供的画面中,那辆墨绿色黄河牌摩托车,跟他同时停在场院的花池旁,仿佛从天而降。他身上斜挎军用包,身后是一卷用布带绑得紧紧的行李。他试图潇洒地跨下车来,但那卷行李挡住了他,这样一来,他不无尴尬,贴着鼓起的油箱将右腿拉下,摘掉墨镜,眼睛周围露出一圈白白的皮肤,充满滑稽。但很快,当他面带尴尬地拂拂额发,露出整齐雪白的牙齿,朝我们微笑,那滑稽感便迅速消退,随之而来的,是一种随和、憨厚。
“请问,场长在吗?”
他的声音柔和,清亮,仿佛一股轻风,将吸附在他头发、耳后、鼻梁乃至脖子里的黄尘,一瞬间全部清扫干净,挺直的身躯,犹如雨后的植物。
此后,我们常常会嗅到一股植物的清香,当他向我们走来,或者从我们身边走过。
对于这一天,他有完全跟我们相左的记忆,笃定自己报到的那天,是坐公共汽车来的。因为他清楚记得,早上五点半,半个月亮还挂在天上,白白的,浅浅的,跟隐约的晨光一起,照亮从家门到车站的那条土路。
汽车摇摇晃晃,他忍不住昏睡。两个多小时后,汽车停在管村车站。漫天黄尘迅速从车尾笼罩车头,他在朦胧中从黄尘中钻出来,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强烈的日光,让他无法看清眼前的一切,直到汽车携着腾尘呜呜走远,他才适应眼前的一切。短短的石板桥下,一溜泛青的溪水。桥左,供销社窗户上的门板尚未卸下,右面缓坡上,人家街门半掩半合。他记得,从管村到林场的路上,每一扇街门前,都蹲着吃早饭的管村人,他们全然忘记手里的饭碗,将目光印戳般全部烙在他身上。一群鸡叽叽咕咕从他面前跑过,一股浓郁的猪粪味传来,他忍不住又打了个喷嚏。
“那味道,真的太呛人了。”
他穿过管村长长的街道,沿着缓坡,微弯着腰,向林场走来,像一个朝拜的人。林场仿佛陷在山中的庙宇,又小又高,又深又密。在高大的铁门前,他被场犬拦截。黑犬并不叫唤,只是极其凶狠地注视着他,喉咙深处发出呜呜的低吼,吓唬他。站在场门口的牌匾下,他进退不得。直到工人们吃完饭,看门的方师傅才看到他。
“这肯定是后来发生的事。”我们异口同声地反驳。
场犬是一条特别乖的老狗,它习惯卧在雪松下,专注而忧伤地注视着门外。倘若陌生人骑着摩托车进来,它会高声叫吠,并扑将上去,与摩托车胶着。记忆里,那天他身后的场犬极其兴奋,一路追随,直到他从摩托车上下来,场犬还仰着头,老熟人般向他摇着尾巴。
他在我们的一再坚持下,低头笑笑,脸上带着一种被驯服的软弱表情。
他的摩托车,跟我们的自行车停在空屋里,散发着浓烈的汽油和黄油气味,那气味,粘附在屋梁和墙壁上,以及我们自行车车把和车轴上,这样一来,我们擦拭自行车的频率不得不增加,尽管如此,我们从未对这样一辆摩托车的闯入而嫌弃过,相反,当摩托车油腻腻的味道隐约传来时,还会忍不住深吸一口。
他有浓密的头发,大眼睛和笔挺的鼻梁,面色白净,中等身材,说话声音轻柔,极其符合传统观念中文弱书生的特点。他初来的那年秋天,出来进去,无所事事,就跟我们去食堂帮忙,也去木工房看小木匠锯木头,听我们叽叽喳喳地聊天,不插嘴,只腼腆地笑。有一天,他将木工房的木屑装了一大袋子,放回宿舍。我们以为他是不会生火炉,用木屑当引火柴。隔了段时间,我去他宿舍,那袋子木屑横放在地上,袋子上,被剪开许多小洞,他正拿着搪瓷缸往上面小心地洒水。
我问,“你这是在做什么实验吗?”
他眼里含着笑意,将食指竖在嘴唇上,“保密哦。”
我笑笑。
大约两个月我们熟悉了后,我告诉他,“在林场,并没有多少秘密。我之所以推开你的宿舍,就是听到有人说你在搞实验。”
周末,师傅们都回家去了,剩我们几个年轻人,放肆地去管村供销社买了瓶白酒。食堂饭桌上,有炒鸡蛋,土豆丝,还有一盘他培植的蘑菇。我们不知道这种胖胖的蘑菇,要怎么做才好吃,它比山里的松蘑菇软,也没有松树和草地的浓郁香味,上火煮了好久,爆炒后,吃到嘴里,又软又寡。但这是他带来的,我们之中,没有一个人说不好吃。
他似乎对此特别有成就感,高兴地说,“大学里学的就是生物专业,培植食用菌,也是件极其简单的事。”
我们缠着问他,大学里有没有交女朋友。他的脸顿然涨得通红,略带羞涩的笑,用力摇头,头发都摇到了前额。“真没有的话,就喝酒。”他说,“怎么能这样呢,我又不能喝酒。”我们怂恿道,“一瓶酒六个人喝,喝不醉的。”他拗不过,咬咬嘴唇,一盅酒下肚了。这盅酒,像打仗时的急先锋,成功打开他的酒胆,他开始大声说话,跟我们抬杠,然后大口喝酒,直到,眼圈周围变得通红。我说,“你的样子,让人想起你初到林场的那天。”酒让他的眼睛失去了神采,涣散的目光飘过我,但似乎还算清醒,因为他反问道,“什么样子?”我捂嘴笑,不答。
那天,他喝醉了,据说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醉酒,从头天晚上,一直睡到第二天下午。
他不知道,我们曾悄悄进去看过他,看他歪着身子,头发遮住他的眉眼,看起来,像一个无邪的小孩子。喊不醒他,推不醒他,便生胆去翻简易书架,上面有他大学时的课本,一本厚厚的《现代汉语词典》,还有一些文学杂志,最终我们掀开了他的相册。相片里多合影,一群天之骄子,桀骜不驯的神情,不可一世地睥睨着我们。看不出他跟哪位女同学亲近些,乃至没有女生在他近旁,像诗里写的那样,成为树的形象。
秋雨绵绵落下。会议室里,电唱机开始转动,我的同屋打开话筒,喂喂声通过扩音器传到院子里,她笑嘻嘻向我招手,我犹疑地走过去。
时至今日,我已忘记当时到底出于怎样的心理,要对着话筒,喊出他的名字。但依旧记得,过后那种慌张,悸动,羞涩和后悔,恨不能钻入地缝,变成一条看不见的虫。他的名字,通过扩音器,穿过绵绵的雨丝,扩散到林场的每一个角落,飞出高高的砖墙,钻进了东山的草木丛林。
不知什么时候,他已醒,他推门进来,“你把狼也喊来了。”面上平静如水。
其后几天里,我再不敢单独跟他说话,更莫说开玩笑了。
直到有一天,他说自己买了本书,“借给你看吧。”
他笃定我无力拒绝书本的诱惑吧?我甚至连一丝迟疑都没有,极其听话地尾随其后,进入他的宿舍。他从抽屉里拿出一本书,我随手翻开,看到一句:人世多错迁,与君永相望。
月末,摩托车带着他轰隆隆出了场门,空荡荡的林场,安静得让人想哭。夜里起夜,裹着衣服站在院子里,抬头,空中稀稀拉拉的星星,洒下无法拂去的凉意。
我仔细地擦拭着自己的自行车,没有了那辆庞大的250摩托车,屋子里显得空旷极了。
“我教你骑摩托车吧。”
我摇头,他说,“很好骑的,你个子高,腿长,一伸脚就能将摩托车制住。”
只有坐上摩托,你才会知道它的体积和重量。它带着速度的温顺,其实是一种假象。真实的它,是不羁而野蛮的。他让我踩离合,挂挡,然后慢慢加油,庞大的摩托车开始移动,但一点都不听话,别别扭扭不让陌生人驾驭它。他跨到我身后,手臂环住我,手放到我手上。我第一次发觉,他有一双修长的手掌。他带动我加油,然后,摩托车平稳地开始在场院里行驶。渐渐地,我越来越胆大。他已经松开我,改为用手紧紧抓着摩托后架慢跑了。后来,他偷偷放开紧抓摩托的双手,只需站在院子中央,看着我绕着他转。
人性的贪念和骄傲,催促着我驾着摩托车出了场门,他在后面气喘吁吁地跑着,边喊,“慢点,慢点。”
我沿着他回家的路,慢慢地向前行驶,乃至还骄傲地向四下里梭巡,收割完的田地里,一群麻雀在觅食,几头牛,在路边啃着荒草,我突然就变成了他,视野中所有的一切,都变得新鲜而好看,脚下笨拙地挂挡,手里,不自觉地加油,摩托车速度渐渐快起来。我听到他在风里的声音,关切的,肯定的,担忧的,那么缥缈,那么遥远,那么让人欢喜。
此后的生命中,我再没有骑过摩托车,包括电动自行车,我对它们充满排斥,莫名其妙,仔细想来,与这次学摩托车不无关系。
摩托车是种危险的机器,它冰冷,毫无情意可言,当它不再与你相契,就会残忍地将你排除出局。属于他的摩托车,在很久前,就已肯定,并散发出我不可能驾驭得了它的讯息。在他的干预下,它不无顺从,假装听话地任我摆布,而只要脱离了主人视线,它就会露出狰狞的面目。也或者,它只是在用另一种方式提醒我,不要妄想获得什么好处,更不要期求得到什么救赎。
我就在摩托车极其狂暴的吼叫声中,猛烈地撞入排水渠,而身后赶来的他,一下跳下来,脸上挂满焦急和悔恨的神情,他拉起我的右手,就是这只转动油门的手背上,被划出了一道口子,血从里面正缓慢地涌出来,它们的欢喜带来的疼痛,让我忍不住叫出了声。他从口袋里掏出手绢,叠成长条,压在我的伤口上。
他来林场大半年了,我第一次坐在他身后。颠簸的土路,让我不得不去抓他,但我不敢将手放在他腰间,我的手胡乱地找寻,最终落在了身后的架子上。
他扭身回头,“你搂住点。”
这话随后就被风刮走了,而我的手,迟疑间也没有动。
再下一次,我坐他的摩托车时,依旧笔直地跟他的后背保持一定距离,而我的手,从未敢像别人那样,插到他腰间。
春天,场里派我们去县城开会,原定准备坐公共汽车去的,他临时起意要骑摩托车。没想到,回来的路上,摩托车却抛锚了。在那个通讯不发达的年代,我们就像两个被遗弃的孩子,面对一辆偷懒的摩托车,充满无助和无力。我们站在公路上,等待哪辆好心帮忙的汽车的到来。很长很长时间,日头渐渐偏西,公路上依然未出现一辆汽车的影子。
我们百无聊赖。他搬来两块石头,坐了一会儿,又站起来张望,前后无人,只有春天的风,吹拂着山川和眼前两行茂密的白杨,杨树刚刚冒出嫩芽,在满目荒凉的春天,它们小小的绿意,让人想到真正的春天和希望。他突然从兜里取出一把银色的小刀,转头问我,“想不想刻字玩?”
见我疑惑,他又说,“就是在树干上用小刀写字,你小时没玩过?”
我还真没玩过呢。一时兴起,就去寻找光滑点的树干。小刀轻轻划开树皮,一股淡绿色的液体渗出来,他一刀一刀,极其专注地划下一个字,凑过头去,是一个再熟悉不过的字,那个字,跟另外两个字组成了我的姓名。
“你也来一个吧。”见我迟疑,他把小刀递过来,“实在想不起写什么字的话,就写我名字中最后一个字吧。”
几年后,随着公路拓宽,那两排白杨树顺理成章被砍伐,没有人知道,其中一棵树上,有两个用小刀刻下的字。或许他,不,是我们以为,那棵树的寿命要大过我们的,而我们刻下的字,也会被年月牢牢记在心里。时过经年,他是否还记得那株白杨树,它光滑的树干上,在眼睛和眼睛之间,竖写的那两个字,一个属于年轻的词汇?
我忘了最终是怎么回去的,记忆总是喜欢挑挑拣拣,一些细枝末节被收藏,一些又被排除出局。从此,我跟他之间,有了奇怪而模糊的感觉。我们很少单独在一起,人多的时候,只要相互看一眼,就会马上将眼神避开,装着去看树上稀稀拉拉的叶子,或者低头看脚尖上那点土,心里,却狂跳不止。
有天晚上,竟然梦到我们沿着林场的小门,去了绿轴沟的水渠边,流水潺潺,四野寂静,圆圆的月亮挂在空中,身边,竟然有一株硕大的桂树,月光从树叶和花朵之间泻下来,他的脸,愈发青白,仿佛一张纸。心里放着的那些话,似乎就要破口而出。但最终,竟然来不及说,因为月亮中,突然开始落下无数白色的雪末,打在身上,生疼,冷气一股又一股袭来,我们同时瑟瑟发抖。他看着我,眼里突然就涌出了泪水,他的脸,变成了另一枚月亮,低低的,白白的。桂树瞬忽不见,代之而来的,是满目的荆棘丛,那些红红的刺,在月色中,异常锋利。
我从瑟瑟中醒来,整个人蜷缩一团。屋里的炉火,已经熄灭。
那个冬天,下了好几场雪,直到来年入春,林场院子角落里,还残留着黑黑的雪粒。他跟师傅们去了遥远的山里,他们间伐的木头,隔几天,就会被拉回到场里。
有天深夜他回来过,在我们宿舍里坐了好久,他说他们住在洪镇的人家里,那里盛产土豆、胡麻和黍子,他们吃一种叫擦擦土豆饼的东西,将土豆用工具擦成泥,搅拌莜面用胡麻油烙出来,吃起来口感浓郁。那里的人,吃糕不包红豆,也不用油炸,只将糕面蒸熟了,用铲子压一压,直接放到碗里蘸糖吃。他还说起那里的树林深处,终年积雪,每天晚上,林中都会响起风的呼啸,早上,雪面平整得像用铲子抹平似的,而不到中午,动物的蹄痕又会破坏雪面的完整。林子里的风,有点像西西弗斯,不知疲倦,将不停滚下来的巨石重新推到山上。同屋洗了红薯,放在火炉里烤,热浑浑甜滋滋的香气,让人沉醉。
到底,我还是太小了,像一个喊不醒的愚人。也或者,比我大几岁且性格优柔的他,其实也一样,经受着年岁赋予的朦胧渴望,又不知如何处置。
两年后,在从外地回家的车上,我遇见他和他的女朋友,我们平淡地打了声招呼,之后三个小时的车程,再没有任何交流。
人跟人之间的缘分,是有尽头的。命运似乎也会用某种方式安慰你,比如,极其隆重地安排一个尽头仪式,这是我后来才悟到的。公车上的相遇,已经是尽头仪式之后发生的事了,所以我们注定是彼此的路人,只需一个招呼,便可以抵消前尘记忆。尽头仪式无时不在,它可能是一次圆满的旅程,一场美好难忘的聚会,一次突然兴起的相约,一次极具戏剧性的遇见,有时,是一束花,一首歌,或者一句慰心的话,而有时只是一个人与另一个人的欢场,之后,流云两散。
命运把他和我推到春天的山上,树叶吐绿,野花含苞,整个山体,散发着潮湿的甜腥味。在来的路上,我们看见悬崖上山桃盛开,毫不掩饰地灿烂着。当我收回无比留恋的目光,他的眼里同样也散发着渴望和欣喜。拥挤的车槽里,一众人被颠来颠去,师傅们说,这叫炒豆子游戏。你碰到了我,我碰到了你。我们之间隔着许多人,撞在一起的机会基本没有,但我们却相对而立,手把着车槽两侧。嬉笑之余,一股风吹来时,目光会在空中碰撞,我们像有某种默契般,没有相互躲开,而是紧紧缠在一起。
这样一来,当我们上到山上,开始栽树的时候,自然而然组成一组。那种默契充分发酵着,我们居然不用言语,就可以快速地将树放在整好的坑里,埋,扶正,踩,浇水。我们沿着长长的鱼鳞坑,一直栽到山那边。其他人已经被我们抛在很远的地方,他们的声音在风中飘来飘去。我们不约而同停下,他递来叠得齐整的手绢,示意我擦汗。迟疑间,我接过来。这是我熟悉的那块手绢,淡蓝色的,上面有褐色纹路,曾沾染过我的血。现在,当它再次靠近我时,我感觉到心慌。
一股风刮来,旋着土和沙,刮到我们的口鼻之间,又将我们的头发刮乱。我躲开他的目光,往林子里走去。那里,应该能避开风沙吧。他愣了半天,也跟着我走进林子。是一片矮矮的松树林,里面,枯死的树,细瘦的枝条萎靡着,他忍不住用手去掰下它来。沉默的空气中,传来一阵阵惊叫。
他突然说,“估计是着火了,你在这里别动,我去看看。”
他转身的时候,我已经追着他在山上跑起来。浓密的黑烟在我们前面滚滚而来,工人们早已停止了栽植,提着工具,向冒烟的地方跑去。
一条火龙从矮矮的松树林尖快速飞过,留下一条冒着黑烟的尾巴。再抬头,它又飞上了新的树枝头,在风中传来哔哩吧啦的声音,那是它的笑声,充满对人间的奚落。
我呆呆地站在那里,全未察觉,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被一圈火焰包围了。孙悟空用金箍棒画下的圈子里,是这世上最安全之所,不被妖魔所侵,不被风雨淋侵,但我在的圈子却是最危险的地方。火焰在周围的蒿草和零星树丛里熊熊燃烧,哔哔叭叭地打着响指。我怀着恐慌,左看右看,一圈火焰已经成功地围裹了我,让我找不到出口。
一个人突然就冲进火圈中来。此时此地,唯有他可能关注到安危,而胆小的他,又生出多大的勇气,从火圈外冲到火圈里的?浓烟升起,空气越来越窒息,他突然就把外衣脱下,然后朝我头上一闷。“不要害怕,我带你出去,闭上眼。”
火焰掠过我的头发和衣襟,脚底传来一股热气,那一瞬间,时间似乎停止了。等我再睁开眼时,是一张被熏黑的脸,还有被火烧过的焦枯的眉毛、睫毛和发梢,他雪白的牙齿露出来,我听见牙齿里发出快活的声音,低头,发现自己的裤腿和衣襟,已被烧得皱成一团。我刚才站立的地方,更多的,更大的,更烈的火焰,呼啸而去,又狰狞而来。
直到回到场里,才发觉,他的整张左脸也被烧伤了。他被批准回家休息,看病,两个月后,他父亲来场里,将他的行李、书籍以及日用品全部打包,说他要调走了。那本《唐宋诗词三百首》尚来不及归还主人,它就那样,被抛弃,最终被我的书架接纳。那年夏天,我也离开了林场。仪式结束的瞬间,从此以后的故事,全是虚构。无论我们多么怀念从前,多么想念故人,再相见,也无话可说。即便,我们生活在一个小小的县城,耳边常常听到对方的名字,却再无逢着的机会。
有时想,人跟人之间的情意,是薄脆,虚弱而易逝的,它会被时间磨损,被时间丢弃,最终消失殆尽。所谓的深厚情意,其实是一种信任,习惯,以及懒惰和迟钝,除去血缘,这世上并没有绵长不绝的深情和割不断的情意,生命中所有的一切,都会在时间中被遗忘,消失它原本的光华。即便如此,我依然会想起他骑着摩托车到来的那天,庄稼散发着成熟的香气,场门口高大的槐树上,一群喜鹊在不停地喊叫,而他,骑着摩托车,正轰隆隆从秋日阳光里驶来,身披着万丈红光。
指尖,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曾出版《槛外梨花》《花酿》《河流里的母亲》《雪线上的空响》《最后的照相簿》。作品见于《人民文学》《青年文学》《散文》《天涯》《美文》等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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