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2021年第3期|梁鸿:侵蚀(节选)
2023-11-12小说天地梁鸿
痛苦也许只是一种强烈的欢乐。
——巴尔扎克
一
他睁开眼睛,差五分六点。
头疼得要炸开。脑壳像一层岩石,不管里面的岩浆怎么烧灼,都突破不了那坚硬的一层。他又躺了……
——巴尔扎克
一
他睁开眼睛,差五分六点。
头疼得要炸开。脑壳像一层岩石,不管里面的岩浆怎么烧灼,都突破不了那坚硬的一层。他又躺了……
痛苦也许只是一种强烈的欢乐。
——巴尔扎克
一 他睁开眼睛,差五分六点。 头疼得要炸开。脑壳像一层岩石,不管里面的岩浆怎么烧灼,都突破不了那坚硬的一层。他又躺了一会儿,仙芳尖锐的鼾声传到他耳朵里,像一把利器,一点一点凿进他的耳膜。他赶紧从床上爬起来,逃到卫生间里,关上门,打开手机里的音频节目。 郭德纲的声音传了出来。 每天早晨,在郭德纲相声的陪伴下,他在卫生间小便、发呆、洗漱,享受着一天唯一的安静时刻。在郭德纲还没火的时候,他就是他的粉丝。他喜欢他的浑不吝,觉得那里面透着真智慧。 站在镜子前,他看到的是一个宿醉之人。眼睛里的血丝如无数小蛇,蜿蜒着爬向眼眶四周,眼袋肿得快把整个眼球装进去,整张脸,是死人一样的黄。他打开水龙头,使劲抹脸,又接水漱口。 口腔左边还在疼。他翻起嘴巴,努力把里面的肉翻出来,发现那一片肿得很高,鲜红赤艳。 一丝疼痛慢慢袭来。一条小青虫那样大小的疼,是他昨天晚上吃进去的那根菠菜的形状。 他从火锅里夹起那根菠菜时,菠菜叶子已经皱成很小的一团,尖端滴着红红的油汁,他未经思考(现在他想到当时自己并不是未经思考,而是犹豫了那么一下,但好像在瞬间又下定决心),就放进嘴里。菠菜突然就黏到了口腔下腭靠左的那个地方,吞不下去,也吐不出来。滚烫的红油煎着那片软弱薄嫩的肉,吱啦作响,他被煎得张口吐舌,赶紧拿起旁边的冰水喝了 一口。冰水撞到热油上,又是一阵青烟四起,他感觉那块肉已经被烧肿了,焦了。 他张大嘴巴使劲吸气,拿手朝嘴巴里扇风。仙芳正和身边的人聊得热火朝天,那人和他们是第一次见面,说是某部的局长,与他单位的一把手非常熟。仙芳说这个人是关键人物。关键人物。这些年他跟着仙芳,跟着仙芳的父亲,见了多少关键人物啊。他是一个虚职的正处级调研员。不过,相对于当年小菜农家庭的出身,他已经混得很不错了。 没人注意到他的异常行为。甚至没人看他一眼。他再次张大嘴巴,发出吸溜吸溜的声音。他举起筷子,停顿片刻,若有所思的样子,然后下筷夹起红油锅里的其他食物,塞进嘴里。食物经过那个地方,又是阵阵火烧火燎的疼,他不在乎。反正也没人在乎。 他挪了挪屁股,在马桶上坐稳,打开手机,在百度页面上输入“食物太烫会不会诱发食管癌”的字样,一下子跳出很多关联词条。他打开第一条“有问必答 快速医生”,回答如下:由于黏膜在热刺激不断增加的情况下会增厚,增厚的黏膜受热刺激反应会越来越不敏感,加之食管黏膜的神经反射本来就很迟钝,这样会越来越不怕热,越不怕热会越敢吃烫的东西,而吃得越烫,口腔黏膜会越增厚。如此恶性循环,人会不由自主地接受越来越严重的灼伤刺激。这种刺激带来的损伤还有可能引起久治不愈的食管炎,这种食管炎有时伴有间变细胞,有人提示这有可能是癌前病变之一。 他又打开下面几条,看到这样的字眼:“食管癌有明显的家族聚群性特点,如果你的家人有得食管癌或贲门癌的,一定要注意。” 家人?他父亲就是贲口癌。胃和贲门那个地方切掉了三分之二。手术前父亲一顿能吃一大海碗面条,一百八十斤;手术后父亲用茶碗吃饭,一顿一碗,一米八的个子,不到一百斤。 他的家乡是食管癌高发区。他在脑子里快速回顾了一遍,很多的亲戚都死于这一病症。 他的舅舅,早在三十年前就去世了。他对舅舅最深的记忆,是舅舅赶着一头老黄牛,在麦子割完后不久,到他家帮忙犁地。那时候他们那一片还是农村,城郊农村,看起来和“城”沾个边,其实和“城”毫无关系,反而因为在城边,地非常非常少。他们一家六口人,总共一亩多地,根本无法生活。所以村庄家家都种菜,到城里去卖,所谓“菜农”,换个词,就是“穷人”。 舅舅的喉结很大,吃饭非常慢,能看到喉结在脖颈部位极慢地艰难滑动,好像食道太窄,他只能依靠喉结的重量和庞大体形做开路先锋,食物跟在喉结后面,一点点掘进,最后,到达颈项的最下端,连接胸脯的那个陷窝处,停在那里。舅舅伸着脖子,使劲往下吞,喉结一次次快速翻滚,食物却停在那里,呈小突起状,始终不肯动。 汗从舅舅的额头上密密渗出,先是小小的颗粒,然后如豆大,在脸颊上到处滚动。舅舅弓着腰,咔咔地咳嗽,一小块东西从喉咙里吐出来,滚到地上。他看见了,是一小块馒头,还带着血丝。他抬眼看一眼舅舅,舅舅正看着他。他看见舅舅的眼神,扭身跑了。 后来,初中上生理卫生课,他摸着自己颈胸前那陷窝处,问老师这地方叫什么。老师瞪了他一眼说,这是两根筋连出来的形态,啥也没有。 他往镜子里张望,颈胸处的陷窝又深了。一阵寒意袭来。他瘦了,不知什么时候又瘦了。很久以前,书梅喜欢摸他的陷窝,爬在他身上在陷窝处亲来亲去。书梅的呼吸呵得他痒痒的,他抱着她的头,想把她挪走,可又使劲往下按。他怕痒,又喜欢这样的痒。 他姑父也是食管癌,他记得姑父在快死时的咒骂声。到最后的日子,姑父的头支不起来了,医生把片子给姑姑看,说,你看,他的两块颈椎骨已经被腐蚀断了,病人都是疼死的。 他打了个冷战,一种不祥的预感袭了上来,癌症正在吞噬他,从他昨晚吃下那片菠菜开始,他的身体就已经被侵蚀了。细胞分裂、变异,直到侵占他身体的每一部分。他看过被取出的肿瘤,看过一些癌变的图片,真的像花朵,被邪恶附体的、妖艳的花。 世上所有的坏事都是从最不起眼、最意外的一个点引起的。这就是所谓的“凶兆”,他坚信这一点。 十小时前的那片菠菜,像一只青虫,正慢慢吞噬着口腔里的肉,一直浸到他胸腔最深处,变成病毒蛰伏起来,等着未来的某一天发起反攻。 他听到有隐约的音乐声传进来,是拉威尔的《波莱罗舞曲》。仙芳起床了。这曲子她放了半辈子,简洁明快的鼓点,不断重复,像行进曲,却并不激昂向上,而是略带一点悲怆。他也爱听。他着迷于这样单调的韵律,着迷于它在单调中产生的一种持续、强劲的冲击力。他像沉入古典的梦中,看着一个个人轮番上台,热烈的、阴郁的、高亢的、缓慢的,与命运搏斗及这一搏斗的形态。 如果不是仙芳已经如此热爱,他会比现在更爱这曲子一点。 仙芳爱的不是《波莱罗舞曲》,她爱的是卡拉扬。她收集了所有卡拉扬指挥的曲目,从VCD时代、DVD时代,一直到数码时代。她也收集卡拉扬的私生活,他所拥有的私人飞机、跑车,穿的名牌衣服,如何打击异己提拔密友,如何刚愎自用大权在握,如何在纳粹时期游移不定。她坚决站在卡拉扬的立场上,不允许别人质疑卡拉扬,不允许有人“非议、诽谤”。她说,这才是粉丝,粉丝决不允许别人说自己偶像的坏话,偶像大于天。如果晚出生二十年,仙芳就是最狂热的追星族。 仙芳肯定只穿着一条小内裤,裸着身体,绕床快速旋转舞步。她会在写字台那里停住,腿伸起来,齐过头顶,一个芭蕾舞定格姿势,腰间的筋肉随之耸了上去,然后下腰,屁股翘起来,双手扶着写字台,左腿向后上方蹬二十次,右腿向后上方蹬二十下,再直起腰,双手合并,举过头顶,调整呼吸。接着重复两组这样的动作,然后绕床旋转舞步,躺到床上,举起双腿,空蹬三百下。二十年来,除了刚结婚和生孩子的头几年,仙芳每天早晨听同样的音乐,做同样的动作。 她从来不穿衣服。从来不穿。今天肯定也没穿。 今天不能出错。无论如何不能。他对着镜子,挺直身体,深呼吸。他要保持平静,平静才能稳定,稳定才能正常发挥,正常发挥才有一丝可能。 可能。在想到“可能”二字时,那两个字就像镜中的眼睛,空洞无望。这不只是大事前的担忧,不只是紧张所致的挫败感,而是真实情况。“无望”才是真实的。它已经伴随他度过了将近十年,且越来越清晰。那片菠菜叶子本身就是无望的象征,它紧贴着他,由不得他同意或不同意,由不得他疼还是不疼。 昨夜的酒还在胃里翻腾,他已经吐了那么多次,好像还没吐净,胃沉得像块石头,一直往下坠。 他突然发现,他的脚不能动了。整个身体像僵住了一样,木呆呆的,失去了感觉。他指挥不动身体了。 他又动不了了。 他一阵慌乱。 他努力伸出右手,扶着墙壁,整个身体压过去,伸出左手,打开镜子右边的梳妆台,从中间一层拿出一瓶蓝色的大瓶男士漱口液,仰头连喝三大口。辛辣的液体从口腔进去,流到喉咙,再进到肚子里,在小腹部位慢慢化开,温热清凉,他感到放松了一些。他试着动动脚,感觉脚稍微能够离开地面一点了。他贴近镜子,检查头顶和鬓角的那几缕头发。鬓角发际线好像又往后移了些,刚刚洗脸的时候,只是往头顶捋了一把,手上就一大把头发。也许说“一把”有些夸张,但和他捋过去的力度相比,手掌上的头发着实有些让人触目惊心。他又喝一口漱口水,咽了下去。口腔被灼烧的感觉把正在上升的焦虑压了回去,他需要这辣,需要这燃烧。 他把漱口水又放回柜子里。柜子里并排放着四瓶漱口水,一模一样。他拿起第四瓶,喝了一口,仰起脖子,在口腔里来回搅动着,低头吐了出来。 这三个瓶子他至少用两年了,很少有空的时候,每次刚下到半瓶,他就会到储藏室把它加满。储藏间门后垛着六箱五粮液,箱子很旧了,好像从来没有动过,但仔细看的话,可以看出胶带反复被撕开的痕迹。一个有求于他的企业老板知道他喜欢喝五粮液,多年来一直默默提供。他每次拿到新的,就把一瓶瓶酒放到旧箱子里,让它们保持原样,就好像他从来没喝过。 他站直身体,看着镜中的自己。 头发还没有稀少到尊严尽失的地步,只是发际线往后移动了些,反而显得额头更加宽大光亮,颇有点威严之感。他用仙芳的刷眉笔认真地刷眉毛,一根一根往一起顺,让它们往鬓角上方微微扬起。头发少了,眉毛却多了,末梢几根似乎又长了些。长寿眉。父亲也有这样的眉毛,几根眉毛一直下垂盖住了眼睛,父亲颇为得意。可是,父亲才刚过七十岁就去世了。他仔细地往上梳那几根眉毛,他不希望那几根像父亲那样垂到眼睛上,虽然昭示着长寿,但也不太体面。 这是最后一次了。最后一次述职,最后一次站在那帮人面前,放低姿态,有求于他们。他们是谁?曾经是自己的小跟班,在给部委大领导写稿子的时候,他们都对他毕恭毕敬。经过他确定的思路,经过他改的稿子,大领导才能通过。可现在,他们成局长了,成处长了,他却还在为能有个实职的处级位置而年年述职。 最后一次?他打开柜子,拿出第一瓶漱口水,又仰头喝了一大口。已经第六个“最后一次”了,第一次述职时他就这样说。水呛到气管里,眼泪被憋了出来。 他打开水龙头,用水扑自己的脸。他必须成功。这样,他就可以帮助书梅了。 他要帮书梅。 二 昨夜似乎已是前世,他只记得那些片段。 他记得自己站在酒店大堂。嘴巴里的伤口一直隐隐作痛,他闻到自己浑身的火锅味儿,像带着一整个厨房过来。书梅朝他走过来。逆光中的她,显得高大、壮实,背有点驼。她的步履过于缓慢,慢到他想转身逃跑。他后悔来见她,尽管他知道只要她一个电话,他一定会来。十几年了,他想了无数遍,想看看她现在的模样。他口腔里又涌起一股渴望。他用手指甲抠住手心里的肉,他需要一口酒来解决他灼烧般的饥渴。 书梅是让他想起“良心”二字的人。 什么是良心?良心就是你为自己醉酒后的痛哭找的理由。你爱她,却因为不值一提的世俗原因抛弃了她。你是个卑鄙小人。到最后,你把婚姻不顺、仕途坎坷,把秃头、酗酒都归结为良心的缘故。因为事由太多,良心也就变成借口了。它变成一个暗处的疤,吞噬着所有可能照到你身上的光。 光消失了。 书梅站在他面前。 他一眼就看到她脸上的皱纹。美人迟暮。眼泪又想涌出来,都是因为你,你这个卑鄙小人。他攥紧手,生怕手扬起来抡到自己脸上。有无数次,他在马路牙子上坐着,边哭边扇自己的脸。 他想打开柜子,想再喝几口他的漱口水,再喝几口也许就能行动了。他必须得走出卫生间,穿好衣服,拿上装着述职报告的包,去上班。 可刚刚想到书梅的时候,他的手似乎就不能动了。它们麻木不仁,好像和他的身体不是完整的一体。他低下头,想喝一口水。没有酒,水也好,只要是液体,他渴望有东西浇灌他越来越强烈、恶魔一样的饥渴感。 他看到书梅的眼睛。那是一双怯生生的、慌乱又软弱的眼睛,里面还有昔日的泉水,但已经有些混浊了。她没有穿连衣裙,那时候,她一直穿那种牌子叫“播”的连衣裙。“播”,播种、生长、丰盈,他不知道是哪个人想到这个名字,实在是太情色了。“播”的连衣裙都是纯棉、束腰,突出女孩的纯洁、温柔和青春的身体,可因为加上“播”这个名字,就变得性感且风情了。有一次他陪仙芳逛商场,又看到了“播”,他的心揪了一下,假装帮仙芳挑选衣服,在那儿转了又转,被仙芳连声催促走了。 最后一次见书梅已经是二十年前了。 那时,她的腰肢还很柔软,长发仍然顺滑。那是他们分手三年后,他第二次见她。第一次见面是五天前。他打书梅的电话,一打就打通了,她没换电话。他哭诉自己如何想念她,那些女人如何剥削他的情感,他工作如何艰难,他说他此生最大的错误就是和她分手,他此生唯一的愿望就是和她结婚。他这样说时,想到他们在大学度过的甜蜜时光,想到他提起分手时书梅的隐忍和善解人意,便愈发激动,号啕大哭,涕泪横流。电话那边的书梅沉默许久,最后说,那你过来吧。他又一次到书梅家里,享受了她和她的寡母给他做的豪华大餐。她母亲没有埋怨他,反而像看着迷途知返的儿子一样。她一直把他当亲儿子看,比亲儿子还亲。上大学时他到她家里去,她就默许他和她女儿住一个房间。他这样高大、强壮,这样甜言蜜语,又这样潇洒能干,任谁也不会不喜欢他的。分手三年之后,他再次出现在她们的生活里,听他哭诉,听他保证,她们居然又接受了他。寡母一字一句地说,好,以前种种都不再提。你不要再辜负书梅,那样的话,我会和你拼命。那一刹那,他看到寡母眼睛里凌厉的光,可当他的眼睛迎上去时,那光变得柔和。 她站在楼门口等他,看见他从车里下来,眼睛骤然发亮,像黑金的煤块噼啪燃烧,璀璨灼人。她的长腿弹跳着,鹿一样轻盈,他想象着她连衣裙里面的双乳还是那样饱满,那是他见过的最美丽的乳房(一直到现在)。“你的两乳好像百合花中吃草的小鹿”,他从来没见过小鹿,可他觉得她就是一只鹿,《圣经》里的鹿。她向他走过来,搂住他的胳膊,歪着头问他,还不到星期天,你怎么过来了?她看着他,好像中间不曾有过三年的分离,好像他从来没有抛弃过她。他何德何能,竟然让一个美丽的女孩子如此爱他?泪模糊了双眼,他本能地歪了歪头,垂下眼睛。想到一会儿他将要说的话,他口干舌燥。前一晚上,他转了三个酒场,喝到两点多钟,给朋友打电话打到手机没电。他又陷入了人生困境。他必须做出抉择。他最好的朋友在电话里大骂他不是人,警告他不许再辜负书梅。人家好不容易平静下来,你又去招惹人家,人家的男朋友也吹了,寡妇妈也接受你了,你又要背叛,你还是不是人?那时刻,他坐在马路牙子上,一手攥着酒瓶,对着电话大喊大叫,你不是我,你不知道我有多艰难,你不知道我有多痛苦。书梅是我这辈子唯一的爱,我是没有办法啊。我没有办法啊,你们谁知道我受的苦? 他是城郊菜农的儿子。虽然后来城市扩张,他们的村庄也被纳入了城市中,但是村庄内部仍然是村庄,只是和过去相比更加拥挤,也更加肮脏。每一家都拼命加盖房子,所有能盖房的地方全部变成房子,所有能隔出房间的全部隔成房间,哪怕是自己家的客厅。村庄的空间变得越来越小,越来越阴暗。树没了,坑塘没了,最后,路也没了。那些大包小包的陌生人走进村庄,像走进一座没有出口的地狱迷宫。邻居和邻居之间,父母和子女之间,忽然变成了仇人,为了一丁点地,大打出手,互相谩骂。而他们家,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竟然连一个三层小楼的框架都搭不起来。没有一点钱。父亲没有任何音讯。母亲和几个外地打工的男人不清不楚,叔叔和伯父时不时上门捉奸,说再胡闹就把他们母子五人赶走。他那时才十四五岁,可也知道叔叔和伯父是想霸占他们的地。他恨那个地方,恨母亲,更恨父亲。他一看到父亲觍着脸享受母亲伺候时的表情,就想把拳头挥到他脸上。 显然,书梅的喜悦使她根本没注意到他脸上的表情和身上的味道。她怎能如此轻易又接纳了他?她应该打他、骂他,把他赶走,他这个负心汉、世俗虫、胆小鬼,他这个爱情的叛徒。可她没有。上个星期他也是喝了酒之后来的,他跪在三年前经常来的客厅,痛哭流涕,哭诉他如何想她,如何后悔,如何没有她就活不下去。他规划以后的生活,说他不会再被距离吓住,从A城到B城,无非就是一百公里的距离,他每天都可以回来,更何况,他还有机会把她调到A城。他哭泣的时候,想到那个高傲的女人,那个以为他看中她家庭的女人,她是那么蔑视他。她爱他,却要他绝对服从于她。她爱他,却又要撕毁他的尊严。这是他的底线,他唯一不能忍受的是别人不尊重他。只有书梅纯粹地爱他,她是如此爱他,如此崇拜他,如此温柔可人。谁娶到她谁就是世上最幸运的男人。他觉得他不会再变了,他不会再让自己遭受那女人的凌辱。 可那个女人又跑回来了,自己跑回来了。她听说了他到B城找书梅,她躺在他怀里倾诉,说再也不会拿家庭压他,再也不说房子只是她的房子,她甚至可以去房管处把房子变更为他和她的联名。房子。他需要房子。以他的状况,他十年的工资也不够房子的首付。他本来可以不用这样卑躬屈膝,如果城中村的那片地能等到他长大,他就可以轻轻松松当房东,可以傲视那个被宠坏了的女人,可他父亲把一切都毁了。他需要那个女人的社会关系,她父母在A城带他进出的饭局,凭他自己付出多少年的努力也达不到。爱情算什么?没有经济基础的爱情都是不合时宜的矫揉造作。 半个小时后,他抱着头从房门里逃窜出来,奔向楼梯口。紧跟着他飞下来的是衬衫、皮鞋、牙刷、剃须刀、男士漱口水(他曾经在这座房里又住过两夜的标志),还有烤面包机、熨斗、松树盆景,都是他送过来的礼物。哗啦啦,流水一样流过他,堆到楼梯拐角处。他不敢回头看,他感到后面锥子一样仇恨和绝望的眼光盯着他。那个日渐衰老的寡妇,她被他的哭泣所感动,像对待归家浪子一样,温柔、充满怜悯地又接纳了他,以为她的女儿终于找到了依靠。谁知道,却仍然是这样一个负心郎。 他飞奔下楼,打开车门,坐到车里。他不敢往六楼的窗户看。上一次,还有三年前的好多次,书梅都在那里等着和他挥手再见。他掩面趴在方向盘上,眼泪顺着指缝不停地流,心脏像被针扎,一下一下地疼。他呼吸困难,几乎要晕厥过去。他瘫坐在车里,动弹不得。 那是他第一次浑身麻痹,知觉丧失。那是他第一次意识到,在那样的时刻,他必须喝酒才能恢复过来。 书梅也看到了他。 他扫过她的身体。他无法形容,穿着“播”牌连衣裙的书梅是那么羞涩,让人心动,尽管当时她已经无数次在他面前打开身体。现在,隔着职业套裙的衣服,他能够感受到她的乳房被束缚的情况,能感受到松弛、臃肿的气息。她肯定不锻炼身体。仙芳身上的肌肉非常结实,向上的、年轻的状态,每天早晨和晚上绕床跳舞还是有很大的功效。他们一星期一次,仙芳旺盛的需求让他难以招架。他气喘吁吁,手指和腿都酸痛难耐,仙芳却刚刚进入状态。到最后,仙芳索性翻身上来,自己行动。他躺在那里,任仙芳蹂躏,想着自己悲凉的一生。 他不喜欢书梅脸上脆弱的神情。她有求于他,他们昔日的感情如同一个砝码,她想用这砝码达到目的。 咱们到那边去吧? 他指着大堂左侧的那个小茶室。 她看看小茶室里满满的人,说,不然,到我房间坐吧。我还有东西想让你看。 她盯着他,好像还是以前那个事事依赖他的小姑娘。 那,好吧。 他挺直腰,和她一起往楼梯那边走。他的饥渴感少了一点。她身上套裙的质量并不差,很好地包住她变得有些扁平的屁股,裙子里面穿黑色丝袜的腿依然修长,隐约透露着昔日的轻盈。 她打开门让他进屋,自己加快步子跑到床边,收拾凌乱的被子、枕头,还有搭在床边的睡衣。一件杏白色的丝质长裙,他第一次到北京参加全国青年大学生联谊会时给她买的。那时的他,风头无两。 她居然还穿着。 她把裙子叠起来放到枕头边,又把被子扯过来搭在上边。 房间内只有一张床、一张桌子和一张椅子,狭长、窄小,椅子拉开就挡住过道和床尾的一部分。快捷酒店的小房间都是这样的布置,不浪费一点空间。他拉开椅子,把自己塞进去。他看到桌子上的一个文件夹,想来这就是她要他看的东西了。 关于她儿子的一切。 他突然闪过一念,又赶紧摇了摇头。可想到这些,器官竟然莫名跳动了一下,他想起他们紧紧拥在一起的身体,她的乳房压在他胸脯上,浑圆的、温热的触动。那时他以为肉体就是肉体,哪个女子都一样。 她坐在床尾,和他几乎腿碰腿。她俯身给他翻儿子的资料。她说,儿子才初中三年级,正值青春期,她不能让他没有妈妈。她丈夫有暴力倾向,他的新女友已经怀孕,根本没时间照顾她的孩子。如果她拿不到监护权,她就见不到孩子了,她丈夫要带他去国外上学。 她的发丝飘到他脖子上,气息吐在他手上,一丝丝幽香传到他鼻子里。他想转身抱住她,想把舌头伸进她的口腔里,想闻闻里面是否还是敌敌畏的苦甜味道。他认定她口腔里的味道是敌敌畏的味道。很小的时候,他的婶婶和叔叔吵架,喝了一瓶敌敌畏自杀去世。从那以后,敌敌畏作为一种既让人恐惧却又充满诱惑的东西留存在他心里。第一次和书梅亲嘴,那一瞬间他想到的就是敌敌畏,甜极了,又有一丝丝的苦涩,那苦涩浸到人心里面,让你致命,却又不断渴望。书梅的嘴唇厚厚的,两颊鼓得满满的,他一碰到,柔软的嘴唇就微微张开,气息扑进他口中,潮湿的、甜软的气息。他在那里面耕耘、徘徊,他被这既苦又甜,既干燥又潮湿的味道弄得晕头转向,他想一辈子沉浸其中。当时他想的就是一辈子,他没想过一辈子是多长。 他喝了一口茶。滚烫的茶水流过口腔里的伤口,疼得他呀一声叫了出来。他嘴巴大张,茶流了出来,洒到衣服上。 书梅哎哟一声,连声说,对不起,对不起,烫到你了。 她拿过茶杯要去重新换茶。他说,不用了,就是晚上吃饭,嘴烫着了。 那肯定是烫烂了,我来看…… 书梅放下茶杯,边说边要去看他的嘴,可话还没说完,她就意识到了什么,转过身,拿着茶杯走了。 他闭上嘴巴,又去翻材料。 书梅并没有上班,结婚怀孕后就做了全职家庭主妇。她丈夫是小有成就的企业家,又是当地政协委员。无论是金钱还是舆论,她都不占优势。他不知道她嫁给了一个逐利的商人,一个蛮横的土财主,他看着照片上的男人,这样形象的男人是书梅最讨厌的啊。他们在街上玩耍时,书梅曾指着一个梳大背头、头发油光锃亮的男人笑着说,将来你要是变成这样子,我就不要你了。最后一次分手后,他屏蔽了她所有的消息。 他一边翻看资料——里面有书梅收集的她丈夫和女朋友在一起的照片,有女方怀孕挺肚的照片,偷税漏税、做假账转移资金的材料,证明他们婚后共同财产的材料——一边想着要怎么跟她说。他心里很清楚,这些根本不足以支撑书梅要到该要的财产,更不足以支撑她要到孩子。 他抬眼看她,看到她祈望的眼神。 他咽了下唾沫,说,这可能有点难。你知道的,有钱,又有势。 可我是孩子妈妈,按法律应该优先给我。 道理是对的,可哪有道理? 那我也没到养不起孩子的地步啊,老太太留有两处房子,我自己还可以再去上班。 她变得激昂,可说到一半,声音低了下去,脊背也塌了下去。 他踌躇片刻,说,可以再研究下他偷税漏税的材料。 她盯着他,直到他看她,才说,我只能靠你了,你想想办法。需要钱的话,我把老太太的一套房卖了。 老太太,走了? 走两年了。 她开始用手去擦拭眼泪。 他想起那从楼梯上滚下的锅碗瓢盆,老太太倔强仇恨的眼神,她那么护着女儿的人,竟没给女儿争来最基本的周全。 他伸出手,想去拍她的肩膀,犹豫了一下,又收回来。 她站起来,拿起桌子上的水杯,说,我给你添茶吧。 回转身的时候,她的脚碰到了墙角的黑箱子,把箱子的软盖踢开了。他看到箱子一角放着几个小小的四方形朱红色首饰盒,中间是几条黄鹤楼烟,另一边是一些茶叶。 她并不是只拜访他一个人。她来到京城,要找很多人,找他,只是顺便。他一阵口渴,如果那时刻有漱口水,他会毫不犹豫地喝几大口。 你是什么时候来的?他问。 今早到的。到了就给你电话了。 是,她是早晨给他打的电话。他刚刚走到办公室,坐下修改他的述职报告。 昨晚坐的硬卧,中间铺,一夜没睡好,回来又补了个觉,刚才去吃了饭。 和过去一样,他事无巨细要问,她事无巨细地汇报。 又是一阵悸动,他感觉到器官在微微颤抖,不自觉地朝床上看了一眼。床一边整洁光滑,另一边有些凌乱,被子的褶皱只一个人形那么宽,拘谨,却又似乎带着温度,肉体的软香。他想趴到那褶皱上面,紧紧压住,抱住她,安慰她。他心痛起来,他嫉妒她要见的人。 那你来还有其他人要见吗?他尽量装作随口问问。 没,这边认识的几个人都是他的生意伙伴,和我也没啥关系。 她端着杯子走过来,走到他身边。 你知道吗?我妈也去世了,就是咱们分手的那一年……他突然哽咽起来,捂住嘴,弯下腰,努力不让自己哭出声。 书梅在他身边坐下,手轻轻拍着他的背。 她蹲了下来,仰着头,用纸巾仔细擦他脸上的泪。她把他的手轻轻掰开,擦他手上的泪。她以前也是这样,她从来不怪他,也不阻止他。他做什么事,说什么话,她都从不质疑,心甘情愿地伺侯他。他怎么就蠢到不要她呢?他一阵阵心疼。 他俯下身子,嘴巴碰到她的嘴唇。她嘴里是牙膏的味道,清新、酸涩,看来她下去见他之前刷牙了。他的舌头往里面掘进,想品尝里面的味道,想再次闻到敌敌畏的气息。他太想念它了,他渴望再喝到这甜蜜的毒药,他渴望毒死自己,永远不再醒过来,就像他每次喝酒一样。 书梅的嘴微微张开,她闭上眼睛。他抱住她的肩膀,他梦想中的单薄、柔软的肩膀。他最喜欢紧紧箍住她,把她箍到自己身体里、心里。她的肩膀僵硬、厚实,他的舌头在她口腔里来回搅动,一丝微微的酸腐味儿隐在牙膏味儿后面,年龄的味道,衰老的味道。他嘴唇后撤,睁开眼睛看她。她的头仰得很高,眼睛闭着,桌子上的灯光照在她脸上,她像一个受难的、即将殉道的修女,虽然享受,却并不是全然自愿。 书梅睁开眼睛,他看到她吃惊、恐惧的眼神,就好像她看到熟悉的场景即将到来,虽然明知一定会如此,却仍然觉得不可思议。 他松开双手,站了起来。 书梅也赶紧站起来,说,我知道,我从来没怪过你。 饥渴感升到喉咙的位置。 我得走了。事情我琢磨一下,应该不是没余地。 好的,我明白。 但还是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你心理上不能垮掉。 好的。 他打开门。 我送你下去吧。 书梅站在他身后,一米七左右的大个子,可在他面前,她还像当年的那个小姑娘,信任他,依赖他。他一定得帮她把孩子要回来,他得让她有所依托。 哦,对了。她又急急地往房间里走。她锁好箱子,推到他面前,说,这里有我一些首饰,还有烟和茶,你看送给谁。你也得找人去说。 他的眼泪又要流下来。他一手推门,另一只手把箱子杆塞回她手里,说,这些你收好。我会尽力,你放心。 还有资料。她又急急地回屋里,到桌子上拿材料。 不用了。 他关上门。几乎是跑一般地,往电梯那边走。 门又开了。他听到快步走的声音。 电梯开了,他跨进电梯。书梅跑到了电梯前,看着他。 电梯关上了。 他紧紧攥着手,盯着电梯上数字的变化。他的手一直抖个不停,再多一分、一秒,他就熬不过去了。下了电梯,他直奔大堂右边的商务中心。来的时候他就看见了。在寻找书梅身影时,他看见了,并且踱过去研究了一下,那里有酒。这会儿他明白,他是早已给自己留好退路了。不管怎样,他都要喝。 他拿到酒,拧开瓶盖,避过服务员的眼睛,喝了一大口,心里灼烧的感觉减弱了一些。他定了一下神,朝酒店外走去。 冷风扑面,他打了一个寒颤。天灰黑暗淡,路灯在风中瑟缩,光被浓重的寒气阻挡,无法散发出去,凝成一个个可怜的光晕。 他回头望向酒店,窗户里面灯火辉煌,好像一场梦。他觉得书梅还在窗户那边看他。他扭转身,朝酒店后面快步走去。 林荫道的长椅上落了厚厚一层树叶,风吹过,树叶一层层被卷走。树上又往下落,又是一层。天很黑,没有一丝云彩,月亮清冷明澈,斜在东边的半天上。偶尔一两个行人从他面前走过,都缩着脖子裹紧衣服。没人看他一眼。没有一个人。 童年时候他和小伙伴也是在这样的清夜下玩游戏,十个人分成两组,相隔二十米左右,手拉手站着,每次各选一个人朝对方撞去,没撞开的那个人就得留下,撞开对方的就领走一个人。他总是被留下的那个人。每次正玩得出汗的时候,妈就来了,非要领他回家,说天气太冷,万一感冒怎么办。他从来没感冒过,他想和小伙伴们一起玩。回到家里,妈让他站在堂屋,拿出家法,一根结实的楝树条,让他伸出手,一下一下打他,边打边说,记住了没?以后不准和他们在一起玩。你爹都不要咱们了,你也不给妈争气。妈边说边哭,边哭边打,楝树条把他的手心都打肿了。他哭着给妈下跪,说下次再也不敢了,他一定要考第一。他在小学没考过多少次第一,小伙伴们喊他的时候,他总是忍不住就出去了,所以他的手经常肿着。妈嘴里那个忘恩负义的东西从来没回来看过他们,也没给他们寄过钱。直到考上大学之后,他才第一次见到父亲。他老了,不再有女人愿意跟他了,就回来了。妈竟然欢天喜地,走路都低眉顺眼的。 他又喝了几口酒,冰凉的液体进到肚子里瞬间发热,腹部像有一小簇火烧着,暖和极了。他热爱这种感觉。眼泪又流了出来,要是童年时候也有这样一团火多好啊。妈把一切原因都归到他身上,让他一直以为都是他的错。到父亲回来那一天,他才明白不是他的错,是那个男人的错。因为他,他从来没有享受过来自母亲的关爱。 那一簇火烧得他浑身软弱,盔甲丧失。他倒在长椅上,连喝几口酒,想让那冰凉的水酒把那簇火浇灭,可酒水刚进肚,就哗一下燃烧起来,火更旺了。他敞开夹克,捂住脸,啊啊地哭起来。 风呜呜刮着,带着哨声。路灯的光越发暗了,高楼上的灯一盏盏熄灭,月亮冷冷地看着他。他一个人坐在这大马路上,无处可去。他摸出手机,拨出一个电话号码。 只有一个朋友在半夜还会接他的电话。那个朋友,见证了他和书梅谈恋爱,见证了他和书梅一次次分手、和好再分手,见证了他一次次烂醉街头。 电话接通了。 又咋了?那边是被突然惊到而压低的声音。 你知道吗?他说着,又呜咽起来,我不行了,我没有能力了。 他吃了一惊,不知道自己怎么说出这些话。它们好像一直隐藏在嘴边,只等着放开闸口,一泻千里。 那边沉默。 我他妈早不行了,我还没进去就已经出来了。仙芳为啥不和我离婚?为啥?我是个坏人,坏透顶的坏人。她为啥不和我离?都是她害了我啊。 你又喝了多少? 那边的声音非常明晰,似乎早已知道他在做的事情。 十年前我就不行了,我一碰到仙芳就不行。我不能碰她,你看着她娇小圆润,可一脱衣服,浑身像干柴一样,都是筋。她每天脱光衣服在我眼前晃,她这是干啥?她成心在恶心我。成心的,她要把我逼疯。 他又连喝几口酒,咕咚咕咚,凉快极了。 我问你,你的述职报告写完了吗? 我啥都不要了。我要离婚,我要走。她不走,我走。他们早抛弃了我,让我述职,只是为了安慰我,每年都让我像小丑一样,把我耍一番,他们就是存心看我的笑话。仙芳也看我笑话。她像死猪一样,躺在床上,看着我软绵绵的。谁他妈的看见她那身体还有心思? 你控制下,赶紧回家。过了明天再说。 我心里难受。你不是我,你不知道我经历了啥,我想起过去,恨不得一头撞死。 他捶着胸口,向电话里喊着,又喝了几口。 你是不是见书梅了?我告诉你,你别再招惹她。你能帮,帮她,帮不了就好好让人家走,别再干坏良心的事了。 他又喝几口酒,说,我是见了书梅,见了她我才知道我还行。你知不知道?我还行,我肯定可以。 你在哪儿?是不是还在书梅住的酒店?你在那儿别动,我和仙芳马上过去。 朋友那边捂着手机,过了一会儿,又对着手机说,你在大堂坐着,我去接仙芳,再过去接你。 书梅要离婚了,我明天就和仙芳离婚,净身出户。我要帮书梅,要让她过上好日子。 别说这没用的话。人家仙芳也不错,嫁给你够倒霉了。多好的日子,你非要过成这样,人家怨你没有? 你不知道,你他妈啥也不知道。 眼泪顺着他的脸哗哗往下流,他用手胡乱抹着,在大风中嘶叫。他只觉得心里空得厉害,心脏没了,五脏六腑都没了。可心没了,疼从哪里来的? 别再为升职的事情纠结。只管认真述职,决定是别人的事情。当个官有那么容易吗?你自己身在其中,啥不清楚?以咱们的出身,你混到现在已经很不错了。出去有人尊重,把你供得像大爷一样,你还想要啥? 咱们?没有咱们。你顺风顺水,老婆孩子热炕头,我有啥?我他妈还得听那些小杂碎们指挥我! 一辆公交车从路上开过去,叮叮咣咣。车里面坐着一排排人,低着头,一脸漠然,逆来顺受的样子,像是要被拉到墓地。活着究竟有何意义?拼死工作,种种不如意,然后,坐着车奔向死亡。他从十几岁就开始想这个问题,将近五十岁了,依然想不明白。 酒已经快见底了。他心里一阵慌乱,手不自觉又抖起来。 你坐那儿别动,哪也别去,酒也别喝了,我们这就过去。你这个自恋狂,世上比你可怜的人多着呢,你非要做一个可怜鬼。 朋友还在电话里骂他。他需要这骂声,在这骂声中他才能确定自己,确定自己就是一个可怜鬼,确定自己因为可怜而喝酒。他和那朋友的关系,就像郭德纲和于谦的关系,一个逗哏,一个捧哏,谁都知道对方说的是废话,但又乐此不疲。十几年来,他靠这个羞辱自己,也靠这个更无耻地活下来。 有时候,说真话并不起真话的作用。它们只是用来自嘲,或者,它们是一剂声东击西的汤药,用真实喂养日常的虚假,使虚假更加繁荣,也更加心安理得。 三 他从长椅上站起来,沿着路往前走。总有一些小店不关门,它们是他在冬天的夜里唯一的安慰。 路越来越窄,两旁出现高大的灰色围墙,进入住宅区了。围墙上面是一幅幅图,一个穿长袍的仙风道骨的古人,旁边是毛笔写的相关事迹,每幅图都配有一盏小灯。他一个个念过去。 法——鲁相嗜鱼。公孙仪是鲁国的宰相,特别喜欢吃鱼,都城的人都争相买鱼来献给他,公孙仪先生却不接受。弟子问他为什么,他回答说,正因为我爱吃鱼,我才不接受。假如我收了别人献来的鱼,一定会有迁就他们的表现;有迁就他们的表现,就会歪曲和破坏法律;歪曲和破坏法律就会被罢免相位。我不收他们的鱼,就可以保住相位,也可以自己长期供给自己鱼。 孝——彩衣娱亲。春秋时期,楚国隐士老莱子非常孝顺父母,想尽一切办法讨父母的欢心,使他们健康长寿。他70岁时父母还健在,为了不让父母见他有白发而伤感,他做一套五彩斑斓的衣服穿在身上,走路时装成小儿跳舞的样子使父母高兴,以尽孝道。 礼——孔融让梨。孔融四岁的时候,常常和哥哥一块吃梨。每次,孔融总是拿一个最小的梨子。有一次,父亲看见了,问道,你为什么总是拿小的而不拿大的呢?孔融说,我是弟弟,年龄最小,应该吃小的,大的还是让给哥哥吃吧!孔融小小年纪就懂得兄弟姐妹间相互礼让、相互帮助、团结友爱的道理,使全家人都感到惊喜。从此,孔融让梨的故事也就流传千载,成为团结友爱的典范。 仁…… 义…… …… 在一行行的“仁义礼智信”“法孝智德全”的典籍故事中间,一个四方规整用水墨画成的方框里,写着“××社区文化墙之传统文化篇”,上面是祥云缭绕,下面是梅兰竹菊。 狗屁。狗屁。 他找到一个小石头,对着那些字又戳又划,灰白色的墙皮大块儿往下落。 围墙拐弯处,是小区的大门。大门正中间的玻璃小房间里,坐着一个保安,四五十岁的样子。 哥们,有酒没有?他趋过去,推开窗户,把酒瓶子扬起来。 那保安正低头专心看手机,突然间听到声音,扔掉手中的手机,就去压按钮,车辆栏杆升了上去。 有酒没?我两百块钱买下来。他从钱包里掏出钱,朝他晃晃。 保安白了他一眼,降下栏杆,把手机支到保温杯上,继续看节目。 哥们,有没有酒?你肯定有的。三百,换瓶酒,怎么样? 没有。保安斜过身子,推上窗玻璃,说,你往前走一百米,左转,再走一百多米,有小卖部,那里面有。不过,看你也喝得差不多了,赶紧回家吧。 那就把这喝了。他又拉开窗户,对保安说,来,喝一口。 保安把酒瓶推了出来,说,我上班呢。 他把酒瓶又推过去,说,大哥,陪我喝一口,都是可怜人。 保安笑了,四处看看,摸出一个保温杯,递了出来。他接过来,闻了闻,也是酒味。 你这样的人不少。保安说,经常有人半夜过来,有的醉醺醺的,根本找不着回家的路,有的是不想回家,有的是害怕回家,还有人说就是想找个人说说话。 他倒了半杯酒,递给保安,举起酒瓶,大声说,我们干了这杯! 保安和他碰了碰杯,笑眯眯地看着他,说,你是咋了?看你这样子,咋说也是个国家干部吧,有吃有喝,还愁啥? 不愁,就是心里闷。你知不知道,我不行了。隔着窗户,他凑到保安旁边,低声说,我不行了,我早就不行了。不是我不行,是看见我老婆就不行。 保安看着他,表情尴尬,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他又喝了一大口,说,没事,不行就不行,也落得清净。 保安也喝了一大口,说,你是不行,我是一年连老婆都见不到几次。行又咋?也没用。 那春节回家总得有几次吧? 保安呵呵笑了起来,喝了一口酒,俯下身子,和他碰了一下,说,喝一个。你这不算啥,之前有个人说自己是啥上市公司的老总,孩子都是别人的,又咋办?他说自己早就查过了,精子存活率很低,不可能有小孩。那天他也是和你一样,半夜走到我这里,哭得不像样子,说那天上午老婆告诉他又怀二胎了。我说,你看,你也需要个孩子来继承你家业,你这现成的孩子,别人也不会怀疑,你将错就错,把孩子当亲的养,不也正好吗? 他狠狠地点着头,又喝两口,说,老哥,你不知道,我不如人家啊。我不光是那不行,我啥都不行。 他想起书梅,想起明天要进行的述职汇报,就浑身瘫软,感觉手脚像被拴住一样,动弹不得。 无非就是升官发财难,你光想不如意的,那就肯定不好。人生都有好有坏,想开点啥都好了。 不是的,老哥,你不知道,不是为这。 那到底为啥? 他说不清楚。他只觉得天黑得太彻底,他没办法捅出个洞来。他看着条条大路,却没一条路是他能够走下去的。他觉得他像溺在水里,虽然水浅得连腰都没到,但他就是爬不出来。 你看,其实也不为啥。 巴格迪达死了。他低声嘟囔着。 啥?谁死了?保安没听见,俯过身子,把耳朵侧了起来。 哈哈,没谁。他仰头又喝了一大口。 听我一句劝。保安说,人啊,有啥吃啥,有啥穿啥,别妄想太多,一切就都好了。你看我,半夜就着风守大门,一月两千块,连你们的零头都不到,一年见不到老婆孩子几面,不也活过来了? 像突然得到一束光,他脑子一激灵。是啊,要是他能简单点,喜欢书梅就和书梅结婚,喜欢恬淡就不妄想,离了就离了,一切是不是会好点? 要是一切都这么简单就好了,老哥。他又喝了一大口酒。他说话只是为了要喝酒,他悲伤也是为喝酒,他想书梅还是为喝酒,他是个不折不扣的酒鬼。他应该把酒瓶扔了,把漱口水瓶子扔了,他应该到戒酒所去,他应该做的太多了。 大哥,谢谢你陪我喝酒。趁还能行,赶紧回家找老婆去,啊?别在这儿虚度光阴。 保安笑得合不上口,回啥啊?回一天少一天的钱。待这儿挺好,省得她天天念叨我。 他攥着空酒瓶,去找传说中的小卖部。他回身看小房子里的保安。那保安像入定了一样,袖着手,正透过玻璃看他。 父亲的眼睛,隔着千山万水,偶然瞥见了他。他以前从来没想过这样的场景。 最后一次见父亲,是父亲来省城找他。父亲头发花白,坐在他的单身宿舍里,闷着头,一声不吭。他好像非常疲乏的样子,像一个人一直被猎狗追着,惶惶不安,却也习惯了,眉宇间有逆来顺受之气。他说一个老伙伴在南方给他找了个看大门的事儿做,距离远了,以后回来就难了,让他给他母亲说一下。他问父亲为什么不自己说,父亲说怕他说了她追过来,闹得大家都难堪。他很奇怪,母亲并不是一个丑女人,在村里,甚至可以称得上漂亮。她孝敬公婆,爱丈夫爱到放弃自我的地步,可父亲却一直在逃。他记得他看着父亲的花白头发,只觉得人生丑陋不堪。 他在大学读书时,每次学期还未过半,母亲就写信来,叮嘱他一放假就马上回家。家里活儿太多,楼道、房间都需要打扫,父亲一个人做会太累。他们终于盖起了三层小楼,二层、三层隔出很多小单间,每间房都放几张上下铺的床,母亲按床位收钱,说这比整租给别人要赚钱。母亲精神百倍,每天最大的任务就是伺候父亲。母亲在屋里出出进进,忙着打扫卫生、收租做饭。她一边忙碌,一边拿眼睛盯着父亲。父亲杯子的茶刚喝空,她就刚好走过去,倒满,然后又继续忙。父亲刚想起身,母亲就递给他一个草帽。她尽量做到刚好路过,碰巧为之,以防父亲皱起眉头。他们两人之间的气息沉默、黏稠,母亲就像一只蜘蛛,一点点吐出细丝,伸向所有的方向,把人缠在里面。 父亲嗜赌。随着房租的增多,他赌得越来越大。母亲把每天收到的钱奉到他面前,看着他揣到口袋里,走出家门。晚上回来,口袋空着。第二天,母亲又把新收到的钱再次奉上。在他大学快毕业的时候,在一次赌局中,父亲把那栋三层小楼输给了别人。对方好心,免费让他们住在一层最角落的两间房里。就这样,他们一家又回到了原点。他的弟弟妹妹们一成年就离开了家,一离开家,就和他一样,再也不回去。 他沿着街道继续往前走,边走边喝,边喝边哭。书梅,书梅,不是你不好,是我怕我受不了你的好。他像是第一次醒悟过来,不是他愧对书梅,而是害怕他未来愧对书梅。他害怕自己像父亲一样抛弃书梅。他逃避书梅,就像父亲逃避母亲。 鬼话,鬼话连篇。他扇着自己的脸,又喝了几口酒。你就是个势利小人,你别再给自己找理由了。他举起酒瓶,咕咚咕咚,一口气把酒喝完,啪的一声,把酒瓶摔到墙角。 他发现自己站在小卖部前面。胖胖的店主对着一台小电视,正津津有味地看。他看见有人进来,身体微微动一下,拿出一瓶北京二锅头推向他,眼睛没离开电视。 他抹着眼泪,扑哧一下笑了。 你咋知道我喝二锅头?再来一瓶吧。 店主抬眼看了他一下,没有应他,又拿出一瓶二锅头放在玻璃柜台上,继续看电视。电视上花花绿绿的色彩映在他脸上。他跟着电视里的内容,一会儿哎——,一会儿咦——,声调上扬,带着调侃、起哄,还有宠溺和喜爱。那是德云社观众特有的回应声。 他把一瓶酒装进裤兜里,咬开另一瓶的瓶盖,喝一口,探着身子,凑过去看电视上的节目。 郭德纲啊!欢乐喜剧人?这个节目做得一般般。 店主没有搭话。 你说郭德纲要好好说相声,那就是把传统文化发扬光大,现在天天上电视综艺,就是纯挣钱,哪还有艺术?可惜这么一个人才了。 店主站起来,折叠的肚子哗啦一下掉下来,他看见那肚子的正中央纹着一个青色的郭德纲头像。铁“纲”粉。 店主把放在桌子上的钱收回抽屉,说,买完了赶紧走,我关门了。 我也是郭德纲粉丝,不信,你考考我,郭德纲的相声段子我都知道。他在民间之所以受欢迎,不仅是他相声说得好,主要是他嬉笑怒骂中给大家留了一片自由开阔地,就是人一出名就变浮躁了。 店主盯着他,似笑非笑,突然扬起手,指着他说,信不信我抽你,赶紧滚。 不是,我是研究郭德纲的,我硕士论文研究的就是大众文化传媒和民间思想的关系,那时候郭德纲还没出现呢。 显摆你有个硕士文凭?店主瞪着眼说,赶紧滚,还让不让人看电视了? 不是,他以前是以反叛的姿态出现的,和主流文化形成呼应。你看他现在,完全是共谋的形象,已经开始不堪了。 你瞎逼逼啥,信不信我踢你? 店主瞪着那双香港古惑仔的眼睛,绕到柜台的一边,胖胖的身躯弯下去,努力从柜台下面的洞里钻出来。 他赶紧往外走,边走又忍不住说,古惑仔也不过就是伪饰的个体英雄,其实都是虚张声势,一种关于自由原则的平庸想象。 他退出小卖部,看到店主还在那个柜台下面拼命往外挤,哈哈大笑起来,连跑几步,举起瓶子一连灌了几大口。 他是硕士。那些词他还没忘,他以为都忘干净了。“硕士”,仙芳父亲带他出去喝酒的那几年,这头衔用得非常勤,听到的人总是啊的一声,肃然起敬的样子,酒至半酣,就变为暧昧不清的调侃和逼迫他喝酒的说辞了。 大街空荡,风把天空刮得干干净净,天黑得像在砚台里洗过,月亮悬在这大黑天上,看着他,也微微嘲讽的样子。人行道上的砖一块一块,暗红微白,纹理清晰无比,路边的月季枝条也一根根朝他晃着,他能看到上面的刺,那刺一点点膨胀,排列成阵,朝他扑过来。他晃晃头,揉揉眼睛,趴到地上,仔细研究一块块的砖。砖缝里有虫子突然张开眼睛,狠狠地朝他瞪过来。他赶紧举起酒瓶,咕咚咕咚,这一瓶没了。他把空酒瓶栽到月季丛里。 他使劲挪动身体,却怎么也动不了。他浑身又麻又痒,虫子一个接一个爬进他的裤脚,沿着腿,往屁股、腹部、胸脯上爬。他撕扯着自己,外套、毛衣、衬衫一件件扒落,光着脊梁在地上翻滚,啊啊叫着。虫子往他身体内部扎去,皮肤、肌肉、血液、骨头,一层层进去,钻心蚀骨。 他听到有脚步声过来,他伸出手,朝那边叫道,救救我,快救救我。 他看到两双脚。一双脚穿着白色阿迪达斯球鞋,另一双脚穿着中筒小皮靴。他们停在他面前,弯下腰看着他。 他听见一个女生的声音说,是不是神经病啊?赶紧走吧。她的声音颤抖。 男生回答,一个醉汉。 那男生低头看他,又马上抬起头来,说,真恶心,浑身酒味。 他抓住他们的脚,大声喊着,救救我,救救我,有虫子咬我。 女生使劲往外挣,脚扑打在他脸上,嘴里发出恐怖的叫声。 他松开手,指着自己的胳膊,大声喊着,你看,你们看,虫子,它们都进到我身子里了。 那男生拖着他的胳膊,把他拖到另一边,然后拉着女生,快步往前走。 他爬起来,靠到人行道边的墙上,说,别走,我有话给你们说。很重要的话。 那对情侣停下脚步,扭过头,看着他。 他掏出裤兜里的那瓶酒,咬开瓶盖,喝一口酒,朝他们招手。 永远不要放开对方的手,否则,就会像我一样躺在阴沟里。 情侣互相望了一眼,手握紧了一些。 太可怕了,世界末日到了,阴茎还没进去就滑了出来,她一声不响站起来,把内裤穿上,那黑色丛林在丝质面料下隐隐闪光,乳罩穿上,乳房像被塞进牛栏,把裤子、上衣穿上,拉开门,走了。 流氓! 女生回过身,拉着男生要走。 这是一首诗。他仰头看天,朝月亮呸了一下,说,你们只知道“想起一生中后悔的事,梅花便落满了南山”,不知道还有“凌晨三四点钟,他打来电话,说,世界塌陷了,阴茎还没进去就滑出来了”。这也是诗,将来你就知道了,后面的诗才是诗。诗就是真,真才是诗。 他嘿嘿笑着,又对着酒瓶喝了一大口,说,别信我刚说的话,你们现在就分手,不要相信只要携手共进前途一定光明之类的屁话,只有贫贱夫妻百事哀。 那男生挣脱开女生的手,气冲冲地奔回来,弯腰抓住他的衣领,扬起了拳头。 打啊,打下来啊。他渴望有人打他一顿,把他打醒,让他爬起来回家。 你要好好伺候她。他低声对那男生说。 那男生扬起拳头,狠狠地敲在他后脑勺上。他感受到中指的顶劲,是个练家子,打人不留痕。 你不要恭敬她,不要顺从她。你一恭敬,一顺从,她就会离开你。 又是几拳落在他肚子上。他耳朵一阵阵嗡嗡响,头顶上的月亮晃起来。他打了一个又一个寒颤,身上的虫子抖掉在地上,他感觉身上清爽了很多。 走吧,走吧,别管他了。那女生在远处叫男生。 别走。求你了,去给我买瓶酒吧。我给你两百块钱。 他掏出钱包,想拿出里面的钱,手却抖抖索索,无法取出。 男生看着他的钱包。钱包里厚厚的一沓钱,是前几天他在单位报销的钱。 男生盯着他的钱包,一边朝女生招手。他朝女生示意,让女生看。 他们两个人看了一会儿钱包,没有对视,没有商量,男生闪电般伸出双手,一把攥住他的两只胳膊,钳子一样。他的骨头被钳住了,疼得啊啊直叫。女生伸手去取他的钱包,他紧紧捏住,女生双手齐上,把他的指头一一掰开,取出钱包里面的钱,塞到自己随身带的小包里。她把钱包递到男生手里,男生的胳膊划过一个弧度,钱包被扔进了人行道后面的绿化带里。 两个人手拉手,飞快地跑了。 他侧耳听到踢踢踏踏的声音越来越远,拐弯,又往前走,然后就听不见了。 世界又静了下来。静得能听见瓶中酒泛起的气泡声,能听到抖落在地的虫子的尖叫声。 月亮西沉到高楼边缘,凄惨暗淡。他不想看夜半的月亮,有太过清晰的衰败痕迹。 并非偷窃者是恶魔之子。那被偷者其实是引诱者。就像一个游戏,他一步步设下陷阱,搔首弄姿,恶意挑逗,让对方掉入圈套。上帝考验该隐,撒旦考验浮士德,不就是这样吗?掉入是一种必然,谁也逃不过。只是,这对情侣掉得未免太快了,这让他有点索然无味。 他把衣服捡起来穿上,看了看瓶中的酒,焦虑又升起来。已经空了半瓶。他受不了空荡荡。空荡荡的身体——仙芳几十年如一日地在床头裸身跳舞所追求的效果。空荡荡的家——仙芳一寸一寸收拾出的整洁山河。空荡荡的桌子——空无一物,学习、阅读、研究都是徒劳。他因这空荡而伤感,因这伤感而恐慌。 他又喝了一口酒,抹一把眼角浸出的泪。他试着走动几下,爬到后面的绿化带里去找钱包。空荡荡的钱包。刚才那男生打的几拳还留在皮肤上,持续烧灼,和着他小腹内的燃烧,他觉得浑身暖洋洋的。他想唱,想跳。他就是要跳,要唱,他要把书梅喊出来,去跳迪斯科。书梅的腰肢多软啊,她弯下腰,她的长发垂地,她的肢体弓起,他挡在她前面,又欢喜又嫉妒,他把她拉起来,在霓虹闪烁中自由摆动。书梅的眼睛、书梅的牙齿、书梅的乳房,在灯光明暗间跃动,他真想扑到她身上,想找一个无人的角落,狠狠咬她几口。 仙芳爱的是国标,她是国标高手,一板一眼,她不让他有任何发挥,不允许他多任何一个姿势,哪怕是轻微的摆动。 要干净利索,不能拖泥带水。早些年,仙芳热衷于带他去跳国标,每练习一个动作,她都要这样说。早前他并没意识到,以为她只是在说舞步,后来在不同场合都听到她这样说他,他才知道,仙芳是教他做人做事的方式。她不喜欢他腻腻歪歪,一件事情反反复复拖泥带水。她对别人说可惜她爸给他提供的好机会了。 他嘴上不说,心里却不以为然。他从她爸身上看到官场炎凉,人退休了,就意味着茶凉了。即使家里看似人声鼎沸,但那些人的眼神却早已是虚的,从进门的第一分钟,就在想着什么时候走。仙芳看不到,也不愿意看到。她有她的说法。她认为即便如此,也还是机会。有多少人想见那些人,门儿都没有。人家就站在你面前,你自己不行动,又能怪谁?人怕人敬,她爸这一层关系就是让你走到人家面前,让你有机会敬人家。 他的脑壳又疼起来了。他是在和仙芳一起时才意识到人有脑壳这一说的。他觉得脑子像被机器塑封了一遍,密不透风,憋得人想疯,想叫,想打人,想拿个金刚钻头把脑壳凿开。仙芳的身体也像被过塑过,结实,有力,没有任何多余。乳房像两块光滑的圆石,质感凛冽,大腿像米开朗基罗的雕像,筋骨毕现,张力十足。他为自己感到羞愧。苍白的肉体,松弛的肚子,布满血丝的眼睛,越来越稀疏的头发,越来越软的“小弟弟”,他身上没有任何一个地方符合“干净利索”这一标准。 “小弟弟”真成小弟弟了。他又喝了一大口酒,像怕别人听到似的,四下看看,捂住嘴笑得止不住。任你如何蹂躏,我自岿然不动。床上的他终于称得上“干净利索”了,干净利索地不干活,毫无商量的余地。 一片阴影挡住了他。他抬起头来,看到一个人站在他面前。他抬头看看月亮,月亮已经降到楼群下面了。天越发黑了。路灯的光被裹在寒气里面,一点也发散不出来,像个散着微光的魔术玻璃球。天这么黑,人还有影子?他晃晃脑袋。废话,不就是夜晚有阴影才产生“路灯下的两具影子重叠在一起”这样的话吗? 那人的头发盖到眼睛下面,手里提一个大袋子。他站在他面前,停了好一会儿,放下袋子,也靠住矮墙坐下了,就坐在他旁边。 一股臭酸的体味飘过来。他赶紧往远处挪了挪。 那个人又往他这边挪了挪。不碰到他,但是,近到可以看到彼此面目的地步。 一张老人的脸。在头发没有遮住的地方,能够看到脸上纵横的皱纹。 那人从袋子里掏出一卷衣服一样的东西,递给他。他摇摇头。那根本称不上是衣服,也不是围巾被单之类的,就是一团乌糟糟的,看不出颜色、形状的布料,和那人身上的衣着有点相似,层层叠叠的布料堆在身上,分不出外套、衬衫或裤子。 他用手撑地,试图抬起身子,他得逃跑。刚才那对年轻情侣已经如此,更何况这样一个乞丐。 可他浑身瘫软,手还没撑到一秒钟,就啪一下又坐到地上。他拿起酒瓶,又喝一口。鼓足劲,准备再来一次。 那人扭转头,看着他。他听到那人嘴巴啧啧响的声音。他假装没听到,暗自运气,想一蹴而就,一跃而起。 咂巴声越来越响。他一扭身,那人又挪近了一些,身体紧张地绷起,匍匐着往他这边爬过来,头几乎快要挨住他了。他沿着那人眼睛的方位看过去,发现他正盯着自己手中的酒瓶。 他拿起酒瓶,那人的头也抬起来;他藏到身后,那人又往他身后去瞅;他高高举起酒瓶,一动不动,那人的头也仰起来,一动不动。 他看到那人的眼睛。一双渴望的、动物般的眼睛,紧盯他手中的酒瓶,喉结极速地滚动,似乎到了千钧一发的时刻。他嗅到了危险的气息。那是饥饿已久、突然发现猎物的野兽的目光。 他把酒瓶递给他。 那人伸出双手,迅疾攫取,打开瓶盖喝了一大口,又一大口。然后靠到墙上,身体软了下去,长吁了一口气。 又是一个酒鬼。他哈哈地笑起来。他太熟悉那身体姿势了。一口酒下去,世界安定了,世界消失了,自己也消失了,看似是因为烦恼喝酒,其实只是招魂,给自己找个喝酒的理由而已。酒下到胃里那一瞬间的快感,抵过书梅柔软的身体,抵过仙芳爬上他身体操弄他一动不动的“小弟弟”时的复仇。 那人用手使劲擦了擦瓶口,递还给他。 他喝了一口,又给了那人。 老哥,你是咋弄的,也到这一步了? 那人不答,喝了一口酒,擦擦瓶口还给他。 你看我,说起来也是个国家干部,可不也是这样?谁到最后不是个死?你知道吗?我就是个倒霉蛋,生下来我爹就不要我,我妈也不想要我,只是因为我爹不要她她才要我。我好端端的大学毕业,我是学生会主席,全国青联主席,我未来不可限量。可你看看,我现在,都五十了,我还是个副调研员,正处级,虚的。那些混蛋们以前跟在我后面连屁都不敢放,现在,骑在我头上作威作福。 他流水般地说着,他说得太流畅了,像在脑海里演习了无数遍,这次只是出声了而已。 那人一句话不说,眼睛一直盯着酒瓶。他在等着他递给他。 我想不明白,我咋就到这一步了?凭啥倒霉的是我?你是咋了,老哥,你也说说吧。谁没有过酒醉时刻?真话如泉水喷涌,夜晚盛大,如一个巨型温暖的胃。胃,老哥,你知道吧,咱们现在坐在胃里,想喝就喝,不过是沧海一粟。 他喝了一口,又喝了一口。 那人闪电般地把酒瓶夺过来,喝了一大口,又还给他。他还得太匆忙,忘了擦瓶口。 老哥,不对啊,你那口比我大啊!他晃晃酒瓶,发现了猫腻,那人每一口都很大,仰着脖,嘴张得很大,酒瓶垂直往嘴巴里灌。 他抓住那人使劲摇晃,层层叠叠的布料从他身上往下滑,臂膀露了出来。黑夜之中,那细细的胳膊闪着微白的光,皮肤脆弱,怯生生的。那不是一个老人的胳膊,是一个少年的,简直可以说,是一个孩童的胳膊。 他扭过身,去扒那人的头发。那人躲闪着,但并没有多大力量。他把他的头发撩开,看到光滑的额头和少年的眉毛。 他还是个少年。一个年轻又苍老的少年。眉毛以上是一个稚嫩的孩子,青涩、羞怯,眉毛以下却是一个年老的资深酒鬼。他眼睛中明亮凌厉的光只有在面对酒时才闪烁出来。 他呆住了。少年至多十六七岁。他突然想到女儿。女儿刚去国外时,也是这个年龄。女儿曾经半夜给他们打电话,电话刚接通,她就哇一声哭了。她说找不到一个人说话,不是没有朋友,而是根本就没有人。她会不会也在这样的夜晚流浪在外,会不会像眼前的少年一样,眼神孤绝? 他呵呵地哭起来,他的心很疼,他的心肝宝贝肉,他唯一完全拥有过的人,唯一的爱。他又喝了一口酒。 少年直直地盯着酒瓶的运动,看到他喝一口,赶紧伸手来拿。他把酒瓶藏到了身后,一边说,孩子,你太小了,这样喝会出问题的。你不能喝,你回去找你父母,再回到学校,好好上学,只有上学你才有可能往高处走,你得上学啊。 他边哭边说。他看着对面的少年,心里想着他的心肝宝贝,他想把他打走,打跑,打到看不见。他的心肝宝贝有多久没和他正经说过话了?她打视频电话回来只和她妈聊天,聊得最多的是他如何如何不好。仙芳习惯于在女儿面前数落他,那是她们之间唯一的话题。 少年直扑过来,压在他身上,去夺藏在他身后的酒瓶。 少年的身体很轻,力气却大得惊人,他好像拼了命。 他也拼了命,他不能让女儿喝酒,不能让她在外面流浪。他要赶少年回去,回到安全的地方。他拿身体去抗那少年,少年的身体被弹开去,手却还紧紧抓着酒瓶。在少年弹起的一瞬间,他看到他的眼神。那是想要杀人的眼神。 他松开手,少年往后一个趔趄,倒在地上,又迅速爬起来,拎着袋子往另一边跑了。 远去的影子在地上扭曲着往前移动,像一张剪纸、一片树叶被风吹着往前翻滚,不知道要飘落到何方。 他的眼泪又要流出来了。他举起手,手是空的,他才突然醒悟过来,酒已经被少年抢走了。他浑身一阵颤抖,顷刻间嘴巴饥渴难忍。后脑勺和肚子又疼起来。他需要一种液体,从口腔进入,顺着食道,进入胃,在胃里扩散、融化,再到每一寸皮肤。人们称那液体叫酒,就是它叫屎,他也会喝下去。 他用手撑地,后背靠着墙一点点往上蹭,终于站住了。黑的天往地上倒,地往上斜着去接黑的天。他也跟着往上斜。他走一步,往下掉两步。他要往回走,走到酒店,去找书梅。谁此时孤独,谁就永远孤独。 他扶着墙。墙没了,又扶着树,扶着电线杆。他抱着一棵树,丈量着下一棵树,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过去。那棵树也跟着他跑,他左抱右抱,却一点也抱不住。 他来到小路的拐弯处。他记得这拐弯,拐过去就是小卖部了,再拐过去,就是高高的围墙和门口的保安。他站在拐弯处,看着红绿灯,做冲锋状。红绿灯闪来闪去,根本没有规律,无论他姿势摆得多好,他都无法等到准确的指令。 那少年不知从何处又走回来,扶着他,默默走过马路。少年要放开的时候,他一把抓住他的手,紧紧抓住——少年的手是空的。他拎起少年手中的袋子,往地上抖落。碗、筷子、烟盒、书、绳、破被单、梳子,哗啦啦都掉了出来。没有他的酒瓶。他抬头看着少年。少年睁着无辜的眼睛看着他,好像不知道他在找什么。好像他从来就不知道酒为何物。 少年蹲下身,把他的宝贝一个一个捡起来,装回袋子里,系好,挎到身上。 他们一起往前走。 小卖部里面漆黑一片,门口的几个霓虹装饰字也灭了,只留下字形的电线。 他急忙往围墙那边赶,想看看那保安还在不在。想起保安望着自己的眼神,他感到一阵温暖。少年快步跟着他,看不出谁在扶谁。 他来到小区的大门口。玻璃房外面的灯还亮着,但是不见保安。他跑过去,扒着窗户往里看。保安伏在桌子上,鼾声大作,伴随着每一次鼾声,他的身体都剧烈地抖动一下。他拍了拍保安的头,继续往前走。 远远地,他看见酒店的灯光。在周围错落的阴影中,在刀割一样的寒风吹过脸颊之时,在步履艰难之时,那灯光,确实如在茫茫大海之中看到的灯塔,是唯一的希望和温暖。 少年挣脱他的手,回转身,飞快地跑了。他听到少年袋子里叮叮咣咣器物相撞的声音。他想喊住少年,让他把酒拿出来,让他再喝一口,哪怕只是一小口。他知道少年肯定把酒藏在某个地方。 很赞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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