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我曾经为一个人写作
2020-10-27抒情散文林丽霞
有两年,我曾经为你一个人写作。我喜欢用一种浅紫色底色上面有零星小白花的信笺给你写信,我买光了文具店里积压的所有这样的信笺。有谁见过同在一座小城见面并非难事却选择写信这种落伍的交流方式的人呢?我就是。大多时间是在午后,没有课的时候,我拿一本厚
有两年,我曾经为你一个人写作。我喜欢用一种浅紫色底色上面有零星小白花的信笺给你写信,我买光了文具店里积压的所有这样的信笺。有谁见过同在一座小城见面并非难事却选择写信这种落伍的交流方式的人呢?我就是。
大多时间是在午后,没有课的时候,我拿一本厚厚的书,书里夹几页信笺,顺一条僻静的乡间小路走,路的尽头有一个池塘,池水清冽,一到夏天就盛开了满塘的荷花。只因早些年城内一女子失恋后跳塘而死,所以一般散步的人离池塘很远就返回了。池边有几个树墩,树干可能早做了谁家的桌椅板凳,沿树墩四周粗糙的皮生出乌压压的一蓬枝条,注定成不了气候,某一天站累了,我用小刀割掉枝条,把树墩当了凳子,又以膝盖为桌,在紫底白花的信笺上给你写信。
我的笔像一位黑衣舞女,在纸上跳着舞。或缓慢,或迅疾,或简洁,或繁复,敛首,低眉,一招,一式,万种风情。天上飘着几朵写意的云。树叶在头顶沙沙歌唱。团团柳絮因了风的撩拨从草里旋起来,很抒情地飞舞。蒲公英在脚边悄悄开放,这是一种很有趣的植物,一株蒲公英往往有几条茎上还娉娉婷婷地开着精致的小黄花,另外几条茎上花已老成蓬松柔软的圆球,只待一阵风来,把它们裹挟到未可知的地方,只要那地方有土,那里就是他们安身立命的家了。我曾留意到一株蒲公英刚刚枯死,过不了几天,在它枯死的地方就冒出一株新的来,我以为是它起死回生了,但仔细看分明是另一株更年轻的生命。从春到秋,不知有多少这样的小花以其短暂的美丽轮番慰藉荒野漫长的孤独,我崇拜这类卑微的东西,他们常常使我感动于生命的执着和隐忍。就像我的情书,我的思念。
一只蚂蚁怯怯地爬上膝盖,在文字的丛林里穿行,忽然被未干的墨迹粘住手脚。我嘬起唇,一个字一个字地吹吹干。它得以挣扎着逃窜,在紫底白花的信笺上留下几个难以破解的符号。我觉得自己和这只蚂蚁一样,常常在你温暖的笑里挣扎。你的笑,一点点氤氲开来,罩住了池塘,罩住了夕阳染红的天空。我强迫自己低下头不去看你的笑,无奈长发溜下来,你的笑又轻轻悄悄的攀上发梢,挤进我的视线里。我不止一次想到多年前殉情的那个女子,我切肤地体会到她内心深重的无奈,那就是当一个人真正的走近你的灵魂时,对于他的诸多感受,比如思念猜疑幽怨痛苦,统统都化作了无奈——一种对爱的魔力的无奈。
写着写着,天就暗了,我折好信,放进兜里,揉揉酸痛的手臂,拍拍麻木的腿,缓缓地往回走。经过邮局时,路边那个大大的邮筒正含情脉脉地望我。手插进兜里,摩挲着那些纸,有一种很暖的感觉从指尖向身体的四周扩散,脸上就有了一丝轻微的热,眼里眉里再掩不住一丁点儿的笑。邮局的人早下班了,轻轻地敲敲邮筒,继续走。一段时间后收拾书桌,翻看那些散散淡淡的断句,竟不能相信是我写的。有什么重要呢,无非是我家的刺玫开了,一大团一大团地晃眼。或者是我新买了一套散文集,怎么怎么好。甚至篡改了古人的诗句,诸如“月上柳梢头,约谁黄昏后?”“晚来天欲雨,能饮一杯无?”“误落尘网二十年,哪堪风刀与霜剑。”之类的。我问自己,为什么会用整整一下午的时间重复这些毫无意义的话,且乐此不疲?我真的那么寂寞吗?对你的爱恋真的那么深吗?
你会说,怎么可能呢,——爱一个不熟悉的人?隔着太多世俗的东西,因为压抑,因为内敛,对你的距离远是远了,却恰恰使想象有了足够的空间。在虚幻的想象和想象的虚幻里,我把一切美好赋予你。也许我爱的只是意念中的你,也许我爱的只是自己的爱情。弄不懂这是一些什么样的情绪,去了来,来了去,浅浅的喜悦,浅浅的忧愁。我被自己营造的这份喜悦这份忧愁感动着,终于拨通了你的电话。你问我在哪里。我说,在池塘边,看荷花,还,写字。你就笑了,说,我新写了一首诗,读给你听,好吗?我说,好。那诗,我依然不太懂,像你的所有的诗一样,但并不妨碍我喜欢。你的声音温温软软的,像极了午后的阳光,使我产生一种错觉,觉得那声音就是你伏在我耳边,一点点吹进我耳朵里去的,我甚至能感受到你温柔的气息轻轻抚弄我的鬓发。挂断电话很长时间之后,似乎还能触摸到弥漫在空气里的那种令人舒服的沉默。
一层纸,想不到捅破的是你。我正在大街上,你打电话来,说,我给你读一首诗啊。你的声音,失却了往日的沉稳,变得急切而热烈。我预感到什么。你读了,那天风很大,我听不清楚。但有一句话,我听清了,你说,这是藏头诗,你来念每句的首字,就是你的名字,“x x x 好”啊!
我想,一定是风偷看了我的文字,把我的心事快嘴快舌地报告给你。一定是云窥视了我的文字,把我的秘密迫不及待地泄露给你。不然,你怎么知道,我也喜欢你?我开始整理那些写在紫底白花的信笺上的文字,想象着它们出现在你的面前时,你会是怎样地好奇和甜蜜!
信是我坐公共汽车去另一个县城的邮局挂号寄出的。第三天,你发了一条短信来:“那天,我喝多了,对不起。”之后是关机,是换号。我想起初次相见你在酒桌上讲的一个笑话:老鼠掉进酒桶里,看见一只猫从旁边经过,忙求救。猫说,我救你出来,你得让我吃你。老鼠答应了。猫费尽力气,弄翻了酒桶,老鼠得救后撒腿就跑。猫捉住它,问它为什么食言。老鼠说,我刚才喝醉了酒,说的话哪能算数呢?那时,只觉得你作为一个本地有名的文人,竟然还有这样可爱的一面。今天想来,这个笑话真是漏洞百出,老鼠会向猫求救?猫吃老鼠也需要和它商量吗?
在你心里,我是味精,有则锦上添花,没有,也不影响大摆宴席。而我却把你当成生活的全部。
二十三岁那年,我失恋了。有人失恋伤到肝胆,伤到血脉,伤到心脏,而有人失恋,转过身又是一片艳阳天。伤,总有结痂的一天,我只是偶尔会心疼,那些有着花香草香的紫底白花的信笺,如果放碎纸机里,该是多么壮观的一地碎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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