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执著于乡村的弹唱
2020-11-14叙事散文仰望或者倾听
“锥子、针和麻线在母亲手中交替飞舞,就把好几页布板儿纳在一起,纳成一双厚硬结实的鞋底,再绱上新布鞋帮,用黍米或麦粒儿揎饱,放在通风处晾干、定型,最后倒出里面的粮食粒儿,一双‘千层底’鞋就做成了。” 这篇题为《爱穿平底鞋》的文字一下子就吸引了
“锥子、针和麻线在母亲手中交替飞舞,就把好几页布板儿纳在一起,纳成一双厚硬结实的鞋底,再绱上新布鞋帮,用黍米或麦粒儿揎饱,放在通风处晾干、定型,最后倒出里面的粮食粒儿,一双‘千层底’鞋就做成了。”
这篇题为《爱穿平底鞋》的文字一下子就吸引了我的视线,在那个冬天,在一个名字为“寒云阁”的博客。此后的很多日子,我一直被文中细腻而真实的笔触感动着。“下雨的日子,带一顶苇笠到山坡上、树林间,捡拾绿油油的‘地骨皮’,黄灿灿的蘑菇墩”(《我的“幼儿园”》)。时下的文坛,“麦子岁月”、“高粱情结”早已是明日黄花,在乡土味、怀旧风刮过之后,谁还在捡拾着许多人剩下的事情?作为一位女作家,不小资不矫情不时尚,我因之记住了她的名字:高凌云。
再次读到这些文章的时候,已是07年夏天。它被凌云收录在一本叫《西山夜语》的个人文集里,同时收集的还有她在《大众日报》、《联合日报》等报刊发表的近百篇文章。握在手中,像握紧一束沉甸甸的金黄的麦穗。整整一个夏天,我的目光穿行在她文字的阡陌间,流连往返,充耳不闻窗外市声的喧嚣。
写作就是精神还乡,寻找最初的栖息地。肖洛霍夫有顿河,臧克家有马耳山,凌云也有她的西山:临朐的一个小山村,但足以伸展她的呼吸。“要是你在田间地头见到大娘、婶子,她们会顺手摘下一串瓜果梨枣或拔一棵青萝卜,撩起衣襟擦擦,然后举到你面前‘尝尝!’”(《大娘婶子》),儿女与母亲,作家与故乡,在感情上都有割不断的脐带。找到了故乡,也就找到了创作的源头,奠定了凌云的创作基调:像泥土一样拙朴,如麦香一样亲和。沈从文、孙犁写乡土散文,用笔多在描述故事,人物、风俗点染氛围;凌云则是在平静的叙述中注重细节的展开,把一些最平常、最平凡的农村生活细节真实地再现,让我们在她的《老屋》面前,不得不伫足凝视,“没有什么用来装饰老屋,母亲只能每天早起,挨着墙角洒扫一遍屋地”,这样的文字明目清心,任谁都能嗅到故乡的气息。凌云的写作姿态屏弃了闲适优雅,远离了风花雪月,她很好地还原了生活真实。“那年冬天,每夜里醒来时,总见父亲弯腰伏在方桌上,在一迭纸和一堆廉价的颜料中忙活”,这是一个令人眼窝发热的细节,像食盐、白糖溶解在水里一样,很快的,在读者心中洇染出一片温馨的亲情。朴实无华的文字,细腻真切的感受,是凌云一贯的审美追求。 写乡土散文,如果一味停留在思乡这个层面上,或者文章只是充斥着泥土味、血汗味,未免浅薄而流俗。写出农民本真的生存状态,写出历史造成的精神和物质的匮乏,体现写作者的终极关怀,这样的作品才有分量,才能在岁月的打磨中闪现思想的光泽。“除了两头正在吃草的黄牛,院子里一无所有,地上的牛粪和草渣积了厚厚的一层,踩上去软软的,脏脏的。”在《贫瘠的土壤》一文中,凌云直面了农村的真实,揭示了物质文明建设的艰难行进历程。文学批评家谢有顺曾经说:“许多的时候,小说的价值,不在于作家所说出来的部分,而恰恰隐藏在作家想说而未说的地方。”谈的是小说,我觉得也适宜于散文创作。凌云的这篇散文,让我们体会到了一种沉在生命底层的真痛苦、大悲悯。 “刚刚给老的喂上饭,又要给小的把屎尿,农忙时节还要跟男人一起上坡下地,推车挑担,忙得跟丝瓜瓤一样无头无绪,眼见得一个嫩生生的黄花姑娘被揉搓成了黄脸瘦婆。”(《硬命的大娘》),读凌云的散文,随处都可以感受到一种令人颤栗的生命感知。而这种感知,来源于她对乡村生活的切肤体验和心理认同。
散文具有开阔、明朗的独立形态,它的本色是生命的质朴和心灵的真诚。一位站在西山歌唱的作家,一位抒写心灵真实的作家,她用语言的声音、气息、光线,描画了她心中的沂蒙地图。从她的散文里,我读出了一个写作者应该具有的操守,和内心的风度。
这篇题为《爱穿平底鞋》的文字一下子就吸引了我的视线,在那个冬天,在一个名字为“寒云阁”的博客。此后的很多日子,我一直被文中细腻而真实的笔触感动着。“下雨的日子,带一顶苇笠到山坡上、树林间,捡拾绿油油的‘地骨皮’,黄灿灿的蘑菇墩”(《我的“幼儿园”》)。时下的文坛,“麦子岁月”、“高粱情结”早已是明日黄花,在乡土味、怀旧风刮过之后,谁还在捡拾着许多人剩下的事情?作为一位女作家,不小资不矫情不时尚,我因之记住了她的名字:高凌云。
再次读到这些文章的时候,已是07年夏天。它被凌云收录在一本叫《西山夜语》的个人文集里,同时收集的还有她在《大众日报》、《联合日报》等报刊发表的近百篇文章。握在手中,像握紧一束沉甸甸的金黄的麦穗。整整一个夏天,我的目光穿行在她文字的阡陌间,流连往返,充耳不闻窗外市声的喧嚣。
写作就是精神还乡,寻找最初的栖息地。肖洛霍夫有顿河,臧克家有马耳山,凌云也有她的西山:临朐的一个小山村,但足以伸展她的呼吸。“要是你在田间地头见到大娘、婶子,她们会顺手摘下一串瓜果梨枣或拔一棵青萝卜,撩起衣襟擦擦,然后举到你面前‘尝尝!’”(《大娘婶子》),儿女与母亲,作家与故乡,在感情上都有割不断的脐带。找到了故乡,也就找到了创作的源头,奠定了凌云的创作基调:像泥土一样拙朴,如麦香一样亲和。沈从文、孙犁写乡土散文,用笔多在描述故事,人物、风俗点染氛围;凌云则是在平静的叙述中注重细节的展开,把一些最平常、最平凡的农村生活细节真实地再现,让我们在她的《老屋》面前,不得不伫足凝视,“没有什么用来装饰老屋,母亲只能每天早起,挨着墙角洒扫一遍屋地”,这样的文字明目清心,任谁都能嗅到故乡的气息。凌云的写作姿态屏弃了闲适优雅,远离了风花雪月,她很好地还原了生活真实。“那年冬天,每夜里醒来时,总见父亲弯腰伏在方桌上,在一迭纸和一堆廉价的颜料中忙活”,这是一个令人眼窝发热的细节,像食盐、白糖溶解在水里一样,很快的,在读者心中洇染出一片温馨的亲情。朴实无华的文字,细腻真切的感受,是凌云一贯的审美追求。 写乡土散文,如果一味停留在思乡这个层面上,或者文章只是充斥着泥土味、血汗味,未免浅薄而流俗。写出农民本真的生存状态,写出历史造成的精神和物质的匮乏,体现写作者的终极关怀,这样的作品才有分量,才能在岁月的打磨中闪现思想的光泽。“除了两头正在吃草的黄牛,院子里一无所有,地上的牛粪和草渣积了厚厚的一层,踩上去软软的,脏脏的。”在《贫瘠的土壤》一文中,凌云直面了农村的真实,揭示了物质文明建设的艰难行进历程。文学批评家谢有顺曾经说:“许多的时候,小说的价值,不在于作家所说出来的部分,而恰恰隐藏在作家想说而未说的地方。”谈的是小说,我觉得也适宜于散文创作。凌云的这篇散文,让我们体会到了一种沉在生命底层的真痛苦、大悲悯。 “刚刚给老的喂上饭,又要给小的把屎尿,农忙时节还要跟男人一起上坡下地,推车挑担,忙得跟丝瓜瓤一样无头无绪,眼见得一个嫩生生的黄花姑娘被揉搓成了黄脸瘦婆。”(《硬命的大娘》),读凌云的散文,随处都可以感受到一种令人颤栗的生命感知。而这种感知,来源于她对乡村生活的切肤体验和心理认同。
散文具有开阔、明朗的独立形态,它的本色是生命的质朴和心灵的真诚。一位站在西山歌唱的作家,一位抒写心灵真实的作家,她用语言的声音、气息、光线,描画了她心中的沂蒙地图。从她的散文里,我读出了一个写作者应该具有的操守,和内心的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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