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乱弹散文写作
2020-12-14叙事散文吴安臣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8 00:01 编辑
[fly] 乱弹散文写作[/fly]文/吴安臣以前我是鼓捣小说的,但是至于以前自己写的那些玩意可叫小说连我自己都弄不清楚,那时肤浅的认为小说就是要编故
[fly] 乱弹散文写作[/fly]文/吴安臣以前我是鼓捣小说的,但是至于以前自己写的那些玩意可叫小说连我自己都弄不清楚,那时肤浅的认为小说就是要编故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8 00:01 编辑 <br /><br /> [fly] 乱弹散文写作[/fly]
文/吴安臣
以前我是鼓捣小说的,但是至于以前自己写的那些玩意可叫小说连我自己都弄不清楚,那时肤浅的认为小说就是要编故事,立足现实,取材现实,像鲁迅先生《中国小说史略》里谈的:要杂取各种人的特点塑造一个“新人”,这个最高要求我想至今我都没有达到。
我也塑造了些自以为鲜明的人物形象,殊不知编辑说我的小说像散文,但是究竟什么是散文呢,也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记得当时读《百花园》的主编杨晓敏的一些小小说时,总感觉他写的东西小说气息很淡,而像散文的叙述方式,打心眼里说这也不像小说嘛?怎么我就不可以这样写,难道是成名成家的人就可以乱写吗?很是困惑了一段时间,但是困惑归困惑,自己的文章还是发表不了,仍然被编辑归入那种四不像的的文体里。手头写的一系列的人物小说也就搁下了,最终弄成了孤芳自赏。那时天天可怜地把自己和读高中时的一位同学比,这同学写诗经年了,但是连一首诗都没发表过,总想他的打击应该比我大吧,我还不算最倒霉的那个,因为自己的文章好歹编辑很客气地告诉我说:语言还可以,但是有点散文化云云,而我的那位同学可是连点退稿信都没接到过啊。但一度甚至丧失了继续写下去的勇气。
觉得文学这道门对于我来说是关着的。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写任何东西,既然不适合搞小说,那么写别的不知行吗?于是写了篇关于继父的文章,先是投给地方上的一本文学杂志,不久刊出了。得到了50元的稿费。接下来在全国的其它几家杂志也刊出了。有了点信心,于是拿着去问行家我这算什么文。你也许要笑我幼稚,但当时真的是这么想的。再具体问问这是散文里的哪类文啊。文友很是耐心的说给我这是情感类散文。
别说若论性格,我还真适合写情感类散文,于是从我最熟悉的人写起,先后写了差不多30篇左右的情感类文章,后来这些文章大都发表了。感觉这写散文好像比小说要有成效,最起码发表就是证明。而且文友们都说发表就是硬道理。谁写的文章如果只打算叫它发霉,那文章的社会功效也就完全不存在了,写作的意义似乎也就消失了。于是心中形成一种认识就是:文章应该抒真情,写真事,把一颗心完全掏给读者。这种写作方式或者说认识左右了我近一年的时间。也就是所谓的无技巧阶段。
其实说白了也谈不上讲究什么技巧,因为学写阶段嘛,谁能讲究什么技巧,而且过多的注重技巧去了,内容本身将会被破坏掉,也许自己认识上的狭隘吧,总之纯客观的或者的纯主观的写作是我初期写散文的指导思想。这样的文章最终带来的弊病也非常明显,那就是未加修饰的东西必然显得粗拙,这就像露着木茬的桌子一样,一张桌子漆于不漆都可以用,但是把适当的漆涂上去那给人的观感就完全不同了。散文被完全被剥落的修饰,这必然使其失去品味和咂摸的空间也就是所谓的张力就会不够。这时写作停留在肤浅的层面。像学生作文,一板一拍,固然有板有眼,但是给人的感觉是在复制生活。把生活原模原样的复制出来,文学的意味自然就不在了。
既然是文学,那意味都不在了,美感也就不存在了,写了不是等于伪劣产品吗?艺术是讲究美的,缺乏美艺术的内质就被破坏了。所以界定一篇好的作品往往要把美学的东西加在其中。汪曾祺先生《受戒》里的那些场景描写和人物的塑造都给人一种美感,你读他的散文也好,小说也好,欣赏的结果都是美好的。所以有人说他的小说有点散文化,我私下认为对汪老的这种评定和他文章所体现出来的美感特质有关,并不是一件坏事。认识到这种问题后我仍然坚持唯真实写作,特别是看到中财论坛上巴陵先生的《真实是散文的生命》后我真正认识到自己的写作方向没错,失误的在于自己没有对于散文作一些深层加工。我还是一个拙劣的木匠,我身上还有太多匠气,匠气写作最终导致了自己的文章仿佛一些半成品。很不受看。
于是我有意识去看一些网络上的关于散文的理论文章。发现自己除了内容上追求真实外,还要在语言上下功夫。特别是和我的老师李智红先生请教后愈发明白这个问题的重要性,他对我说,一个作家真的要把散文写得有个性,最重要的还是要在语言上下功夫,其实好多人的生活背景是相同的,为什么写出来的文章给人的感觉不同呢?这就是语言叙述上的差别。前不久看了格致发在《人民文学》上的《在道路上》一文,突然对于李老师说的话有了很深的感悟。格致的语言给人一种强烈的冲击力,你会在她的叙述中找到一种全新的视觉感受,她在作品里写到一个名叫李援朝的人,这人在战争中受过伤,格致没有从一般作者的叙述上入手写这个人,而是从李援朝不断的从车上跳下去捡路上的石头说起。最后李援朝发展到为搬动一块大石头,深夜不归家,害得老母亲担心。最后格致在作品最后揭示了主题,让人有种读小说时那种恍然大悟的感觉。另外她的获奖作品《减法》更是如此。
这种叙述我想完全是一个作家的特质的体现,一个优秀的作家在写散文时我想都不应该回避这个问题,我们不是在追求散文语言的古怪,但是我们追求散文语言的新颖,这点上中财作家中陈元武,阿贝尔、杨献平、扁舟一叶、房子、木祥、敬一兵以及四川的那位画家马俊子做得较好,限于篇幅不再一一介绍其它作家了,我看文章都是抱着一种学习的态度。既然自己写不好那么虚心学习则是第一要务。但是也有做得过火的,在新散文论坛上看到的某些文章就是纯粹为了追求一种新奇,故弄玄虚的玩意。
把很平常的小文章写得古里古怪。这“新”一下子走入了一种极端,比如说进门看到什么东西就一一罗列出来,最终来一句:今天我来到一间屋子里,看到了些什么。当然这是为说明这个问题一个最通俗的比方而已,我想谁都难以接受这种新到小学生似的为文方式。要么把一些景物罗列在一起,然后漫无边际的胡扯,看后觉得这散文已经写到“复古”阶段了,我们无法真正难以理解这“新”体现在何处。为这问题也困惑了段时间,思考着自己是不是已经变成古董了?在散文写作上自己是不是没有接受新事物的准备?抑或自己固执导致了自己没法接受这些披着新鲜外衣的玩意?后来痛苦的思索后发现散文的确要新,但是不能把自己文章弄到让别人读了头大的地步。有些人写作以为把人的头读大就是一种使命的话,那他的认识可就是大错特错了。也许我守旧,但是对于一味把散文打扮得花枝招展的人终究成不了大家却是定论。大家追求的仍然是一种淡的境界,像沈从文,像汪曾祺,他们的散文看似无味,但如果深入去品则能得到一种享受,像汪曾祺的《昆明的雨》就达到了一种极致,也就是说他的散文已经写到了不愠不火的阶段,读着像喝着凉茶。而不是剑拔弩张,让你犹如烤火一般,也不是死气沉沉,读着感觉你的锐气可以慢慢磨灭,乃至于读了些什么,不想去回想,这些都是不成熟的写作方式。真正到“淡而有味”的时候证明散文写作已经成熟了。
以上是平时写作的一点粗浅的感受,难免挂一而漏万,这些都是我不成熟的表现。至于和各位的观点相左的地方请各位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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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吴安臣
以前我是鼓捣小说的,但是至于以前自己写的那些玩意可叫小说连我自己都弄不清楚,那时肤浅的认为小说就是要编故事,立足现实,取材现实,像鲁迅先生《中国小说史略》里谈的:要杂取各种人的特点塑造一个“新人”,这个最高要求我想至今我都没有达到。
我也塑造了些自以为鲜明的人物形象,殊不知编辑说我的小说像散文,但是究竟什么是散文呢,也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记得当时读《百花园》的主编杨晓敏的一些小小说时,总感觉他写的东西小说气息很淡,而像散文的叙述方式,打心眼里说这也不像小说嘛?怎么我就不可以这样写,难道是成名成家的人就可以乱写吗?很是困惑了一段时间,但是困惑归困惑,自己的文章还是发表不了,仍然被编辑归入那种四不像的的文体里。手头写的一系列的人物小说也就搁下了,最终弄成了孤芳自赏。那时天天可怜地把自己和读高中时的一位同学比,这同学写诗经年了,但是连一首诗都没发表过,总想他的打击应该比我大吧,我还不算最倒霉的那个,因为自己的文章好歹编辑很客气地告诉我说:语言还可以,但是有点散文化云云,而我的那位同学可是连点退稿信都没接到过啊。但一度甚至丧失了继续写下去的勇气。
觉得文学这道门对于我来说是关着的。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写任何东西,既然不适合搞小说,那么写别的不知行吗?于是写了篇关于继父的文章,先是投给地方上的一本文学杂志,不久刊出了。得到了50元的稿费。接下来在全国的其它几家杂志也刊出了。有了点信心,于是拿着去问行家我这算什么文。你也许要笑我幼稚,但当时真的是这么想的。再具体问问这是散文里的哪类文啊。文友很是耐心的说给我这是情感类散文。
别说若论性格,我还真适合写情感类散文,于是从我最熟悉的人写起,先后写了差不多30篇左右的情感类文章,后来这些文章大都发表了。感觉这写散文好像比小说要有成效,最起码发表就是证明。而且文友们都说发表就是硬道理。谁写的文章如果只打算叫它发霉,那文章的社会功效也就完全不存在了,写作的意义似乎也就消失了。于是心中形成一种认识就是:文章应该抒真情,写真事,把一颗心完全掏给读者。这种写作方式或者说认识左右了我近一年的时间。也就是所谓的无技巧阶段。
其实说白了也谈不上讲究什么技巧,因为学写阶段嘛,谁能讲究什么技巧,而且过多的注重技巧去了,内容本身将会被破坏掉,也许自己认识上的狭隘吧,总之纯客观的或者的纯主观的写作是我初期写散文的指导思想。这样的文章最终带来的弊病也非常明显,那就是未加修饰的东西必然显得粗拙,这就像露着木茬的桌子一样,一张桌子漆于不漆都可以用,但是把适当的漆涂上去那给人的观感就完全不同了。散文被完全被剥落的修饰,这必然使其失去品味和咂摸的空间也就是所谓的张力就会不够。这时写作停留在肤浅的层面。像学生作文,一板一拍,固然有板有眼,但是给人的感觉是在复制生活。把生活原模原样的复制出来,文学的意味自然就不在了。
既然是文学,那意味都不在了,美感也就不存在了,写了不是等于伪劣产品吗?艺术是讲究美的,缺乏美艺术的内质就被破坏了。所以界定一篇好的作品往往要把美学的东西加在其中。汪曾祺先生《受戒》里的那些场景描写和人物的塑造都给人一种美感,你读他的散文也好,小说也好,欣赏的结果都是美好的。所以有人说他的小说有点散文化,我私下认为对汪老的这种评定和他文章所体现出来的美感特质有关,并不是一件坏事。认识到这种问题后我仍然坚持唯真实写作,特别是看到中财论坛上巴陵先生的《真实是散文的生命》后我真正认识到自己的写作方向没错,失误的在于自己没有对于散文作一些深层加工。我还是一个拙劣的木匠,我身上还有太多匠气,匠气写作最终导致了自己的文章仿佛一些半成品。很不受看。
于是我有意识去看一些网络上的关于散文的理论文章。发现自己除了内容上追求真实外,还要在语言上下功夫。特别是和我的老师李智红先生请教后愈发明白这个问题的重要性,他对我说,一个作家真的要把散文写得有个性,最重要的还是要在语言上下功夫,其实好多人的生活背景是相同的,为什么写出来的文章给人的感觉不同呢?这就是语言叙述上的差别。前不久看了格致发在《人民文学》上的《在道路上》一文,突然对于李老师说的话有了很深的感悟。格致的语言给人一种强烈的冲击力,你会在她的叙述中找到一种全新的视觉感受,她在作品里写到一个名叫李援朝的人,这人在战争中受过伤,格致没有从一般作者的叙述上入手写这个人,而是从李援朝不断的从车上跳下去捡路上的石头说起。最后李援朝发展到为搬动一块大石头,深夜不归家,害得老母亲担心。最后格致在作品最后揭示了主题,让人有种读小说时那种恍然大悟的感觉。另外她的获奖作品《减法》更是如此。
这种叙述我想完全是一个作家的特质的体现,一个优秀的作家在写散文时我想都不应该回避这个问题,我们不是在追求散文语言的古怪,但是我们追求散文语言的新颖,这点上中财作家中陈元武,阿贝尔、杨献平、扁舟一叶、房子、木祥、敬一兵以及四川的那位画家马俊子做得较好,限于篇幅不再一一介绍其它作家了,我看文章都是抱着一种学习的态度。既然自己写不好那么虚心学习则是第一要务。但是也有做得过火的,在新散文论坛上看到的某些文章就是纯粹为了追求一种新奇,故弄玄虚的玩意。
把很平常的小文章写得古里古怪。这“新”一下子走入了一种极端,比如说进门看到什么东西就一一罗列出来,最终来一句:今天我来到一间屋子里,看到了些什么。当然这是为说明这个问题一个最通俗的比方而已,我想谁都难以接受这种新到小学生似的为文方式。要么把一些景物罗列在一起,然后漫无边际的胡扯,看后觉得这散文已经写到“复古”阶段了,我们无法真正难以理解这“新”体现在何处。为这问题也困惑了段时间,思考着自己是不是已经变成古董了?在散文写作上自己是不是没有接受新事物的准备?抑或自己固执导致了自己没法接受这些披着新鲜外衣的玩意?后来痛苦的思索后发现散文的确要新,但是不能把自己文章弄到让别人读了头大的地步。有些人写作以为把人的头读大就是一种使命的话,那他的认识可就是大错特错了。也许我守旧,但是对于一味把散文打扮得花枝招展的人终究成不了大家却是定论。大家追求的仍然是一种淡的境界,像沈从文,像汪曾祺,他们的散文看似无味,但如果深入去品则能得到一种享受,像汪曾祺的《昆明的雨》就达到了一种极致,也就是说他的散文已经写到了不愠不火的阶段,读着像喝着凉茶。而不是剑拔弩张,让你犹如烤火一般,也不是死气沉沉,读着感觉你的锐气可以慢慢磨灭,乃至于读了些什么,不想去回想,这些都是不成熟的写作方式。真正到“淡而有味”的时候证明散文写作已经成熟了。
以上是平时写作的一点粗浅的感受,难免挂一而漏万,这些都是我不成熟的表现。至于和各位的观点相左的地方请各位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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