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大志,象你家乡的黄土塬一样
2020-12-14叙事散文春江花月夜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8 01:07 编辑
大志,象你家乡的黄土塬一样大气而傻气学校门前油菜花开的时候,我接到大志的一封信。大志,家乡《春萌》诗社的成员,桃林人,毕业分配到
大志,象你家乡的黄土塬一样大气而傻气学校门前油菜花开的时候,我接到大志的一封信。大志,家乡《春萌》诗社的成员,桃林人,毕业分配到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8 01:07 编辑 <br /><br /> 大志,象你家乡的黄土塬一样大气而傻气
学校门前油菜花开的时候,我接到大志的一封信。大志,家乡《春萌》诗社的成员,桃林人,毕业分配到虢山。一个真心爱诗苦心学诗,不带一点油滑的大男孩。有几次诗社成员集中学习时,我曾用眼角的余光睄过他。这样说不是卑视,而是他和我不属于同类。一是他比我小,二是他有工作,三是他的诗写得一般化。人们对与自己无关的人和事从来不关注,我也是这样。
现在大志来信,我感到有点意外。虽然他的口气含蓄而矜持,但意向是明显的。他要和我交朋友。我没有在意,还在心里笑,也不问问我是啥情况,竟敢来招架?我从故乡走时,就没有准备再回去。况且我正和成人师范一个男生连横呢,就没有回信。半个月后,大志又来了一封信。问我接到前信没有?是什么态度?有点急切有点忑忐。看来他是认真的,我不能不理睬了。
我怀着脚踩两下船的心情,同时给他和师范生各发一封信。给大志的信,口气很平淡,除了谈诗外,就是让他谈谈他的家乡,我想了解一下他的家庭,他的生活。又过了半个月,很准时,大志给我来了第三封信,15页,他象小学生一样认真,写他对诗的追求,他的黄河岸边的家乡,家乡七月的原野,一望无际的青纱帐,原野上的大红枣,媳妇枣,婆婆枣,灵枣,木头枣,介绍得象一篇说明文。我暗自发笑,这个傻帽!很快我和那个师范生的故事就结束了,我开始一心一意对待大志。我26了,漂泊在外,工作生活两无着落,我怎能不愿意尽快找一个对象呢?只是别人介绍的都实在难以苟合。我想,女孩子总想找一个现成的好丈夫,天上掉馅饼,哪有那么美的事?好丈夫须要自己去发现,去培养,大志说不定是个好苗子。
《春萌》诗社成员成份复杂,但基本上分两类,有工作的知识青年和无工作的社会青年。有工作的都比较正统,他们写诗学诗只是消遣或业余爱好,思想上不那么上下起伏狂乱,而社会青年要么恃才自傲,要么狂妄自大,或者消积颓废,玩世不恭,我见得多了。因为我一心扑在卫民身上,就没有心思去注意任何人。这个大志曾对我有好感,他曾以诗社执行编委的身份,把我写的诗,散乱地发在各种自办和地区刊物上的,全部收集起来,细细阅后,然后费了老鼻子的劲为我写了一篇诗评:“唯有果实是不朽的”。诗评写得很好,条分缕析,优与缺,评点很到位。我暗自佩服,连我自己都不清楚的东西,他为我说清了。过后我曾向他表示过感谢。但仅此而已。
信来信去,从春到秋,称呼从“某某某”到“某某”到“亲爱的某某”到“亲爱的某”再到“某”或“我的某”,我的感觉从无到有,思念越来越强烈了。
学校是农村中学,逢农忙放假,麦收时,我回到家乡。大志兴高采烈地接我,到他在林场的单身宿舍,他激动地、笨拙地给我打了两个荷包蛋。荷包蛋煮老了,煮飞了,我胡乱吃了,也没尝出什么滋味。接连几天,早晨,黄昏,我们漫步在洛河滩,漫步在公路边,还有刚收获过的麦田里,谈读书写诗,讲经历过的事,还有自己的向往和追求。每次末了,他都把我送到高村的二姑家住宿。
我们漫无头绪地说了许多话,不期而遇的观点是那么一致,看法那么相近。但都是虚无的东西。我要走了,该和大志谈点实质性的问题了。夕阳下,小树林,我问:
“你今年多大了?”
“23.”
“你知道我多大吗?”
“知道,你26了。”
“你知道我没有工作吗?我现在只是代课,说不让干就不干了。”
“知道。我不怕,我们林业上只要评上工程师,就可以带家属。我可以把你从农村带出来。”
“嘁,你还带我哩。你知道我和卫民的事么?”
“知道。”
“我们在一起纠缠了好多年,他对我施加的影响很难消除。”
“知道,我不怕。”
“我现在在河那边教书,咱们不在一起,你选择我,就是选择了离愁别绪,选择了颠沛流离,还有孤独思念。”
“我知道,我不怕。”
“你这个傻瓜,你什么都知道了,为什么还要找我?”
“我……喜欢你吗,这就是一切。”
听着他傻乎乎的回答,我一时感动,忍不住伏下头哭了。大志象做错了事的孩子,手足无措,却不敢给我擦泪。
我和大志恋爱后,暂时不想让外界知道我们的关系。我想,如果我的圈子里的人知道我和大志谈,他们会笑话我,说紫罗兰自视清高,追不上卫民了,才去找一个小家伙;而他的圈子的人知道了,会笑话他找一个大媳妇,还没有工作。如果谁存心丢一个石头,大志心一动,我们的事说不定就黄了。再一个,不管从外观上,还是从精神气质上,我们都不象一对。大志细高瘦长,长胳膊长脖子长腿,在学校里外号“瘪三”;而我却低矮,浑圆,壮实。他乐观向上,走路扬头厥尾,大不咧咧,我却心事重重,郁郁累累。但大志不体察我心中的小九九,到处招摇,给一个个朋友打招呼,好象他逢到了天大喜事,拣到了天大的便宜。
有一次,他非要带我去见他最好的朋友介伟,拉着我的手,走着还哼“让我们踏上峰巅,去接近那蓝蓝的天”,我们玩的很愉快。但不知是我心多,还是真的,我说我看见介伟脸上闪过一丝讥笑。大志说,我怎么就没有发现呢?我说你傻么,只管高兴,哪里能觉着。我随之警告他,这是我们俩的事,与别人无关,不要到处招摇。但大志不同意,他说我多心。我们第一次闹不愉快。
卫民对我的影响是深重的,久远的。他的消积颓废,看问题的悲观厌世,刻薄挑剔,追求浪漫以至于虚无,还有喜怒无常,都在我身上留下深刻烙印。偶然,我会在最欢乐的时候,突然哭泣,或者猛然想起什么而情绪一下子低落,让大志摸不着头脑。
大志是聪明的,他不直接说,他总是不断用诗来劝慰我,警醒我:“你为何总是/吃力地/仰视你的第一座大山/何不退后百步/端详荆棘小路如织的发难/谛听发自幽谷的咆哮/来自远山的呼唤/当你把桂冠看得不那么重的时候/桂冠已悄然戴在你头上。”“你独自在纸上涂抹太阳/你把韶光交给它/你总是忘情地给别人画窗子/忘记留一扇给自己/你不相信有一个人/他把他的窗子向你洞开/紫罗兰的香魂不散/窗子不关。”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大志之间的距离逐渐缩短。大志的清新明快,乐观向上,还有工作生活有秩序,慢慢影响了我,我逐渐变得自信,阳光,性格也稳定起来。熟悉了以后,大志才坦言,他是先看上我写的字,写的诗,然后才看上人的。他说,一个女孩子能有那么刚健有力的字,性格一定不俗。他早已从我的诗里一点一点了解体察我的心情,志向和追求,渐生爱意,一发而不可收。
春去秋来,大雁南飞。穿梭在黄河两岸的信使,把我们聚少离多的日子紧密连缀。半月,各自收到对方一封信,若是那一次稍有延迟,我们就会疑神疑鬼,惴惴不安。在享受爱情的甜蜜之时,我们也充分品尝了思念的痛苦。
秋忙假,我忙不迭地回到家乡。大志决定带我回他的故乡。我这个丑媳妇也得见公婆了。他的家在桃林黄土塬上。“塬”不同于“原”。深厚的黄土,皇天厚土。缓漫延伸的丘陵,没有深沟高壑。整块的地,一眼望不到边,土是沙土,粉状的,庄稼地一望无际。棉花,大豆,花生,绿旺旺,延到天边。农人头上都戴着羊肚手巾,风俗淳厚古朴。不象我们山里人,一方面是“山性使人塞、山性使人滞”,另一方面却是机巧,小算盘,小聪明。我忽然理解了大志的大气和傻气,都来自于黄土塬,它的厚重、宽阔,仿佛能承担起无边的苦痛,承受起深重的灾难。
桃林农家的床和炕,都是七尺长,五尺宽,有的还有拦炕沿。造这么大的床,就是为了生养。男人娶回来一个媳妇,就是让她睡到这面大炕上,和男人交媾,翻滚,吼叫,给这个家庭繁衍,生殖,生一窝窝娃娃,使一个家族繁荣昌盛。生养生养,庄稼还有人,黄土地上的生生不息。一切都厚重,大气。土布手巾,大红枣,蒸馍用大锅,蒸一大锅馍馍。说话的腔硬硬的,粗糙粗鲁,绝不小巧灵珑。我忽然明白大志为什么喜欢我,一个从思想到行动都桀骜不驯的女人。
成年以至于今,我一直认为,许多城市男人之所以喜欢小女人,除了审美上的意义外,更多的是因为他们本身的孱弱。他们的思想、身体,还有心理,本身就是孱弱的,不堪一击,承受不了强大,才选择比自己更弱小的女人。这样无论从视觉上,还是从心理上,以及身体健康等方面,他们才能显得强大一些。而大志他本身是强大的,他的心理素质特好,大方,大气,大度,他就不怕女人的强大。
和大志的恋爱,让我懂得了,爱情不仅仅是苦涩,它还有甜蜜,有快乐,而且快乐应该是愛情的主调。否则,我们为什么要孜孜矻矻追求它呢?有了爱的滋润,我的眼睛变得黑亮黑亮,头发也特有光泽。有时我们象两只俏皮的小鹿,头砥着头,长久地互相对视。我看着他瞳仁里的我,他看着我瞳仁里的他,嘻嘻傻笑。只有两情相悦才是快乐的,正常的。我对自己以前的行为感到追悔。
随之,我的好事接踵而至。先是我考上了成人师范,迈向了国家干部的第一步。放暑假时,我没有离校,我在等师范学校的通知。大志趁机请假来学校相聚。他从茅津渡过黄河,来到我教书的学校。为了接他,我在黄河滩上晒了一天,把胳膊上的皮都晒脱了,过后疼了好多天。
天黑下来了,我窗子大开,看了一会书,就伏在桌上睡着了。猛然睁开眼,大志就笑盈盈地站在我身边。事先,我已让一个老师留下他的钥匙。我已考上了学,学校已不给我安排课程。白天,我们除到伙房里吃饭,剩下的时间就是在一起聊,过去未来,天上地下,童年故乡,风俗土物,等等,等等。有时,我俩翻墙到外面田野上散步,秋天的长空洁净无尘,大红枣挂在枝头,令我心旌摇荡。夜里,我们坐在月亮地里,尽情地亲吻,我的心跳得快要窒息了。
头两个夜晚,大志都很老实地住到那个老师的房间里。第三个晚上,大志不去了,他要挤在我的小床上,还说俏皮话,一根扁担也能睡两个人呢。这是我们的第一次亲蜜接触。一开始,我们都很别扭,我们两个睡在床上,身子不敢挨,你背一只手,我背一只手,很难受。第一步是那样的艰难。后来不知是谁先搂住了谁,只是搂住以后,就再也不愿放开了。在这中条山下的小镇中学,放假后的学校,没有人干扰,我们地老天荒地爱着,尽情享受爱的欢愉。
我们开始阅读对方的身体。从上到下,从外到里。大志的裤腰开了缝,他让我给他缝。我的手抖着,缝不成。大志笑着鼓励说:“不要怕,扎住了也没事。”他大哥哥般的镇静感染了我,一刹那,我发现了这个男人的幽默。我们慢慢熟悉,最后,大志说:“握住我,不要丢手。”我十分羞怯地按照大志的指引,握住了他。心颤得要死。啊,原来他的器官是这样的,粗大,壮硕。一阵难言的感觉涌上心头。在此之前,我对男人的身体一无所知,一切都停留在想象和幻想上。我想到天边,也只是一对燃烧的红蜡烛,一对并排放着的枕头,两个人并排睡在一起,床的方向朝向那里,屋里的色彩和气氛。仅此而已。现在大志让我实实在在接触了男人的一切。
一个午后,我伏在大志胸前,悄声地对他说:“现在,我整个的人都是你的了,你想什么时候拿走都可以。”大志更紧地搂住我。但是,他并没有拿走。过后,他多次重复我这句话,他说当时还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要对一个女人的一辈子负责。我们如胶似漆地在一起粘乎了一周,离别时,两人都恋恋不舍。分别后又想得死去活来。大志给我邮信,他花很大的价钱给我邮杂志,还挂号。我又写信指责他的傻气。
和大志的恋爱是平等的,双向的,同步的,我们一起生长,一起成熟,一起学习探索性爱知识和生活常识。我想,就是他了,即使这个男人有一千条缺点,我也要嫁给他。
国庆节。我和大志在林场幽静的房间里,又开始乐此不疲的游戏。我们把门紧锁,窗户也用黑布蒙上。一个同事来敲门,我们屏息静气,大气不敢出一声。等他走了,我们又开始。
这一夜,大志拿走了我保持26年的处女贞操。一开始,我笑嘻嘻的没有在意,但大志的脸在逐渐扭曲,变形,我有些恐惧,还有些兴奋莫名。我知道,今夜,我在劫难逃。大志把我逼到床角,然后鲁莽地、蛮横地、准确地插进我的身体。我听见一声闷哑的“嘭”地裂帛一样的声音,我在心里说“完了”,同时又感到快乐。痛并快乐着,这句话就是从这儿来的吧。
第二天,我疼得不能下床。大志早早起来,做饭。他按住我说:“今天,你不用起来,看我的。”大志一边哼着小曲,一边炖鸡蛋。一整天他都高兴的难于抑制。他说现在,他拥有一个完整的女人了,他是一个真正的男人了。
紧张快乐的学生生活,使我暂时忘了那一幕。然而两个月后,大志却撵到了学校。我心里就有点不高兴,这个尝到甜头的小公狗!男人怎么都是这样呢?不高尚,不高雅。我带他去看望了姑姑。大雪纷飞,大志硬拉我在姑姑给他寻找的房间里亲热。我感到很尴尬。没法,我给学校请假,我们到风陵渡住了两夜。从此风陵渡,这个一脚踏三省的交界地,就成了我俩的爱穴。东风旅社,46号。除了吃饭,我们就不出来。颠倒乾坤,日月无光。
以后每次大志都借出差或开会的机会,绕道到学校找我,我俩再来到风陵渡。东风旅社46号、40号、48号,都留下我们的印迹。有一次,我们住的房间,是木楼板。隔壁房间里三个客人想打扑克,但不够一摊。他们喊大志过去。但我们的时间多么宝贵啊,请假耽误功课花钱来这里销魂,岂容他人耽搁?大志心不在蔫地打了几圈就回到这边房间。三个客人不高兴,就在那边一个劲说粗话,故意让我们听。加上楼板又咯吱咯吱地响,我们心里直懊丧。风陵渡,我们永远的纪念地。现在,那些可爱的土木结构的旅社怕早都被拆除了吧,大志有时还津津乐道地嘬念,什么时间有功夫再去纪念一下。
在性爱上,男人永远是主动者。女人性欲的旺盛与否取决于男人的开发程度。大志一方面在我的身体里探索,一边给我讲了许多粗话、酸故事,开启我的心智。他慢慢地把我处女的羞怯颠覆殆尽。他把在山上林区工友那里听来的都说给我听,这让我又认识了男人的另一面。男人从骨子里来说,都是“流氓”的,越是优秀的男人,在这方面要求越强烈。他们爱一个女人,首先想到床。就是说,女人把爱放在心上,男人把爱放在床上。另外,一个20岁男人的经历见识要比一个30岁女人的更丰富,更全面。确实是这样,男人由于他们行动的方便,使他们的经历具有更广阔的范围。一开始,大志只知道静,慢慢地,他又发现了剧烈运动的妙处。
我在桃林老家,还听来了一句粗话,说是越是犟的男人,个性强的男人,他的东西就越大,性能力就越强。而大志绝对是一个犟男人,一个性子暴烈的男人。小时候,他母亲打他,他死不挪窝。把他拖到一里以外,他也会跑回原地,死呕。有一次在炕沿边竟站了一整夜。后来谈恋爱时,我问春萌诗社社长,此人有什么特点?社长答:“犟,他认准的事,谁劝也不行,只有他自己认识到错了,才能改正。”婚后我充分见识了他的犟驴子脾气。
经过一年多的恋爱,又一个秋天来临的时候,我们终于步入婚姻的殿堂。光明正大地住在一起。婚后,回到他的故乡,婆婆也给我们做了七尺长的大床,纳很厚的被子,被子角缀核桃,枣。意思是早生贵子,多生贵子。可惜,我得遵守国策,我只能给他们家生一个崽子。
婚后,大志的身体和思想都迅速成长。他逐渐成了我的主心骨,年令的差距也不复显现。在性爱上,我觉得大志应该评劳模。他象一张勤奋的犁铧,辛勤地耕耘着广阔的土地。每一次,在把我整得七死八活之后,大志总是得意地说:“怎么样?这一辈子不能让你享受丰裕的物质,在性上没有叫你受委屈吧?”我只好承认,你是一个顶棒的男人。
转正,调动,奔波,劳碌,经历无数的折腾,我们终于调到一起。白手起家,单枪匹马打天下,一切从头开始。步入平庸的婚姻生活,建设小小的家。
大志是宽容的,他的性格具有很强的包容性,就象他们家乡的黄土塬一样。以后不管我下乡、调动,写作,他从来持鼓励态度。他总是开玩笑说:“我对你实行开放式管理。”每当我在感情上心有旁骛,大志都象如来佛望着孙悟空这个跳梁小丑一样,他知道我再折腾也跳不出他的中指。时常,我向他述说单位同事之间的纠葛、工作上的烦恼,心理上的矛盾时,他总是说:“小菜一碟!小事一桩!”或者“松得象裤档一样!”总之,他能给你壮胆,让你觉得世上没有什么好怕的。
慈不带兵,义不聚财。大志对钱财看得很淡,他的指头缝很宽,据相学家说,这样的人很难聚住财。他在物质上没有多少追求,而对朋友却是豪侠仗义。古道热肠,不留心眼。朋友有了难事,他义无反顾地帮忙,从不计较利害得失。他总是大大咧咧,一副毫无防范的样子。我用一个形象的比喻来警告他,人家在你的胳肢窝、腿板下能钻几个来回,你都觉不着。他总是笑笑,过后依然。他的所有缺点只对自己有害,而对别人却有利。
在他的生命历程中,也出现过几个心仪的女人。有一次,他和一个女同事出差,旅社女老板逗他,只给他们开一个房间,事实上那一夜旅社住满了,只剩一个房间。他心里也是喜欢这个女同事的,就是为给她解忧,他才和她一道出差的。他说他在最后关头逃离了。他说给我听,我一面笑话他,一面还替他惋惜。我也给他讲我遇到的好男人。他说:“好,只有比我优秀就行。”事实上,彼此越是大方,越是不容易出轨。他鼓励我写作,不要有什么顾忌。有次,我写了一篇“外遇”,有一个好心的女友说,你写这让你丈夫知道了,不给你吵翻才怪。我说没事,都让他看了。
大志还是一个女性崇拜者,爱诗的时候,他特崇拜三个女诗人:舒婷、梅绍静、马丽华。他把这三个女诗人的所有版本书都买全了。还计划写三篇议论文章,题目都起好了:《永远的舒婷》、《我看梅绍静》、《走近马丽华》,经常在我耳边嘬念。还有女作家张洁、毕淑敏、池莉,都是他崇拜的偶象。他鼓励我写作,说“好好干,你可以当一个女王跃文呢。”大志的爱好很广泛,他的最爱一是书报杂志,二是电影电视。他开玩笑说:“我若当官,谁想贿赂我,给我订一份杂志就行了,别的,金钱美女都不要。”
大志在物质上追求不强烈,而在精神上,他绝对是一个贵族。他买好书,到豪华影院看好电影,不惜代价。我常劝他,咱们经济不宽裕,少买些书。但他一走到书亭,就挪不动腿了。还强词夺理:“我不吸烟,都省多少钱了?你全当我吸烟了。”再不就是:“多少钱都扔了,哪再顾这一点?”他的床上、枕下到处都是《凤凰周刊》、《中国国家地理》、《瞭望周刊》《南方人物周刊》等杂志,在购书上,他追赶新潮。为买书的事,我和他吵了无数遍了,也止不住他。没办法,只好默认了。我总想,有的人浪漫,只是形式上的,或者装模作样的,而大志的浪漫,却是骨子里的。不论住在多么偏僻、寒酸的地方,他都不忘享受阅读的快乐。后来,他又描上“淘碟”,抽屉里偷偷放着许多世界名片。《卡萨布兰卡》、《魂断蓝桥》、《茶馆》等。生气之余,为了不浪费,我也恶狠狠地看。
有一个论题说,女人嫁给哪个男人都后悔。我有时也有点后悔。大志虽然大度大气宽阔,气度恢宏,在现时代,是个已经很稀缺的男子汉,但在生活中,在现实中,他却不精明,不会机巧。在和别人打交道上,往往吃亏。他的朋友都成了别人的朋友,他的关系都成了别人的关系,他为别人办了许多事,自己的事却一样未办。在人们都一心扑在钱眼上,削尖脑袋钻营的时代,他就显得不合时宜。我们的日子也就过得艰窘,寒酸,诗意,疏淡。朋友说,大志这样的人,上天照应,小人不照应。
人生就是这样吧,占了这头不能占那头。但不论怎样,我还没有想过离开大志,这个象黄土塬一样处处冒着大气和傻气的男人。
学校门前油菜花开的时候,我接到大志的一封信。大志,家乡《春萌》诗社的成员,桃林人,毕业分配到虢山。一个真心爱诗苦心学诗,不带一点油滑的大男孩。有几次诗社成员集中学习时,我曾用眼角的余光睄过他。这样说不是卑视,而是他和我不属于同类。一是他比我小,二是他有工作,三是他的诗写得一般化。人们对与自己无关的人和事从来不关注,我也是这样。
现在大志来信,我感到有点意外。虽然他的口气含蓄而矜持,但意向是明显的。他要和我交朋友。我没有在意,还在心里笑,也不问问我是啥情况,竟敢来招架?我从故乡走时,就没有准备再回去。况且我正和成人师范一个男生连横呢,就没有回信。半个月后,大志又来了一封信。问我接到前信没有?是什么态度?有点急切有点忑忐。看来他是认真的,我不能不理睬了。
我怀着脚踩两下船的心情,同时给他和师范生各发一封信。给大志的信,口气很平淡,除了谈诗外,就是让他谈谈他的家乡,我想了解一下他的家庭,他的生活。又过了半个月,很准时,大志给我来了第三封信,15页,他象小学生一样认真,写他对诗的追求,他的黄河岸边的家乡,家乡七月的原野,一望无际的青纱帐,原野上的大红枣,媳妇枣,婆婆枣,灵枣,木头枣,介绍得象一篇说明文。我暗自发笑,这个傻帽!很快我和那个师范生的故事就结束了,我开始一心一意对待大志。我26了,漂泊在外,工作生活两无着落,我怎能不愿意尽快找一个对象呢?只是别人介绍的都实在难以苟合。我想,女孩子总想找一个现成的好丈夫,天上掉馅饼,哪有那么美的事?好丈夫须要自己去发现,去培养,大志说不定是个好苗子。
《春萌》诗社成员成份复杂,但基本上分两类,有工作的知识青年和无工作的社会青年。有工作的都比较正统,他们写诗学诗只是消遣或业余爱好,思想上不那么上下起伏狂乱,而社会青年要么恃才自傲,要么狂妄自大,或者消积颓废,玩世不恭,我见得多了。因为我一心扑在卫民身上,就没有心思去注意任何人。这个大志曾对我有好感,他曾以诗社执行编委的身份,把我写的诗,散乱地发在各种自办和地区刊物上的,全部收集起来,细细阅后,然后费了老鼻子的劲为我写了一篇诗评:“唯有果实是不朽的”。诗评写得很好,条分缕析,优与缺,评点很到位。我暗自佩服,连我自己都不清楚的东西,他为我说清了。过后我曾向他表示过感谢。但仅此而已。
信来信去,从春到秋,称呼从“某某某”到“某某”到“亲爱的某某”到“亲爱的某”再到“某”或“我的某”,我的感觉从无到有,思念越来越强烈了。
学校是农村中学,逢农忙放假,麦收时,我回到家乡。大志兴高采烈地接我,到他在林场的单身宿舍,他激动地、笨拙地给我打了两个荷包蛋。荷包蛋煮老了,煮飞了,我胡乱吃了,也没尝出什么滋味。接连几天,早晨,黄昏,我们漫步在洛河滩,漫步在公路边,还有刚收获过的麦田里,谈读书写诗,讲经历过的事,还有自己的向往和追求。每次末了,他都把我送到高村的二姑家住宿。
我们漫无头绪地说了许多话,不期而遇的观点是那么一致,看法那么相近。但都是虚无的东西。我要走了,该和大志谈点实质性的问题了。夕阳下,小树林,我问:
“你今年多大了?”
“23.”
“你知道我多大吗?”
“知道,你26了。”
“你知道我没有工作吗?我现在只是代课,说不让干就不干了。”
“知道。我不怕,我们林业上只要评上工程师,就可以带家属。我可以把你从农村带出来。”
“嘁,你还带我哩。你知道我和卫民的事么?”
“知道。”
“我们在一起纠缠了好多年,他对我施加的影响很难消除。”
“知道,我不怕。”
“我现在在河那边教书,咱们不在一起,你选择我,就是选择了离愁别绪,选择了颠沛流离,还有孤独思念。”
“我知道,我不怕。”
“你这个傻瓜,你什么都知道了,为什么还要找我?”
“我……喜欢你吗,这就是一切。”
听着他傻乎乎的回答,我一时感动,忍不住伏下头哭了。大志象做错了事的孩子,手足无措,却不敢给我擦泪。
我和大志恋爱后,暂时不想让外界知道我们的关系。我想,如果我的圈子里的人知道我和大志谈,他们会笑话我,说紫罗兰自视清高,追不上卫民了,才去找一个小家伙;而他的圈子的人知道了,会笑话他找一个大媳妇,还没有工作。如果谁存心丢一个石头,大志心一动,我们的事说不定就黄了。再一个,不管从外观上,还是从精神气质上,我们都不象一对。大志细高瘦长,长胳膊长脖子长腿,在学校里外号“瘪三”;而我却低矮,浑圆,壮实。他乐观向上,走路扬头厥尾,大不咧咧,我却心事重重,郁郁累累。但大志不体察我心中的小九九,到处招摇,给一个个朋友打招呼,好象他逢到了天大喜事,拣到了天大的便宜。
有一次,他非要带我去见他最好的朋友介伟,拉着我的手,走着还哼“让我们踏上峰巅,去接近那蓝蓝的天”,我们玩的很愉快。但不知是我心多,还是真的,我说我看见介伟脸上闪过一丝讥笑。大志说,我怎么就没有发现呢?我说你傻么,只管高兴,哪里能觉着。我随之警告他,这是我们俩的事,与别人无关,不要到处招摇。但大志不同意,他说我多心。我们第一次闹不愉快。
卫民对我的影响是深重的,久远的。他的消积颓废,看问题的悲观厌世,刻薄挑剔,追求浪漫以至于虚无,还有喜怒无常,都在我身上留下深刻烙印。偶然,我会在最欢乐的时候,突然哭泣,或者猛然想起什么而情绪一下子低落,让大志摸不着头脑。
大志是聪明的,他不直接说,他总是不断用诗来劝慰我,警醒我:“你为何总是/吃力地/仰视你的第一座大山/何不退后百步/端详荆棘小路如织的发难/谛听发自幽谷的咆哮/来自远山的呼唤/当你把桂冠看得不那么重的时候/桂冠已悄然戴在你头上。”“你独自在纸上涂抹太阳/你把韶光交给它/你总是忘情地给别人画窗子/忘记留一扇给自己/你不相信有一个人/他把他的窗子向你洞开/紫罗兰的香魂不散/窗子不关。”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大志之间的距离逐渐缩短。大志的清新明快,乐观向上,还有工作生活有秩序,慢慢影响了我,我逐渐变得自信,阳光,性格也稳定起来。熟悉了以后,大志才坦言,他是先看上我写的字,写的诗,然后才看上人的。他说,一个女孩子能有那么刚健有力的字,性格一定不俗。他早已从我的诗里一点一点了解体察我的心情,志向和追求,渐生爱意,一发而不可收。
春去秋来,大雁南飞。穿梭在黄河两岸的信使,把我们聚少离多的日子紧密连缀。半月,各自收到对方一封信,若是那一次稍有延迟,我们就会疑神疑鬼,惴惴不安。在享受爱情的甜蜜之时,我们也充分品尝了思念的痛苦。
秋忙假,我忙不迭地回到家乡。大志决定带我回他的故乡。我这个丑媳妇也得见公婆了。他的家在桃林黄土塬上。“塬”不同于“原”。深厚的黄土,皇天厚土。缓漫延伸的丘陵,没有深沟高壑。整块的地,一眼望不到边,土是沙土,粉状的,庄稼地一望无际。棉花,大豆,花生,绿旺旺,延到天边。农人头上都戴着羊肚手巾,风俗淳厚古朴。不象我们山里人,一方面是“山性使人塞、山性使人滞”,另一方面却是机巧,小算盘,小聪明。我忽然理解了大志的大气和傻气,都来自于黄土塬,它的厚重、宽阔,仿佛能承担起无边的苦痛,承受起深重的灾难。
桃林农家的床和炕,都是七尺长,五尺宽,有的还有拦炕沿。造这么大的床,就是为了生养。男人娶回来一个媳妇,就是让她睡到这面大炕上,和男人交媾,翻滚,吼叫,给这个家庭繁衍,生殖,生一窝窝娃娃,使一个家族繁荣昌盛。生养生养,庄稼还有人,黄土地上的生生不息。一切都厚重,大气。土布手巾,大红枣,蒸馍用大锅,蒸一大锅馍馍。说话的腔硬硬的,粗糙粗鲁,绝不小巧灵珑。我忽然明白大志为什么喜欢我,一个从思想到行动都桀骜不驯的女人。
成年以至于今,我一直认为,许多城市男人之所以喜欢小女人,除了审美上的意义外,更多的是因为他们本身的孱弱。他们的思想、身体,还有心理,本身就是孱弱的,不堪一击,承受不了强大,才选择比自己更弱小的女人。这样无论从视觉上,还是从心理上,以及身体健康等方面,他们才能显得强大一些。而大志他本身是强大的,他的心理素质特好,大方,大气,大度,他就不怕女人的强大。
和大志的恋爱,让我懂得了,爱情不仅仅是苦涩,它还有甜蜜,有快乐,而且快乐应该是愛情的主调。否则,我们为什么要孜孜矻矻追求它呢?有了爱的滋润,我的眼睛变得黑亮黑亮,头发也特有光泽。有时我们象两只俏皮的小鹿,头砥着头,长久地互相对视。我看着他瞳仁里的我,他看着我瞳仁里的他,嘻嘻傻笑。只有两情相悦才是快乐的,正常的。我对自己以前的行为感到追悔。
随之,我的好事接踵而至。先是我考上了成人师范,迈向了国家干部的第一步。放暑假时,我没有离校,我在等师范学校的通知。大志趁机请假来学校相聚。他从茅津渡过黄河,来到我教书的学校。为了接他,我在黄河滩上晒了一天,把胳膊上的皮都晒脱了,过后疼了好多天。
天黑下来了,我窗子大开,看了一会书,就伏在桌上睡着了。猛然睁开眼,大志就笑盈盈地站在我身边。事先,我已让一个老师留下他的钥匙。我已考上了学,学校已不给我安排课程。白天,我们除到伙房里吃饭,剩下的时间就是在一起聊,过去未来,天上地下,童年故乡,风俗土物,等等,等等。有时,我俩翻墙到外面田野上散步,秋天的长空洁净无尘,大红枣挂在枝头,令我心旌摇荡。夜里,我们坐在月亮地里,尽情地亲吻,我的心跳得快要窒息了。
头两个夜晚,大志都很老实地住到那个老师的房间里。第三个晚上,大志不去了,他要挤在我的小床上,还说俏皮话,一根扁担也能睡两个人呢。这是我们的第一次亲蜜接触。一开始,我们都很别扭,我们两个睡在床上,身子不敢挨,你背一只手,我背一只手,很难受。第一步是那样的艰难。后来不知是谁先搂住了谁,只是搂住以后,就再也不愿放开了。在这中条山下的小镇中学,放假后的学校,没有人干扰,我们地老天荒地爱着,尽情享受爱的欢愉。
我们开始阅读对方的身体。从上到下,从外到里。大志的裤腰开了缝,他让我给他缝。我的手抖着,缝不成。大志笑着鼓励说:“不要怕,扎住了也没事。”他大哥哥般的镇静感染了我,一刹那,我发现了这个男人的幽默。我们慢慢熟悉,最后,大志说:“握住我,不要丢手。”我十分羞怯地按照大志的指引,握住了他。心颤得要死。啊,原来他的器官是这样的,粗大,壮硕。一阵难言的感觉涌上心头。在此之前,我对男人的身体一无所知,一切都停留在想象和幻想上。我想到天边,也只是一对燃烧的红蜡烛,一对并排放着的枕头,两个人并排睡在一起,床的方向朝向那里,屋里的色彩和气氛。仅此而已。现在大志让我实实在在接触了男人的一切。
一个午后,我伏在大志胸前,悄声地对他说:“现在,我整个的人都是你的了,你想什么时候拿走都可以。”大志更紧地搂住我。但是,他并没有拿走。过后,他多次重复我这句话,他说当时还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要对一个女人的一辈子负责。我们如胶似漆地在一起粘乎了一周,离别时,两人都恋恋不舍。分别后又想得死去活来。大志给我邮信,他花很大的价钱给我邮杂志,还挂号。我又写信指责他的傻气。
和大志的恋爱是平等的,双向的,同步的,我们一起生长,一起成熟,一起学习探索性爱知识和生活常识。我想,就是他了,即使这个男人有一千条缺点,我也要嫁给他。
国庆节。我和大志在林场幽静的房间里,又开始乐此不疲的游戏。我们把门紧锁,窗户也用黑布蒙上。一个同事来敲门,我们屏息静气,大气不敢出一声。等他走了,我们又开始。
这一夜,大志拿走了我保持26年的处女贞操。一开始,我笑嘻嘻的没有在意,但大志的脸在逐渐扭曲,变形,我有些恐惧,还有些兴奋莫名。我知道,今夜,我在劫难逃。大志把我逼到床角,然后鲁莽地、蛮横地、准确地插进我的身体。我听见一声闷哑的“嘭”地裂帛一样的声音,我在心里说“完了”,同时又感到快乐。痛并快乐着,这句话就是从这儿来的吧。
第二天,我疼得不能下床。大志早早起来,做饭。他按住我说:“今天,你不用起来,看我的。”大志一边哼着小曲,一边炖鸡蛋。一整天他都高兴的难于抑制。他说现在,他拥有一个完整的女人了,他是一个真正的男人了。
紧张快乐的学生生活,使我暂时忘了那一幕。然而两个月后,大志却撵到了学校。我心里就有点不高兴,这个尝到甜头的小公狗!男人怎么都是这样呢?不高尚,不高雅。我带他去看望了姑姑。大雪纷飞,大志硬拉我在姑姑给他寻找的房间里亲热。我感到很尴尬。没法,我给学校请假,我们到风陵渡住了两夜。从此风陵渡,这个一脚踏三省的交界地,就成了我俩的爱穴。东风旅社,46号。除了吃饭,我们就不出来。颠倒乾坤,日月无光。
以后每次大志都借出差或开会的机会,绕道到学校找我,我俩再来到风陵渡。东风旅社46号、40号、48号,都留下我们的印迹。有一次,我们住的房间,是木楼板。隔壁房间里三个客人想打扑克,但不够一摊。他们喊大志过去。但我们的时间多么宝贵啊,请假耽误功课花钱来这里销魂,岂容他人耽搁?大志心不在蔫地打了几圈就回到这边房间。三个客人不高兴,就在那边一个劲说粗话,故意让我们听。加上楼板又咯吱咯吱地响,我们心里直懊丧。风陵渡,我们永远的纪念地。现在,那些可爱的土木结构的旅社怕早都被拆除了吧,大志有时还津津乐道地嘬念,什么时间有功夫再去纪念一下。
在性爱上,男人永远是主动者。女人性欲的旺盛与否取决于男人的开发程度。大志一方面在我的身体里探索,一边给我讲了许多粗话、酸故事,开启我的心智。他慢慢地把我处女的羞怯颠覆殆尽。他把在山上林区工友那里听来的都说给我听,这让我又认识了男人的另一面。男人从骨子里来说,都是“流氓”的,越是优秀的男人,在这方面要求越强烈。他们爱一个女人,首先想到床。就是说,女人把爱放在心上,男人把爱放在床上。另外,一个20岁男人的经历见识要比一个30岁女人的更丰富,更全面。确实是这样,男人由于他们行动的方便,使他们的经历具有更广阔的范围。一开始,大志只知道静,慢慢地,他又发现了剧烈运动的妙处。
我在桃林老家,还听来了一句粗话,说是越是犟的男人,个性强的男人,他的东西就越大,性能力就越强。而大志绝对是一个犟男人,一个性子暴烈的男人。小时候,他母亲打他,他死不挪窝。把他拖到一里以外,他也会跑回原地,死呕。有一次在炕沿边竟站了一整夜。后来谈恋爱时,我问春萌诗社社长,此人有什么特点?社长答:“犟,他认准的事,谁劝也不行,只有他自己认识到错了,才能改正。”婚后我充分见识了他的犟驴子脾气。
经过一年多的恋爱,又一个秋天来临的时候,我们终于步入婚姻的殿堂。光明正大地住在一起。婚后,回到他的故乡,婆婆也给我们做了七尺长的大床,纳很厚的被子,被子角缀核桃,枣。意思是早生贵子,多生贵子。可惜,我得遵守国策,我只能给他们家生一个崽子。
婚后,大志的身体和思想都迅速成长。他逐渐成了我的主心骨,年令的差距也不复显现。在性爱上,我觉得大志应该评劳模。他象一张勤奋的犁铧,辛勤地耕耘着广阔的土地。每一次,在把我整得七死八活之后,大志总是得意地说:“怎么样?这一辈子不能让你享受丰裕的物质,在性上没有叫你受委屈吧?”我只好承认,你是一个顶棒的男人。
转正,调动,奔波,劳碌,经历无数的折腾,我们终于调到一起。白手起家,单枪匹马打天下,一切从头开始。步入平庸的婚姻生活,建设小小的家。
大志是宽容的,他的性格具有很强的包容性,就象他们家乡的黄土塬一样。以后不管我下乡、调动,写作,他从来持鼓励态度。他总是开玩笑说:“我对你实行开放式管理。”每当我在感情上心有旁骛,大志都象如来佛望着孙悟空这个跳梁小丑一样,他知道我再折腾也跳不出他的中指。时常,我向他述说单位同事之间的纠葛、工作上的烦恼,心理上的矛盾时,他总是说:“小菜一碟!小事一桩!”或者“松得象裤档一样!”总之,他能给你壮胆,让你觉得世上没有什么好怕的。
慈不带兵,义不聚财。大志对钱财看得很淡,他的指头缝很宽,据相学家说,这样的人很难聚住财。他在物质上没有多少追求,而对朋友却是豪侠仗义。古道热肠,不留心眼。朋友有了难事,他义无反顾地帮忙,从不计较利害得失。他总是大大咧咧,一副毫无防范的样子。我用一个形象的比喻来警告他,人家在你的胳肢窝、腿板下能钻几个来回,你都觉不着。他总是笑笑,过后依然。他的所有缺点只对自己有害,而对别人却有利。
在他的生命历程中,也出现过几个心仪的女人。有一次,他和一个女同事出差,旅社女老板逗他,只给他们开一个房间,事实上那一夜旅社住满了,只剩一个房间。他心里也是喜欢这个女同事的,就是为给她解忧,他才和她一道出差的。他说他在最后关头逃离了。他说给我听,我一面笑话他,一面还替他惋惜。我也给他讲我遇到的好男人。他说:“好,只有比我优秀就行。”事实上,彼此越是大方,越是不容易出轨。他鼓励我写作,不要有什么顾忌。有次,我写了一篇“外遇”,有一个好心的女友说,你写这让你丈夫知道了,不给你吵翻才怪。我说没事,都让他看了。
大志还是一个女性崇拜者,爱诗的时候,他特崇拜三个女诗人:舒婷、梅绍静、马丽华。他把这三个女诗人的所有版本书都买全了。还计划写三篇议论文章,题目都起好了:《永远的舒婷》、《我看梅绍静》、《走近马丽华》,经常在我耳边嘬念。还有女作家张洁、毕淑敏、池莉,都是他崇拜的偶象。他鼓励我写作,说“好好干,你可以当一个女王跃文呢。”大志的爱好很广泛,他的最爱一是书报杂志,二是电影电视。他开玩笑说:“我若当官,谁想贿赂我,给我订一份杂志就行了,别的,金钱美女都不要。”
大志在物质上追求不强烈,而在精神上,他绝对是一个贵族。他买好书,到豪华影院看好电影,不惜代价。我常劝他,咱们经济不宽裕,少买些书。但他一走到书亭,就挪不动腿了。还强词夺理:“我不吸烟,都省多少钱了?你全当我吸烟了。”再不就是:“多少钱都扔了,哪再顾这一点?”他的床上、枕下到处都是《凤凰周刊》、《中国国家地理》、《瞭望周刊》《南方人物周刊》等杂志,在购书上,他追赶新潮。为买书的事,我和他吵了无数遍了,也止不住他。没办法,只好默认了。我总想,有的人浪漫,只是形式上的,或者装模作样的,而大志的浪漫,却是骨子里的。不论住在多么偏僻、寒酸的地方,他都不忘享受阅读的快乐。后来,他又描上“淘碟”,抽屉里偷偷放着许多世界名片。《卡萨布兰卡》、《魂断蓝桥》、《茶馆》等。生气之余,为了不浪费,我也恶狠狠地看。
有一个论题说,女人嫁给哪个男人都后悔。我有时也有点后悔。大志虽然大度大气宽阔,气度恢宏,在现时代,是个已经很稀缺的男子汉,但在生活中,在现实中,他却不精明,不会机巧。在和别人打交道上,往往吃亏。他的朋友都成了别人的朋友,他的关系都成了别人的关系,他为别人办了许多事,自己的事却一样未办。在人们都一心扑在钱眼上,削尖脑袋钻营的时代,他就显得不合时宜。我们的日子也就过得艰窘,寒酸,诗意,疏淡。朋友说,大志这样的人,上天照应,小人不照应。
人生就是这样吧,占了这头不能占那头。但不论怎样,我还没有想过离开大志,这个象黄土塬一样处处冒着大气和傻气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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