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捧起一把泥土吧
2020-12-14叙事散文陈元武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8 03:03 编辑
捧起一把泥土吧 □ 陈元武懒散在阳光里,极目:不断展开的原野,温热的铜色绵延不绝 ―――(博尔赫斯)一我曾经想
捧起一把泥土吧 □ 陈元武懒散在阳光里,极目:不断展开的原野,温热的铜色绵延不绝 ―――(博尔赫斯)一我曾经想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8 03:03 编辑 <br /><br /> 捧起一把泥土吧 □ 陈元武
懒散在阳光里,极目:不断展开的
原野,温热的铜色绵延不绝 ―――
(博尔赫斯)
一
我曾经想过如何将一个村庄与另一个村庄区别开来,村庄里头有具体的特征,比如旧房子、道路和牛羊圈,这些是构成一部村庄史的主要情节。还有人物,年长的和年幼的,他们是有明显区别的,只有青年人和中年人的区别不太大,基本都是一种流行的衣着,但又与城市里的人有着一段距离,城市人讲究洋气和气质上的时尚,乡下人则追求色彩上的艳丽和夸张,比如脸上的着粉,城市人着淡妆多,前卫而时尚,乡下女人也染发,染得像霜打过的菜叶一样斑驳,而且还要喷上许多的摩丝,烫上许多曲曲弯弯的卷卷,整个形象夸张变形得像后印象主义的肖像画。乡下女人多半常年在田野里劳动,她们有着健硕的身体和骨骼,她们的脸上本来就泛着一种健康的红韵,只是让太阳晒得显黑罢了,于是她们想和城市女人一样白,就死命地往脸上抹粉底,搽了一层又一层,直涂得脸和脖子截然一色,仿佛戴着一个脸谱或是面具。乡下女人的腰围粗,胸部也硕大坚挺,她们在男人面前可以若无其事地奶孩子,让硕大的乳房暴露在众目之下,她们的乳房像刚产过犊子的母牛一样,泛着淡褐色的光晕并且青筋显露,那才是真正的哺乳的玩意儿,城市女人不肯舍得一对好乳房,忍着痛也不肯让涌泉一样的乳汁喂自己的娃儿,硬生生将乳房憋回去,就为了保持原来玲珑的身形。许多乡下女人嫁到城市后,也学会了这一招,于是,许多年后,婴儿应该叫母牛为亲妈,按照我们乡下人的说法:叼上一口奶,便是亲姆妈。婴儿们一生下来,只吃牛奶,虽然没有亲吮一口母牛的乳头,但,牛却是他的亲妈。乡下女人不敢这么干,会让人背后指指戳戳的,脸上放不下,哪能让娃儿认牛做干娘呢?
乡下男人学得城市男人的所有毛病,懒――不太愿意下地干活了,风吹日晒的一年,人晒成大马猴似的却口袋瘪瘪的羞于见人;怕脏怕累――上山种树下河捞鱼炸石头挖沟垒房的活不想干,就想在城市的街上寻个铺子开个店,轻松地来钱,可是却没有本钱,或是店是开上了却一直蚀本。嘴上不肯淡出鸟来,就喝上好茶、好酒,抽上好烟,穿着光鲜,腋下有事没事夹着一个老板包,其实里头啥也没有,就一大堆自己和别人的名片。整天在街上和馆子里逛荡,碰到熟人就大声地打招呼,扔上几棵好烟咋呼上一阵。学会唱KTV泡桑拿嫖小姐的勾当,张三李四王五的凑堆甩牌砌麻将。回家的次数少了,老婆还在地里傻乎乎地干活,不知道自己的男人这会儿正和另一个女人调情打趣呢。老婆晒得越来越像黄脸婆子,男人越来越像二吊子城市男人。土味儿还没有去掉就添上许多可怕的城市病。有时,男人心情好就带回来几样新鲜的玩意儿,镂花的文胸、粉底霜、增白蜜给家里的女人,那女人还心疼得直骂男人,买那么贵的东西,还要不要吃饭了?娃儿的学费得交多少多少,田里的化肥农药种子得多少多少。男人嘴一撇,真是乡下老娘们!白了白眼,以后再不带一样东西回来了。
一个村庄和另一个村庄的区别应该是不大的,都有树:椿树、杨树、柞树、槐树、松树和桦树,那些树散落在村庄的各个角落,高的或低的,将村庄的局部掩藏起来,那种绿意旌扬在永远洁净的蓝天下,被风吹得哗啦啦直响。树是村庄的灵魂或者是图腾,那些高大的树已经融入了这个村庄的所有往事以及往事里的人物的魂灵,它们在白天和黑夜里默念着那些往事和神的咒语,像巫者一样为这个村庄祈福并赐予庇庥。村庄里有牛羊和骡马,有鸡鸭成群。村庄的道路不会像城市那样平坦,它被牛羊的蹄印和骡马的车辙一次次地碾压过,变得坑坑洼洼的,然后鸡鸭们在上边从容地拉屎并继续践踏着,直到污浊腌脏得面目全非为止。在村庄里,不小心踩到一堆牛粪或是别的什么是很正常的事情,而在城市,你永远不可能有这样的机会,城市里有的是空洞洞的窨井口像狩猎的陷阱一样在等待着大意的倒霉者。城市里花花绿绿的灯光是虚幻的,而且只在晚上开放,城市的灯光开放成一个浮华的盛世景象,它像一个巨大的漩涡一样,将许多刚从乡下来的未谙世事的花一样小女孩们吸进去,再浮上来时,已经是残花败柳般的模样了。再就像一只长着各色蛆虫的酱缸一样,让各种可能的暗色和浊污在里头交汇并发酵腐败。男人们进去了就再也无法完整地爬出来,女人们也一样。机会、运气、投机、讹诈、欺骗、贪婪、诅咒……所有的可能都会在城市的夜色和晕暗的白天里发生并且重复着。
大家将土地抛至脑后,乡下的男人们要不就在工厂的一角与各种机器相伴,为机械化的工业马不停蹄地添加着元件和零碎的构件。马达轰鸣中,工业化的商品将他们的野心一点点地淹没,他们也不再想回到土地上。村庄成为孤寡妇孺们的村庄,一个缺少青壮男人们的村庄无奈地看着野草荒芜起来,蔓延在原来的土地上,土地一天天地淹没在杂草和泥泞之中,难得看得到一片庄稼,哪怕是收割后的空稻田,蔬菜像野菜一样黄瘦并且漫无边界地生长着,占领着田野与田野之间的唯一道路。当你在道路上看见一株孤独地生长着的玉米时,请别惊讶,那是上一年度村庄的收获的一个孑遗,它是那些玉米们的遗孤。它叶子蓬勃地舒展开,在空旷的道路中央,像棵倔强的树,将它的周围的草也荫得油绿。那是玉米们不肯放弃的信念――传承自古老的、生长与收获的简单过程和梦想。
二
土地不会像城市的红绿灯一样闪烁变幻着颜色。在土地上行走,不需要分清方向和前进的速度限制,土地像一张巨大无边的地毯,散落在城市的背后,在它的灯光和噪声所无法到达的地方,就是村庄和土地。那些濒临城市边缘的村庄和土地正在一天天地被不断膨胀的城市吞噬着,支离破碎,最终被城市吞没并成为它新鲜的边缘。那些村庄的主人失去了土地和劳动的权利,被一本本暗绿色的塑料本剥夺了与土地的最后一丝亲缘关系。他们茫然、不知所措,面对着花花绿绿的城市的暗流,他们惊恐无奈、无处可逃。他们同样被暗流所吞噬淹没,他们在浮流中挣扎并努力接近河流的底部――唯有那里是他们感到安全的土地,他们本赖以生存的土地上生长起一座座水泥和钢铁合成的怪物,他们知道,那不是树,但却比树更为庞大而且霸道。土地的最后一块皮肤被种上了那种他们陌生的树和草,它们像那些城市女郎一样招摇放肆,他们知道,那些树不能拴牛羊骡马,不会开花并结出香喷喷的果实,那些草不能做为炊爨的柴禾,也不能用来喂饱家畜们饥饿的胃囊。那些来自于土地的尘埃消失了,城市里的风中夹裹着浓重的石油味和油漆溶剂、虚幻的香气或不知名的味道。城市的风里没有泥土的气息,没有草叶上露珠的气息,没有桃金娘或是漫山遍野的青蒿、五味子和松脂的味道。城市的道路弯弯曲曲,蜘蛛网一样难以辨认,在村庄里,每一条道路都一样,只有两个端点:村庄――田野。
村庄的飞鸟不会迷路,鹞子、勃鸽或是椋鸟、乌鸫或是乌鸦从村庄的房顶掠过,那里有着让它们放心和坦然栖落的屋顶或树梢,没有噪音和潜在的电网或是高不可攀的危楼悬宇。村庄的天空总是那么恬淡并且惬意,浓密的树荫和广阔的田野、起伏的山岗和蜿蜒的河流是它们的家园。在城市里,它们会迷路、陷入危楼丛宇之间,逼仄的空间已经无法提供最畅意的翱翔,密集的电缆和柱桩、广告牌和钢架、高架桥和灯箱、栅栏,红红绿绿的交通灯和蜗行着的钢铁甲虫们让它们惊恐不已,往往慌不择路而飞向死亡之境。有一种鸟从来不从城市上空经过,那就是乌鸦。乌鸦是村庄的另一位宿主,它们和村庄已经逝去的亡灵们为伍,在与村庄不远的坟茔岗上,乌鸦们高声地歌唱着挽歌,为一个旧的时代歌唱着,为那些依然眷恋着那片土地的亡灵们守护着那一片灵与肉的圣土。乌鸦远离村庄或城市,它们是智者和天堂的信使,它们传递着令人悲伤的消息,它们将宿命的哀歌唱遍田野,从一个时空到另一个时空。另一类鸟能够迅速地适应这样的变故,从村庄到城市,它们自由自在,如鱼得水一般穿行无阻,它们带着从人类那里学来的一点狡诘和市侩的生存本领,从村庄到城市,像候鸟一样,在每一个收获的季节里携家带小地迁徙到村庄里,为了获得那些宝贵的粮食而做出自己最大的努力。然后在其它时候,它们纷纷飞入城市的屋檐和楼宇之下,在那人无人注意的地方聒噪、窃窃私语并且在它们之中传播着那些只有它们看见的隐私和秘密。它们在城市令人眩晕的灯光和线网之间游刃有余,它们比那些半吊子城市人更了解这个城市,比那些伪村庄和伪城市男人和女人们更加懂得土地和城市孰轻孰重。它们见好就收,适时转变角色,麻雀穿梭于城市与村庄之间,不停地变换栖息的乐园。
我曾经在村庄的田野上发现一只受伤而落单的城市鸽子,洁白的羽毛上带着鹞鹰的猎杀的血迹,它惶恐不安地长满野草的土地上挣扎爬行,逃避着寻着血腥味而来的野犬们。是一个农村的小孩子救了它,给它包扎伤口并喂食,并且在它伤口痊癒之后将它放飞。它的同类却在城市的酒肆饭馆的后堂的铁笼子里觳觫着,还有那些从更远的山野被捕捉来的鸟兽们。
“我在城市里寻找着那些结着鸟巢的树,城市里没有这样的树,它们只长灯和虚幻的霓虹,连声音和风也无法落脚的城市的树上,我只能看见鸟们远去的背影。”(拙作《城市里的鸟巢》)
我相信,只有在村庄彻底消失之后,或许在城市的行道树上,我会看到一只贮着幼雏的鸟巢的。
三
算算我离开土地的日子,已经有七千三百天了。我的脚已经彻底蜕变成为一双白而嫩的城市的脚,它已经离不开袜子和皮鞋了,在这么多天里,我换过多少双袜子和皮鞋?我的脚在黑暗的鞋里被挤压塑造,像裹脚一样变形、孱弱并娇嫩得无法赤足在平坦的水泥地面行走。那些老茧不见了,我健硕的脚掌哪里去了?它看上去多么苍白、病态、没有血色。它对一粒偶然跑进鞋腔的砂粒竟然敏感得无法容忍的地步。它会轻易被一块突起的硬物硌得青淤肿痛或流血。有一次,我所乘坐的车子在泥泞中抛锚,我们不得不脱下鞋子,光着脚踩到那柔软的泥泞中,在脚接触泥的一瞬间,我感觉像踩到一团火一样紧张得几乎脚底抽筋。脚陷入泥泞之中,犹自不自在得几乎让我滑倒。当车子被我们推出泥泞的时候,我们一个个像逃离瘟疫一样跳了出来,找地方洗去满脚的泥浆,上车后还一遍遍地用纸巾擦着每一个指缝间的残泥,直到重又穿上鞋子为止,心里才觉得舒坦许多。
我的手离开土地也有这么久了,我的手已经完全变成了另一双手了,和脚不同的是,我的手还暴露在空气中,接触不同的东西:书本、笔、电脑键盘……各种物什都和泥土无关,和收获无关,在城市的办公室里,明净的窗玻璃、桌子和椅子,表面光洁柔和的茶杯、电话机或别的办公工具,天天接触最多的就是这些东西。我隔着窗玻璃看着外边的天空,那被各种楼宇、电线杆和广告牌等拥挤得所剩无多的天空,在这里是恒温的,感觉不到四季冷暖的更替。面对的是职业服饰下的男男和女女、文件、信函,发送和接收伊妹儿。我已经忘记了最后一次参加收割水稻的日期,大概是八十年代的早期吧,那时我还是个中学生,生活在农村的我不得不和所有的农村学生一样,在村庄的屋檐下生活并劳动。家里有着超过三亩的责任田,父亲和母亲已经为它们累弯了脊背,他们的汗水浇沃的田野上,生长着我们全家全部的希望。当秋季的收获季节来临时,我会向学校请假两三天,和我父母和姐姐们一起收割水稻,扎成捆并挑回家。那时我的手掌饱胀着血管和肌肉,骨节粗硕,老茧厚得像铜钱一般。在稻田里,我的镰刀熟练地割下那些稻穗,同时,锋利的稻叶割破我的臂腕的皮肤……一天下来,我的手臂上伤痕累累,腰弯得直不起来,肩膀被一百多斤的稻禾担压得红肿,我的汗水浸透了衣服,满脚泥泞和草叶。而当时最惬意的休息就是在劳动的间息走到田头喝一碗茶,让风吹得浑身凉浸浸的。
有时割得累了,就一屁股坐在稻禾上或是躺在稻茬的中间,仰望着穹宇无垠,遥想着自己的未来,竟是那么的美好。劳动只会使肉体变得更加坚硬的强壮,我那时力大无比,一手可以轻易地拎起满满一筐的稻谷。身上的泥泞让我感觉泥土的亲切,我俯下身去的瞬间,我已经向土地鞠躬叩首了,泥土柔软地将我的双脚拥在怀里,像母亲一样轻轻地摩挲着。我像一棵庄稼一样立在泥土里,将脚趾头像根须一样尽力地张开。那时候的天空是那样宁静,连风从耳际吹过的声音都遗漏,风从稻草尖拂过,它一次次地弯曲,向着土地鞠躬,这是水稻们对于土地的一次次感恩,默默地,从各个方向弯下去、弯下去。我感觉手里的稻穗是那么沉重,沉甸甸的。一个诗人这样写道:“它们向天空挺直着腰杆,却一次次地向土地匍匐。它们懂得什么叫做感激,因为它们的血脉与土地相连,像胎儿和母亲一样亲密”。向晚的风中响起秋虫的歌声,我踏着泥泞和露水走向村庄。
天空还是那样洁净,当我回到故乡时,发现那些土地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城市早已经突破了与我们那个村庄的最后疆界,将村庄的土地淹没在一片片精致的楼宇中,村庄被这些楼宇所簇拥着,像一个衣衫褴褛的乞讨者,低矮的简陋的旧屋顶上空,是越来越逼近的城市的庞大的身躯。树和房子挤在一起,不知所措。那些失去了最后一片土地的乡亲们无所事事地坐在家里,伴着他们的是那些不谙事的家畜们,他们在等待村庄的最后日子,因为他们隐隐地预感到村庄最后的时光即将到来,他们的村庄将不复存在。
四
有多少日子没有去田里刨红薯了?有多少日子没有吃上那喷着香甜汁水的山地红薯了?那天在菜市场碰见一个农民挑着一筐红薯,因为个儿太小,竟无人问津。我一眼就认出那是红心薯,是真正的山地薯,甜胜蜜。我一下子全买了下来,足足七十斤,堆了一大纸箱。接下来几天,天天吃红薯粥、油煎薯片、烤红薯、剁红薯丝糊糊……桔红色的薯心,甜到我的内心里去了。洗红薯的时候,我特地放慢了节奏,细细地摩挲着上边的泥土,红红的泥巴被水龙头出来的水柱冲刷下来,沿着水池壁流下去,红色洇漫成一片。
那是一片起伏的红土岗,南方典型的丘陵地。那里有我家的十几块红薯地,大约有两三亩,星散在几座不连续的丘岗上,被其他家的地所分割,我熟悉这片薯地。红薯成熟于冬季,随着第一场霜的降临,原来翠绿的红薯藤一夜之间变红,旋即凋殒成一片枯叶。红薯成熟的季节,正是家里米瓮空的时节,这几垄山地红薯对于我家有着非同寻常的重要意义,它们是我们过冬的主要粮食。我们全家出动上山刨红薯,大板锄刨大点的,它的根根蔓蔓长得没谱,往往一垄的红薯竟长到另一垄上去,我就刨那些失群的红薯。根根蔓蔓的红薯在泥土里就像蚯蚓一样钻来钻去,一串串大大小小的红薯刨上来,沾着微湿的泥土,然后寻着那些遗下的根茎,摸索着一个个刨起,一个接着一个……当太阳将满山的野花晒开的时候,我们就基本刨完了那些红薯。黄色的野菊花一片片地钻出厚厚的霜粉,释放出浓郁的花香。我们的手上沾着黏腻的薯藤汁,像胶水一样。薯藤的断口汩汩地冒出白色的汁液,母亲说,那比人乳更养人。我知道母亲的手和脚碰伤流血的时候,她就会抹点红薯汁来止血。二姐出生的时候,正是三年困难时期,母亲因为饥饿浮肿无乳以喂二姐,就是煨红薯一点点地喂活了二姐,二姐于是有了个外号“地瓜”(红薯)。二姐是红薯救活的,红薯还在那些艰难的岁月里填充着我们全家饥馁的肚子。
母亲去世后,也葬于那片红土岗上。下葬那天,请来的土工挖开一眼大穴。将棺材放下去的时候,我们扑通全跪下去了,膝下是新鲜的红色泥土,那么松软、湿润,我们一捧捧地捧起那些红土,往穴里撒,直看着红土一点点地将棺材盖淹没……我叩头,头磕在地上咚咚响。母亲归于她的永处了,托体同山阿。我的手里紧紧地攥着一把泥土,阳光之下,它多么鲜艳,红得像血一样!……从此,我常常会想起母亲、那个茔穴、那红红的泥土!
“当太阳升起来的时候,我会望见那一片山岗的,它浑身赤 红,像熔融的铅炉一样,往外流淌,那是鲜红的血肉,从伤口 处迸溅出来的永色啊!
我会时常抚膜着它的凹凸的身体,一遍遍地,直到熟稔为止!
柔软、喷香 ―― 我们从那里诞生,我们也必将归于它的怀抱!”
――――――(帕斯《安第斯山的安魂曲》)
懒散在阳光里,极目:不断展开的
原野,温热的铜色绵延不绝 ―――
(博尔赫斯)
一
我曾经想过如何将一个村庄与另一个村庄区别开来,村庄里头有具体的特征,比如旧房子、道路和牛羊圈,这些是构成一部村庄史的主要情节。还有人物,年长的和年幼的,他们是有明显区别的,只有青年人和中年人的区别不太大,基本都是一种流行的衣着,但又与城市里的人有着一段距离,城市人讲究洋气和气质上的时尚,乡下人则追求色彩上的艳丽和夸张,比如脸上的着粉,城市人着淡妆多,前卫而时尚,乡下女人也染发,染得像霜打过的菜叶一样斑驳,而且还要喷上许多的摩丝,烫上许多曲曲弯弯的卷卷,整个形象夸张变形得像后印象主义的肖像画。乡下女人多半常年在田野里劳动,她们有着健硕的身体和骨骼,她们的脸上本来就泛着一种健康的红韵,只是让太阳晒得显黑罢了,于是她们想和城市女人一样白,就死命地往脸上抹粉底,搽了一层又一层,直涂得脸和脖子截然一色,仿佛戴着一个脸谱或是面具。乡下女人的腰围粗,胸部也硕大坚挺,她们在男人面前可以若无其事地奶孩子,让硕大的乳房暴露在众目之下,她们的乳房像刚产过犊子的母牛一样,泛着淡褐色的光晕并且青筋显露,那才是真正的哺乳的玩意儿,城市女人不肯舍得一对好乳房,忍着痛也不肯让涌泉一样的乳汁喂自己的娃儿,硬生生将乳房憋回去,就为了保持原来玲珑的身形。许多乡下女人嫁到城市后,也学会了这一招,于是,许多年后,婴儿应该叫母牛为亲妈,按照我们乡下人的说法:叼上一口奶,便是亲姆妈。婴儿们一生下来,只吃牛奶,虽然没有亲吮一口母牛的乳头,但,牛却是他的亲妈。乡下女人不敢这么干,会让人背后指指戳戳的,脸上放不下,哪能让娃儿认牛做干娘呢?
乡下男人学得城市男人的所有毛病,懒――不太愿意下地干活了,风吹日晒的一年,人晒成大马猴似的却口袋瘪瘪的羞于见人;怕脏怕累――上山种树下河捞鱼炸石头挖沟垒房的活不想干,就想在城市的街上寻个铺子开个店,轻松地来钱,可是却没有本钱,或是店是开上了却一直蚀本。嘴上不肯淡出鸟来,就喝上好茶、好酒,抽上好烟,穿着光鲜,腋下有事没事夹着一个老板包,其实里头啥也没有,就一大堆自己和别人的名片。整天在街上和馆子里逛荡,碰到熟人就大声地打招呼,扔上几棵好烟咋呼上一阵。学会唱KTV泡桑拿嫖小姐的勾当,张三李四王五的凑堆甩牌砌麻将。回家的次数少了,老婆还在地里傻乎乎地干活,不知道自己的男人这会儿正和另一个女人调情打趣呢。老婆晒得越来越像黄脸婆子,男人越来越像二吊子城市男人。土味儿还没有去掉就添上许多可怕的城市病。有时,男人心情好就带回来几样新鲜的玩意儿,镂花的文胸、粉底霜、增白蜜给家里的女人,那女人还心疼得直骂男人,买那么贵的东西,还要不要吃饭了?娃儿的学费得交多少多少,田里的化肥农药种子得多少多少。男人嘴一撇,真是乡下老娘们!白了白眼,以后再不带一样东西回来了。
一个村庄和另一个村庄的区别应该是不大的,都有树:椿树、杨树、柞树、槐树、松树和桦树,那些树散落在村庄的各个角落,高的或低的,将村庄的局部掩藏起来,那种绿意旌扬在永远洁净的蓝天下,被风吹得哗啦啦直响。树是村庄的灵魂或者是图腾,那些高大的树已经融入了这个村庄的所有往事以及往事里的人物的魂灵,它们在白天和黑夜里默念着那些往事和神的咒语,像巫者一样为这个村庄祈福并赐予庇庥。村庄里有牛羊和骡马,有鸡鸭成群。村庄的道路不会像城市那样平坦,它被牛羊的蹄印和骡马的车辙一次次地碾压过,变得坑坑洼洼的,然后鸡鸭们在上边从容地拉屎并继续践踏着,直到污浊腌脏得面目全非为止。在村庄里,不小心踩到一堆牛粪或是别的什么是很正常的事情,而在城市,你永远不可能有这样的机会,城市里有的是空洞洞的窨井口像狩猎的陷阱一样在等待着大意的倒霉者。城市里花花绿绿的灯光是虚幻的,而且只在晚上开放,城市的灯光开放成一个浮华的盛世景象,它像一个巨大的漩涡一样,将许多刚从乡下来的未谙世事的花一样小女孩们吸进去,再浮上来时,已经是残花败柳般的模样了。再就像一只长着各色蛆虫的酱缸一样,让各种可能的暗色和浊污在里头交汇并发酵腐败。男人们进去了就再也无法完整地爬出来,女人们也一样。机会、运气、投机、讹诈、欺骗、贪婪、诅咒……所有的可能都会在城市的夜色和晕暗的白天里发生并且重复着。
大家将土地抛至脑后,乡下的男人们要不就在工厂的一角与各种机器相伴,为机械化的工业马不停蹄地添加着元件和零碎的构件。马达轰鸣中,工业化的商品将他们的野心一点点地淹没,他们也不再想回到土地上。村庄成为孤寡妇孺们的村庄,一个缺少青壮男人们的村庄无奈地看着野草荒芜起来,蔓延在原来的土地上,土地一天天地淹没在杂草和泥泞之中,难得看得到一片庄稼,哪怕是收割后的空稻田,蔬菜像野菜一样黄瘦并且漫无边界地生长着,占领着田野与田野之间的唯一道路。当你在道路上看见一株孤独地生长着的玉米时,请别惊讶,那是上一年度村庄的收获的一个孑遗,它是那些玉米们的遗孤。它叶子蓬勃地舒展开,在空旷的道路中央,像棵倔强的树,将它的周围的草也荫得油绿。那是玉米们不肯放弃的信念――传承自古老的、生长与收获的简单过程和梦想。
二
土地不会像城市的红绿灯一样闪烁变幻着颜色。在土地上行走,不需要分清方向和前进的速度限制,土地像一张巨大无边的地毯,散落在城市的背后,在它的灯光和噪声所无法到达的地方,就是村庄和土地。那些濒临城市边缘的村庄和土地正在一天天地被不断膨胀的城市吞噬着,支离破碎,最终被城市吞没并成为它新鲜的边缘。那些村庄的主人失去了土地和劳动的权利,被一本本暗绿色的塑料本剥夺了与土地的最后一丝亲缘关系。他们茫然、不知所措,面对着花花绿绿的城市的暗流,他们惊恐无奈、无处可逃。他们同样被暗流所吞噬淹没,他们在浮流中挣扎并努力接近河流的底部――唯有那里是他们感到安全的土地,他们本赖以生存的土地上生长起一座座水泥和钢铁合成的怪物,他们知道,那不是树,但却比树更为庞大而且霸道。土地的最后一块皮肤被种上了那种他们陌生的树和草,它们像那些城市女郎一样招摇放肆,他们知道,那些树不能拴牛羊骡马,不会开花并结出香喷喷的果实,那些草不能做为炊爨的柴禾,也不能用来喂饱家畜们饥饿的胃囊。那些来自于土地的尘埃消失了,城市里的风中夹裹着浓重的石油味和油漆溶剂、虚幻的香气或不知名的味道。城市的风里没有泥土的气息,没有草叶上露珠的气息,没有桃金娘或是漫山遍野的青蒿、五味子和松脂的味道。城市的道路弯弯曲曲,蜘蛛网一样难以辨认,在村庄里,每一条道路都一样,只有两个端点:村庄――田野。
村庄的飞鸟不会迷路,鹞子、勃鸽或是椋鸟、乌鸫或是乌鸦从村庄的房顶掠过,那里有着让它们放心和坦然栖落的屋顶或树梢,没有噪音和潜在的电网或是高不可攀的危楼悬宇。村庄的天空总是那么恬淡并且惬意,浓密的树荫和广阔的田野、起伏的山岗和蜿蜒的河流是它们的家园。在城市里,它们会迷路、陷入危楼丛宇之间,逼仄的空间已经无法提供最畅意的翱翔,密集的电缆和柱桩、广告牌和钢架、高架桥和灯箱、栅栏,红红绿绿的交通灯和蜗行着的钢铁甲虫们让它们惊恐不已,往往慌不择路而飞向死亡之境。有一种鸟从来不从城市上空经过,那就是乌鸦。乌鸦是村庄的另一位宿主,它们和村庄已经逝去的亡灵们为伍,在与村庄不远的坟茔岗上,乌鸦们高声地歌唱着挽歌,为一个旧的时代歌唱着,为那些依然眷恋着那片土地的亡灵们守护着那一片灵与肉的圣土。乌鸦远离村庄或城市,它们是智者和天堂的信使,它们传递着令人悲伤的消息,它们将宿命的哀歌唱遍田野,从一个时空到另一个时空。另一类鸟能够迅速地适应这样的变故,从村庄到城市,它们自由自在,如鱼得水一般穿行无阻,它们带着从人类那里学来的一点狡诘和市侩的生存本领,从村庄到城市,像候鸟一样,在每一个收获的季节里携家带小地迁徙到村庄里,为了获得那些宝贵的粮食而做出自己最大的努力。然后在其它时候,它们纷纷飞入城市的屋檐和楼宇之下,在那人无人注意的地方聒噪、窃窃私语并且在它们之中传播着那些只有它们看见的隐私和秘密。它们在城市令人眩晕的灯光和线网之间游刃有余,它们比那些半吊子城市人更了解这个城市,比那些伪村庄和伪城市男人和女人们更加懂得土地和城市孰轻孰重。它们见好就收,适时转变角色,麻雀穿梭于城市与村庄之间,不停地变换栖息的乐园。
我曾经在村庄的田野上发现一只受伤而落单的城市鸽子,洁白的羽毛上带着鹞鹰的猎杀的血迹,它惶恐不安地长满野草的土地上挣扎爬行,逃避着寻着血腥味而来的野犬们。是一个农村的小孩子救了它,给它包扎伤口并喂食,并且在它伤口痊癒之后将它放飞。它的同类却在城市的酒肆饭馆的后堂的铁笼子里觳觫着,还有那些从更远的山野被捕捉来的鸟兽们。
“我在城市里寻找着那些结着鸟巢的树,城市里没有这样的树,它们只长灯和虚幻的霓虹,连声音和风也无法落脚的城市的树上,我只能看见鸟们远去的背影。”(拙作《城市里的鸟巢》)
我相信,只有在村庄彻底消失之后,或许在城市的行道树上,我会看到一只贮着幼雏的鸟巢的。
三
算算我离开土地的日子,已经有七千三百天了。我的脚已经彻底蜕变成为一双白而嫩的城市的脚,它已经离不开袜子和皮鞋了,在这么多天里,我换过多少双袜子和皮鞋?我的脚在黑暗的鞋里被挤压塑造,像裹脚一样变形、孱弱并娇嫩得无法赤足在平坦的水泥地面行走。那些老茧不见了,我健硕的脚掌哪里去了?它看上去多么苍白、病态、没有血色。它对一粒偶然跑进鞋腔的砂粒竟然敏感得无法容忍的地步。它会轻易被一块突起的硬物硌得青淤肿痛或流血。有一次,我所乘坐的车子在泥泞中抛锚,我们不得不脱下鞋子,光着脚踩到那柔软的泥泞中,在脚接触泥的一瞬间,我感觉像踩到一团火一样紧张得几乎脚底抽筋。脚陷入泥泞之中,犹自不自在得几乎让我滑倒。当车子被我们推出泥泞的时候,我们一个个像逃离瘟疫一样跳了出来,找地方洗去满脚的泥浆,上车后还一遍遍地用纸巾擦着每一个指缝间的残泥,直到重又穿上鞋子为止,心里才觉得舒坦许多。
我的手离开土地也有这么久了,我的手已经完全变成了另一双手了,和脚不同的是,我的手还暴露在空气中,接触不同的东西:书本、笔、电脑键盘……各种物什都和泥土无关,和收获无关,在城市的办公室里,明净的窗玻璃、桌子和椅子,表面光洁柔和的茶杯、电话机或别的办公工具,天天接触最多的就是这些东西。我隔着窗玻璃看着外边的天空,那被各种楼宇、电线杆和广告牌等拥挤得所剩无多的天空,在这里是恒温的,感觉不到四季冷暖的更替。面对的是职业服饰下的男男和女女、文件、信函,发送和接收伊妹儿。我已经忘记了最后一次参加收割水稻的日期,大概是八十年代的早期吧,那时我还是个中学生,生活在农村的我不得不和所有的农村学生一样,在村庄的屋檐下生活并劳动。家里有着超过三亩的责任田,父亲和母亲已经为它们累弯了脊背,他们的汗水浇沃的田野上,生长着我们全家全部的希望。当秋季的收获季节来临时,我会向学校请假两三天,和我父母和姐姐们一起收割水稻,扎成捆并挑回家。那时我的手掌饱胀着血管和肌肉,骨节粗硕,老茧厚得像铜钱一般。在稻田里,我的镰刀熟练地割下那些稻穗,同时,锋利的稻叶割破我的臂腕的皮肤……一天下来,我的手臂上伤痕累累,腰弯得直不起来,肩膀被一百多斤的稻禾担压得红肿,我的汗水浸透了衣服,满脚泥泞和草叶。而当时最惬意的休息就是在劳动的间息走到田头喝一碗茶,让风吹得浑身凉浸浸的。
有时割得累了,就一屁股坐在稻禾上或是躺在稻茬的中间,仰望着穹宇无垠,遥想着自己的未来,竟是那么的美好。劳动只会使肉体变得更加坚硬的强壮,我那时力大无比,一手可以轻易地拎起满满一筐的稻谷。身上的泥泞让我感觉泥土的亲切,我俯下身去的瞬间,我已经向土地鞠躬叩首了,泥土柔软地将我的双脚拥在怀里,像母亲一样轻轻地摩挲着。我像一棵庄稼一样立在泥土里,将脚趾头像根须一样尽力地张开。那时候的天空是那样宁静,连风从耳际吹过的声音都遗漏,风从稻草尖拂过,它一次次地弯曲,向着土地鞠躬,这是水稻们对于土地的一次次感恩,默默地,从各个方向弯下去、弯下去。我感觉手里的稻穗是那么沉重,沉甸甸的。一个诗人这样写道:“它们向天空挺直着腰杆,却一次次地向土地匍匐。它们懂得什么叫做感激,因为它们的血脉与土地相连,像胎儿和母亲一样亲密”。向晚的风中响起秋虫的歌声,我踏着泥泞和露水走向村庄。
天空还是那样洁净,当我回到故乡时,发现那些土地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城市早已经突破了与我们那个村庄的最后疆界,将村庄的土地淹没在一片片精致的楼宇中,村庄被这些楼宇所簇拥着,像一个衣衫褴褛的乞讨者,低矮的简陋的旧屋顶上空,是越来越逼近的城市的庞大的身躯。树和房子挤在一起,不知所措。那些失去了最后一片土地的乡亲们无所事事地坐在家里,伴着他们的是那些不谙事的家畜们,他们在等待村庄的最后日子,因为他们隐隐地预感到村庄最后的时光即将到来,他们的村庄将不复存在。
四
有多少日子没有去田里刨红薯了?有多少日子没有吃上那喷着香甜汁水的山地红薯了?那天在菜市场碰见一个农民挑着一筐红薯,因为个儿太小,竟无人问津。我一眼就认出那是红心薯,是真正的山地薯,甜胜蜜。我一下子全买了下来,足足七十斤,堆了一大纸箱。接下来几天,天天吃红薯粥、油煎薯片、烤红薯、剁红薯丝糊糊……桔红色的薯心,甜到我的内心里去了。洗红薯的时候,我特地放慢了节奏,细细地摩挲着上边的泥土,红红的泥巴被水龙头出来的水柱冲刷下来,沿着水池壁流下去,红色洇漫成一片。
那是一片起伏的红土岗,南方典型的丘陵地。那里有我家的十几块红薯地,大约有两三亩,星散在几座不连续的丘岗上,被其他家的地所分割,我熟悉这片薯地。红薯成熟于冬季,随着第一场霜的降临,原来翠绿的红薯藤一夜之间变红,旋即凋殒成一片枯叶。红薯成熟的季节,正是家里米瓮空的时节,这几垄山地红薯对于我家有着非同寻常的重要意义,它们是我们过冬的主要粮食。我们全家出动上山刨红薯,大板锄刨大点的,它的根根蔓蔓长得没谱,往往一垄的红薯竟长到另一垄上去,我就刨那些失群的红薯。根根蔓蔓的红薯在泥土里就像蚯蚓一样钻来钻去,一串串大大小小的红薯刨上来,沾着微湿的泥土,然后寻着那些遗下的根茎,摸索着一个个刨起,一个接着一个……当太阳将满山的野花晒开的时候,我们就基本刨完了那些红薯。黄色的野菊花一片片地钻出厚厚的霜粉,释放出浓郁的花香。我们的手上沾着黏腻的薯藤汁,像胶水一样。薯藤的断口汩汩地冒出白色的汁液,母亲说,那比人乳更养人。我知道母亲的手和脚碰伤流血的时候,她就会抹点红薯汁来止血。二姐出生的时候,正是三年困难时期,母亲因为饥饿浮肿无乳以喂二姐,就是煨红薯一点点地喂活了二姐,二姐于是有了个外号“地瓜”(红薯)。二姐是红薯救活的,红薯还在那些艰难的岁月里填充着我们全家饥馁的肚子。
母亲去世后,也葬于那片红土岗上。下葬那天,请来的土工挖开一眼大穴。将棺材放下去的时候,我们扑通全跪下去了,膝下是新鲜的红色泥土,那么松软、湿润,我们一捧捧地捧起那些红土,往穴里撒,直看着红土一点点地将棺材盖淹没……我叩头,头磕在地上咚咚响。母亲归于她的永处了,托体同山阿。我的手里紧紧地攥着一把泥土,阳光之下,它多么鲜艳,红得像血一样!……从此,我常常会想起母亲、那个茔穴、那红红的泥土!
“当太阳升起来的时候,我会望见那一片山岗的,它浑身赤 红,像熔融的铅炉一样,往外流淌,那是鲜红的血肉,从伤口 处迸溅出来的永色啊!
我会时常抚膜着它的凹凸的身体,一遍遍地,直到熟稔为止!
柔软、喷香 ―― 我们从那里诞生,我们也必将归于它的怀抱!”
――――――(帕斯《安第斯山的安魂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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