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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怀念麻雀(外二篇)

2020-12-14叙事散文雪笑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8 04:05 编辑

怀念麻雀麻雀不是一般意义上那种漂亮的鸟。在我们家乡,它不像“白脸媳妇”那么白而纤秀,像个大家闺秀。不像“黄玲玲”那么黄而艳丽,如同末代皇室的小女儿。也不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8 04:05 编辑 <br /><br />怀念麻雀
  麻雀不是一般意义上那种漂亮的鸟。在我们家乡,它不像“白脸媳妇”那么白而纤秀,像个大家闺秀。不像“黄玲玲”那么黄而艳丽,如同末代皇室的小女儿。也不像红嘴鸦儿那么古怪,好象是深山隐者。更不像黑色的沙燕那么风度翩翩如同英国绅士。麻雀的颜色古朴得接近大地,平常得如同黄土。看见麻雀,就让人想起装麦子的麻袋。想起麦子。想起经年的麦草垛。想起墙上挂着的草帽和涂着的泥巴。想起家家户户的土墙豁豁,甚至想起村长黑不黑黄不黄青不青的脸。想起土渣渣。想起家常话。想起那个平静的年代,那个人们除了穿黄军装就是穿蓝色中山服的年代。
  麻雀几乎是离我们最近的鸟。屋檐下,墙缝里,就是它们小而温暖的家。它不像燕子,筑巢在我们的屋梁上,俨然是这间屋子的主人。也不像老鼠,在我们的墙角打洞做窝,行窃为盗,像个败家子。麻雀很像是我们的朋友和邻居,虽然“寄人篱下”,却也相安无事。它是我们老屋的一部分。很难想象在乡村有一间房子却没有同时住着一窝麻雀。
  日出而做,日落而息,麻雀也恪守着比乡村更古老的做息时间。麻雀的叽叽喳喳声,是我们所有梦境的尾声也是我们所有白天的序曲:我们在麻雀的叫声中醒来,那啼叫声一半响在清楚的现实里而另一半却好象还响在梦中。“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当我们第一次读到这样的诗句,我们就觉得那“啼鸟”就是麻雀。还有什么鸟儿的叫声是和早晨融混在一起难以分离呢?
  但我们从不把麻雀的叫声描写成歌唱,因为麻雀的叫声,只能说是叽叽喳喳。说啁啾,那不可以,因为啁啾是属于燕子的。也不能说是呢喃,因为呢喃是属于黄玲玲的。当然也不能说是聒噪,因为聒噪是属于讨厌的红嘴鸦儿的。麻雀的声音更像是几个或者一群妇人在村头巷尾的拉烂闲,七嘴八舌,东短西长,葱皮蒜头,此起而彼伏,时聚而时散。平常但是亲切。杂乱但是温馨。
  但是麻雀却是我们小时候打击的对象。一只麻雀,正在树枝上迎着阳光梳理它的羽毛,而我们早已将它瞄了半天。我们拉开了弹弓,眯着一只眼睛,屏住了呼吸。“砰”,那只麻雀就应声而落了,那自由落体的动作简直不像是一个动物倒像是一块土疙瘩。我们跑到它跟前,它早已一语不发地死了。死亡就是这么简单,平静,平常,这就是我们从麻雀身上得到的对于死亡最早也最深刻的认识。上学前,放学后,我们就带着弹弓到处去找麻雀。树林里,田野上,前村后巷,我们的眼睛里只有麻雀。我们当中射击的高手一天能打下几十只麻雀。可是我们连它的肉都看不上吃,我们最多拿它来喂我们的小黄狗。
  多少只麻雀就这样消失于我们的打击之下。
  但是第二年,春天,我们的屋檐下又会响起刚会叫的小麻雀的嗷嗷之声,我们知道麻雀的下一代又出世了。很快地,它们就在老麻雀的带领下,在我们的屋子上空,在我们的打麦场上,在阳光下,笨拙地飞开了。很快地,它们的身影就融入村庄上空的烟霭。它们的叫声就汇入了村子里的牛欢马嘶,犬吠鸡鸣。
  当年造了秦始皇反的陈胜曾说“燕雀安知鸿鹄之志!”语中对麻雀很是小看。事实上麻雀确实是不曾高飞远走的,它们连稍微大一点的风中也不曾去边。村子里一有什么风吹草动,它们就都钻进了它们的小窝。在鹰的眼里,它们平庸不堪;在风雨眼里,它们不堪一击,可是在我眼里,它们简直就是平民老百姓的化身:那么渺小,那么平凡,那么死守家园,那么缺乏宏图远志,却又那么亲切,那么勤劳,那么与世无争!
  可是麻雀现在却很少能见到了,据说它们正在急速地灭绝。
  麻雀好象是一种只能属于过去的鸟,属于农村的鸟,属于我的记忆的鸟,它们也应该回到我们记忆中去了。
  不过我还是怀念麻雀,怀念这一种朴素的鸟。
苦水里的家乡
  我回到了家乡。我坐在土炕边的木椅子上。我端起了一杯水。我喝下了回家后的第一口水。但我没有马上咽下,我让这一口家乡的水在我的嘴里停留了一会。就在这一阵停留中,我用自己的舌头抚摸着它;就在这样的抚摸中,一股陌生又熟悉的似咸似苦的味道,出现在我的舌尖。
  我皱了一下眉,然后我笑了起来。一种才下眉头又上心头的东西开始在我的周身奔走。
  我说:我终于回家了!
  以前上大学时,回家后的第一顿饭,必是我们家乡人爱吃的浆水面。如果回到了家里但是却没有吃到浆水面,就好像离真正的家还有那么一段路一样,心态好像还是那一种流荡的感觉。我知道好多离家远行而后归来的家乡人,进得门来,必大喊:“浆水面!浆水面!”那情形,几如在喊:救命救命!然而,我现在回到家乡后,我却不再那样急切地喊叫浆水面了,我只是静静地坐下来,慢慢地端起一杯水,慢慢地喝一口,然后慢慢地咂吧。如果说,家乡的味道,在我原来的理解中,是一种酸,一种来自于白菜叶和芹菜味的酸,那么,家乡的味道,在我现在的理解中,就是一种咸苦,一种来自黄土地深处的咸苦。
  家乡的水有多么咸苦呢?
  从前,在我们家乡通往天水市的公路上,人们会看到一道奇怪的景观,那就是一溜好几辆油罐车,每天都要跑一个来回。但是那不是拉油的车,那是拉水的车。那是建设在我们家乡的三个工厂每天为工人拉生活用水的车!那些河南山东人,那些四川东北人,他们喜欢我们的桃子和苹果,说是真甜;他们喜欢我们的西瓜和鸡蛋,说是真香,但是他们就是吃不惯我们的水,觉得太苦太涩,于是他们花大钱从天水市一百里路上往来拉水。他们的舌头甜了,却让我们家乡的人心里,凭添了一种难言的苦涩。
  我们就在这苦涩中继续我们自己的日子。
  我一直吃的是我们院子里的那口井水。那是一口极深的井,是一口苦水井,然而我们吃惯了,并不觉得有多苦,觉得苦的是远方的客人。父母亲不忍心看他们皱眉嘬嘴且咋舌的样子,每逢客来,就让我们到大路另一边的人家去要一桶水。大地上事情真是奇怪,隔了一条大路,好像也换了水脉,路那边十几户人家的水,要比我们这边的甜多了。虽然还是苦,却是苦中隐约有了些咸,咸中隐约有了些甜。那时我们还小,只能站在井边上,井绳擦着井沿吊上两半桶水来,折成一桶水,然后一潋一滟地抬回家中。父亲早已生着了小泥炉子,洗净了一个塘瓷缸子和几个玻璃茶杯,正等着我们的甜水呢。
  抬一桶甜水招待客人,那样的隆重,现在想来,胜过了买一瓶好酒。
  过年了,有酒有肉,酒香肉香。但是,苦水泡茶,真是浪费了好茶叶。这一次,父亲会亲自出马,到十几里外的南小河边,到那口大家公认的最好的甜水井里,去挑一担水来过年。那两桶水,在过年的那几天里,就骄傲地坐落在我们上房的一角,时刻准备伺侯我们尊贵的客人,像一个可以登堂入室的小姐,而我们院子里的苦水,却只能呆在厨房里,或者院子里,像一个听使唤的粗丫头。所以,那时候虽然我们很少能吃到白面的馍馍,但是和一杯甜水比起来,白面馍馍,倒成了家常便饭。
  上了大学来到省城,拧开水龙头,当时我的那种感受,也许是城里人从来也不会感受到的,我觉得那水几乎不是流出来的,而是飘出来的,是像云雾一样轻轻地飘出来的。用手去触摸,那水也轻柔得如同一堆棉花。水落到手掌心里,几乎没有份量,没有一点冲击感,不像雨,直直地,硬硬地,而像是雪花,慢慢地,摇摇地,轻轻地。高中的化学老师早就对我们说过了,说我们家乡的水是硬水,城里的水是软水。我们一直很纳闷:水还能分出软硬来么?但是我终于体会到了什么是软水。于是我也终于明白了什么是硬水。家乡的水,确实是硬啊!
  家乡的水之硬,首先就硬在我们的舌头上。刚到省城,听人家都说普通话,我也想学,但是,我的舌头就是不听使唤,心里想得好好的,一经过舌头,就变了调了。同学们海量,知道乡下人的舌头硬,均不与我的舌头计较,但是我的耳朵,却在一旁因我的舌头之硬,而难受了好久好久。
  硬,是家乡水的手感,而苦则是家乡水的口感。苦水之苦,也苦在我们的舌头上。然而,正是苦舌头才能尝出生活中的甘甜。我们噙着自己的一个苦舌头来到省城,我们就确确实实比其他人更多地尝到了生活的美好。每天都能吃到白面的馒头了,每天都能吃到原来只有过年才能吃到的排骨了,每天都能喝到甜水了,坐在图书馆里,冬天读书再也不会冻手了……苦水里泡大的苦舌头,你不好好地读书,你对得起这一切么?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家乡的苦水,就这样用它的咸涩,养育了我们的硬骨头硬舌头,也养育了我们不怕吃苦勇于吃苦的精神和相信苦尽就会甜来的向往。如果套用一句诗人顾城的话,那就是:苦水给了我苦涩的舌头,我却用它去寻找甜美。事实上,我们也找到了甜美的生活。劳动,生息,努力,上进,我们正在这样生活着,我们的生活也因此而甜美。
  但是我们还是想念自己的家乡,想念家乡的苦水。现在,一杯家乡的苦水下去,一种硬硬的东西直直地砰然落入胸怀,像那船上的锚,直直地重重地砰然落入水中,我知道,我终于是到家了。
宁静的山坡
  春天,山里的苜蓿芽儿对我们是一种不大不小的诱惑。
  可是,那是生产队的苜蓿,那是有人看守着不让我们去掐的。有人要掐,有人不让掐,于是大山深处就开始了一场关于苜蓿的人民游击战。我们对那看苜蓿的老头的战术,完全是毛主席英明的十字方针:敌进我退(就是跳下土崖,跑到沟这边);敌驻我扰(扰就是用老头的名字或外号编成歌来唱,就是向他喊口号:打倒张家老汉!我们要掐苜蓿!);敌疲我打(不是打,是掐)……老头子东赶一阵西撵一阵,肚子里可怜的一点油水很快就耗尽了,只好坐到那儿长出气干瞪眼,实在没办法了,就自己哄自己地喊:队长来喽!
  头一回喊,还起作用,第二喊就再叫就没人信了,我们就只当是高高的山坡上有一个爱撒谎的孩子在喊“狼来了”。
  多少年后,我当老师监堂考试,学生们抄得我实在看不下去了,我就叫一声:校长来喽!学生们果然就很害怕地朝门上看,考试的秩序也就能好转那么一两秒钟。而我也就想起了当年那个看山的老汉,就又一次听到了他的嘶哑无力的喊叫,就想到了那个喊狼来了的小孩。
  夏天,十几岁的我,不是到河里去捉泥鳅,就是到山上去找一个叫做哑巴的人。哑巴站在地埂上,目光往高粱地里只一扫,就能看出哪儿有灰穗。哪儿有灰穗,他就往哪儿扔土疙瘩,而我们则钻在高粱地里,狗一样直追土疙瘩的落处,鱼一样将高粱地破出一道波澜。高粱叶子在我们耳边沙沙作响,哑巴的喊声在我们的头顶上呀呀作响,我们的欢呼在我们的天空中嗡嗡作响……,那是多么快乐的少年时代啊!
  秋天,我们一呼一叫地向山的最高处登去,我们一致认为那儿是世界上最神奇的地方,一个人如果能够远远地走到那儿,好象就可以看到远远的外国。
  在山的高处我们当然大失所望,因为我们气喘吁吁地看到了一个和自己的家乡一模一样的世界,一样的清风吹着一样的野草。我们不仅没有看到外国,我们连外县也没有看到,我们只看到了离我们最近的村子:秦家洼。但是就在山顶,我们从一根电杆上看到了这样四个歪歪扭扭的字:人定胜天。
  这四个字一定是出自哪个青年民兵突击队队员之手。
  它显然是七十年代我的家乡父老乡亲们真实的心声。
  后来地就分了,人不仅没有胜天反而屈从了人性的自私。而家乡的山地却因这自私的人性而得以年年丰收,日渐美丽。当人们明白终于可以给自己劳动了的时候,就焕发出了空前的劳动热情。有的人整天整天地干,中午索性就躺在山上了。三个人躺在山上,就海阔天空;两个人躺在山上,就剖腹亮肝;而一个人躺在山坡上能做什么呢?就自言自语,像我,就对着崖上的黄土与青草说话,很动情地说,很怪地说,后来我觉得我那话一定就是诗歌,可是后来我再也说不出那样迷人也自迷的话了。
  我们当然还年轻,可是我们的父辈却老了。老了的人会死,死了的人,我们就到麦地里去送他们,把他们放到一个深深的土坑里,临埋土了,做儿子的要向那个棺材连叫三声“爸爸”以示最后的告别。当然我们叫得不是像电影里那么动情和夸张,我们的叫声平常得像是三块土疙瘩,可是却那么真实,真实得也像三块土疙瘩。
  为了给我的父亲选一块墓地,那年春天,槐花开放的时候,我和我的外地妻子一起登上了属于我的童年与回忆的那道山坡。我惊讶地望着那一个一个的小土堆说:真没想到啊,他们已经长眠在这儿了!他们都是我记忆中活生生的人,可是几年不见,他们却早已魂归黄泉了。他们沉默了,当年的民兵连长,和他的那些青年突击队队员,和他们的哨声一起消失了,山坡上只有桃花开得灿烂,像是他们正在朗声大笑。
  在远处的庄稼地里听雨,和在自家的屋檐下听雨,感觉肯定是不一样的,而在入秋后的黄豆地里坐听一地蟋蟀的清唱,听风吹豆叶,沙沙而响,如同月光正在向自己走来,那感觉,也真是一种难得的享受。然而这些宁静的声音却是离我越来越远了,现在,我生活在一个城市的一条重要的公路旁边,那些同时伴随着扑人热浪的噪音,像一群嗡嗡的叮人的虫子一样叮在我的头脑里,挥之不去,洗之也不去,难受,郁闷,却是没有办法。后来有一次我去了一趟山里,坐在一个土坎上,听着河那边清晰可闻的农民们闲话桑麻的声音,我突然觉得我的头脑里一片清新,像有一片流水荡涤了我头脑里多年的污垢,让我顿时得到了从头到脚的轻松和爽快。当时我坐在那儿不想走了,我觉得我很贪婪,我觉得我享受不够那儿的清风和明月。
  我像得到了一个新的生命一样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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