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女性的性征着妆以及道德趣谈
2020-12-14抒情散文太阳神
女性的性征着妆以及道德趣谈时常见诸报端,网络新闻,一些女人因为穿着太露,在公交车上被性骚扰。人们一边倒地遗责那些搞性骚扰的“不道德”,看不出更多的思考。记得黑西哥曾经有个法令,禁止女人在公共场所穿着太露,从而减少被性骚扰的机率。提到这种法
女性的性征着妆以及道德趣谈
时常见诸报端,网络新闻,一些女人因为穿着太露,在公交车上被性骚扰。人们一边倒地遗责那些搞性骚扰的“不道德”,看不出更多的思考。
记得黑西哥曾经有个法令,禁止女人在公共场所穿着太露,从而减少被性骚扰的机率。
提到这种法令,中国的女性们肯定要“愤愤不平”了,她们很快可以找到“经典”,比如鲁迅先生就批评过那些有联想癖好的伪君子,说”他们看到女性短袖露出半截胳膊就想到女人的某个部位”(大体意思如此,引用不准确)。是那些伪君子想歪了,而着装的女人是无辜的。
鲁迅的看法姑且不去说它是不是有失偏颇。一代伟人嘛,说话自然可以奉为法典。但墨西哥制定这个法律的人难道就是伪君子了么?事情怕不是那么简单的。鲁迅所批评的,主要是那些以个人的小人之心去评判事物的“批评”。然而大谈特谈社会道德的鲁迅也免不了娶个自己的学生作老婆,而把原配夫人当作“母亲送给自己的礼物”供奉起来。
鲁迅的这段婚姻被一直奉为新时代女性解放和男女平等以及婚姻自主的典范,自然没有什么不妥。在那个时代,敢干娶自己的学生,敢于把母亲送给他的老婆”打入冷宫”,的确是需要大无畏的英雄气慨的。
本文无意去论鲁迅的婚姻长短,也没想为那些被鲁迅嘲笑的伪君子翻案的目的。本文只是从女性角色的历史趣谈来看女性着妆。
女人的一切着妆都是社会男性话语和男性审美趣味的标志。不是女人的什么自己发明和自己个性的标志。
先说耳环与手镯吧。这是古代原始社会男人把女性奴隶抓来之后的结果。为了防止女奴隶逃跑,就把她们的双手用手铐锁起来,成为属于男人的标志,后来,有的还是跑,于是又把她们的耳朵穿上铁环加上链子。一旦逃跑,耳朵就会扯裂。有这样标志的女奴隶别人一眼就能认出来,知道她是属于别人的,帮助抓起来关住。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特别是金银生产的加强,一些大奴隶主把这些手铐与耳链也打造成金银的,以表示其主人的社会地位和财富。这样一来,那些没有余钱的家庭,只能在奴隶第一次被掳来时系上金手铐和耳链耳环,并要求女奴隶终生不得丢弃。
当然,还有脚环,戒指,涂脂抹粉等等,都是原始社会为了标记女奴隶的身份用的。原始社会没有字,把女性奴隶嘴上眉毛上涂上各种颜色以相互区别。
这种方法经过历史长久地留存下来以后,已经内化成女性的自我意识了。这种意识是无意识,它以这些符号来标识自己“属于”某个男人,是某个男人的私有财产。
最集中表现女人属于男人专有的私有财产的礼仪形式就是古代皇宫里的种种标志女人的身份地位和是否被“用过”的记录。因为皇帝女人特别多,都要用戒指标志。这样一来又引起了新麻烦,搞不清哪位女人真正是被男人“用过”的。最后还是皇帝自己聪明,想出一个办法,规定凡是没有被“用过”的,一律戴哪个手指,凡是被“用过”的,一律要戴在某个手指上。不同的国度这个规定是不同的。
当然,标志女人是否被用过是区别女人这种财产的最重要特征。所以皇帝要选宫女,首先要验明女人是否被“用过”,是否是处女。一旦用了别人用过的财产,或者在不知道的情况下用了别人的财产,这都是有违社会基本的道德准则的。即私有制社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当然别人用过的财产即属于别人的财产,其它人再去用,显然违犯了社会最根本的道德规范。是十恶之首。因此,皇帝就自然要首先自己身正。
皇宫里选处女的办法很多。传说让女人脱光衣服,蹲在一堆火灰上面,让她屏气,如果是被用过的,她一屏气,下面就会把火灰吹一个坑。这样既省力又简便,不像现在还要上手术台用机器看还有没有处女膜。
皇帝自然比一般人要聪明。处女膜不是皇帝选择的主要手段,因为被人用过的,未必就一定没了处女膜,没被用过的,处女膜也会破裂。于是,皇帝想出了一整套的办法来识别女人。
首先是通过面部来审查,那些眼睛流动不定的女人,多半是风流的女人,被别人用过的可能性要大得多。所以含情脉脉的女人十有八九难以守贞操。当然,还有眼角纹路的特点,脸形的特点,等等。
其次通过装饰来判断。那些喜欢戴耳环手镯戒指的女人,常常具有被用过的心理无意识特征。当然把脸上画得五颜六色的女人,不同的画法,不同的心理品质,在皇帝的专业人士来看,一眼就能看出这种女人是否已经被用过。
至于摸女人的身体,比如屁股的形状,乳房乳头的品质,色泽等等,都可以查出是否被用过的标志。
女人婚嫁之前有净身的习俗,有开脸的习俗,等等,都是从这种财产私有制中派生出来的种种办法来标志女人是否被用过。
处女崇拜严格来讲,是财产私有制的产物。因为一旦用过别人的财产,那就犯了社会的天条。每个人都十分小心自己是不是用了别人的财产。
至于女人的穿衣服,喜欢穿裸露的,就表示潜意识中身体已经被人用过了。所以在公共场所,女人的喜好决定了其身份特征。后来这种标志被进一步解释为区别正经女人和婊子的标志。
穿着裸露的来源是对女性奴隶的一种惩罚。在女性被标志为男人的财产之后,男人就拥有绝对的财产权,除非有明确的财产移交形式,如战争时的贡品,或买卖手续和仪式。
对犯有通奸罪的女奴隶,通常的办法是把其身体裸露示众,因为女奴隶必须以这种方式生活,久而久之,那些有淫荡意识的女人自然习惯成自然,有裸露的癖好了。
还有一些研究者认为,女性裸露身体的某一部分,是向男性求欢的标志,从动物学研究结果推论原始社会的女人发情以后,就把身体的某一部分露出来,作为符号,达到信息交流的目的。接受这种信息的男人就会出手。最显著的说法就是俗谚:“母狗不摇尾,公狗不开腿”。女性不发出这种露裸的信号,男性是不能求欢的。因为这时母性没有要求,求欢不能得到应有的接种目的。
现在我们看来一些习惯,都是古代某种制度的产物。这些符号标志,就是历史文化的标志。随着时代的变迁,这些裸露、戴金属制品缚在身上某一处,都是女人作为私有财产的显著标志。当然,在历代还有许多标志。比如给女人穿铁衬裤。据报道,在1980还有男人用铁链子把老婆的耻骨穿起来,加上锁,男人回来后才打开锁。后来这男人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女性的解放,首先就是要从女性被束缚在男性的符号身份标志上来解脱。然而,令人感到悲哀的是,女性不但没有从这些符号表征中解放出来,反而越来越倒退。
比如裸露情结,常常有女人在大街上撩起裙子,却忘记自己没穿衬裤。大天寒地冻的进候,有些女人穿着短裙。当然更有女人把“迷你”裙视为一种表现女人“大胆”的美。这种大胆在古代就是通奸,向男性求欢的标志。
为什么现在男性着装越来越把自己包裹得严密,而女人却越来截止裸露呢?在大学食堂里你会看到这样一种景象:坐在那里露出阴毛的是女生,因为她们追求迷你裙,非要把大腿根露出来不可,不然就不能展示“女性”,而男生的裤子最短也在膝盖以下。在上身,往年男生穿背心的习惯如今已经改了,必须穿短袖。而女生却穿起了背心,把腋毛也露出来展示。
当然,女性最理直气壮的解释是天太热。好像只有女生才感到天热而男生不感到天热似的。在冷气嗖嗖的食堂,我们穿着长裤也感到嫌冷,而女生却只罩着奶头(装模作样假正经),露出肚脐,大腿根以下等等。莫非女生是冷血动物?天越冷越可以裸露么?
再热男生也是一样的感受到的。但男生只敢露着上身在自己的房子里转。因为穿衣是一种文明的标志,男性的穿衣是一种文明化的尊重行为。穿衣是人类最终走向与动物区别的重要方向。
当然,本文绝无反对女生裸露的自由,毕竟女生有权利把身体的任何部位露给人看,因为这是女性的性征标志。但女性千万不要把它看成是现代文明的产物,因为它是最原始野蛮时代的女性标志。把最野蛮时代的标志当成现代的所谓“解放”,女人就永远没有解放。她们在不断地强化作为男人的附属品。
楚王好细腰,于是女人都要减肥,为了减肥,保持“好身材”,不敢吃饭,不敢生孩子,一律要剖腹产,据说这样生产后可以“保持良好身材”。为了男人的眼中的所谓美的标准,现代女人无所不用其极,最可悲的是她们还振振有词美其名曰:女性解放。解放的是什么?解放的是否定以前的解放,重新套上性奴的文化符号!
什么时候女人找到了和男人一标的符号表征,解脱作为性奴的符号表征,找回了作为与动物相区别的掩体服饰,也许到那个时代,才会有真正的女性独立。当女性真正的独立之时,这个世界才会更丰富多彩,才不会总是在男人的视野里“露美,选美”,为了这种所谓的皇帝选美之后的习俗,现代越急女生们都为没有选上“美”而痛哭失声!悲乎哀哉!女人!
现代社会的道德常常是最可悲的自相矛盾。记得第一次到扬州开会,听说过这样一件事。一位出差的男人,刚在扬州某宾馆住下,就有女人打来电话要不要陪。男人说不需要。但电话锲而不舍。男人嫌烦,就说聊聊天可以。于是来了一女人,模样还算可以。两人就聊了一会儿。男人掏出一百元,算是陪聊的代价。女人收了钱,却非要男人上床不可。男人和女人撕打了半天,终于把女人推出去了。
事情还没有结束。这女人找来了另两个女人,再次以送水骗开了房门。三小姐把那个男人按倒在床上,轮番做爱。
事后男人越想越想不开,于是第二天就报了警。三小姐以涉嫌轮奸的罪名被抓。在警方讯问的时候,那小说振振有词地回答:
女人恪守职业道德。她认为,收了钱就必须提供性服务。不能因为顾客拒绝而不提供。每个人都必须忠于职守。忠于职守是最大的道德。无论你从事什么行业,你必须百分之百地忠于职守,在忠于职守的时候,无论出现什么不可抗拒的力量,你都必须首先想到千方百计完成你的职责。现代人这道德那道德满嘴里的道德,可最没道德的就是不公正地看待不同行业,最没道德的就是不履行职责。
这只是听说,没见过报道。
很赞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