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火红的高粱
2020-12-14抒情散文李兴义
火红的高粱物以稀为贵。直到我们这个被号称“陇东粮仓”、被夸张为“八百里秦川不如董志原边”的大原上再也见不到一株高粱的身影的时候,我才忆念起这种植物,这种曾让我心酸让我欣喜的植物。想起高粱有个由头,那就是走在城市街道上的一个个酒汉赤红的脸庞。
火红的高粱
物以稀为贵。直到我们这个被号称“陇东粮仓”、被夸张为“八百里秦川不如董志原边”的大原上再也见不到一株高粱的身影的时候,我才忆念起这种植物,这种曾让我心酸让我欣喜的植物。
想起高粱有个由头,那就是走在城市街道上的一个个酒汉赤红的脸庞。那不是高粱的精气在他们脸上显现吗?那面红耳赤的样子,不正是一株高粱的容颜吗?
高粱是我的身体,准确地说是我的肠胃结交最早、相伴时间最长,然而情感最淡然的一种庄稼。
我出生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接交的时代。据长辈们说,我刚生下来就没吃过奶水。没吃奶水不是母亲的罪。母亲吃进去的高粱面粥压根儿就生产不出那高贵的奶水。就是那高粱面粥拉扯了我幼小的生命,打下了我生命的基础。
真正有了对高粱的记忆,大概是三四岁的时候。
农村人管春节叫过年。过年是农村里最隆重也最喜庆的节日。吃好的穿好的那是不用说的。那年过年,队里的食堂刚刚撤掉,各家各户的烟囱里刚刚开始冒起了让农人们欣喜的炊烟,孩子们手里开始有了黑乎乎的团子馍。记得是在一个雪后的正午,我和一伙小朋友们在门前高坡上滑雪,手里拿着一个高粱面做的黑团子,冰冷的,很硬。我用牙齿一点一点地往嘴里挂,这黑团子上便出现一道一道的白绺儿。嘴里已经有了很多,倒过来嚼过去,就是没办法将它咽下去。为了不影响玩儿,我产生了抛弃这个黑团子的意念。有了这个意念,我便开始心跳。我怕被朋友们发现告到父母面前。那年月糟蹋粮食可是最最不能容忍的事情。我心跳过半天,终于找到了机会,在朋友们一个个溜下坡子的时候,我做贼般战战兢兢的将那个黑团子塞进雪里,埋好。这件事,我至今也没对任何人说过。
喜欢上高粱是我上小学的时候。幼小的高粱苗子顶出地面,鲜亮着嫩绿的生命;待它长高成株,婷婷的身材,碧绿的枝干,油油的宽阔的叶子,绿得像刚刚从油里捞出来,给人以生命的力气。成熟的高粱更是令人可爱,细细的高秆上高高地举着老碗般大小的穗儿,涨红着脸,摇头晃脑地向人们张扬着它的风姿,它的成熟,还有它的鹤立鸡群。小学课本上读到“高粱笑红了脸,谷子笑弯了腰”的句子,农人的孩子便有着一种特别的亲切感。成熟的高粱田更是壮观。远远望过去,上红下绿,是一道有着红色顶子的绿色长城;俯视则是一片正在熊熊燃烧着的火海。
最早是高秆作物,是庄稼中的特高个儿,秆细,穗小。所以农人们常常用它形容高个的人,说他高粱般的个儿。后来引进了“晋杂五号”,是矮壮型的,个小,三尺多些,俗称三尺三,秆粗,穗硕,颗粒多而大,面色较老品种白了些。农人们又称那些矮而胖的人为“三尺三”,开得玩笑的便叫那人“晋杂五号”。农人用它形容人,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成熟的高粱的头忒像西北高原上农民们被晒红的脸膛。可见农民们的观察能力和表现力。
高粱的颗粒味涩苦,鸟雀不啄,猪不拱,狗不吃,人不偷,便于田间管理。
别人不偷我偷。
我偷高粱喂兔子。
那时我家住在土窑洞里。
父亲给队里放羊。
我天生没来由的惧怕父亲。
有同学养着兔子,领我去他家看,我竟然爱上了那牲畜。黑的,白的,灰的。胖乎乎的身子,红红的眼睛,长长的耳朵,短短的尾巴。我日思夜梦着要养几只兔子。我是个对任何事情都很执着的孩子,凡是想好的事情一定要干成。我怕父亲,不敢对他说,只能偷着干。我利用周日去山里挖药材,然后拿到商店里换钱。等我攒够足可买三只兔子的钱的时候,我开始在院子里给兔子打窝。周末,利用父亲出山放羊的机会,我在院子的中心挖了一个一米见方的坑窖,坑窖的四周打了四只小洞,然后用父亲从沟里背回来的柴草盖上。中午,羊收圈了,父亲回来了,身上背着一捆新斫回的柴草。我的心便开始激跳,死眼儿盯着那盖着柴草的兔窝。父亲轻轻地放下柴捆,轻轻地解开绳子,轻轻地将那柴捆分开,从中间取出五只山鸡蛋给我,让我拿给母亲让炒给我吃。我接过山鸡蛋呆呆的站着,还是死眼儿盯着我的兔窝。
父亲开始晒柴,将柴草摊开在院子里。不好,他踩着我的兔窝了!他一脚踩空,跌进我的兔窝里了!他三下五除二将兔窝里的柴草抛出,圆瞪着眼睛问我,谁干的?我颤着身体颤着声音老实承认是我干的;他问挖这坑干啥?我低声回答养兔。他怒了,平整整一个院子竟被你挖成这样,你都不怕撞了太岁!他一边骂着,一边呼地跳出那坑追打我,我便跑。我跑他追。我飞一般跳进院子里的菜园里,身后便飞进镰刀,便飞进棍棒,便飞进铁锹……我没命的跑出大门,他跟脚追了出来。跑出门槛天地宽,赛起跑来,老人家哪是娃娃的对手,我终于逃脱了,可是五只山鸡蛋已被我捏得粉碎,蛋清蛋黄糊得我满衣襟。
第二天上学,我还是从同学家抓回了三只兔子:一只黑的,一只白的,一只灰的。黑的是公的,其它两只是母的。父亲见到那兔子,便再没说什么。
养兔成了我最热心的课余爱好。每天放学,我总要在路旁的草滩上,在庄稼地的空隙处,在田埂上,拔回许多嫩草给我的三只兔子吃。我恨不能三天里将这兔子养成大兔,好给我生出一窝儿小兔崽来。于是我发现了饲草营养的薄弱,我想到要给兔子加一些饲料。于是,我便对生产队的高粱不怀好意,我便开始了世界上最不光彩的营生,我便提心吊胆的干起了那偷鸡摸狗般的事情。于是,我的兔子一天天胖了起来,一天天长大起来,一天天毛色光亮润泽起来。很快的,它们便给我养出一窝一窝的小兔崽子来。
高粱作了我二十年的主食。这东西,城市的许多人没吃过,许多地方的牲畜也没吃过。它的味涩涩的,猪吃要拱槽,驴吃要咂嘴,人嚼在嘴里翻来覆去越嚼越多,咽喉就是不肯放行。吃进肚子,难消化,胃酸。高粱是表里如一的粮食,脸涨红,性焦躁,吃久了常常引发胃火肠火,导致便秘,许多孩子吃着吃着就便不下来,憋得哭天喊地,喊爹叫娘。
这东西大概是人类最差的食物。农村里许多女人和丈夫闹矛盾,嫌丈夫家里穷,便揭短说,跟着你图个啥?图吃,高粱磨四遍;图穿,烂袄套布衫;图你是个男人,你睡着不动弹!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中叶,我上高中。学校没有食堂,只有开水灶,捎带着给学生们烘烘各自从家里带来的馍馍。那年农村收成不好,大多数同学家里都吃着定量供应的救济粮。说是救济粮,其实是从南方调运来的红薯干。学生们拿到学校的食物大多是红薯干磨出的面做成的黑红色的团子,还有用这种面压出的饸络面,我拿去的高粱面馍馍竟然成了很奢侈的食品,常常被同学们偷着吃。
高中毕业后,我回到了家乡农村,成了种高粱收高粱吃高粱的农民。一直压在我心头的关于农民为什么不多种麦子吃白面却偏偏广种高粱吃黑面的疑问终于解开了。最根本的原因当然是麦子品种差,产量低。农民有“麦打四斗满市红”的说法(我的故乡一斗约折合四十斤,可见亩产还不到二百斤)。而当时全国农村都在热火朝天争先恐后地学习山西那座山上的那个大队,农村的竞争主要的是粮食产量的竞争,四百斤叫“上纲要”,六百斤叫“过黄河”,八百斤叫“跨长江”。高粱枝密,穗大,颗粒多,产量高,当然是“跨长江”的首选植物了。当时是生产队集体耕种,农民靠挣工分分得口粮。我家劳力多,每年分得的高粱装满大小的囤囤,也称得上那首歌里唱的“囤里粮冒尖”的,可是它并没有带给我们多少欣喜。父亲常常看着这些高粱喟叹:人吃的少狗吃的多呀!
高粱从入口到出口都没给过我好感,可是我不能想象,除了高粱还会有什么可以让我赖以生存的食物。就是高粱,将他神圣的苦痛的油膏,献给了苦痛的人群以至挽救了这庞大的人群。
农村实行责任制以后,土地承包给了农民,每亩小麦竟然也能打千儿八百斤了,高粱便自动地从田间地头退下去,从农民的肠胃退出去。到现在,它的身价竟然高贵起来,成了“经济作物”,被高价卖给酒厂做了酿酒的原料。实际上,它并没有真正地从人们的生活中退出,而是先升华成气体,再凝结成液体,然后以液体的形式,先入人口,继而胃,再而肠,并以最快健的速度渗入人的血液里,那便是酒。酒是高粱的精华,它提取了这种血性植物的精气,除了给人以精气神,还有力和胆。
大概出于对高粱的感情,前些年,我忒嗜酒,常常喝得酩酊大醉,脸红得和高粱一样。可是这几年胃上生了病变,我不得不把它戒掉。从此,我算真正的和高粱断了缘分。
在白米白面吃得人脑满肠肥肚皮发撑的时候,千万不要忘了曾经与我们患难与共的高粱!就是这苦涩的食物在那个同样苦涩的年代里拉扯了包括我在内的一大群苦涩的生命!正因为有这痛苦植物对我们痛苦生命的扶持,才让我们安然地走过了那个痛苦的年代!这红脸大汉的内核里镌刻着农人乃至我们整个民族的一段历史。
物以稀为贵。直到我们这个被号称“陇东粮仓”、被夸张为“八百里秦川不如董志原边”的大原上再也见不到一株高粱的身影的时候,我才忆念起这种植物,这种曾让我心酸让我欣喜的植物。
想起高粱有个由头,那就是走在城市街道上的一个个酒汉赤红的脸庞。那不是高粱的精气在他们脸上显现吗?那面红耳赤的样子,不正是一株高粱的容颜吗?
高粱是我的身体,准确地说是我的肠胃结交最早、相伴时间最长,然而情感最淡然的一种庄稼。
我出生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接交的时代。据长辈们说,我刚生下来就没吃过奶水。没吃奶水不是母亲的罪。母亲吃进去的高粱面粥压根儿就生产不出那高贵的奶水。就是那高粱面粥拉扯了我幼小的生命,打下了我生命的基础。
真正有了对高粱的记忆,大概是三四岁的时候。
农村人管春节叫过年。过年是农村里最隆重也最喜庆的节日。吃好的穿好的那是不用说的。那年过年,队里的食堂刚刚撤掉,各家各户的烟囱里刚刚开始冒起了让农人们欣喜的炊烟,孩子们手里开始有了黑乎乎的团子馍。记得是在一个雪后的正午,我和一伙小朋友们在门前高坡上滑雪,手里拿着一个高粱面做的黑团子,冰冷的,很硬。我用牙齿一点一点地往嘴里挂,这黑团子上便出现一道一道的白绺儿。嘴里已经有了很多,倒过来嚼过去,就是没办法将它咽下去。为了不影响玩儿,我产生了抛弃这个黑团子的意念。有了这个意念,我便开始心跳。我怕被朋友们发现告到父母面前。那年月糟蹋粮食可是最最不能容忍的事情。我心跳过半天,终于找到了机会,在朋友们一个个溜下坡子的时候,我做贼般战战兢兢的将那个黑团子塞进雪里,埋好。这件事,我至今也没对任何人说过。
喜欢上高粱是我上小学的时候。幼小的高粱苗子顶出地面,鲜亮着嫩绿的生命;待它长高成株,婷婷的身材,碧绿的枝干,油油的宽阔的叶子,绿得像刚刚从油里捞出来,给人以生命的力气。成熟的高粱更是令人可爱,细细的高秆上高高地举着老碗般大小的穗儿,涨红着脸,摇头晃脑地向人们张扬着它的风姿,它的成熟,还有它的鹤立鸡群。小学课本上读到“高粱笑红了脸,谷子笑弯了腰”的句子,农人的孩子便有着一种特别的亲切感。成熟的高粱田更是壮观。远远望过去,上红下绿,是一道有着红色顶子的绿色长城;俯视则是一片正在熊熊燃烧着的火海。
最早是高秆作物,是庄稼中的特高个儿,秆细,穗小。所以农人们常常用它形容高个的人,说他高粱般的个儿。后来引进了“晋杂五号”,是矮壮型的,个小,三尺多些,俗称三尺三,秆粗,穗硕,颗粒多而大,面色较老品种白了些。农人们又称那些矮而胖的人为“三尺三”,开得玩笑的便叫那人“晋杂五号”。农人用它形容人,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成熟的高粱的头忒像西北高原上农民们被晒红的脸膛。可见农民们的观察能力和表现力。
高粱的颗粒味涩苦,鸟雀不啄,猪不拱,狗不吃,人不偷,便于田间管理。
别人不偷我偷。
我偷高粱喂兔子。
那时我家住在土窑洞里。
父亲给队里放羊。
我天生没来由的惧怕父亲。
有同学养着兔子,领我去他家看,我竟然爱上了那牲畜。黑的,白的,灰的。胖乎乎的身子,红红的眼睛,长长的耳朵,短短的尾巴。我日思夜梦着要养几只兔子。我是个对任何事情都很执着的孩子,凡是想好的事情一定要干成。我怕父亲,不敢对他说,只能偷着干。我利用周日去山里挖药材,然后拿到商店里换钱。等我攒够足可买三只兔子的钱的时候,我开始在院子里给兔子打窝。周末,利用父亲出山放羊的机会,我在院子的中心挖了一个一米见方的坑窖,坑窖的四周打了四只小洞,然后用父亲从沟里背回来的柴草盖上。中午,羊收圈了,父亲回来了,身上背着一捆新斫回的柴草。我的心便开始激跳,死眼儿盯着那盖着柴草的兔窝。父亲轻轻地放下柴捆,轻轻地解开绳子,轻轻地将那柴捆分开,从中间取出五只山鸡蛋给我,让我拿给母亲让炒给我吃。我接过山鸡蛋呆呆的站着,还是死眼儿盯着我的兔窝。
父亲开始晒柴,将柴草摊开在院子里。不好,他踩着我的兔窝了!他一脚踩空,跌进我的兔窝里了!他三下五除二将兔窝里的柴草抛出,圆瞪着眼睛问我,谁干的?我颤着身体颤着声音老实承认是我干的;他问挖这坑干啥?我低声回答养兔。他怒了,平整整一个院子竟被你挖成这样,你都不怕撞了太岁!他一边骂着,一边呼地跳出那坑追打我,我便跑。我跑他追。我飞一般跳进院子里的菜园里,身后便飞进镰刀,便飞进棍棒,便飞进铁锹……我没命的跑出大门,他跟脚追了出来。跑出门槛天地宽,赛起跑来,老人家哪是娃娃的对手,我终于逃脱了,可是五只山鸡蛋已被我捏得粉碎,蛋清蛋黄糊得我满衣襟。
第二天上学,我还是从同学家抓回了三只兔子:一只黑的,一只白的,一只灰的。黑的是公的,其它两只是母的。父亲见到那兔子,便再没说什么。
养兔成了我最热心的课余爱好。每天放学,我总要在路旁的草滩上,在庄稼地的空隙处,在田埂上,拔回许多嫩草给我的三只兔子吃。我恨不能三天里将这兔子养成大兔,好给我生出一窝儿小兔崽来。于是我发现了饲草营养的薄弱,我想到要给兔子加一些饲料。于是,我便对生产队的高粱不怀好意,我便开始了世界上最不光彩的营生,我便提心吊胆的干起了那偷鸡摸狗般的事情。于是,我的兔子一天天胖了起来,一天天长大起来,一天天毛色光亮润泽起来。很快的,它们便给我养出一窝一窝的小兔崽子来。
高粱作了我二十年的主食。这东西,城市的许多人没吃过,许多地方的牲畜也没吃过。它的味涩涩的,猪吃要拱槽,驴吃要咂嘴,人嚼在嘴里翻来覆去越嚼越多,咽喉就是不肯放行。吃进肚子,难消化,胃酸。高粱是表里如一的粮食,脸涨红,性焦躁,吃久了常常引发胃火肠火,导致便秘,许多孩子吃着吃着就便不下来,憋得哭天喊地,喊爹叫娘。
这东西大概是人类最差的食物。农村里许多女人和丈夫闹矛盾,嫌丈夫家里穷,便揭短说,跟着你图个啥?图吃,高粱磨四遍;图穿,烂袄套布衫;图你是个男人,你睡着不动弹!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中叶,我上高中。学校没有食堂,只有开水灶,捎带着给学生们烘烘各自从家里带来的馍馍。那年农村收成不好,大多数同学家里都吃着定量供应的救济粮。说是救济粮,其实是从南方调运来的红薯干。学生们拿到学校的食物大多是红薯干磨出的面做成的黑红色的团子,还有用这种面压出的饸络面,我拿去的高粱面馍馍竟然成了很奢侈的食品,常常被同学们偷着吃。
高中毕业后,我回到了家乡农村,成了种高粱收高粱吃高粱的农民。一直压在我心头的关于农民为什么不多种麦子吃白面却偏偏广种高粱吃黑面的疑问终于解开了。最根本的原因当然是麦子品种差,产量低。农民有“麦打四斗满市红”的说法(我的故乡一斗约折合四十斤,可见亩产还不到二百斤)。而当时全国农村都在热火朝天争先恐后地学习山西那座山上的那个大队,农村的竞争主要的是粮食产量的竞争,四百斤叫“上纲要”,六百斤叫“过黄河”,八百斤叫“跨长江”。高粱枝密,穗大,颗粒多,产量高,当然是“跨长江”的首选植物了。当时是生产队集体耕种,农民靠挣工分分得口粮。我家劳力多,每年分得的高粱装满大小的囤囤,也称得上那首歌里唱的“囤里粮冒尖”的,可是它并没有带给我们多少欣喜。父亲常常看着这些高粱喟叹:人吃的少狗吃的多呀!
高粱从入口到出口都没给过我好感,可是我不能想象,除了高粱还会有什么可以让我赖以生存的食物。就是高粱,将他神圣的苦痛的油膏,献给了苦痛的人群以至挽救了这庞大的人群。
农村实行责任制以后,土地承包给了农民,每亩小麦竟然也能打千儿八百斤了,高粱便自动地从田间地头退下去,从农民的肠胃退出去。到现在,它的身价竟然高贵起来,成了“经济作物”,被高价卖给酒厂做了酿酒的原料。实际上,它并没有真正地从人们的生活中退出,而是先升华成气体,再凝结成液体,然后以液体的形式,先入人口,继而胃,再而肠,并以最快健的速度渗入人的血液里,那便是酒。酒是高粱的精华,它提取了这种血性植物的精气,除了给人以精气神,还有力和胆。
大概出于对高粱的感情,前些年,我忒嗜酒,常常喝得酩酊大醉,脸红得和高粱一样。可是这几年胃上生了病变,我不得不把它戒掉。从此,我算真正的和高粱断了缘分。
在白米白面吃得人脑满肠肥肚皮发撑的时候,千万不要忘了曾经与我们患难与共的高粱!就是这苦涩的食物在那个同样苦涩的年代里拉扯了包括我在内的一大群苦涩的生命!正因为有这痛苦植物对我们痛苦生命的扶持,才让我们安然地走过了那个痛苦的年代!这红脸大汉的内核里镌刻着农人乃至我们整个民族的一段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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