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意何拳拳
2020-09-17叙事散文李兴文
响晴的冬日。阳光晒化了雾霭,也晒化了雾霭之下的阴郁。仿佛连整个初冬都要被晒化了。已经埋藏很深的秋天就那样重现,让秋天自己都感到意外。再现的秋日,还真像窖香绵长的酒,四十二度,代表世间最温存的火,喝下去,全身很快温热起来,与血脉骨肉和解而成迷
响晴的冬日。阳光晒化了雾霭,也晒化了雾霭之下的阴郁。仿佛连整个初冬都要被晒化了。已经埋藏很深的秋天就那样重现,让秋天自己都感到意外。再现的秋日,还真像窖香绵长的酒,四十二度,代表世间最温存的火,喝下去,全身很快温热起来,与血脉骨肉和解而成迷人的三十七度体温;那种温度,最自由,最无我——秋天确乎尽情燃烧过,也曾冒出蓝紫色的暮霭,暮霭之下,风姿绰约的城市终于迟暮。遥远的乡间小路上,带着怀旧与伤感情愫的人,把自己完全放进那样的秋天,一同点燃,好像一定要让生命以轻烟的方式,向最高处飞升,去探寻源头与出处。
小路的尽头,是那条连接到很远处的大路,走上去,身后的乡村,仿佛秋日的一片树叶安静地飘落;向远方步行的人,好像一条细甲鱼从溪流里游入一条大河,孤单地,从蓝紫色的暮霭里穿过。那样的秋天,高大的柿子树上结着稀稀拉拉的柿子。熟透的柿子像指路的夜灯一样高挂着。
现在的乡间是很安静的,与几十年前热闹的乡村相比,现在的乡村好像赶上了它的冰冻期。但在暮霭之中的独行者,乡间过分的安静让他有些惊心动魄。也知道乡间当年的繁华早就顺着那条光洁平整的柏油路向城里逃逸而去。但还要到乡间来,仿佛是来瞻仰一处难以忘怀的胜迹,也好像来凭吊一座古墓。世间多种滋味就在路上聚拢,聚拢成更深的沉默;童年时代乡间的喧嚣好像在耳朵里长出老茧的质地,或者像枯水期的河流,露出赤贫且狰狞的河床。衰老和悄寂,在沉默中像浮沫一样泛起。
静得能听到地下的虫鸣。转瞬,常走乡间小路的人已身居城市多年。他现在能想起来的依然很多。从城市到乡间,或者,从乡间到城市,有一条三十多华里的公路。他像一只来回迁徙的野兽一样在上面往返步行了许多年,每走一次,疲惫劳累,以及双脚上的水泡,都让他有愤然丢掉双腿的想法。到达城市,城市总是在暮霭中,又满满地罩着萧瑟;到达乡村,乡村总有横吹的风巻挟着凌乱的树叶和浑浊的尘。乡村永远都是起点,城市一直都是期望的终点。城市,那是无数次的步行最终的追求。也是花费了一个青春少年最美好时光的一段反反复复的路程。花费完毕,他终于变成一个城市居民,再从那段路上来回移动的时候,他已在省亲,以及省亲之后的回城。
他很熟悉,也很陌生——那不就是我吗?
真的,乡村的热闹与繁华,多年前,就顺着那条越来越宽阔越来越平整的公路,向城里逃逸而去。我是出自乡村的第一个优秀学子,我曾经误以为乡村是因为自己的离开而变得萧条的,在我,这种想法几乎成为我心中的一块病,多年不曾获得救治。但到后来,我的负罪感终于悄然冰释;我方明白,一种结局的产生,那是由不得任何心存忧患者的。
最近的一次回乡省亲,好像是去瞻仰一处胜迹的,甚或是去凭吊一座古墓。那个古墓里,埋葬着我和许多乡民的青春,埋葬着乡村早年间的繁华。这是我的又一块心病。
世间多种滋味在城市与乡村的往返途中一一聚拢,而聚拢之后,所有的滋味都一起沉默,唯有童年和乡村的喧嚷逐渐析出,衰老和悄寂,像水分蒸发出去,也像杂质一样沉淀下去。关于活命的种种念想,如泡沫一样一一浮起。
健在的父母,像顽固地停留在乡村这棵老树上的两片黄叶,在横吹的风里颤抖、摇摆。不知道会在什么时候飘落,或者在白天,或者在黑夜。尚未飘落,便是我与乡村最后的维系;维系的一端,乡村静如墓穴,维系的另一端,城市动如旋箕。
总有一天,我在这条路上的来回奔波会永远停止。尚未停止,我需要这条路上的所有掌故来填充我日渐空疏的内心,也需要那些掌故消弭我心中的种种恐惧。
耀眼的阳光,深蓝的暮霭,及其稍后的黄昏,作为让我动情的图景,在我,终将沉淀成永恒。
三十多里路,对向往城市的心来说很短,对双脚来说很长。步行了许多年,脚上打出的水泡都是痛苦的顿点。疼痛中,关于城市的梦,越接近城市,越缥缈。多年以后,那个艰难的梦终于在城市里停下奔波的脚步。再后来,更多的掌故出自父母的口。父母大约害怕那些掌故在时光中永远消失,才讲给我听。而其时,村里更多的青壮年,揣着各不相同的城市梦,像候鸟一样一一散去。
回到乡村,我看到更加年迈的父母犹如一对守墓人。另有偶尔路遇的老弱者,也像守墓人。他们一起守着乡村的墓,也守着他们自己的墓。
猛醒的感觉是灵魂刺痛的感觉——熟稔的乡村怎么像一幅水迹画,在消费和娱乐时代猛烈阳光的烘烤下,画面在迅速消失,或者在飞快隐去,眼看着只剩下一张起皱的纸,以及纸上模糊得难以辨认的脏污痕迹。但在从前,那一幅画是真的,有真山真水,有真人,真禽兽,真恩怨,真情意,以及真实而坚韧的命力。当然也有真贫穷,真怯懦,真痴愚,真疾病,真寒冷,真饥饿,真出生,真死亡——真正的,一条条鲜活的生命,或者一条条衰弱的生命,在野蛮与险恶的摧折下,被悲惨地填埋到乡村那座古墓中!
这些惊心动魄的音像记忆都被当下严酷的时光磨碎了,销蚀了,又被消费之风吹走了,茫茫大地真干净,干净得只剩下衰老乡村高大的墓门。尚未完全消失的,也正随着水迹画的消失变作皱巴巴一张纸上的模糊痕迹。
那条路,全长三十多里,先从乡村那端开始,慢慢化入无限的时光,从那里经过的人,都是古老的。而在城市那端,那条路被反复加宽、加固,也被反复美化、亮化,那种亮和美,让来自乡间的老弱者们咋舌不已。其实,从城里到乡下,那条路早已被修葺一新,至于经过乡间的那一段至今没有令人咋舌,原因是如今的乡间并没有那么多灵便且健硕的舌头——仅有的舌头,要么过于稚嫩,要么过于衰老,无法发出响亮的时代强音,也无法和聚成由衷的感叹之意或溢美之词,总之,无法汇聚成经过发酵的巨大声浪。或者,他们没有能力发出的话语,终究被人代替而发出了。那些并非出自他们口中的话语,被书写在巨幅宣传栏上,被悬挂在高大上的彩门上。那些憨厚的乡间遗民,如今也不再憨厚,得不到好处,空话也是不想多说的。不过,也不可一概而论,有些,对有人代替发出声音依然引以为豪。有些,终究不知底细而无所适从,但他们总能感到,无论什么时候,城市比乡村好;有人说出了他们不曾说过的话,还被挂得那样高,颜色也是那样的红艳——乡村里也有,但城市里更多更大一些;一进城来,看到那些,他们的心情就好多了。
那一次回乡省亲,我猛然发现自己正在变成一个从城市回到乡村的另一位遗老。乡村里本有的遗老遗少,他们看我的目光里,总有一堆堆火,在他们自己的眼眶里烧成羡慕,也烧成沮丧与失落。那样的火亦如他们的命力,在连续溃败的时光里寂寞地熬着,把越来越僻静的乡村熬成一座座空空的大墓,并由每个活着的人自己,守候他们自己最后的日子。
自城市而乡村,那条三十多里的路越来越模糊;自乡村而城市,那条路又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宽阔,越来越敞亮,仿佛喝了几杯酒的人,兴高采烈地站立起来,差不多要引吭高歌手舞足蹈了!
我的脚上,打起水泡的痛感从来没有消失,但也只能很害羞地把那双脚蜷缩在我的记忆里。在我之外,记得一次又一次的步行,记得脚上接二连三的水泡痛彻心扉的人已不是很多。关于步行和水泡的话题,总是被摩托车的轰鸣声和电瓶车的喇叭声所掩埋,也总不如打麻将的话题更加令人兴奋,不如喝酒的话题甚至喝酒本身那么令人热血沸腾。
很面熟的,这样响晴的冬天。阳光晒化了乡村的雾霭和雾霭下面的阴郁,看上去现在好像并不是冬天,而是稻熟柿黄的秋天。在我的脑际,那个秋天永远来自三十多年前,带着我这一代人的青春气息,也带着那个年代的青春气息。带着浓浓的酒意。那时候的酒,通常也是六十度的江津白,喝下去,如火如荼,天翻地覆,从口腔一直烧到胃。
这又勾起了我对自己所处困境的思辨与类比:再无前路可行,好在还可以退回去。
但最终也不能给乡村和乡村里的中老者们更多的希望和安慰,每至于此,我的想象力总是难以前行,总像一把疲惫不堪的钻头,早已经是秃的。
我希望,与我和许多人生命攸关的乡村能够尽快繁华起来。而繁华中最繁华的,又莫过于少壮们荣归故里,以一棵棵树的姿态,把乡村变成繁茂的森林。驱走只有古老大墓里才有的阴郁之气。让它年轻,让它无所畏惧,让更多鲜活的命力,把坍塌多年的天空撑持起来。让那条路的乡村一端,像晨起的新婚夫妇那样,水灵光祥,朝气蓬勃,用他们的生命之光照亮乡村的每一条街巷。治愈患病多年的土地。唤醒沉睡多年的高山。找回走失多年的河流——让真山真水的画面,在那条路的乡村一端凸显起来,让步行,让脚上的水泡,永远不再。
我的愿心是稚嫩的,它也许难以抗衡当下犀利的消费之风和至于疯狂的享乐之趣。但我希望此愿得偿,哪怕在我的孙辈。那样,那片土地上即便极其古老的坟茔,也将作为生命的特殊站台,一样重现祥光,变得繁华起来。但愿我的灵魂——那时候这世界只留存着我的灵魂了——到那时候,乡村是城市的冥想之地,我的灵魂能够常常回去。在城市和乡村之间,那条三十多里长的路,是属于思想者和诗人的。
2018-12-25
小路的尽头,是那条连接到很远处的大路,走上去,身后的乡村,仿佛秋日的一片树叶安静地飘落;向远方步行的人,好像一条细甲鱼从溪流里游入一条大河,孤单地,从蓝紫色的暮霭里穿过。那样的秋天,高大的柿子树上结着稀稀拉拉的柿子。熟透的柿子像指路的夜灯一样高挂着。
现在的乡间是很安静的,与几十年前热闹的乡村相比,现在的乡村好像赶上了它的冰冻期。但在暮霭之中的独行者,乡间过分的安静让他有些惊心动魄。也知道乡间当年的繁华早就顺着那条光洁平整的柏油路向城里逃逸而去。但还要到乡间来,仿佛是来瞻仰一处难以忘怀的胜迹,也好像来凭吊一座古墓。世间多种滋味就在路上聚拢,聚拢成更深的沉默;童年时代乡间的喧嚣好像在耳朵里长出老茧的质地,或者像枯水期的河流,露出赤贫且狰狞的河床。衰老和悄寂,在沉默中像浮沫一样泛起。
静得能听到地下的虫鸣。转瞬,常走乡间小路的人已身居城市多年。他现在能想起来的依然很多。从城市到乡间,或者,从乡间到城市,有一条三十多华里的公路。他像一只来回迁徙的野兽一样在上面往返步行了许多年,每走一次,疲惫劳累,以及双脚上的水泡,都让他有愤然丢掉双腿的想法。到达城市,城市总是在暮霭中,又满满地罩着萧瑟;到达乡村,乡村总有横吹的风巻挟着凌乱的树叶和浑浊的尘。乡村永远都是起点,城市一直都是期望的终点。城市,那是无数次的步行最终的追求。也是花费了一个青春少年最美好时光的一段反反复复的路程。花费完毕,他终于变成一个城市居民,再从那段路上来回移动的时候,他已在省亲,以及省亲之后的回城。
他很熟悉,也很陌生——那不就是我吗?
真的,乡村的热闹与繁华,多年前,就顺着那条越来越宽阔越来越平整的公路,向城里逃逸而去。我是出自乡村的第一个优秀学子,我曾经误以为乡村是因为自己的离开而变得萧条的,在我,这种想法几乎成为我心中的一块病,多年不曾获得救治。但到后来,我的负罪感终于悄然冰释;我方明白,一种结局的产生,那是由不得任何心存忧患者的。
最近的一次回乡省亲,好像是去瞻仰一处胜迹的,甚或是去凭吊一座古墓。那个古墓里,埋葬着我和许多乡民的青春,埋葬着乡村早年间的繁华。这是我的又一块心病。
世间多种滋味在城市与乡村的往返途中一一聚拢,而聚拢之后,所有的滋味都一起沉默,唯有童年和乡村的喧嚷逐渐析出,衰老和悄寂,像水分蒸发出去,也像杂质一样沉淀下去。关于活命的种种念想,如泡沫一样一一浮起。
健在的父母,像顽固地停留在乡村这棵老树上的两片黄叶,在横吹的风里颤抖、摇摆。不知道会在什么时候飘落,或者在白天,或者在黑夜。尚未飘落,便是我与乡村最后的维系;维系的一端,乡村静如墓穴,维系的另一端,城市动如旋箕。
总有一天,我在这条路上的来回奔波会永远停止。尚未停止,我需要这条路上的所有掌故来填充我日渐空疏的内心,也需要那些掌故消弭我心中的种种恐惧。
耀眼的阳光,深蓝的暮霭,及其稍后的黄昏,作为让我动情的图景,在我,终将沉淀成永恒。
三十多里路,对向往城市的心来说很短,对双脚来说很长。步行了许多年,脚上打出的水泡都是痛苦的顿点。疼痛中,关于城市的梦,越接近城市,越缥缈。多年以后,那个艰难的梦终于在城市里停下奔波的脚步。再后来,更多的掌故出自父母的口。父母大约害怕那些掌故在时光中永远消失,才讲给我听。而其时,村里更多的青壮年,揣着各不相同的城市梦,像候鸟一样一一散去。
回到乡村,我看到更加年迈的父母犹如一对守墓人。另有偶尔路遇的老弱者,也像守墓人。他们一起守着乡村的墓,也守着他们自己的墓。
猛醒的感觉是灵魂刺痛的感觉——熟稔的乡村怎么像一幅水迹画,在消费和娱乐时代猛烈阳光的烘烤下,画面在迅速消失,或者在飞快隐去,眼看着只剩下一张起皱的纸,以及纸上模糊得难以辨认的脏污痕迹。但在从前,那一幅画是真的,有真山真水,有真人,真禽兽,真恩怨,真情意,以及真实而坚韧的命力。当然也有真贫穷,真怯懦,真痴愚,真疾病,真寒冷,真饥饿,真出生,真死亡——真正的,一条条鲜活的生命,或者一条条衰弱的生命,在野蛮与险恶的摧折下,被悲惨地填埋到乡村那座古墓中!
这些惊心动魄的音像记忆都被当下严酷的时光磨碎了,销蚀了,又被消费之风吹走了,茫茫大地真干净,干净得只剩下衰老乡村高大的墓门。尚未完全消失的,也正随着水迹画的消失变作皱巴巴一张纸上的模糊痕迹。
那条路,全长三十多里,先从乡村那端开始,慢慢化入无限的时光,从那里经过的人,都是古老的。而在城市那端,那条路被反复加宽、加固,也被反复美化、亮化,那种亮和美,让来自乡间的老弱者们咋舌不已。其实,从城里到乡下,那条路早已被修葺一新,至于经过乡间的那一段至今没有令人咋舌,原因是如今的乡间并没有那么多灵便且健硕的舌头——仅有的舌头,要么过于稚嫩,要么过于衰老,无法发出响亮的时代强音,也无法和聚成由衷的感叹之意或溢美之词,总之,无法汇聚成经过发酵的巨大声浪。或者,他们没有能力发出的话语,终究被人代替而发出了。那些并非出自他们口中的话语,被书写在巨幅宣传栏上,被悬挂在高大上的彩门上。那些憨厚的乡间遗民,如今也不再憨厚,得不到好处,空话也是不想多说的。不过,也不可一概而论,有些,对有人代替发出声音依然引以为豪。有些,终究不知底细而无所适从,但他们总能感到,无论什么时候,城市比乡村好;有人说出了他们不曾说过的话,还被挂得那样高,颜色也是那样的红艳——乡村里也有,但城市里更多更大一些;一进城来,看到那些,他们的心情就好多了。
那一次回乡省亲,我猛然发现自己正在变成一个从城市回到乡村的另一位遗老。乡村里本有的遗老遗少,他们看我的目光里,总有一堆堆火,在他们自己的眼眶里烧成羡慕,也烧成沮丧与失落。那样的火亦如他们的命力,在连续溃败的时光里寂寞地熬着,把越来越僻静的乡村熬成一座座空空的大墓,并由每个活着的人自己,守候他们自己最后的日子。
自城市而乡村,那条三十多里的路越来越模糊;自乡村而城市,那条路又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宽阔,越来越敞亮,仿佛喝了几杯酒的人,兴高采烈地站立起来,差不多要引吭高歌手舞足蹈了!
我的脚上,打起水泡的痛感从来没有消失,但也只能很害羞地把那双脚蜷缩在我的记忆里。在我之外,记得一次又一次的步行,记得脚上接二连三的水泡痛彻心扉的人已不是很多。关于步行和水泡的话题,总是被摩托车的轰鸣声和电瓶车的喇叭声所掩埋,也总不如打麻将的话题更加令人兴奋,不如喝酒的话题甚至喝酒本身那么令人热血沸腾。
很面熟的,这样响晴的冬天。阳光晒化了乡村的雾霭和雾霭下面的阴郁,看上去现在好像并不是冬天,而是稻熟柿黄的秋天。在我的脑际,那个秋天永远来自三十多年前,带着我这一代人的青春气息,也带着那个年代的青春气息。带着浓浓的酒意。那时候的酒,通常也是六十度的江津白,喝下去,如火如荼,天翻地覆,从口腔一直烧到胃。
这又勾起了我对自己所处困境的思辨与类比:再无前路可行,好在还可以退回去。
但最终也不能给乡村和乡村里的中老者们更多的希望和安慰,每至于此,我的想象力总是难以前行,总像一把疲惫不堪的钻头,早已经是秃的。
我希望,与我和许多人生命攸关的乡村能够尽快繁华起来。而繁华中最繁华的,又莫过于少壮们荣归故里,以一棵棵树的姿态,把乡村变成繁茂的森林。驱走只有古老大墓里才有的阴郁之气。让它年轻,让它无所畏惧,让更多鲜活的命力,把坍塌多年的天空撑持起来。让那条路的乡村一端,像晨起的新婚夫妇那样,水灵光祥,朝气蓬勃,用他们的生命之光照亮乡村的每一条街巷。治愈患病多年的土地。唤醒沉睡多年的高山。找回走失多年的河流——让真山真水的画面,在那条路的乡村一端凸显起来,让步行,让脚上的水泡,永远不再。
我的愿心是稚嫩的,它也许难以抗衡当下犀利的消费之风和至于疯狂的享乐之趣。但我希望此愿得偿,哪怕在我的孙辈。那样,那片土地上即便极其古老的坟茔,也将作为生命的特殊站台,一样重现祥光,变得繁华起来。但愿我的灵魂——那时候这世界只留存着我的灵魂了——到那时候,乡村是城市的冥想之地,我的灵魂能够常常回去。在城市和乡村之间,那条三十多里长的路,是属于思想者和诗人的。
2018-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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