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抒情散文

骑行之乐

2021-12-23抒情散文秋实
对缺少运动细胞的我来说,骑单车似乎是唯一让我陶醉其中身体力行的一项运动,年少时迷恋,而今依然。这么多年的坚持,骑车中的种种乐趣,令人开怀。曾经有句顺口溜,“两只花圈一只狗,双脚踏踏往前走”,那时自行车挺稀罕,拥有一辆自行车无疑特别风光,广受……
对缺少运动细胞的我来说,骑单车似乎是唯一让我陶醉其中身体力行的一项运动,年少时迷恋,而今依然。这么多年的坚持,骑车中的种种乐趣,令人开怀。

  曾经有句顺口溜,“两只花圈一只狗,双脚踏踏往前走”,那时自行车挺稀罕,拥有一辆自行车无疑特别风光,广受同学邻里羡慕嫉妒。看着胆大的人骑着它潇洒地一晃而过,威风得不要不要的,霎那间就勾起了难以按捺的好胜心。于是,远未成年的我有了强烈的学车愿望,被大人否决后,初衷不改,极其坚定,并自作主张地推出了姐夫那辆刚刚到手的28寸新车,锃亮得晃人眼睛啊。家人以为我可能只是三分钟热情,摔几下后会偃旗息鼓,在我的几番央求下总算松了口。我兴奋得无以言表,姐夫的眼神却透着无奈,我知道他定然心疼他的新车无辜遭殃,却又不好明说,只能任由娇小柔弱的我推着它出门去蹂躏。

  姐夫当仁不让充当我的学车陪练,他在后面扶住书包架,我歪歪扭扭上车后,尽量坐正身子保持平衡,脚踩踏板努力往前蹬。因为车大人小,高度根本不够,只能踩半脚再回一下、踩半脚再回一下,惹得看热闹的邻居一旁善良地哄笑,跟瞧西洋镜一样。而向来含羞的我居然也懒得理会,就是想尽快学会,也可以像别人一样恣意地去得瑟。因为自恃车后面有姐夫扶着呢,胆大放心地就往前骑,姐夫“一二三、一二三”地喊着口号,从双手扶车到单手轻扶,而后竟悄悄放手,而我懵懂无知中一直往前骑着,感觉有点学会了,开心得不得了,好长一段路后才突然发现车后并没有人,一个心慌,车头一晃车身一摇,丝毫没有悬念地,人与车同时倒地,车压到了身上,手上擦破了皮。不声不响地爬起来,自个儿继续!因为牢记了姐夫教我的几点要领,几回下来就有点像模像样了,心中开花,自以为上手还有点快,跃跃欲试就想出去兜风。   那段时间,放学回家赶紧做完作业,不管谁的车,见着偷偷推了就跑,去学校操场、去公路,哪儿好骑就去那儿。家人知道那时候我已近乎疯狂,抬腿能到的地方都想骑车去,痴迷程度令他们目瞪口呆。跟别人不一样的是,半脚半脚地踩,体力消耗巨大,而瘦小的我居然乐此不疲笑逐颜开。而后,和同学赛车,和邻居比拼,笑声中满满的成就感啊。

  第一回出糗,是一骑车人右手握车把,左手打着手势,明眼人一瞄便知,那是他要左转了。而我茫然无知,傻愣愣地还是往他那边冲过去,幸亏他躲避及时,擦身而过,不然就是猛烈的对撞啊。   第一次出远门,是跟着父亲去拜访他的先生,来回得有60公里。父亲本不想带上我,但我执拗地想出门看世界,磨着,父亲甩不掉我这跟屁虫,万不得已答应。于是,父女俩一人一骑,我的车换成了26寸。我还清晰地记得那次骑行,父亲真的一直不太放心,始终在外侧保护着我,而我一开心就会突然加速往前,令父亲防不胜防。其时二辆公交相向行驶而来,本应靠边骑行的我莫名其妙地冲向了路中央,竟然就蹿到了两辆公交车的中间,在极其刺耳的刹车声中,我奇迹般地从两车间的缝隙中穿出,安然无恙,而父亲正大惊失色。事后我自己也吓出了一身冷汗,意识到鲁莽至极,差一丁点就酿成大祸。   那一回,在一窄路上与三四人交会,我这边靠墙,对方沿河岸。或许是路实在太窄,或许是我多占了对方的车道,眼睁睁看着其中一人重重地摔了下去,听到她的尖叫,看到了了殷红的鲜血,一下子惊呆,不知所措。同行的其他人连忙下去搀扶,有人对着我训:“还不快走?”我怯生生地答:“可是她摔下去了呀。”那人道,“你没撞她,与你无关!”事后得知,那是几位集体去家访的老师,而那位掉下去的老师刚刚才学会骑车,摔得有点重,我为此内疚了很久,也深切意识到真正学会骑车该有多么重要!

  似乎是那次之后,骑车不敢再毛毛躁躁,也知道安全第一,不能争强好胜老是和别人比速度,逞强容易出错,慢骑才是水平。该快时可以快,该慢时必须慢,该下车时得自觉下车。

  虽说四个轮子逐渐一统天下,但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单车的简便愣是让四个轮子的望尘莫及,比如那些四轮无法到达之地,那些小弄小巷、步行街、非机动车道,二轮的可游刃有余自由自在,四轮的只能望路兴叹。而我自从学会骑车后,单车成了必需的交道工具,天天练,天天骑,自以为练就了比较过硬的骑术,颇有点志得意满。只可惜好事多磨,单车频频被小偷觊觑,接连失踪多辆,几近崩溃郁闷至极。同事取笑,谁让你这么勤快把车擦得那么干净的?不盯你的车盯谁啊?

  当N辆单车、赛车失踪之后,遂听从同事建议,从公安部门公开拍卖无主认领的偷盗自行车中,竞拍到一辆中意的旧车,只花了50大洋,请当年停薪留职经营车行的同事免费整修了一番,骑起来相当轻松,骑行速度可与电动车媲美。他承诺,这旧车看起来不起眼不招人爱,小偷也鄙视,实际上比新车还好使,保你骑它10年。那一天是2000年5月27日,印象深刻,因为第一次参加公开拍卖,每次加价5元跟人抢旧车,兴奋得血脉偾张,激动得忘乎所以。   那时租住在城北,上班却在城南,单程应该在10公里以上,意味着必须穿越整个城区,于是每天乐呵呵地抄近路骑车。车篮里放着书包,车后座坐着孩子,车把上挂着零食,我以急冲锋的速度骑行,半小时左右就可以把孩子送往学校、自己到达单位,从没迟到。有一回,二楼的财务部长板着脸上我们三楼办公室,劈头盖脸一顿骂,说她眼睁睁看着我捎着孩子骑车过斑马线,在人流车海中快速地任意穿行,险象环生,胆小的她觉得我实在胆大得让人匪夷所思,忍无可忍上来一顿猛批。我深知她是好意,连连谢过,但却不思悔改,因为过于谨慎会浪费太多时间,半小时内怎么可以到达目的地?

  那时候的冬天,每天一上班,同事们很喜欢与我握手问好,热情得不行。初时不明就里,但当握过了N双冻得跟冰一样丝毫没有温度的手后,才明白他们实际是蹭我手上的温度呢,骑行过后的我,浑身热乎乎,手自然暖和得很。而且因为长时间骑行,自然收腹,身材一级棒,让整天坐公交或骑电动车被冻成冰棍一样的同事们极度佩服,但是他们却不敢效仿,因为体力根本跟不上,实在太辛苦。   可惜了那之后,由于电动车的进一步普及,由于工作单位的变动,不必再那么辛苦骑单车了,骑行竟然成了一项比较奢侈的运动,只是偶尔有心情、有时间了才会出去兜圈。而且环观周遭,除了四轮的,最最普遍的还是电动车,风驰电掣一般呼啸而过,而共享单车、公共自行车的利用率并不高,好象往往在大城市才更受追捧。

  生活条件越优渥,人的惰性越强,当一脚油门就可以到达,已很少有人愿意再骑个单车出门,锻炼也好,放松也罢,已然稀罕。而我,在这个冬天来临前的秋末,自我陶醉于骑行之乐,可能也有忆旧的因素在吧。

  写到这里,突然又想骑着单车出去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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