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在你怀里醉过
小小木垒,有三家酒厂。三粮,三泉,西域酿。我不好喝酒,偏爱看人喝酒,也独愿结交好饮之人。从名字看,有粮食,有清泉,证明木垒人懂酒,懂得审美酒:不单精通好酒炼取的秘诀,须有好粮好水,也知今人贪求佳酿的精神深处,是要把平常的谷物和山泉变作不平常的狂欢体验,化腐朽为神奇,去强烈地感知生命。每滴酒都是对乏味人生的一次革命,嗜酒之辈往往是华丽的冒险者,他们不甘局促于世俗缰锁中,妄想借酒打破惯性,摒除杂念,重新做个无拘无碍的赤子,回归旷放天性。尤其是在木垒,我见过许多普通、黯淡的面孔,在酒精的燃烧下,忽然生发出异样的光彩。他们不再是平时那个或寡言少语或腼腆结巴或冷酷严肃的自己,而是成为另外的人,变成了某种有趣的生灵。而唯有灵魂充盈的生物,才配称之为生灵。
喝酒有讲究,分场合、情境和氛围。独酌有时,群饮亦有时。县城酒店豪华包厢有时,乡野小店露天桌椅有时,于深山密林、丰美草场间寻一处牧民毡房亦有时。我曾在照壁山乡的深夜路旁撞见一群维族男孩,他们东倒西歪地坐在皮卡车后斗上,手提啤酒,高声哼唱着轻快明亮的维族情歌。黑暗中,他们的歌声就像温柔的拳头,伴随着啤酒瓶清脆的碰击声,让我想跟他们跳一支麦西莱浦的同时,又想飞快地逃跑。是了,唯独青春的酒,不受一切约束,可恣意放肆。
我也曾在龙王庙水库旁的小树林里碰到一群打牌的当地汉子,当时正是阴天快落雨的五月,冰雪消融不过才半月,虽无严冬之寒冽,狂风乱作仍叫人牙关打颤、抱臂瑟缩。而他们席地而坐,洗牌、叫炸,一任四野翻涌,云天空彻。我留神观察他们的衣着,不过小衫单裤,再凝睛细看,其中一人忽从衣内掏出一瓶白酒,连灌几口后分与同伴,四个人直灌得龇牙咧嘴,呼喝叫爽,便接着把手中的牌恶狠狠地摔到对方跟前。我坐在温暖的车内,隔着窗玻璃看他们,真好像魏晋时代的无知村妇看着那群赤裸出门的名士一样,目瞪口呆,羡慕无比。而他们秘密藏在怀中的那瓶酒,大概好比千年前的五石散吧。
有一回,在老大石头乡,在夏牧场,我遇到了一位哈萨克大叔,阿达克。繁星密布的夜晚,篝火升起来了。每个人都喝了酒,等着音乐响起。当激烈的节奏破空而来,阿达克率先奔向火焰四射的那一边。他高声嚎叫,手舞足蹈,瞬间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该如何形容火的颜色和形状?它映在人脸上,饱满亮堂的红,像高涨的活力,灼热的活力,烫得人受不了,心急切地扑向喉咙口,阿达克像踩在蝴蝶背上那样跳起来……他整个人都在摇摆,快活地、含笑着,河流般轻快地转身,他瞪大眼睛好奇地看着愣在一旁的我们,“时间过得太快了,来不及了,跳吧快跳吧!”他的眼睛发出了孩子般的指责。我突然想到几千年前汉族有位名叫杜甫的诗人,他在四十岁时写道:“烂醉是生涯”,后来美国诗人kenneth rexroth将这句诗翻译为“生命飞逝如同醉了的野火”。多奇妙!阿达克也不过四十出头。他当真就像一团野火。他的体内或许正快速流淌着某种液体,某种比酒水更清澈的液体,那是怎样快活高亢的力量啊,让他如河流般转身……
那个夜晚还有古丽扎达和热尼斯。他俩是一对可爱漂亮的年轻人,尤其是热尼斯,说实话,我可是头回见到这么英俊的哈萨克族男孩儿!当古丽扎达羞涩地展动身姿,她微小、优美的摆动仍然带着许多不确定,我看到她乌黑的大眼睛刮过人群和火光,在热尼斯周围滑动。她浑身散发出甜味儿,渴望像闪亮的潮水,使她变得柔软,生怕流露内心却又想偷偷放任自己高兴……她甚至忍不住狠狠瞪了热尼斯一眼!而就在她转身,猛然撞上热尼斯温柔的目光时,我清楚地看见她瞳孔内迸射出的惊喜。热烈激荡的黑走马啊,音乐中他们缓慢地靠近,相互凝视,好像两片朝对方涌去的海水,在应和的动作中陷入前所未有的亲密。他绕到了她身后,不断倾近她起伏的背部,当他口中热气溢到她脖颈的刹那,我看到她的身体微微一颤。他的眼睛紧紧投进她的眼内,在注视抵达极限的时刻,他们好像被火和火的阴影急促地包围,他们好像变成了一个人……那天晚上我没有喝太多酒,但是站在一旁偷看古丽扎达和热尼斯的时候,我似乎有点明白醉是怎么一回事。李白有句诗说:“两人对酌山花开,一杯一杯复一杯。”是了,两个人在一块可以催动全世界的花朵,爱恋着、沉醉着,那稠密、滚烫胜过千杯的隐秘滋味……
当我在酒桌旁坐下来,总是会十分地羞怯不安。酒水,以及四处飞溅的陌生注视,都发生在四周。总有人起身关照空掉的酒杯,灯光通亮晃眼,拿眼睛四处找,桌子底下、门背后、墙角落,就是找不到一个可供作弊的垃圾桶。我死死盯着拿酒瓶的那个人,留意着瓶里还剩多少酒,心里暗想,喧闹热腾的谈话最好不要停吧,乘兴把你们的杯子快快斟满,不要想到我……但突然地,一句话翻捡到我了,大家兴致勃勃地转过脸,态度善意而热切,紧接着便是高高低低的酒杯,我站起来慌张极了。然后,一个声音救兵般到来,稳稳地扶住我停在半空中的手,“给大家唱首歌吧!”
单是为了躲避喝酒才唱歌的吗?在没完没了的寒暄客套,在全无了解和充满假设的问答之后,多想立刻抽离出去,面朝窗子大口喘气啊。于是,有的夜晚我竭尽全力地歌唱。站在人群中间,我的眼睛掠过他们的头顶,穿过温热的墙壁与灯光,直直投向大雪覆盖的孤寂野地。扯动树枝的风同样撕扯着我的喉咙,而我多么空荡啊,任由黑暗中的事物接连涌入。木垒河冰冻的河面上模糊的脚印,荒野里倏然而逝的鸟鸣,无声无息坠入雪中的大片沙枣……正是它们带来的转瞬光亮,使我微茫的歌声拥有了些许力量,使在座的某些面孔突然地激动,举起酒杯灌了一大口烈酒。
那些时刻人们多么可爱,脸颊酡红,整个身子像团麻绳放心地松弛在椅子上。他们不说话,静静听我唱,又像是在听来自更遥远处的声音。那声音在酒精的催化下,听起来比我的更加年轻,细细的、颤颤的,与愉悦美好的想象交叠一起,让他们的眼睛变得比白日时明亮百倍。渐渐,他们好像听糊涂了,不禁对着自己无声地发出疑问:为什么我会坐在这里,为什么我来到这陌生苍茫的地方,偏偏是此夜。外头,星星在夜空中噼啪作响地发光,好像无数不作指望的尖叫,闪啊闪一声高过一声。但屋内的空气仍然热烈、干净,某种恍惚的幸福已经降临,他们在沉默中满足地举起酒杯,而我的歌终于唱完了。
在木垒,大口喝酒总是会比大声唱歌更受欢迎。但我的酒量糟糕透顶,只能借唱歌来表达。而酒的表达到底是什么?那些豪饮的人看起来比我轻松百倍,他们好像抓住了某种诀窍,某种继续生活,继续放声大笑的诀窍。我的声音在夜晚的光线下游荡,而只有酒水才会真正的从一颗颗想醉的或极力保持清醒的心中间穿行而过,酒比我更明白他们在想什么。杯子忽而溢满了,酒把人的距离瞬间拉近,模糊的想法在两只杯子相遇的曲线中迅速颤动着,酒照射出每个角落里一闪而逝的片段……他们或许什么也没想,只是在喝酒,舒舒服服地进入酒的世界,然后像是从桌子这头走到那头那样,从我的歌声中漫不经心地走了出去。
酒本人间寻常物,公关酬酢之际少不得,当人情往来时亦免不了。很少人真的会把自己放心喝醉,成年世界的酒大多训练有素,拿得起、放得下,留有一番清醒是必要的自我保护。在木垒,谈到酒,我印象最深的,却是一个从不喝酒的人——新户乡乡长许晓艳。和她在酒桌上相逢两回,面对他人纷呈多样的劝酒手段,她向来不为所动,问其原因,她向来也是格外地理直气壮:“我发誓我在木垒再也不喝酒了的!”许是八零后,山东大妞,从03年到木垒做志愿者,其间十余载,也曾离开过,世事兜转,复又归来。而后在此成家,彻底扎根。私底下我问过她:“山东不好么,回来做什么?”她有意答得含糊,翻来覆去不外乎一句“老也忘不掉,干脆回来算了。”
后来她又讲到一件事,“当初我回山东,回到家里,常常哭。有次跟家人一块晚饭,一桌饺子,还未夹几筷子,眼泪突然掉碗里,一抬头跟受了多大委屈似的:‘妈,我想木垒了。’”她语气平淡,我听得心下一软,因她说出的是何等动人的情话。前人有诗云“醉笑陪君三万场,不诉离殇”,也正是这个发誓在木垒不喝酒的傻姑娘,许以一生为诺,要把自己完全彻底地醉倒在木垒怀里。这样全无退路,用情至深的醉,远非尘世酒浆所能达成,但也唯有这样的醉,才可称之为真正的酒精神。木垒啊木垒,你不单懂酒,你于大化中已把自己酿为一壶绝世好酒,这酒可慰多少风尘,这酒醉了多少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