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味红衣
2021-12-23叙事散文李兴文
在时光巨流永无休止的冲刷中,一切都褪色了,包括时光自己;时光之流对万物的冲刷真的是恒久不息的,许多人这样感叹过、警觉过。那是多么匀速而持续的消磨,除非最后出现结果,没有人看清楚时光之魔手是怎样孜孜研磨的。也是并无声息的恒久销蚀吧,就像一块冰……
在时光巨流永无休止的冲刷中,一切都褪色了,包括时光自己;时光之流对万物的冲刷真的是恒久不息的,许多人这样感叹过、警觉过。那是多么匀速而持续的消磨,除非最后出现结果,没有人看清楚时光之魔手是怎样孜孜研磨的。也是并无声息的恒久销蚀吧,就像一块冰糖落进一杯清水里,喝水的人对杯中并不可见的糖深信不疑,喝光,再加水,然后明确地得出结论:甜味很诱人的,但已成为过去。
很像最初的糖水,过分的甜蜜反而让人的口舌感觉迟钝、麻木,到后来,喝下去的其实是对糖所抱持的信任和期望。终于索然寡味了,关于糖,不再想有什么评价,倒觉得寡淡的白开水依然是更加可信的。
一件衣服,糖水一样的一件衣服,红色的,穿在某人身上。人和红衣在冬阳下优雅地移动,仿佛纯净湖水里的一尾金鱼。冬阳很匀称,好像融入一个糖块的白开水,开水不再滚烫,温热极为适度,所以又好像实在应该是甜味的。平淡而宁静的时光因此起了褶皱,从褶皱里爬过去追逐金鱼的人身心内外都痒痒的,差不多是奇痒难耐了,但是,自己根本无法腾出一只手来挠一下,身着红衣的人,更不会援之以手,那种感觉是很难说清楚的。爬行总是赶不上游动。金鱼一样的人机灵、敏捷,瞬间上下,倏忽东西。至于正在全心全意爬行的人,其实是极善于迅跑的,之所以没有迅跑,当然还是因为身着红衣的人。他太喜欢那个人,或者他太喜欢那一尾活灵活现的金鱼。他觉得自己无论如何都应该走进那尾金鱼的慢时光里,而不可以拉远彼此之间的空间距离和心理距离。
衣服的颜色鲜艳极了。也就是说,引颈欲饮的人觉得甜味很浓很浓的。那个冬天一直晴朗,连柔弱的蚊蝇都没有完全进入冬眠。在红衣人后面一定的距离中綴行的人心陈五味,所以无所谓饥与饱的感觉。有时候,他又觉得自己是一只贪婪的苍蝇,有时候觉得自己是一只嗜血的蚊子,有时候觉得自己是一只相当文弱的蝴蝶,有时候又觉得自己是一只气宇不凡的蜜蜂。
有一天,他被自己奇怪的想法逗笑了。想来想去,才发现自己怎么总是会飞的虫子,而把身着红衣的人看做一朵初放的蔷薇花,胭脂色的,让人迷恋,让人沉醉,让人心旌摇荡,仿佛醉得不轻的灵魂闪电一样升天入地。当他最后疲惫不堪地回到酒色财气的现实土地上,逐渐逐渐悲从中来,又激动,又感伤,自己的脑子和世界一同变得昏天黑地。又一日,总把自己当成飞虫的人突然发现他所追逐的女人本就是一个红色糖块,在那个冬天偶然掉进他人生的白开水里,一场动荡,惊讶不已,接着惆怅不已,再接着夙夜忧叹,然后神不守舍寡于言笑并努力销声匿迹。同僚中有人猜疑他身所感染的非病即魔。
但他对此毫不理会。他觉得作为一只活着的虫子并没有什么不好,虽然一只虫子的生命历程是极其短暂的,容不得任何空耗时日的无聊透顶的调侃和玩笑。他是认真的。
暖冬,接连晴朗的天气,有糖水可饮还等什么,并且,那块糖红得就像鸡血石,真的可爱极了。有时候,他看上去那块糖又是纯正的胭脂色的。梨树,香樟树,还有山路两边的黄栌,鸡公尖菜,构树,它们的叶子一到冬天都会变作醉红的,仿佛隆冬时节才出阁的嫁娘那么新鲜光亮。那种深邃而热烈的红色把冬日的酷寒推得远远的。红了,担心它们会在风中零落;零落了,担心它们会被强劲的山风卷走,半入江风半入云,还有一些则会不可避免地飘入江水中,而命运最为悲惨的是莫名其妙地填了沟壑——她不是,那片红叶真正是活的,并且常常从他面前优雅地经过,却难说清是走过、游过、还是飘过,从来没有脚步声的。不施脂粉,从来不施脂粉。但有一天她突然涂上了口红,淡淡的,酷似将红未红的叶子或者已经红透并开始减色,美的意蕴还是充沛的。当然,他更希望那种红色属于想象之中的后者:生命的生涩期已过,成熟期刚刚来临;情感的混沌期已过,清澄期刚刚来临;最美好的事情刚刚结束,回味的笑容是像春暖花开一样自然而然的。除此之外,不施脂粉,但身上的气息还是极其馥郁的,尤其是头发好像是从《诗经》里借来的。皮肤,真的无需多说,他从来不敢正视,因为他太自卑了,生怕用心看过之后让她发现自己内心十分庸俗的企图,也害怕不能给人家一个最为妥当的交代——他一直这样认为的,看过极美、极珍贵的东西之后,应该给出一个妥当的交代的——与其心虚,与其没有正视之后很好安置自己内心的把握,那就不必正视,让她暂时走动在自己的余光中就行了,活在心里,那才是最重要的。
那是多么富有柔情蜜意又让人苦不堪言的日子啊!
算了吧,这些迟早都会过去的,颜色会淡去,气味会消失,声音会变得老成,而灵魂里的东西不可避免地一定会变得相当的世俗,爱和被爱最终的结局都会变作搁浅的鱼或失群的鸟,跟过往中许多人的情爱故事将会是一模一样的。亲爱之人和心爱之物,其实没有一样是留得更加长久的,都会遇上一个七零八散的时日。当下,时光对世间一切的消磨结果尚不是十分的清晰,有什么值得悲愁不已牵肝动胆的。爱她吗?也未必。除了衣服的红色,为什么没有记住更多的细节呢?欧派的?韩派的?双排扣的?单排扣的?小开领还是大开领?翻领还是立领?她的前胸,你想看又不敢直接看的地方有没有特别的纹饰?是否束腰?扣子是黑色的还是红色的……这些都不知道,谈什么爱她!作为男人堆里情种式的人,这样粗笔大彩地概括一个人的形象简直俨然大画家莫奈,再美,那样的印象也只是一个人可以看得懂的。那么,本该以浪漫开场,却不慎奏响了终场的音乐、打开了终场的灯光,贻笑大方是小事,只是,爱情的心花在展开的瞬间就衰退了、黯淡了、卷曲了,总之仿佛永远睡着了。这种人在情场上注定是要遭逢惨败的。
不要褪色,不要冷却!这是自己悄悄发出的祈祷。但没有用。像虫子一样爬行在女人后面的人常常警告自己,自己迟早会怀疑、驻足、四顾,然后回头或者朝着另一个方向走开的,所以,尽管自己目前暂时的执着于迷狂想要颠覆宇宙公理与宇宙定律,但也清楚,一切努力都将是徒劳的,还要继续走下去,那是真正的执迷不悟——除此之外,男人还能因为什么而丧失理智到如此程度呢?而灾难性的结果又岂能避免。
“这么久不来上班,病了吗?”
“啊……一点小毛病,不过已经好了!”她在笑,轻松之中不无得意。
他简直要暴怒了!欺骗,明目张胆的欺骗,世界上没有比这个更加恶毒的!她和她的丈夫做了极其隐秘事情、并且产失了十分隐秘的结果,再说他早就猜出来了,后来又从别人的闲言碎语中得到证实了,她居然对他如此大而化之,他岂能不暴怒!
“半年不见……你瘦多了!”
“不,我很好。我要去工作了,先走一步。”
他朝着一座雄伟的建筑物大步流星地走了,而把那个人丢在阳光下,是冬日的阳光,比夏天的阳光灿烂,比秋日的阳光明澈。他愤然丢在那里的还有那女人的外套,红色的。
很重要的一次转身和离开,他突然感到原来自己太讨厌糖之类的东西了,觉得时尚的糖这种东西简直就是“欺骗主义”。他也开始讨厌所有和甜味相关的东西,讨厌红色。他感到红色那东西是能够不慎粘牢在人的牙齿上的,沾上了,必然就要撕扯下来,结果也会撕扯下来一些牙釉质,剧痛钻心,但一切都是自找的。确乎有那样一种糖,暗红色的,据说主料为牛奶,但凡入口就粘附在牙齿上,曾经真的撤下自己的一片牙釉质。多年不吃糖了,但那种麻烦的感觉还在,那种剧痛感觉还在。时过境迁,未曾料及,当初的誓言还是被自己吃掉了,再次开始吃糖并被粘住牙齿,差点撕扯不下来,剧痛何及!这一回,却是生生从他心上撕掉一层皮!
“我一定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他咬了咬牙,对自己说,然后,再也分不清那牙齿的痛是糖造成的还是被自己咬疼的。终于明白了,好吃的东西都粘牙,但不粘牙的东西都不好“吃”,比如“苦”,比如“亏”,这是他总结出来的人生经验、归纳出来的生活哲理。 现在,她居然还穿着那件红色的外套。怪了,怎么看,都不再是当初胭脂色的,大红,却有点浅淡,也无润色与光泽,冬日菜市上常常出卖那种颜色的萝卜。不通透,不深邃,因而不再诱人,仿佛经过许多次漂洗,或者经过长时间的日晒雨淋风吹雨打,褪色了,总之显得有些陈旧,但还能看得出质料和做工都是上乘的,尤其是,那件衣服很配合她的身材,小巧玲珑,但也仅此而已,不妖娆,缺少仪态,更无性感,或者即使有性感,也让那件衣服遮住了——就是这样一个女人,该忽略就能忽略,说不舍也便不舍。在他看来,的确有些黏乎乎的。
既然决定结束这场无形无色亦无声的悲情演出,那就结束得果断一些,好让大家各自忙各自的事情,生活还将继续,未来的日子总会是崭新的,虽然每个人都会终老于时光,而唯有活得坦诚的人,一般没有令人疲惫不堪的单相思。
按理,那件衣服完全可以不再穿了,风风火火的时尚生活要求年轻一些的人必须丢弃过时的衣装。却未丢,足见伊人也有恋旧之癖。
那么,对人呢?是否感觉到曾经用情真诚的多愁善感或者背叛过这个世界的逻辑而把铤而走险的恋情独自苦苦咀嚼了许多年?知道吗?为何又装作不知道?真不知道?为何总在四顾无人的时候凑近一些,眼神像初恋时候那样淳朴而率真,并且那样平静地笑着。不行,褪色了,很难复原。那件外套也便显得不太合身。
她该增添新衣了。
或许她应该尽可能换一种颜色,那种颜色应该勾起欣赏者心中另一种味感,无论如何再也不应该是甜味的。甜味,那种东西有欺骗性,再说,也消失得太快了。
其实大家真的很忙,连这样没必要的对视和低语都无法得到时间和空间上的最低保障,推心置腹与和谐相悦就更不可能。时光的无情、生活的忙碌,以及工作的残酷性就表现在这里。这些共同汇聚成一条河流,日夜奔流不息,人一旦错过了最佳的“上岸”时机,一切都将无从说起。那时候,一切未知,将会是更难预见的未知吧。
他感到自己更年轻了。
201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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