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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散文

相遇一生——走进一个人的村庄

2021-12-23经典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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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很久不再读诗,可在见到他的第一面,我便笑着央求“送一本你早年的诗集给我吧。”早在一九九九年,他因为自己的散文被广大读者认识和喜爱。我第一次知道这个人,是无意中撞进题为“刘亮程的村庄”的博客,偶然读到了他的一篇《先父》。这时已是二零一零年,距离《一个人的村庄》的扬名已有二十余载。他历经了环绕在一个作家名字周围的喧嚣和光荣,当我看到他时,他已把自己还给生活,还给了遥远而神气的新疆。我站在他对面举脸看他,一如年轻时写诗的那些日子,他穿着布衣,沿路走教我辨认白杨的树干,带我去河边看石头上的蚂蚁搬家和对岸的向日葵。在晴朗的南山山坡上,他走过哈萨克族人的房子,看到屋门前搭建的简易炉灶,他欣喜不已地蹲下身召唤我:“快看,这造的多漂亮。绝对应该拍照留念。”他一边赞叹,一边向我介绍炉灶各个部分巧妙的用途。我信任他,正如信任童年的荒原和在哭泣中悄然显露的生命的最初重量。他是我唯一珍视的诗人。
  渴望阅读一本二十多年前的诗集,这种渴望使我挨他的一生更近些。在他的工作室,他为我倒茶。我翻阅桌上的新杂志,他坐在对面看报纸。杂志很陌生,我读得每一个字都不是他写的。他的诗集《晒晒黄沙梁的太阳》就放在我手边。我随意翻看我们之间任何一本书,独独不碰他的诗集。阳光真好,窗子开得大大的,有人在屋子里走动,很快又匆匆离开。他在和人讲电话,微微望着我笑。
  对话的方式多奇妙。眼睛对着眼睛,耳朵相互张开,他说的每句话都另有所指。所有的时刻里,我们远远地分置沉默两旁;所有的时刻里,我们都在倾听彼此。说出的语言里醒着不说的事物。我突然在这里遇见了那个五岁的男孩。他的身体里涨满了在多年前从甘肃金塔流徙辗转至新疆的祖辈们的面目。他们脸上一律掩盖着浓密的阴影,跋涉万里的日日夜夜使他们变得有力而沉静。他遗传了父辈们的坦诚和狡猾,而长期定居北疆的生活又赋予了他干燥的气质。我们一句话不说的瞬间,他却用好意完全聚拢了我。
  见到他的第一面,是他开车来火车站接我。他摘下我的帽子说:“让我看看你到底长什么样子。”在乌鲁木齐即将黑下去的天色里,我只能记住他将墨镜滑在鼻梁上的动作。我看见他眼里的两个自己,好像两只放大的鸟。他的四肢像灌木一样袒露着,吸引我的同时又将我围困。这样矛盾的姿势令他看上去很年青,像一个老男孩。我感到有点陌生和紧张,但又觉得和他亲近得不得了。当我站在马路边四处寻找他时,他从路中间的车子里钻出来朝我挥手,他焦急地喊:“快跑,交警要过来了。”现在,我看清他,他长着一副一点也不怕交警的样子。

2.
  乌鲁木齐到处是榆树,他带我去吃饭,散步,从枝头落下来的碧绿光斑洒在我们的脊背上。我还没见过早晨的他,穿深紫色的衬衫,衣袋宽大。他在挑水果,我摆弄着头巾。他从水果店里一无所获地出来后说“你这样打扮吓到我了,像杀手。”一说完,我们就吃吃地笑。我如期找到一个会说笑的他。在许多次通话中,我在他看不见的那头又唱又跳,又笑又叫,他的声音使他拔地而起,我变成靠着一棵树说话的人。我捉摸他的笑,跟全世界的人都不同,我能触摸他的笑,像按着草的脉搏。大多数人用舌头发笑,笑的声音往前走,树掉叶子一样“刷刷”掉出去。而他纯粹是喉咙在响,一面鼓似的低低嗡鸣,他把自己的笑声吞了回去。在大群人中间,他一个接着一个地讲笑话,人人忍俊不禁,我却听着他的笑心跳也显得特别大。他的笑声把一个素未谋面的小女孩的心跳模仿出来了。
  当我们跳上车时,我们一下从清晨跳到了正午。在黄沙梁,在一个人的村庄,正午的他刚从午睡中醒来。他在炕边撩开窗户纸往外看,看到院子里的沙枣树,枝桠繁茂,上头长着未成熟的花和蜂鸟窝。大城市里看不见一只蜂鸟。他在路边停车买甜瓜,并在卖瓜的妇女称完瓜找零钱的时候,踩上铁磅看体重。他转头朝我调皮地挑眉。他又走回自己和自己玩的那部分心智:蓬勃,好奇,无知且惊讶,任何一丝风吹草动也不能逃脱他的认识。我顿时看见了全部,包括他五岁时那个蜂鸟飞舞的黄昏。
   一首歌可以走多远?这几乎是不可想象的。而上山的路恰好仅容许一首歌通过。“两只小山羊/爬山的哩/两个小姑娘/早熟的哩/我想过去吧/狗咬的哩/不想过去吧/心痒的哩……”他唱起这首库尔勒民歌,一只手又轻又快地打节拍。车子已驶到郊外,大马路空荡荡的,没有人走向这里。我们离规定俗成的事物很远,我们和世上一切热恋的感情走到一起。他是故事里赶着羊群甩着短鞭永远在踌躇和盼望的男人,他愉快又痛苦地等呀等,一会朝坡顶看,一会朝天上看。谁也不会和他相遇。等待注定落空。山中的风啊,树啊,花啊在春天里“沙沙”白了头,他穿过无望的命运,一次次地与爱慕的好姑娘擦肩而过,却在下一段古老的旋律来临时依旧心怀炽热。他在哼唱中扮演的角色是多么迷人呀,这个故事中的男人可能是我们的父亲,是我们的恋人,我们的儿子。“他”所经受的爱情是几千年来无数个人共同体验过的。而他唱出的就是民歌最初的意义啊:那样毫不造作的嗓音,那样热切得近乎虔诚的相思,即使希望熄灭了一千次,还会在第一千零一次的期冀中热泪盈眶!
   他在车里放王菲的CD。他说:“你发觉了么,王菲的声音很冷。无论唱告别,还是重逢,她都在半空中梦游。你听她唱爱情,你根本想不起自己和爱人坐在一起吃的那顿晚饭,也想不起远山之上蓦然回首看到的人间灯火。她太冷,永远给不了你期望。”可就是王菲这把荒芜的好嗓子,他一听便听了很多年。他谈起年轻时在乌鲁木齐报社打工的日子,曾有一个女孩为他唱过一支《最浪漫的事》。他淡淡地说:“现在我想不起她的长相了,只是这首歌,我一直记得。那时候我心里喜欢她,但没有说出口。”坐在我身边,他看着我的眼神恍恍惚惚。某个时刻,他忽然寂寂地笑出声:“你太年轻,还不知道怎么爱。而我老了,早已忘了怎么爱。”

3.
   前天说要下雨,今天的人仍在树荫里歪头打瞌睡,梦见持续不降的高温。院子里高过人头的树在夏季不结一粒果子,阳光曝晒。她站在太阳底,裙子上开满茸茸的碎花。我叫她“师娘。”她快活地应:“哎,你好。”音色青翠得像含着一口玻璃珠,我心里吓了一大跳。
我随身背的登山包大得唬人,他帮我把它卸到后备箱,然后踱到车窗前对我说:“你跟着你师娘去爷爷奶奶家,好好呆在那儿住几天,我会找人陪你玩。等我有空再去接你。”又转而伸脸朝她交代:“好好开车,开慢点。”她坐在前头本来正掉过身子看他,一见他往自己看,就扭过头去开始系安全带,嘴里一边满不在乎地答应:“知道啦,知道啦。真啰嗦。”在后来相处的十五天里,我才慢慢发现,这是她的微妙而幸福的小习惯:注视他,回避他。无论她在着手做什么,遇到怎样的风景,她都会忍不住回头寻找他。看一眼,再看一眼,便觉得踏实心安。这怕是身为妻子的一种难言的钟情了吧。
   她是个永远没有长大的小女孩。活泼,爱笑。第一次见面带我去吃自助火锅,她帮我拌菜,双手交叉握着放在桌上,背挺得直直的,笑眯眯问我:“好不好吃?”我“嗯嗯”地大力点头,她就快乐地笑出声,笑得模样扑腾腾的闪,笑完了噘嘴道:“让刘亮程来陪我吃,他还不肯。哼,没有他,照样有人来陪我吃。”她跟我讲话时,调子拖得长长的,好像玩扮家家时作妈妈的小姑娘,抹大人的口红,穿大人的衣服,一板一眼地学大人说话,却藏不住孩子一样弯弯的眉眼。她把车子开上高速,生气地嘟囔前面一辆车拖拖拉拉的挡路,然后夸张地叫起来:“呀,我又骂人啦,刘亮程要在身边,该批评我啦!他最讨厌我骂人。”但她又转头理直气壮地问我:“可是真的很可气对不对,谁要那个人开车这么笨。”
  开两个小时的车到沙湾,她送我去他爸妈——爷爷奶奶家里。奶奶出来开门时,她从门后探出头“咯咯”地笑,声音又尖又细地扬起来叫:“妈。”一扭头努嘴朝我看,怪叫道:“快看,我给你带一个小孙女回来啦!”她送了我之后当天有事就得开车回乌鲁木齐,留下来一家人出去吃晚饭。她忙着帮我介绍他的亲人,“这是大妈,是刘亮程哥哥的媳妇儿。她就是书中提到的冯三的侄女。”“这是燕子阿姨,是刘亮程最小的妹妹,排行老六,她外号叫嘎蛋子。她女儿张欢和你一般大,你们可以一起玩呀。”“这是嘎子叔叔,在家排行老四,他儿子方圆就在你们湖北念大学。”“这是三婶婶,她和她的儿子阿健就住在奶奶对面那栋楼。”三婶婶很高,身材匀称,一件简单的白T恤和牛仔裤被她穿得像模特。她走向我们时,师娘站在我旁边犹犹豫豫地晃,突然对我说:“我要去换上那双漂亮的红鞋。”然后急急跑开了。
   她喜欢和他拌嘴,而他是天底下最闷的人。每每舌战,寥寥数落她几句后他便默不作声,自顾自地再不理会残局。她孩子似的愤愤不平:“我知道你讨厌我,我知道你不喜欢我……”又找我评理,“我说的对不对?”刚开始,我坐立不安,嗫喏点头如小鸡啄米。且在事后悄悄劝他“不要老惹师娘生气。”他摆手回我“没事,别担心。”以后,渐渐发现她原来是天下最健忘的人。吵完就好,前面还在指责他的不理不睬,过不一会儿从头再来就着新话题缠着他搭腔。私底下,我与张欢咬耳朵:“你二舅母和二舅一直这样么?”那小妮子显然见怪不怪,头也不抬地答:“对。他们是吵不起来的。”想起什么似的,她促狭地笑,接着挤眉弄眼道:“这才是感情健康的夫妻。看过《恶作剧之吻》没,我二舅好比江直树,二舅母就是他的林依晨。”
   人常说,恋爱中的女人喜欢耍小聪明,试探对方。而她是一辈子在爱的小女人。有时,她故意说:“等我老了,不中用了,刘亮程你再去找个年轻的服侍你吧。”他不吭气,她就耍无赖一样地跟在后面咄咄逼问“好不好嘛,你说好不好?”一次口角后,她又恼得扭过头不看他。几分钟的静寂后,她突然转头问我:“在你最无助的时候,你会想到谁?”我顿时如坐针毡,连连干笑:“可能什么都想不到,就想哭了吧。”她郑重地指着坐在我们前面的他,一字一句地说:“我想到的只有刘亮程。每回哭,我都会喊他的名字。”
   他写:“我在二十三岁结婚,这是我年轻时做过的几件大事之一。我的妻子是村里最漂亮的女人,幸亏我早早下手,不然这好事哪轮得上我。”她小他不过半岁。他站在她对面不远处,她步子轻盈,依然泛着二十多年前从金黄的苞谷地那头走来的喜悦。她摊开手掌划过他的脸,说:“亮程,你看。”他日益稀疏的头发,她随年日增长变胖的身躯。她侧过脸与人谈些什么,他也在一群朋友中朗声开怀大笑。我隔着夜色打量他们,不禁想,爱到底是什么?仅仅是健壮的没有皱纹的皮肤,灼热的体温和骤响的激情么?青春啊,是一场太短暂的梦,老年也是。相爱的人步入一个黄瓜长老灰蒿长硬的季节,一生的守候即将结果。到这个时候,爱成了秘密手势。它褪去色彩和光芒,不可避免地变得黯淡。婚姻使两个人双眼昏花。但正像博尔赫斯所说,失明的世界里其实并不是一片黑暗,而仍留有朦胧的影像。爱就是天地中仅存的朦胧手势。他和她之间共同拥有的亲密手势使他们从茫茫人海中被分离为一体,像两只影子交错地投在墙上,谁也不能弄混他们和别人。
   我,张欢,奶奶和她坐在一起闲聊时,她忽然提议让我朗读《先父》。起先,我只读了几段便停下。虽然我爱极了朗诵他的文章,但这毕竟是篇一万两千字的散文,读完它实在很不妥。但她表示出意外的耐心,说: “读下去吧。”她似乎听出了我的意犹未尽,这一点让我非常感激。发声的文字是有光泽的,它在舌头中呼吸,吞吐另一种有别于书写的节奏。中间好几次,我因哽咽而变调,而她自始至终安静得仿佛一朵下降的云。待读完最后一个字,我合上书,不愿开口说话。她奇异地与我达成默契,她的缄默成为对我至高的理解和体贴,在那一瞬间,我不禁心下暗自惊叹,她是如此的聪慧和细腻。
   我不太肯定她听出了什么。在光线过分明亮的房子里,她仰头靠在沙发上,闭住眼,任由泪水滑落。她说:“当初他写完《家园荒芜》这篇散文,我在报社看了他的手稿。一看我就受不了,立马哭了。他写的是我们真实的生活,也写出了我们在那段最繁忙和艰难的日子里最真切的感情。那时,我们刚从沙湾搬到乌鲁木齐,住在单位分的房子里。女儿那么小,我在银行上班,刘亮程在报社。我们都无暇照料她。她一个人上下学,一个人吃饭。我想到她就心疼。我自己倒没什么,只觉得对不起孩子。”
  “他是把文章写得太琐碎太深的人,从不装腔作势。”她说。她从十八岁因工作与他结识,那会他正开始写诗,偶尔在报纸上发稿。彼时他是人群中寡言少语的男孩,乌亮的眼,内里簇着灵魂。她回忆他低头走路的样子,静静地站在她旁边,也不找她说话。“他从不和那些喝酒赌博的男人鬼混,整天埋头写呀写,我知道总有一天他肯定会写出头的。”
   我问起他们的恋爱,她笑着说:“他喜欢听我们那群小姑娘叽叽喳喳的闲聊。老是瞅我。”
  “你们的爱情有过波折么,比如说情敌?”
  “有呀。但其实也不是情敌,有女孩喜欢他,他一门心思扑在我身上。根本对我构不成威胁,顶多算单相思。”
  “有这样的女孩的存在,那你心里总该有些不舒服和紧张吧。怕不怕?”
  “怕啥。我比她漂亮呀!”她瞪大眼答道。
  “我不想他太出名,像现在就正好。” 有一次聊天时,她这样对我说:“而我嘛,我就是他的煮饭婆。我啥都不要懂,只要操持家务,把饭做得香香的就行。”“他在外面吃饭不行,在家每顿都吃得精光不剩。”她补充道,开心地大笑。

4.
  如果我能够画一个月亮,我决不把想象和脑子投向虚夸的光晕和低落的弧形。我要月亮下出现一个年迈的女人,她倚着自家的房子,或是坐在门前的小花园里。她浇花,喂鱼,摘收下垂的果子。她在半夜醒来,脸庞背对着落地窗。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借着她脚步的响打听她的一生。春天的清晨,她摸黑在厨房的矮凳上坐着烧火。几步路的院子外,粗剌的木头围成的空地里,牛羊头挨着谷草正独自嚼食。她在炎热的夏日起身,下地干活。七个儿女缩手缩脚地过着童年,门槛内外满是凉风吹散的落花。积年的小麦晾在村头,成熟的气味混进粗布衣裳,她拿镰刀收割完一个女人无依无靠的寡居生活。推迟到来的冬日傍晚,她一年下来仍未留长的头发被她剪得更短。针线活做了大半放在篮子里,最小的女儿在她两腿中间坐着,辫子披散。我辗转反侧,试图用四个季节走完她的前半生。她对我心中所想一无所知。一觉醒来,天遥地远。她在桌椅间走动,月亮返回她体内已很久很久。
   我描述她,不为简单地靠字、词来复述一具形象,而是试图还原某种生命力。她擦桌子,在客厅里活动疼痛的腿脚,说话时带着温柔的地方口音。我们在霓虹升起时,出门到马路对面的广场散步。有时候,她和我讲以前住的平房。她想到什么就告诉我,遇到更长的停顿,我们干脆一句话不说。就这么并排站着。
   到沙湾来的头一天,他说:“你不是想了解黄沙梁,了解我的过去么,那就去问奶奶吧。和她住在一起会有听不完的故事。”他骗了我。她长时间的不出门,坐在明亮的沙发里不言不语。我在她身边,看小说,迷迷糊糊地抱着枕头睡过去。夏日的阳光斜斜地涂抹在地板瓷砖上,窗下的南瓜藤探出红红的脸。纱帘偶尔一圈一圈地舞动,把屏息的蚊虫的翼剪出轮廓。我睡眼惺忪地看见她起身往鱼缸里撒食,去厨房里拿东西,又似乎在揉面。她的一举一动皆化为了我入梦前模糊的前奏。我似睡非睡地感受房子里轻细的声音,从遥远岁月传来。
  整个白天,家里只剩下我和她两人。爷爷每天天不亮就骑上自行车去外头公园里逛,到晚上待他跳完广场舞回来已至深夜。每天中午时分,燕子阿姨会来帮忙做饭,拉上张欢,陪她呆上一顿饭的功夫也匆忙告辞去店里工作了。她不爱出门。逗逗金鱼,去小菜园里看看果子,在房间与客厅间走走停停,静静地便挨过了大半天。我问她寂寞么,她只温和地笑着摇头。
   她拿给我看家里的旧照片。因为从前常搬家,大多照片已经找不到,留下的也是为数不多的一些。我一张张地数,仅找到一张他的照片。那时他刚被选为新疆作协副主席不久,应邀去天津开会。她同他一道去了。他们在街头留影。镜头里的他四十出头,轻轻皱着眉,直视前方,微微警醒的眼和她如出一辙。一旁的她出奇的高大,面容爽朗,露出粗长的指骨,较现在看起来年轻很多。我甚至吃惊地没有认出她来。她笑着解释:“那时我才六十多呢,还能做得动很多活。年纪大了后不但变矮,牙口不好也就瘦了很多。”
   谈起二儿子刘亮程,她的口吻半是欣慰半是唏嘘:“他从小到大没让我操一点心。”“那时家里穷,孩子多,日子过得苦。我每回得天不亮就起床干活,经常是一天忙啊忙到头。刘亮程心疼我,次次我起床他也跟着偷偷爬起来,帮我割猪草,劈柴。家里的衣服缝缝补补,我做到半夜也做不完。刘亮程也不睡觉,跟在我身边默默学。他自己学会织手套,围巾,补袜子后,就帮弟弟妹妹织……”
   我们曾有一次亲密的长谈。在不开灯的客厅,从黄昏聊到夜深。她讲起从甘肃到新疆的往事。“那时我刚怀上刘亮程,他先父也还在。我们跟着乞讨的人流一路走,到黄沙梁时就走投无路了,因为前面全是茫茫沙漠。我们住下来,盖房子,种地,开始吃上第一顿米饭。”“刘亮程是在黄沙梁的地窝子里出生的。他先父自杀后,我改嫁,于是跟着他后父搬去了老皇渠。”
    我暗自心惊,失口追问道:“先父是自杀么?”她点头,眯起眼睛望着窗户口的一角天空:“那时文革闹得凶呢。连农村里也天天贴大字报,常有人被整死。他是教书的,也不清楚咋回事,有天大字报写上了他的名字。那以后就老有人上门找麻烦,他们打他,打得很厉害。”“那天清早他吃过饭就扛锨出门了,我以为他下地去了。我等了一天,等到别人家男人收工回来,太阳落山好久了,还不见他人影。我去村头望好几回,仍是等不到他。后来我去找他,才知道他死了。自己跳了井。”
  “你怪他么?”
  “怪,到现在总还咽不下这口气。那时家里有五个孩子,我婆婆也在。上有老,下有小。他甩手不活了,把这个家扔给我。我一个女人能咋办?”“我哭了好几天,连饭也吃不下,躺在床上站不起来。刘亮程围在我跟前哭,弟弟妹妹也跟着哭。没办法,我想虽然他死了,一家老小总得活下去,况且田地不能荒了。我只好爬起来干活。”
  她说话时一直在揉腿,因为患风湿,她的膝盖上贴了一层厚厚的膏药。天黑得快极了,屋子外响起昏昏沉沉的脚步声,有人走远。窗台上盛满植物,它们星星一样反射着路边的灯光。她低头整理衣襟,轻轻地说:“我俩中间一个人死,另一个必须得活下来啊。我不能跟着他一起去。”
  我在黑暗中痴痴地听,内心酸楚,几乎要掉泪。夜里的树在风里“嗬嗬”抖擞,它们饱含暴雨,雷电和朝霞的清香。面对它,你可以致以敬意,但它无须接受你的遗憾。有的人亦是如此。坐在她膝下,我只能是平和地仰头看她,并在她转过头时微微地笑。她也笑,抿嘴徐徐而动,眼里映出悠悠的人世灯火,温润如常。

5.
  继续写下去很难了,我离开他已有一段不短的时间。在夜里,在雾里,在星星下面,我耳朵紧紧贴着窗玻璃,听到阳光下远远近近的白杨树闪呀动呀,亮叶子中间留出一条大路。路旁有宽敞的峡谷。延绵的山峦裸露翠色植物的脉络。碎石滩上流过清浅的河流,它仍保有雪山融化的寒冷。我们坐车子,一群人中我只认识他一个。车子飞驰而去的那秒,被碾碎的石块和他缓缓伸出车窗的脸同时硌得我心疼。委委曲曲的盘山公路在我看来多稀奇呀,好像喀纳斯在躲躲闪闪地问候我。车子每爬完一道弯,就有一处新的树林扑面而来。树也在过马路呀!他在浓密的绿色中看我,我仍像初次见面那样左顾右盼,不让他找到我的眼睛。喀纳斯是一个胸口时时在隆隆作响的绿巨人,它美丽得说不出话。但是,美又怎么藏得住呢?那些掩映在林子后的木屋和袒露在开阔草原上的毡包,开在牧民围起来的木栅栏边的野花,以及永远不结果子,浑身长刺的树急忙忙地从词语的天空里跑出来,它们的出场成了此时发生在北方的最重大的事件。
  他把我带来了。我认识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女人,我爱上了他爱的人。他带上他的女人们,特意绕开城区领我去看一根腐坏的木头。木头被弃置在一座老房子外面。他敲敲木头,咂咂叹气之余问我:“它是我当年从黄沙梁运来的。它很棒,对吧?”我不能回答。但我隐约地明白,很久以前,当他离开黄沙梁时,他早在心里腾出了一块地方来专门保存这根木头。那是一个人心中最干净的空间。黑黑的,全被寂静包围。木头温热,洁白,它是一个五岁男孩的梦。
  今年七月份,我随同燕子阿姨一家回去老沙湾。当我们走进村庄时正是大中午。村子里不见人影,晒在院子里的花被单撒着光斑,越过东倒西歪的瓦罐一眼可以看到园子。苞谷老了,西瓜熟了,太阳照来照去,捉出活跃的鸟叫,却找不到园子的主人。我跟着他们走,鞋子踩在热热的土路上。在我周围,阳光抖抖地穿过树木和一排矮小的房屋,天更蓝了,又变远一些。灰尘和树叶低微地动,我看见有些漆黑的窗子蒙着粗纱,没有玻璃,对外敞开。一点桌椅孤单单地露出头,门半开,似乎马上要关了。燕子阿姨在前面喊:“到啦,到啦。”我不得不停下步子。
  “我居住的村庄,一片土梁上零乱的房屋,所有窗户向南,烟窗口朝天。麦子熟了头向西,葵花老了头朝东,人死了埋在南梁,脚朝北,远远伸向自家的房门,伸到烧热的土炕上,伸进家人焐暖的被窝。”在四十多岁,他写了《虚土》,这部太不像小说的小说,被他写成了一首长长的情诗,献给黄沙梁。甚至,在我离开他的村庄那天,他还在电话那头惋惜地说:“你应该留下来住几天,看看它的夜晚。”我怎么告诉他呢?在车子驶出黄沙梁,开上那生满白杨的大路时,我是怎样一遍遍回头往后看。我没见过的夜晚呀,已全涌上我的心头。我好像再次看到那个小男孩了,他在大冬天蒙蒙亮的清早提着鞋往离家二十多里的学校跑,他的衣服旧旧的很整齐。星星并没有完全消散,寒风中的树梢在呼呼嚎叫,他停在路边的草丛里,停下来望望树林后静悄悄的田野,听听一棵白杨喊来的破晓时分。厚厚的云层缓缓往北迁徙,我的双手伸出车窗,穿过停泊的天空,弹开他发梢上的草叶。他抬头看我,实际上,他眼里倒映的是一轮月亮。
  继续写下去很难了,我离开他已有一段不短的时间。告别的那天,他送我到公交站。天气炎热,他一直在流汗。街上车来车往,路两旁高高的楼层里全是人声。他拍拍我的包,帮我紧一紧肩带,又凑在我耳边叮嘱些什么。我在热浪中听到他的声音,好像认识一百年之久的温柔和亲近。他慢吞吞地说:“我已经有二三十年不在站台上送人了。”他张开手,示意我看他的指甲:“你来了以后我没有剪过它,你看,你陪在我身边的时间才这么短。”他一个人说,我一声不吭,失魂落魄地听他说。我们故意错过一辆又一辆我们正在等待的1路车,但车终于到了,世界上最后一班1路车呀!他在拥挤的人潮中,用力捏一下我的手臂便松开了。接着,他站在站台上隔着玻璃朝我挥手,并微笑。当车子驶出几米远,停在红灯路口,我看到他走向马路另一头,背对我。那一刻,我独自在车厢里放声痛哭。

6.
  “你怎么不写你如何认识我,跟我写信,为我办小站的那些事?”文章写到这儿时我迫不及待发给他看,他看后的第二天打电话这样问我。
  “你在饭桌上跟我面对面聊天时说的那些没见我之前的事多有趣啊,你说的时候我完全被吸引过去了。我觉得就像在听你说别人,听你讲故事一样,你的故事讲得棒极了。带着魔幻色彩,又很现实。你不该对读者隐瞒这些好东西。我在你的文章里没看到它们,我不满意。”他的语气听上去有点执拗,但我仍试图反驳他:“根本没必要写那么详细呀。”
  “我是你的第一位读者,我完全可以代表其余读者告诉你,什么是应该让我们知道的。你把一个接一个精妙的生活情节省略掉,实在太可惜了。比如,你告诉我,当你着手在豆瓣网办刘亮程小站时,为了搜集我的文章和相关资料,你把百度翻了个底朝天。在你搜索的最后,刘亮程三个字被完全肢解了,再也拼凑不完整了。而关于刘亮程这个人的信息也预示中断。这太有趣了不是吗?你还说,刚开始小站很冷清,基本上无人问津,于是你给驻扎在豆瓣上的作家红人发豆邮,邀请他们去看看你的小站,你在短短几天里,发出去了几百封豆邮。而且每封豆邮都得到了友好的回应,你看着那些网络上的人们接二连三地进入小站,并留了下来。你很快乐,但更多的是欣慰。想想看,你在这上面花费了多少时间呀,那些为此忙碌的日日夜夜,你都在想什么,又是如何努力将想法付诸实践的。你全部都该毫不隐瞒地写下来。它们打动了我,因为它们如此真实。而你也必须写出真实。”
  “先生:此时,我坐在家门前池塘的石栏上写这封信给你。夜里一直在起风,对面人家院里的枇杷树在落叶,我听见叶子在轻轻的翻转着,它被大风引领着向前。”这是我写给他的第一封信的开头。2010年11月20号。后来我曾反复忆起那个日子。多么平常的一天啊。我记得十一月洒满阳光的学校操场,窗外云朵极薄的天空;我记得正在上的那节自习课很吵,人声和桌椅分外明亮;我记得有人在背后高叫我的名字,而我几乎连回头的力气都没有。那天我第一次读到他的文章,那篇《先父》。
  我将《先父》工整地抄在了笔记本里。抄写过程中,因为流泪太凶,而不得不停下来好几次。时隔两年,我远赴新疆。在他的五十岁,在和布克赛尔牧场,他从众人中走出来翻身骑上一匹栗色的大马。我在人群后面看他,他攥紧缰绳时身子微微向前倾,马儿迅速掉了个头,他直直地望向我举高的镜头,然后驾马而去。无沿无际的草原,不一会的功夫他已经远在天边。我站在原地,思绪万千,脑子里出现慢镜头:他放羊,走在昏黄的土路上,经过草垛时,他变成三十七岁。他并无知觉,我却看得清清楚楚……他的五官晃动了一下,变得尖利且挺拔,下嘴唇薄薄的,像大雪半掩的水晶。又走了一段路,他回到二十二岁,明年他将娶上一位好姑娘。翻了一座山丘,进到荒野里时,他是八岁,羊鞭仍稳稳地握在手上……拴在不远的村庄外的驴叫出第一声后,他长成五岁的男孩。步子小小的,仿佛刚从千万里外的异乡赶回来,满身尘土。
    整个世界空无一人,我和一个五岁的男孩狭路相逢。他望着我,不张口说话,也不伸手示意。而我只要再上前一步,就可以握住他瘦小的手臂。但我清楚地知道自己永远不可能跨越这短短的距离。我唯有立在原地,与他面对面站着,四目相对,最后轻轻笑出眼泪。“你好,先生。”我忍不住在心底低声呼唤,待睁眼时,他已不见。整个世界空茫无一物,马蹄声由远至近地响起。阳光照亮茫茫草原,我再次闭上眼,这次我真的听到了,那就是先生。他从天边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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