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的证人
2021-12-23经典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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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牧羊人的下午茶
那些羊儿在青草地上躺卧,躺卧着的羊儿像天上的白云那般慵懒。小河里的水,一开始无声无息,到了拐弯的地方就拥挤喧哗起来,天上的羊群影子就散了,地上的羊群有的支棱起耳朵,聆听流水清澈的喧哗。牧羊人躺在斜坡上,嘴里衔着一枚草茎,手中拈着一枚草茎,鞋底被青草的汁液染成青绿,浸到千层布万根线的棉布里。仿佛,牧羊人的一辈子都在与青草为伍,与羊群作伴,即使天上的云飘过了千年,小河里的水流了千年,也未能改变牧羊人脚下的路径。
小时候,牧羊人并不觉得牧羊有什么好。早早醒来,羊栅里的羊就像一群早就睡醒的赶路人,有的用犄角顶开羊栅窄窄的木门,有的在后面咩咩叫着起哄,有的更是能耐,从一群羊身上踩踏而过,俨然一个修炼过绝顶武功的高人。牧羊人说不上讨厌也说不上喜欢,从一只卷毛羔羊的眼神中看见一汪清澈的泉眼,从一头母羊的眼神里能读出万般慈爱。
草是千年的青草,河滩是千年的河滩,牧羊人不知道每一株草的名字,但清楚地知道羊最喜欢哪一种青草。有的草长得枝肥叶嫩,其实充盈的汁水极为苦涩,羊吃过一次就不再理睬。有的草长得纤细柔弱,从泥土的夹缝里探头而出,羊等着,等到这些柔嫩的叶片长大长高,这才舍得下嘴。
其实作为一群羊也有羊族的秩序。那头用威风凛凛的犄角撞开羊栅栏的羊,是羊里头的王者,头羊。头羊相当于一个外表威严,内心宽宏的领袖,每每走在羊群前面,觊觎的野狗不敢惹,别的羊群里的头羊也不敢轻易挑衅。羊群走到半路时,一只跛脚的母羊远远地甩在后面,哀哀而鸣;头羊转回身,用眼神警示这个看似漫散的队伍。于是羊群就慢了下来,等着,等跛脚的母羊归队,这才向河滩上飘去。
其实,每一个牧羊人那时都是小孩。不能拉犁,也不能拉耙,只能勉强和一群羊呆在一起,和羊分享孤单的童年时光。所谓的孤单并不是真的孤独,当一个人渐渐熟悉了羊的禀性以后,就会找到牧羊的很多乐趣。打起围堰捉鱼。看着那些青黑的鱼脊偷渡般游进围堰,这才猫手猫脚绕过侧翼。少年捉鱼自有少年的痴傻,瓮中捉鳖,围堰捕鱼,把水呛了个底朝天。羊的眼皮向上翻着,有些鄙夷,不过小小的牧羊人并不在乎。呛了水的鱼儿找不到东西南北,憋闷气短,一个个泛起鱼肚白,不得不被牧羊人在柳枝上穿成一串,在火上烤,包在泥土里烧,蘸一点从家里偷出来的一小撮盐巴,吃得津津有味。还有,羊儿吃饱的时候,芦苇荡里的野鸭还未归来,这个小小的恶棍——牧羊人躺在草坡上经常会笑出声来,只是短暂的笑声过后,他想不起那晚丢失了孩子的野鸭是怎样难以入眠。河滩那么大,芦苇丛那么密,一只寻子的野鸭,只能咯了血般将凄厉的啼鸣洒遍每一片夜色:谁看见了我的孩子,哪一个恶棍偷走了我的儿女?
和别的人不一样,牧羊人的生长在一片老河滩上,在一弯清亮亮的小河湾里,在秋枯春荣的青草地上。别人呢?别人一开始在村庄里哭泣,玩耍,劳作,长大了有可能离开家园。他们去了哪里,牧羊人一无所知,只是很少的时间,牧羊人和他们在村庄里相遇。他们衣冠楚楚,他们谈吐自若,他们指尖轻弹,掸落手上的烟灰,像一个个衣锦还乡的富人。与他们相比,牧羊人的木讷是那样格格不入,身上的羊膻味在空气中一层层散开,脚上的千层底仿佛被青草磨穿,只剩下薄薄的一张纸片。牧羊人面对一些新鲜事物的时候,眼神是混沌的。他在回避,他在退让,他在谦谦之后会猛然飞奔离开,长喘一口气,站在羊群里,站在葳蕤的青草地上。
也只有这个时候,牧羊人才会觉得自己才是自己,也只有在这片狭窄或广阔的天地间,牧羊人才会觉得一切宛若浮云。云是白的,飘了千年的云也不曾受到污染。云是自由的,走过千山万水,一片云也不曾被谁裁下一尺半寸。云是高远的,永远,你只能仰望一片白云的行踪,而云始终俯瞰着家园,城市,乡村,河流与土地。
说不清楚,牧羊人的成长到底与什么有关。是南去北归的燕子唤醒了春天,还是野草的坚守才能等来花开春暖?是一条河流的启迪么,让时间循了流水的道路,飘然无声,迎来夏雨秋霜冬雪。还是牧羊人手中的那根牧羊鞭,轻轻一挥就赶走了时间的白马?是刺槐树上的那只老鸹窝罢,从牧羊人小的时候一直到现在,还黑黢黢地站在枝头,像一只黑色的眼睛,眺望着乡村,眺望着从远方旖旎而来的河流。
想累了不想也罢。牧羊人最惬意的还是日头偏西,时间的指针指向午后。这时候,疲倦的蝉鸣渐渐稀声,田野上的虫声也大多倦了,伏在草叶下打盹儿。一只忙了一天的蚂蚁,站上草尖,望着渐染红晕的夕阳,发呆。
牧羊人无可眷恋。在大地上行走的一生,该见的都见了,该听的都听了,该想的都躺在草坡上想了个前前后后。羊是听话的孩子,头羊用犄角挑起青草向母羊示爱,于是王者有了众多的嫔妃,卷毛的羔羊始终要长大,在嗅过了一百种青草之后,最终选择了适口的种属科目。母羊娴静如处子,眼波流转低回,是诉不尽的情谊与相思。还有什么能抵得过如此丰富的内心世界呢?还有什么样的生活能如此一清二白,条清缕晰呢?
牧羊人眷恋的太多。其实牧羊人太不善于表达,那清澈的河水,洗涤衣衫,也能涤荡一个人的魂灵,躺在河边的洗衣石渐渐被时间之水磨去了棱角,却还依旧眼中带泪地和一条河相亲相拥。一条小桥,渡的是来的人往的人,而小桥何曾渡得了自己?也许吧,没有脚步的行走会走得更远,用遐思,用梦,用执着,用坚守。时间流去了还会回来,河水流远了还会在千年以后潺潺。打开时间的门扇,除了天空大地白云不朽,大多的物事俱已被时间的潮水抹平。
时间久了,早已分辨不清春夏秋冬,牧羊人有时站在一片白云上,看层层漫卷的流云都是自己放牧的羊群。他不需要记得哪一只刚刚出生,哪一只即将死亡。对一只羊来说出生就是与泥土和青草结下缔约,相约生生死死;而死亡既是永生,飘忽的魂灵向白云飞升,就能接近轮回的真谛。
牧羊人有时出现在一枚野草的花朵里,恹恹的午后,一滴露水就是牧羊人的下午茶。他不需要啜饮,他只需轻轻凝视,那颗透明的露珠就会心电感应般维系起牧羊人的心房。
那把牧羊的鞭子,后来长成了一棵树。很多牧羊人在下午茶的时光里,往往会沉默良久,念白道:不如归去!
二 乡村守夜人
小河里的蛙鸣闪着光芒,每一个有蛙鸣的地方都有一颗星子倒映在水中。起先,是一只,明亮的叫声有些单薄,死死地锁定了那片暮色。向西方极目望去,最后一抹绯红,好像刚从一位乡村少女的脸上褪去。夜就妖娆了,少女就有了女人成熟的韵致了,以媚惑的眼神,指尖抚向黑暗里的树,拂向夜的拐角——关爷守夜的小木屋。蛙鸣在继续,快乐的多重唱此起彼伏,交织成一条声音的彩色丝带,声音的黑色丝绸。声音的帷幕,通天扯地垂挂下来,给蝙蝠黑色的紧身衣又涂上一层妖魅的墨色,宛若上下翩飞的精灵。
这醉人的麦香,关爷禁不住嗅了嗅鼻翼。沆瀣,夜半的微露刚刚开始酝酿,从远处,从低洼的地方,从小河滩上,一层层,一波波,在星光下蠕动,飘浮。关爷的眼神历来很好,尤其在夕阳下沉之后,关爷的眼睛就像点起的一盏马灯,闪烁着犀利的光。你猜不透他一天到底在想什么,关爷从村子里走出来的时候,往往携带一根木棒。
——再早的时候,是猎枪。
那时关爷还年轻,帮队里守夜,无边的麦田熟了,田野四周顿时亮起无数双眼睛。他们在急促、微弱地喘息,前胸贴着后背,肚子里没有一点粮食和油水。大人还好,孩子饿了,哭一阵喊一阵,力气渐渐从体内抽丝剥茧般游离,仿佛死去。拼一拼,人在饥饿的时候,往往不会去衡量所谓的面子与生死,在饥饿面前,生命通常变得不堪一击,如此卑微与渺小。揣一只小口袋,趁着夜色扑落大地,趁着月黑风高,趁着守夜人刚刚打了一个哈欠,撸几把活命的粮食。喊是无济于事的,他们的身手如此敏捷,在麦田里穿梭跳跃。关爷知道,但关爷不想坏了规矩,嗵的一声,猎枪响了,一串彤红的火光映红了乡亲们熟悉的脸庞。都不远,张村,李村,王家庄。关爷听见有人哎呦着顿下身形,撸麦子的人早已作鸟兽散去。后来,关奶嫁给了关爷,一粒霰弹贴着关奶的面颊滑了过去,一条鲜红如蚯蚓的疤痕,从此留在关奶脸上。原来,男人死了,她不肯眼睁睁看着唯一的儿子也活活饿死,于是装下了熊心豹胆,去田里偷麦。关爷常常抚摸关奶脸那条上鳗鱼一样游动的疤痕,说多好的一张脸蛋,毁了毁了,全毁在我的手里。关奶倒是默然无语,看着这个肤色黑红的汉子。是他,延续了她的活路,柴米油盐,总是趁着漆黑的夜色轻车熟路。
关爷把猎枪撅了。挂在村子里老屋的土墙上。关爷拎着一根木棒,不过是做做样子,吓唬在麦田里骚情的野狗。
小木屋,一只远年的马灯挂在屋檐下,在夜风中摇曳,散发着橘红色的微光。
夜色永远是一个谜,或者是一个永远走不到尽头的迷宫。人一出生,就开始在祖母母亲的单纯话语权里生存,月亮就是月宫,冷寒,但有一个美貌姣好的女子,嫦娥。有一棵树,桂花树,桂花树下有一眼石臼。石臼旁边永远有一只小白兔,日夜舂米不停。我则习惯把小白兔的形象想象成一个人,和嫦娥一样姣好的女子,只不过因为劳作,比嫦娥更显得充满活力和烟火气息。天是一张漫无边际的大锅盖,地是一口熬煮日月的大铁锅,人生下来就是用来熬煮的,把筋骨熬炼得铁一样坚硬,把血肉凝成泥土的一部分,和野草一样枯萎,和庄稼一样从青嫩走向成熟。星星是永恒的航灯,在这个迷宫一样的夜里,唯有星辰是观望的智者,看着你追逐奔跑,看着你把财富滚雪球般越滚越大,心力却越来越憔悴。看着你老,看着你最后一次走向宽阔无垠的大地和无边的暗夜,在寂寞中垂垂老矣。至于有没有走出夜的迷宫,只有自己知道。
关爷的小木屋建在田野最高的地方,这样,一只老迈的马灯眼就能照亮每一个路口。夜色中,有归家的人,沧桑的喘息和踉跄的步伐,踩得关爷的心口发疼,到底为了什么让人们远赴异地他乡,等花白了胡子和鬓发,眉眼结满了秋霜,还要固执地风尘仆仆地归来。叶落归根啊,一杯酽茶让归乡者的心里渐生暖意,觉得故乡的夜才是真正的夜,沉静的夜,一抬眼一伸手就能触摸到夜的质感的夜。握在手心,糯糯的,软软的;舔在舌尖,苦苦的,涩涩的,甜甜的。夜色中的归鸟,翅膀像一阵风,栖在刺槐树的枝桠上,这样的夜里,关爷往往无寐。他怕一只鸟不熟悉他乡的枝桠,在梦里跌落在地。那条老迈的狗,也显得极有耐心,多年的田园生活,已经让一只狗有了自己的看法,饿了,粮食饼子一样可以充饥,没有必要撵着一只可怜的野兔,几只孱弱的鹌鹑,在麦田里疯跑。
多年以来,关爷的脚谙熟了田野上的每条阡陌,每个路口,每棵树,每一块麦田。关爷知道自己就是为田野而生的,他的脚板只有踏在泥土上,才觉得惬意,他的粗糙的手掌,只有在抚摸一株麦子时,才细腻温情,他的眼神,越老越觉得能洞穿缭绕的夜雾,抵达田野的每个角落。.
田野是众生的家园。哪只兔子老了,眼神哀哀,一步一回头向远方走去,关爷知道,一只兔子的宿命就是奔向泥土,奔向无声无息的死亡。哪只野兔怀胎分娩,关爷会拨开浓浓的雾,趁野兔还未到家之前,送上一把青青的麦苗。野雉,好看的羽翎在黎明时展开飞翔,他们并不走远,从这一片草窠到那一堆草垛,筑窝,下蛋,孵化儿女,青青的麦田才显得充满生机。那些灰的青的蚱蜢,关爷像孩子一样捉进笼子,看它们静静吃草,有一种情愫在心底暗生。也许关爷并不知道,那就是流溢的诗情,涌动的诗情,无可释放,只能站在木屋的屋顶上,像荒野中的一匹狼,对着星空嚎叫。
这个时候我想起一个老人,像土地那样沧桑的脸上,沟壑纵横,胡须像一面在田野上飘舞的旗帜。托尔斯泰,一生著述无数,诗情流光溢彩。一个有显赫身家的伯爵,最后的身影总是频繁出现在农庄,田野与收获的大地上。他的灵魂日渐朝向大地匍匐,他的身影日渐长成田野上枝繁叶茂的一棵树,他的影响,逐渐波及到名字叫契科夫,屠格涅夫这些伟大的人物身上,尽管他们的名气不足以掩饰这位世纪老人的钻石之光。青草,田野,跳跃的火焰,澎湃的思想之源,却一直在荫蔽着我们孤单的灵魂。
呵,我竟是有些臆想了,我们的关爷不过是作为一个单纯的守夜人,出现在麦浪起伏的田野。他只会暗暗记下时令游走的路经,指尖在磨亮的镰刀的青锋上,轻轻一弹,麦子熟了。
——守望麦田的人是幸福的人,是大地质朴的孩子。
记得最后一次走过田野上那座简陋的木屋,我的内心一派澄澈与顿悟。守望,远远比攫获更加优雅与从容,思想的欲念不是太多而是太少,执著如夜色中一枝朝向天空的枝桠,知道远方的所在,却只用血脉去探知泥土深层的哲思,
夜色中,谁还在坚守?仔细聆听远处的蛙鸣与蝉声,是不是有一缕季节的风拂过田野。金黄的麦浪起伏,我所轻叩的,不过是一扇存在已久的时间之门。关爷,才是夜色中的执著守门人。
三 看墓人
秋草黄了,田野上日渐呈现出一派萧索与荒芜。狗尾草倔强地把尾巴翘到天上,努力怀念秋天的气息。野枸杞,散布在田野上的野孩子,调皮地打着灯笼在荒野上乱跑,这儿点燃一束,那儿点燃一串,秋日的火焰开始以荒芜的方式燃烧。解释秋天,谁能诠释出秋天的含义呢?遍野鸣唱的草虫,此时收起弓弦与萧管,躲进大地深处,或拥紧一茎衰草,或进入一个漫长的清梦。几棵玉米杆子,是谁故意插在秋天的旗杆,枯叶为旗,猎猎在风中作响。秋霜的到来毫不迟疑,在季节进入霜降之前,就打磨好凛寒的刀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占领了这片荒野。——不,这里曾经是我们熟悉的田野,生长大豆玉米小麦棉花各种粮食和经济作物。它们也有疲倦的时候,当秋日粉墨登场,以萧杀的面目凝视旷野,只有风,这个天地间不羁的流浪者,从遥远的山口风尘仆仆,一路呼啸而来,混入茫茫的白昼,混入沉沉的暗夜,趁夜的大鸟把翅膀收起的瞬间,躲进一片茅草丛中粗重地喘息。
这是一片错落分布在田野上的坟墓。有的很高大,培着崭新的泥土,草籽落上去,暂时还未把根扎下,它需要和时间商讨,抗衡,需要和墓中人通过简单的对话,从此,以胜者的姿态,站在平原最高的地方,以炫耀野草的生命从来战无不胜。低矮的坟头,不知过去了多少年,远走他乡的后人从未来添过一锹土,矮下去,矮下去,站在黄昏的夕阳下,一点点向一片枯萎的茅草丛里矮了下去。这时,李伯往往在夕阳斑驳的光影下一圈一圈地查看,想起坟头的主人曾经和自己有过哪些对话的场景,一生中有多少交集,然后在渐冷的秋风里一声深深地叹息:老三啊,你走的确实有点早了啊,我还记得你欠我一顿酒,说好了不醉不归,你这个赖皮。趁势,将手中酒瓶子里的残酒浇在坟头前。酒香飘荡,水意殷进脚下的土地。仿佛听见茅草丛中一声憨厚的应答:老李啊,难为你个老棺材瓤子了,难为这许多年守着我们这些孤零零的坟头,一把把将要化土的白骨。
李伯是村里的看墓人。南岗子上坐落着一架孤零零的茅草屋,屋前一棵刺槐树,屋后两颗粗大的水曲柳。李伯惯常戴着一顶翻毛的狗皮帽子,肤色黧黑,像燃烧过后的焦炭。个子中等,常穿一件洗的发白的中山装,趿拉着一双破胶鞋,在坟冢和村庄之间游走。昨夜李伯做了一个梦。在进入村庄之后,李伯总是要找到村子里年纪最老的人详细描述他梦的过程。呷一口酒,在喉咙里打了一个回旋。李伯说,茂三上那边去报到了,门开着。你们知道,这里到那边的门始终开着,没有人打理路边的花花草草,也没有人整日跑断肝肠,忙忙碌碌。人升天了嘛,其实也没到天上,反正不远,走着走着天光忽暗,大概就到了酆都城门口,那城门着实高大,城头的女墙上插着两杆杏黄旗,写的啥,我也看不懂,茂三这个胆小鬼,走到城门口腿肚子打颤,说不想进去。可是来了的人还能让你再回去么。守门的兵丁倒也和和气气,知道那边又添了新丁,向里面喊一嗓子——来新人了,一个传一个,一会儿一个城里的人都知道了茂三来了的消息。茂三还在紧抓我的手,说会不会下油锅,拉大锯。我说你放心,那边的律法森严,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也不会冤枉一个好人。我们都是好人呐,我们只不过是种种田,过过小日子的平头百姓,来了只能换个活人的法子,锦衣玉食不说,起码从此也能体体面面。茂三这才放心地松开手。守门的人一眼没看见,我就顺着城墙根拐了回来。你瞅瞅,脚底板子上都是那边带来的泥土。
唢呐声响起来了,唢呐声一响天上开始飘起雪。李伯是村里最后的带棺人,对着西南方向,脚一跺,嗓子一亮:前后上肩喽,两旁通判开道!十六人抬的桑榆(早时抬棺材的木架)就落在肩上。唢呐一声一声地在吹,人的声音通过一只小小的唢呐就变成了一缕自由之音,在天空飘舞,去最远的地方看,在最高的地方回旋,绕着树,裹着雪花就是不肯坠落。哭丧棒,在后人的手里成了一把暂时指引前行的拐杖。李伯特意在茅草屋后面植了两棵水曲柳,谁到那边报道的时候就随手砍下来几根,黄表纸缠上,表情肃穆地交给死者的孝子贤孙。这个后人的第一个大礼便是对着李伯长长的一跪,就像彼此许下无言的承诺。从此,死去的灵魂将由李伯这个守墓人日夜陪伴,寒了冷了,缺吃少穿,李伯作为这边与那边之间的代言人,在村庄与坟冢之间来回奔波,安慰地下的魂灵有知,不得再去家中纠缠;叮嘱活着的人们心怀良善与悲悯,不要断了延续的香火。
雪花在飘,从很远很高的地方就听见村子里传来的哀恸。雪没有止痛的良药,雪只能以自己的方式让万物缟素,换上哀丧的孝衣,一门心思听取唢呐声声传来的安魂曲。回旋处,是死者生前坎坷劳碌奔波的一生,无论怎样峰回路转,还是依了泥土大地的召唤,长眠不醒,得也罢失也罢,总归算是活了一个圆满,看着涕泪交加的后人,微笑着衣袂飘飘而去。凌厉处,宛若断肠,人世多大的悲痛能比得过生死离别呢,曾经的好,曾经的血脉相依,曾经在同一屋檐下共度风雨,如今只能撒手而去,飘飞的纸钱,一路蜿蜒,像一片片蝴蝶折断的翅膀,最终匍匐大地。那么就记下吧,记下曾经鲜活的音容笑貌,在有生的年轮,一个人站在黄昏下苦思冥想,这曾经纠缠交集的漫长一生。当唢呐声轻灵如云雀,在天空飞翔,一片片雪花顿时显得更加肃穆,簌簌落在茅草丛,跌落在泥土上,簌簌,飘向坟地中央那座孤零零的茅草屋。李伯当然懒得打扫,在寂静的长夜,就着白雪发出的银白色光芒,一直向着时间的尽头,闪耀。
李伯一个人,李伯从来就是一个人独自生活。没有李伯的土地,坟冢四周就是李伯的田土。瓜爷旁边种的是豆子,绿豆黄豆豌豆豇豆红小豆,李伯一有时间就和瓜爷搭讪,说当年和瓜爷逃荒要饭时的细节,那时偷了一个大户人家的黄豆,被一只大黄狗追着屁股咬,跑掉了脚上的鞋子。靠近六爷的坟头种着几行韭菜,几棵白菜,李伯说六爷是村子里最豪爽的汉子,愣是在六奶出嫁的前夜爬进六奶家的院墙,六奶这才没变成李庄小地主胡三的第三个小老婆。李伯说,闲着了来喝酒哈,韭菜馅的饺子,醋溜白菜,咱老哥俩不醉不休。
小麦和玉米就不用种了,南岗子的坟圈子本来就空间狭小,李伯不想堵住他们邻里往来的路口。李伯还会理发的手艺,只是在村里无头可剃的时候,才会挑着剃头担上集,一毛,两毛,挣点酒钱。平常每户人家一年十几二十几斤粮食,算是应付了李伯守墓和剃头的钱。我曾经问起,父亲是这么告诉我的,李伯是一个讨荒的妇人带来的孩子,那年也是下大雪,在村口的草垛里有人看见早已冻僵的李伯的母亲,李伯在厚厚的麦草下盖着,嘴唇冻得乌青发紫。
吃百家饭穿百家衣长大的李伯,至死都没有离开过村子。守着,守着黑黢黢的夜,守着村庄里那些飞扬的灵魂。
那座孤零零的茅草屋,一直在我的记忆里,拨亮灯盏,像漫长旅途上最后的航灯。房前一棵刺槐树,屋后两棵水曲柳,李伯咳了一嗓子,黑夜如绸。
四 拾粪老汉
下霜了。下霜的日子有些清冷,拾粪老汉把火车头帽子的两只耳朵放下来,这样就能抵御小刀子一样割过耳朵的寒风了。他盼着,盼着日子一天比一天冷下来,只有天更冷了,才没有人像他一样顶着寒风走向荒野。日子显得很是漫长,他不知道,肩上的粪箕子背了多少年,也不知道走了多少路,到底拾了多少猪粪羊粪马粪驴粪蛋儿。他说那是香的。看见远处的粪就像看见一朵花,一株正在茁壮生长的庄稼。眯缝着眼,笑意吟吟地直奔而去。
宁静的村庄,村子里的人畜皆在酣睡,树上的叶子落尽了,高高的杨树枝桠像一位贞静的修女,修什么,他不知道,只知道凡是村子里的桩桩件件,看见就实实地让人欢喜。村东的池塘结冰了,落败的残荷断茎折伏在起了薄冰的水面上。几只在池塘里过夜的鹅过夜的鸭,用体温孵开一汪小小的水面,头与脖子还折在温暖的翅膀下,沉睡。夏日里的荷花那么美,那么娇贵,谁知道这里面藏了多少鹅粪鸭粪带来的多少好处呐。下大雨,老天爷把雨水从天上倒下来一瓢,就能挥洒成雨,院子里,羊栅栏,猪圈里,马厩里,鸡埘里,不断有粪水的小溪流汇聚在一起,一起流向村东的池塘。所以,池塘里的鱼肥藕鲜也就不足为奇了。庄稼一枝花,全靠粪当家,谁说不是呢,荷花娇艳的时候,那是在向村子里的畜禽点头致意哩。
村西有盘磨,一盘老磨研读了很多年,研究的都是有关五谷杂粮的历史和文化。一粒粮食从泥土里的种子开始,要经过多少天才能结满饱盈盈的子实。这个他知道,生在乡间的老汉一掐手指就送走了一个节气,迎来了一个节气。种瓜种豆,植棉收麦,全靠节气掌握着。谷雨前后,该种的就要种了,该收的一定要收,人误地一晌,地误人一年,哪怕谁家请满月吃上好的席面,也得赶紧把地里的庄稼种完。粪是庄稼的奶水,老汉为了这个不错的譬喻,品咂了好久,觉得很是精辟;却又无可相告,只好掮一掮肩膀上的粪箕子,向着村外空旷处吼上一嗓子。
拾粪老汉当然认识很多路,猪有猪路,牛有牛路,马有马路,小黑驴一尥蹶子哒哒哒地驮着主人去县城,洒了一路的驴粪蛋儿,拾起来好不辛苦。猪是农家最喜庆的家畜,别看这个家伙黑头黑脑,面目愚钝,长得不怎么好看;但很是能造粪。猪圈里,填一层麦草压一层土,几头大黑猪在里面吭哧吭哧拱几遍,就成了上好的农家肥。猪要出圈,知道门被主人锁住,于是伸着脖子瞪着眼,一阵乱拱,就掏出一个圆圆的洞口,满村子撒野。老树桩子旁边,一堆茅草窝,冷不丁就能看见一泡冒着热乎气的猪粪。老汉当然要悉数收入囊中。牛要干活,拉犁拉耙运庄稼,所以牛粪都分散在田野上。老汉在做这个事情的时候,往往觉得自己有些私心:可不是嘛,谁家的牛拉在谁家田里,于是就有了偷人东西的错觉。不过回头又一想,比如现在是秋天吧,一泡牛粪到来年就风干成了一撮无用之土,劲儿都没了,哪里还能肥庄稼?马蹄哒哒,南来的北往的,换大米,卖陶土盆儿的,路太远,只能借助马力,蜿蜒的乡村小路旁,所以经常能遇见鲜亮的马粪,虽说是外来的粪土,一样也能肥自家的土地。拾粪老汉和换大米的小贩搭着话茬,聊一聊今年的收成,聊一聊你的我的家乡话题,一卷纸烟吞云吐雾,俨然成了多年未见的知己。马蹄声起,老汉将马粪捡进粪箕子,看远行人的身影,竟然心中渐生暖意。
旷野无人,无人的旷野路旁的蒿子秆上挂满晨霜,仿佛平原上少见的雾凇。寂寞的野草,谙熟了生命之道,岁岁枯荣,老汉心不由衷地佩服它们,无人浇灌,无人施肥,也无人收种,一旦春来就爬满河滩沟渠。它们像一群大地上的野孩子,疯长一头乱蓬蓬的头发,像落拓不羁的民间艺术家——老汉可不是没见过,那些年上山下乡的人一拨一拨地来到村子里,说是体验生活。他们和庄稼人一样出工干活,回来后就在大队部的院子里跳舞唱歌。有一个年轻的后生会画画,夕阳西沉时,手执画板,一个人坐在老河滩上。苍鹰在天上飞,鱼儿在水中游,树们疯了一样在风中狂舞,把黄昏落日的颜色涂抹的到处都是。野人哩,老汉自言自语时被画画的后生听见,后生站起身子,长长的头发在晚风里飞,简直和田野上的草木一般模样。
“乡下不好,又穷又累,也吃不上看不见好东西。”
“不对啊大叔,我觉得乡下才是最好最像人住的地方。你看米勒,你看梵高,你看那些国外画画的那些有名的老头儿,哪一个不和乡村和泥土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村庄才是我们的家,泥土里才有真实的生命,大叔粪箕子里才是喂养人类的最好营养,哈哈——”
那后生说到最后,竟然促狭地说出这番话来。老汉那时还不算老汉,顶多算是和后生差不多的年轻人。年轻真好,只可惜一去不返了。老汉抚着长长的胡子,走近田野上最高大的一棵树。这棵树,打从记事时起就一直长在这片田野上,飞来飞去的鸟儿在上面搭窝筑巢。赶路的兔子和黄鼠狼在树洞里歇脚,真正到了夏天,田野上一派葱茏,大树所在的地方就成了众生的天堂,它们窃窃私语,打斗嬉戏,或齐心协力在最高的树杈上构筑家园。老汉这时一般会放下肩上的粪箕子,蹲在近旁的草垛旁,聆听这来自万物协奏的田园曲。
时间久了,时间很久了人会把一件事情和自己的生命融合在一起。诗人爱上家园的苦难与宁静,画者爱上多情的山山水水,歌者和云雀一样,将美妙的嗓音与天籁融合在一起,舞者,用尽所有的虔诚和力气,只为在音乐戛然而止的瞬间,定格最后一个曼妙的姿势。那么拾粪老汉把粪箕子掮在肩上,就好像肩挑了田土的使命和责任,肩负起家园的希望和重托。
他不能小觑这点滴的收藏,把万千生灵的秽物收集在一起,堆在低矮的院落前发酵。他喜欢严寒的日子,天地间雪花飘舞,随便掀开粪堆的一角,都会冒出蒸腾的热气。他喜欢那样的味道,谷子的味道,麦子的味道,玉米的味道,大米的味道,大白馒头的味道,纠缠氤氲在一起。
作为一个勤俭的庄稼汉子,拥有一堆粪土远比拥有一座金山要显得弥足珍贵。金山再大,也有挥霍一空的时候,而粪土只需勤劳便可有增无减。一寸寸乡野路,一个个清晨与傍晚,一月月,一年年,积攒,并撒向无边的旷野,撒向农耕社会宽广的土地,地就肥了,谷物就饱盈了,日子就红火了,人的心里也便亮堂了。
只是时间的列车在疯狂奔跑,院子里的鸡鸭牛羊渐渐稀少。更不用说那些曾经在大地上奔跑的牲畜了,马一闪身挤进豪奢的赛道,牛一低头,变成了屠宰场里无辜的断头者。或许,在遥远的边地,还能听见小毛驴脖子上摇响的铃铛,只是聪明的人们在奴役完之后,会不会只有在进补的时候,才能想起那些简洁的黑白时光?
拾粪老汉管不着。
五 负棺者
根爷喜欢站在一棵老树前,无论是梧桐树还是杨树,根爷总是以眼神为尺,度量一棵树的粗细长短。他更喜欢点燃一锅烟,听风沙沙从田野上吹来,抚摸树上的枝叶。根爷更觉得那是一双女子的手,在深情倾诉些什么。在夜色中,一棵树长成了一个巨人,月亮的光影缓缓移动,好像树也长了腿脚。赶路的树更像一个风尘仆仆的旅人,枝枝叶叶就是她的行囊,更深更浓的夜就是树想要去的远方。
树到底走要走向哪里,哪里才是一棵树的尽头,根爷往往比别人更懂。在放倒一棵树前,根爷的神情也变得肃穆起来。他用手摩挲着苍老的树干,用心倾听树叶传来最后的耳语。他好像听见树的一声叹息,一定要在终止一棵树的生命时,手脚干净利落。流淌的树汁,淡绿色,散发出一种木质凝集的清香。根爷一生中品尝过很多种味道,酸辣苦甜都没有木香更经久不息。在根爷的家里,被窝里,衣服上,墙缝里,一明一灭的烟袋锅里,都有这种清冽的香气。他习惯在点燃烟锅前,撒盐巴一样弹上几粒锯末,火光蓦然一闪,根爷就觉得一棵树的风骨与灵魂,就进入了自己的身体。
根爷老了,腰有些弯。老年的树也会这样,看惯了风霜雪雨,走过了风花雪月,只剩下一把老骨头在荒野上站立。鸟儿们唧唧喳喳,作为树的孩子从来不肯离去。树的耳朵背了,甚至听不见一阵风来的方向,是赶路的风,还是行雨的风。根爷的眼神花了,像一棵树站在晨雾飘渺的小河畔。树的脚趾伸进水里,微微的凉意,刹那复苏了一棵树所有的记忆,是如何从一粒渺小的种子长成苗木的,又如何从一棵小树苗长成参天大树。根爷想着,但是从未停止过手中的锯子。他站在一只绑在树身上的木凳上,这样就能和一棵树站在水平的高度。锯子,闪烁的利齿,在一点点蚕食树最后的坚持。或者,一棵树走到最后期盼的就是这样悲凉的声音。嗤啦,嗤啦,根爷仰仗一把锋利的锯子分解了一棵树的前世今生。那些清晰的纹理,一旦一分为二,就像事物内部的诸多隐私蓦然浮出水面。哪一颗钉子,是一个顽劣的乡下孩子楔下去的,已经锈迹斑斑,再也看不到一丝金属的光芒。看来,坚硬的铁已经臣服于木的隐忍,在树汁漫长的浸泡中,渐变为柔软,丧失了坚固的城池。一个洞口,是啄木鸟一家人的安居之所,笃笃啄了很多天,清洗出很多条木虫。从此住了进去,充当了林木的暂时诊所。如今已消弭在细密的木纹里,只剩下一个中空的小洞,还残留几丝家的气息。
根爷有时会觉得很累。躺在床上,看见一座森森的树林,向自己挤压过来,密不透风。他说,树魅林魈,你们千万不要埋怨我,生老病死,每天都在上演,我只不过在尽绵薄之力,给身前身后的人打造一座安稳的家,黄土之下,九泉之下,都有一个安定的居所。阴阳两隔,井水不犯河水,才能过好各自的年月。这时就会有人附和,是,是,根爷说的一点没错。那些抬脚走掉的人,他们在生前就选好的自己的树,打好了自己的棺椁。他们会和根爷攀谈一个上午,说是用梧桐木更持久结实,还是用杨木更方便透气。尺寸是大些还是小些,避免一个人在黑暗暗的世界里太过孤独阴森。
黑压压树林退去,天就亮了。根爷从床上爬下来,努力抻了抻蜷了一夜的腰身,骨节啪啪作响,像折断的老槐树枝。
屋子里横放的棺椁中,有两口颇为醒目。淡黄浅白的剖面纹理杳然,原因之一是被村里人羡慕的目光扫描了很多遍。他们每次到根爷家来,都会摸了又摸,嘴里啧啧称赞。这是六爷和六奶的未来家园。尽管打了十好几年,两个人都还硬朗朗的活着,可就是暗淡不了表面的光泽。老了的人一般都会说,人活一辈子为个甚哟?——是一口上好的棺木。人呐,自然而然也就成了棺材瓤子。六爷和六奶两个老材瓤子,是怕有钱让耗子嗑了,与其攒着倒不如早早买好了两棵红松。这两棵树颇有些来头,从遥远的雪国关外,被伐木工人轰然锯倒。他们以为将来肯定会给城市里的富人做了红木床,办公桌椅,木地板,从此过上水晶公主和白马王子童话般的好日子。谁承想,乘上一列远去的火车被人倒卖到村子里,做成了两具质地上乘的棺椁,想想就让人晦气。六爷和六奶,一辈子节俭憨厚老实,是走到万千人民大众里最不显眼的两个人。老了老了替自己做了一回主,也学学人家风光了一把。开木的那天,两棵红松原木上缚了大红绸,摆了长长的流水席,他们脸上的褶子菊笑开了瓣儿,说膝下无儿无女,这一次权当是宴请各位乡亲了,百年后燃一柱香,烧两刀纸,也算交代了不显山漏水的一辈子。这话听得让人只想落泪。
根爷喜欢和这些尚未派上用场的棺椁对话——转眼天就凉了,秋就至了,老邱呀,别嫌我说话难听,我看着你也挺不过这个冬天。这不,儿子孝顺,别看千里之外,一个电话就风尘仆仆赶回来,给你准备了一口好棺材。临走那日,鼻涕一把泪一把,说,根爷,我爹活着可是没少遭罪,这事上可不敢节省。河滩上,最东首,有一棵百年老榆,我爹唠叨了半辈子就想用它做一口棺木。根爷,您老活儿细,是墙是瓦还是屋檐,都给修补齐整,可不敢进风漏雨。唉!这些娃儿呐,你看看哪一个不衣着光鲜,可一年也难得见上一次面,临终时,才风风火火赶来,就是为了摔碎孟婆的瓦盆,好祈求活的死的都有饭吃有衣穿。可他们咋就不肯守在你跟前说几句掏心窝子的话儿呢?
根爷做活不是一般的细。一般百年的老树不是树洞就是容易开裂走形。树洞可以修补,把洞口用凿子凿平,用一个不大不小的木楔子打进去,保证密不透风。临了,抹一层腻子上两遍漆,谁也看不出有啥马脚。树老了和人一样,拗了一辈子到最后总还留着几分劲儿。一旦剖开,见风见光会裂出很多炸纹。根爷有的是办法,五更天点燃一堆锯末,等火焰熄了,把木头放在火上烘烤。熟透的木头经风历雪也不会变形,更不消说埋入深深的地下。
给别人造了一辈子房子,高门大院的有,三进楼的门庭也有,最后当然不能亏待了自己。根爷没事的时候就爱打磨属于自己的那口棺椁,木质的纹理打磨的像一面铜镜,以便能照见忙忙碌碌的前世今生。黑漆是夜幕扯下来的颜色,将来进入另一个世界也算有了通行证,邻里之间畅通无阻。根爷把耳朵附在上面仔细倾听,有风的声音,雨的声音,还有春风吹过麦浪起伏的回声。
注:前四章已发《天目》12年3期
那些羊儿在青草地上躺卧,躺卧着的羊儿像天上的白云那般慵懒。小河里的水,一开始无声无息,到了拐弯的地方就拥挤喧哗起来,天上的羊群影子就散了,地上的羊群有的支棱起耳朵,聆听流水清澈的喧哗。牧羊人躺在斜坡上,嘴里衔着一枚草茎,手中拈着一枚草茎,鞋底被青草的汁液染成青绿,浸到千层布万根线的棉布里。仿佛,牧羊人的一辈子都在与青草为伍,与羊群作伴,即使天上的云飘过了千年,小河里的水流了千年,也未能改变牧羊人脚下的路径。
小时候,牧羊人并不觉得牧羊有什么好。早早醒来,羊栅里的羊就像一群早就睡醒的赶路人,有的用犄角顶开羊栅窄窄的木门,有的在后面咩咩叫着起哄,有的更是能耐,从一群羊身上踩踏而过,俨然一个修炼过绝顶武功的高人。牧羊人说不上讨厌也说不上喜欢,从一只卷毛羔羊的眼神中看见一汪清澈的泉眼,从一头母羊的眼神里能读出万般慈爱。
草是千年的青草,河滩是千年的河滩,牧羊人不知道每一株草的名字,但清楚地知道羊最喜欢哪一种青草。有的草长得枝肥叶嫩,其实充盈的汁水极为苦涩,羊吃过一次就不再理睬。有的草长得纤细柔弱,从泥土的夹缝里探头而出,羊等着,等到这些柔嫩的叶片长大长高,这才舍得下嘴。
其实作为一群羊也有羊族的秩序。那头用威风凛凛的犄角撞开羊栅栏的羊,是羊里头的王者,头羊。头羊相当于一个外表威严,内心宽宏的领袖,每每走在羊群前面,觊觎的野狗不敢惹,别的羊群里的头羊也不敢轻易挑衅。羊群走到半路时,一只跛脚的母羊远远地甩在后面,哀哀而鸣;头羊转回身,用眼神警示这个看似漫散的队伍。于是羊群就慢了下来,等着,等跛脚的母羊归队,这才向河滩上飘去。
其实,每一个牧羊人那时都是小孩。不能拉犁,也不能拉耙,只能勉强和一群羊呆在一起,和羊分享孤单的童年时光。所谓的孤单并不是真的孤独,当一个人渐渐熟悉了羊的禀性以后,就会找到牧羊的很多乐趣。打起围堰捉鱼。看着那些青黑的鱼脊偷渡般游进围堰,这才猫手猫脚绕过侧翼。少年捉鱼自有少年的痴傻,瓮中捉鳖,围堰捕鱼,把水呛了个底朝天。羊的眼皮向上翻着,有些鄙夷,不过小小的牧羊人并不在乎。呛了水的鱼儿找不到东西南北,憋闷气短,一个个泛起鱼肚白,不得不被牧羊人在柳枝上穿成一串,在火上烤,包在泥土里烧,蘸一点从家里偷出来的一小撮盐巴,吃得津津有味。还有,羊儿吃饱的时候,芦苇荡里的野鸭还未归来,这个小小的恶棍——牧羊人躺在草坡上经常会笑出声来,只是短暂的笑声过后,他想不起那晚丢失了孩子的野鸭是怎样难以入眠。河滩那么大,芦苇丛那么密,一只寻子的野鸭,只能咯了血般将凄厉的啼鸣洒遍每一片夜色:谁看见了我的孩子,哪一个恶棍偷走了我的儿女?
和别的人不一样,牧羊人的生长在一片老河滩上,在一弯清亮亮的小河湾里,在秋枯春荣的青草地上。别人呢?别人一开始在村庄里哭泣,玩耍,劳作,长大了有可能离开家园。他们去了哪里,牧羊人一无所知,只是很少的时间,牧羊人和他们在村庄里相遇。他们衣冠楚楚,他们谈吐自若,他们指尖轻弹,掸落手上的烟灰,像一个个衣锦还乡的富人。与他们相比,牧羊人的木讷是那样格格不入,身上的羊膻味在空气中一层层散开,脚上的千层底仿佛被青草磨穿,只剩下薄薄的一张纸片。牧羊人面对一些新鲜事物的时候,眼神是混沌的。他在回避,他在退让,他在谦谦之后会猛然飞奔离开,长喘一口气,站在羊群里,站在葳蕤的青草地上。
也只有这个时候,牧羊人才会觉得自己才是自己,也只有在这片狭窄或广阔的天地间,牧羊人才会觉得一切宛若浮云。云是白的,飘了千年的云也不曾受到污染。云是自由的,走过千山万水,一片云也不曾被谁裁下一尺半寸。云是高远的,永远,你只能仰望一片白云的行踪,而云始终俯瞰着家园,城市,乡村,河流与土地。
说不清楚,牧羊人的成长到底与什么有关。是南去北归的燕子唤醒了春天,还是野草的坚守才能等来花开春暖?是一条河流的启迪么,让时间循了流水的道路,飘然无声,迎来夏雨秋霜冬雪。还是牧羊人手中的那根牧羊鞭,轻轻一挥就赶走了时间的白马?是刺槐树上的那只老鸹窝罢,从牧羊人小的时候一直到现在,还黑黢黢地站在枝头,像一只黑色的眼睛,眺望着乡村,眺望着从远方旖旎而来的河流。
想累了不想也罢。牧羊人最惬意的还是日头偏西,时间的指针指向午后。这时候,疲倦的蝉鸣渐渐稀声,田野上的虫声也大多倦了,伏在草叶下打盹儿。一只忙了一天的蚂蚁,站上草尖,望着渐染红晕的夕阳,发呆。
牧羊人无可眷恋。在大地上行走的一生,该见的都见了,该听的都听了,该想的都躺在草坡上想了个前前后后。羊是听话的孩子,头羊用犄角挑起青草向母羊示爱,于是王者有了众多的嫔妃,卷毛的羔羊始终要长大,在嗅过了一百种青草之后,最终选择了适口的种属科目。母羊娴静如处子,眼波流转低回,是诉不尽的情谊与相思。还有什么能抵得过如此丰富的内心世界呢?还有什么样的生活能如此一清二白,条清缕晰呢?
牧羊人眷恋的太多。其实牧羊人太不善于表达,那清澈的河水,洗涤衣衫,也能涤荡一个人的魂灵,躺在河边的洗衣石渐渐被时间之水磨去了棱角,却还依旧眼中带泪地和一条河相亲相拥。一条小桥,渡的是来的人往的人,而小桥何曾渡得了自己?也许吧,没有脚步的行走会走得更远,用遐思,用梦,用执着,用坚守。时间流去了还会回来,河水流远了还会在千年以后潺潺。打开时间的门扇,除了天空大地白云不朽,大多的物事俱已被时间的潮水抹平。
时间久了,早已分辨不清春夏秋冬,牧羊人有时站在一片白云上,看层层漫卷的流云都是自己放牧的羊群。他不需要记得哪一只刚刚出生,哪一只即将死亡。对一只羊来说出生就是与泥土和青草结下缔约,相约生生死死;而死亡既是永生,飘忽的魂灵向白云飞升,就能接近轮回的真谛。
牧羊人有时出现在一枚野草的花朵里,恹恹的午后,一滴露水就是牧羊人的下午茶。他不需要啜饮,他只需轻轻凝视,那颗透明的露珠就会心电感应般维系起牧羊人的心房。
那把牧羊的鞭子,后来长成了一棵树。很多牧羊人在下午茶的时光里,往往会沉默良久,念白道:不如归去!
二 乡村守夜人
小河里的蛙鸣闪着光芒,每一个有蛙鸣的地方都有一颗星子倒映在水中。起先,是一只,明亮的叫声有些单薄,死死地锁定了那片暮色。向西方极目望去,最后一抹绯红,好像刚从一位乡村少女的脸上褪去。夜就妖娆了,少女就有了女人成熟的韵致了,以媚惑的眼神,指尖抚向黑暗里的树,拂向夜的拐角——关爷守夜的小木屋。蛙鸣在继续,快乐的多重唱此起彼伏,交织成一条声音的彩色丝带,声音的黑色丝绸。声音的帷幕,通天扯地垂挂下来,给蝙蝠黑色的紧身衣又涂上一层妖魅的墨色,宛若上下翩飞的精灵。
这醉人的麦香,关爷禁不住嗅了嗅鼻翼。沆瀣,夜半的微露刚刚开始酝酿,从远处,从低洼的地方,从小河滩上,一层层,一波波,在星光下蠕动,飘浮。关爷的眼神历来很好,尤其在夕阳下沉之后,关爷的眼睛就像点起的一盏马灯,闪烁着犀利的光。你猜不透他一天到底在想什么,关爷从村子里走出来的时候,往往携带一根木棒。
——再早的时候,是猎枪。
那时关爷还年轻,帮队里守夜,无边的麦田熟了,田野四周顿时亮起无数双眼睛。他们在急促、微弱地喘息,前胸贴着后背,肚子里没有一点粮食和油水。大人还好,孩子饿了,哭一阵喊一阵,力气渐渐从体内抽丝剥茧般游离,仿佛死去。拼一拼,人在饥饿的时候,往往不会去衡量所谓的面子与生死,在饥饿面前,生命通常变得不堪一击,如此卑微与渺小。揣一只小口袋,趁着夜色扑落大地,趁着月黑风高,趁着守夜人刚刚打了一个哈欠,撸几把活命的粮食。喊是无济于事的,他们的身手如此敏捷,在麦田里穿梭跳跃。关爷知道,但关爷不想坏了规矩,嗵的一声,猎枪响了,一串彤红的火光映红了乡亲们熟悉的脸庞。都不远,张村,李村,王家庄。关爷听见有人哎呦着顿下身形,撸麦子的人早已作鸟兽散去。后来,关奶嫁给了关爷,一粒霰弹贴着关奶的面颊滑了过去,一条鲜红如蚯蚓的疤痕,从此留在关奶脸上。原来,男人死了,她不肯眼睁睁看着唯一的儿子也活活饿死,于是装下了熊心豹胆,去田里偷麦。关爷常常抚摸关奶脸那条上鳗鱼一样游动的疤痕,说多好的一张脸蛋,毁了毁了,全毁在我的手里。关奶倒是默然无语,看着这个肤色黑红的汉子。是他,延续了她的活路,柴米油盐,总是趁着漆黑的夜色轻车熟路。
关爷把猎枪撅了。挂在村子里老屋的土墙上。关爷拎着一根木棒,不过是做做样子,吓唬在麦田里骚情的野狗。
小木屋,一只远年的马灯挂在屋檐下,在夜风中摇曳,散发着橘红色的微光。
夜色永远是一个谜,或者是一个永远走不到尽头的迷宫。人一出生,就开始在祖母母亲的单纯话语权里生存,月亮就是月宫,冷寒,但有一个美貌姣好的女子,嫦娥。有一棵树,桂花树,桂花树下有一眼石臼。石臼旁边永远有一只小白兔,日夜舂米不停。我则习惯把小白兔的形象想象成一个人,和嫦娥一样姣好的女子,只不过因为劳作,比嫦娥更显得充满活力和烟火气息。天是一张漫无边际的大锅盖,地是一口熬煮日月的大铁锅,人生下来就是用来熬煮的,把筋骨熬炼得铁一样坚硬,把血肉凝成泥土的一部分,和野草一样枯萎,和庄稼一样从青嫩走向成熟。星星是永恒的航灯,在这个迷宫一样的夜里,唯有星辰是观望的智者,看着你追逐奔跑,看着你把财富滚雪球般越滚越大,心力却越来越憔悴。看着你老,看着你最后一次走向宽阔无垠的大地和无边的暗夜,在寂寞中垂垂老矣。至于有没有走出夜的迷宫,只有自己知道。
关爷的小木屋建在田野最高的地方,这样,一只老迈的马灯眼就能照亮每一个路口。夜色中,有归家的人,沧桑的喘息和踉跄的步伐,踩得关爷的心口发疼,到底为了什么让人们远赴异地他乡,等花白了胡子和鬓发,眉眼结满了秋霜,还要固执地风尘仆仆地归来。叶落归根啊,一杯酽茶让归乡者的心里渐生暖意,觉得故乡的夜才是真正的夜,沉静的夜,一抬眼一伸手就能触摸到夜的质感的夜。握在手心,糯糯的,软软的;舔在舌尖,苦苦的,涩涩的,甜甜的。夜色中的归鸟,翅膀像一阵风,栖在刺槐树的枝桠上,这样的夜里,关爷往往无寐。他怕一只鸟不熟悉他乡的枝桠,在梦里跌落在地。那条老迈的狗,也显得极有耐心,多年的田园生活,已经让一只狗有了自己的看法,饿了,粮食饼子一样可以充饥,没有必要撵着一只可怜的野兔,几只孱弱的鹌鹑,在麦田里疯跑。
多年以来,关爷的脚谙熟了田野上的每条阡陌,每个路口,每棵树,每一块麦田。关爷知道自己就是为田野而生的,他的脚板只有踏在泥土上,才觉得惬意,他的粗糙的手掌,只有在抚摸一株麦子时,才细腻温情,他的眼神,越老越觉得能洞穿缭绕的夜雾,抵达田野的每个角落。.
田野是众生的家园。哪只兔子老了,眼神哀哀,一步一回头向远方走去,关爷知道,一只兔子的宿命就是奔向泥土,奔向无声无息的死亡。哪只野兔怀胎分娩,关爷会拨开浓浓的雾,趁野兔还未到家之前,送上一把青青的麦苗。野雉,好看的羽翎在黎明时展开飞翔,他们并不走远,从这一片草窠到那一堆草垛,筑窝,下蛋,孵化儿女,青青的麦田才显得充满生机。那些灰的青的蚱蜢,关爷像孩子一样捉进笼子,看它们静静吃草,有一种情愫在心底暗生。也许关爷并不知道,那就是流溢的诗情,涌动的诗情,无可释放,只能站在木屋的屋顶上,像荒野中的一匹狼,对着星空嚎叫。
这个时候我想起一个老人,像土地那样沧桑的脸上,沟壑纵横,胡须像一面在田野上飘舞的旗帜。托尔斯泰,一生著述无数,诗情流光溢彩。一个有显赫身家的伯爵,最后的身影总是频繁出现在农庄,田野与收获的大地上。他的灵魂日渐朝向大地匍匐,他的身影日渐长成田野上枝繁叶茂的一棵树,他的影响,逐渐波及到名字叫契科夫,屠格涅夫这些伟大的人物身上,尽管他们的名气不足以掩饰这位世纪老人的钻石之光。青草,田野,跳跃的火焰,澎湃的思想之源,却一直在荫蔽着我们孤单的灵魂。
呵,我竟是有些臆想了,我们的关爷不过是作为一个单纯的守夜人,出现在麦浪起伏的田野。他只会暗暗记下时令游走的路经,指尖在磨亮的镰刀的青锋上,轻轻一弹,麦子熟了。
——守望麦田的人是幸福的人,是大地质朴的孩子。
记得最后一次走过田野上那座简陋的木屋,我的内心一派澄澈与顿悟。守望,远远比攫获更加优雅与从容,思想的欲念不是太多而是太少,执著如夜色中一枝朝向天空的枝桠,知道远方的所在,却只用血脉去探知泥土深层的哲思,
夜色中,谁还在坚守?仔细聆听远处的蛙鸣与蝉声,是不是有一缕季节的风拂过田野。金黄的麦浪起伏,我所轻叩的,不过是一扇存在已久的时间之门。关爷,才是夜色中的执著守门人。
三 看墓人
秋草黄了,田野上日渐呈现出一派萧索与荒芜。狗尾草倔强地把尾巴翘到天上,努力怀念秋天的气息。野枸杞,散布在田野上的野孩子,调皮地打着灯笼在荒野上乱跑,这儿点燃一束,那儿点燃一串,秋日的火焰开始以荒芜的方式燃烧。解释秋天,谁能诠释出秋天的含义呢?遍野鸣唱的草虫,此时收起弓弦与萧管,躲进大地深处,或拥紧一茎衰草,或进入一个漫长的清梦。几棵玉米杆子,是谁故意插在秋天的旗杆,枯叶为旗,猎猎在风中作响。秋霜的到来毫不迟疑,在季节进入霜降之前,就打磨好凛寒的刀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占领了这片荒野。——不,这里曾经是我们熟悉的田野,生长大豆玉米小麦棉花各种粮食和经济作物。它们也有疲倦的时候,当秋日粉墨登场,以萧杀的面目凝视旷野,只有风,这个天地间不羁的流浪者,从遥远的山口风尘仆仆,一路呼啸而来,混入茫茫的白昼,混入沉沉的暗夜,趁夜的大鸟把翅膀收起的瞬间,躲进一片茅草丛中粗重地喘息。
这是一片错落分布在田野上的坟墓。有的很高大,培着崭新的泥土,草籽落上去,暂时还未把根扎下,它需要和时间商讨,抗衡,需要和墓中人通过简单的对话,从此,以胜者的姿态,站在平原最高的地方,以炫耀野草的生命从来战无不胜。低矮的坟头,不知过去了多少年,远走他乡的后人从未来添过一锹土,矮下去,矮下去,站在黄昏的夕阳下,一点点向一片枯萎的茅草丛里矮了下去。这时,李伯往往在夕阳斑驳的光影下一圈一圈地查看,想起坟头的主人曾经和自己有过哪些对话的场景,一生中有多少交集,然后在渐冷的秋风里一声深深地叹息:老三啊,你走的确实有点早了啊,我还记得你欠我一顿酒,说好了不醉不归,你这个赖皮。趁势,将手中酒瓶子里的残酒浇在坟头前。酒香飘荡,水意殷进脚下的土地。仿佛听见茅草丛中一声憨厚的应答:老李啊,难为你个老棺材瓤子了,难为这许多年守着我们这些孤零零的坟头,一把把将要化土的白骨。
李伯是村里的看墓人。南岗子上坐落着一架孤零零的茅草屋,屋前一棵刺槐树,屋后两颗粗大的水曲柳。李伯惯常戴着一顶翻毛的狗皮帽子,肤色黧黑,像燃烧过后的焦炭。个子中等,常穿一件洗的发白的中山装,趿拉着一双破胶鞋,在坟冢和村庄之间游走。昨夜李伯做了一个梦。在进入村庄之后,李伯总是要找到村子里年纪最老的人详细描述他梦的过程。呷一口酒,在喉咙里打了一个回旋。李伯说,茂三上那边去报到了,门开着。你们知道,这里到那边的门始终开着,没有人打理路边的花花草草,也没有人整日跑断肝肠,忙忙碌碌。人升天了嘛,其实也没到天上,反正不远,走着走着天光忽暗,大概就到了酆都城门口,那城门着实高大,城头的女墙上插着两杆杏黄旗,写的啥,我也看不懂,茂三这个胆小鬼,走到城门口腿肚子打颤,说不想进去。可是来了的人还能让你再回去么。守门的兵丁倒也和和气气,知道那边又添了新丁,向里面喊一嗓子——来新人了,一个传一个,一会儿一个城里的人都知道了茂三来了的消息。茂三还在紧抓我的手,说会不会下油锅,拉大锯。我说你放心,那边的律法森严,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也不会冤枉一个好人。我们都是好人呐,我们只不过是种种田,过过小日子的平头百姓,来了只能换个活人的法子,锦衣玉食不说,起码从此也能体体面面。茂三这才放心地松开手。守门的人一眼没看见,我就顺着城墙根拐了回来。你瞅瞅,脚底板子上都是那边带来的泥土。
唢呐声响起来了,唢呐声一响天上开始飘起雪。李伯是村里最后的带棺人,对着西南方向,脚一跺,嗓子一亮:前后上肩喽,两旁通判开道!十六人抬的桑榆(早时抬棺材的木架)就落在肩上。唢呐一声一声地在吹,人的声音通过一只小小的唢呐就变成了一缕自由之音,在天空飘舞,去最远的地方看,在最高的地方回旋,绕着树,裹着雪花就是不肯坠落。哭丧棒,在后人的手里成了一把暂时指引前行的拐杖。李伯特意在茅草屋后面植了两棵水曲柳,谁到那边报道的时候就随手砍下来几根,黄表纸缠上,表情肃穆地交给死者的孝子贤孙。这个后人的第一个大礼便是对着李伯长长的一跪,就像彼此许下无言的承诺。从此,死去的灵魂将由李伯这个守墓人日夜陪伴,寒了冷了,缺吃少穿,李伯作为这边与那边之间的代言人,在村庄与坟冢之间来回奔波,安慰地下的魂灵有知,不得再去家中纠缠;叮嘱活着的人们心怀良善与悲悯,不要断了延续的香火。
雪花在飘,从很远很高的地方就听见村子里传来的哀恸。雪没有止痛的良药,雪只能以自己的方式让万物缟素,换上哀丧的孝衣,一门心思听取唢呐声声传来的安魂曲。回旋处,是死者生前坎坷劳碌奔波的一生,无论怎样峰回路转,还是依了泥土大地的召唤,长眠不醒,得也罢失也罢,总归算是活了一个圆满,看着涕泪交加的后人,微笑着衣袂飘飘而去。凌厉处,宛若断肠,人世多大的悲痛能比得过生死离别呢,曾经的好,曾经的血脉相依,曾经在同一屋檐下共度风雨,如今只能撒手而去,飘飞的纸钱,一路蜿蜒,像一片片蝴蝶折断的翅膀,最终匍匐大地。那么就记下吧,记下曾经鲜活的音容笑貌,在有生的年轮,一个人站在黄昏下苦思冥想,这曾经纠缠交集的漫长一生。当唢呐声轻灵如云雀,在天空飞翔,一片片雪花顿时显得更加肃穆,簌簌落在茅草丛,跌落在泥土上,簌簌,飘向坟地中央那座孤零零的茅草屋。李伯当然懒得打扫,在寂静的长夜,就着白雪发出的银白色光芒,一直向着时间的尽头,闪耀。
李伯一个人,李伯从来就是一个人独自生活。没有李伯的土地,坟冢四周就是李伯的田土。瓜爷旁边种的是豆子,绿豆黄豆豌豆豇豆红小豆,李伯一有时间就和瓜爷搭讪,说当年和瓜爷逃荒要饭时的细节,那时偷了一个大户人家的黄豆,被一只大黄狗追着屁股咬,跑掉了脚上的鞋子。靠近六爷的坟头种着几行韭菜,几棵白菜,李伯说六爷是村子里最豪爽的汉子,愣是在六奶出嫁的前夜爬进六奶家的院墙,六奶这才没变成李庄小地主胡三的第三个小老婆。李伯说,闲着了来喝酒哈,韭菜馅的饺子,醋溜白菜,咱老哥俩不醉不休。
小麦和玉米就不用种了,南岗子的坟圈子本来就空间狭小,李伯不想堵住他们邻里往来的路口。李伯还会理发的手艺,只是在村里无头可剃的时候,才会挑着剃头担上集,一毛,两毛,挣点酒钱。平常每户人家一年十几二十几斤粮食,算是应付了李伯守墓和剃头的钱。我曾经问起,父亲是这么告诉我的,李伯是一个讨荒的妇人带来的孩子,那年也是下大雪,在村口的草垛里有人看见早已冻僵的李伯的母亲,李伯在厚厚的麦草下盖着,嘴唇冻得乌青发紫。
吃百家饭穿百家衣长大的李伯,至死都没有离开过村子。守着,守着黑黢黢的夜,守着村庄里那些飞扬的灵魂。
那座孤零零的茅草屋,一直在我的记忆里,拨亮灯盏,像漫长旅途上最后的航灯。房前一棵刺槐树,屋后两棵水曲柳,李伯咳了一嗓子,黑夜如绸。
四 拾粪老汉
下霜了。下霜的日子有些清冷,拾粪老汉把火车头帽子的两只耳朵放下来,这样就能抵御小刀子一样割过耳朵的寒风了。他盼着,盼着日子一天比一天冷下来,只有天更冷了,才没有人像他一样顶着寒风走向荒野。日子显得很是漫长,他不知道,肩上的粪箕子背了多少年,也不知道走了多少路,到底拾了多少猪粪羊粪马粪驴粪蛋儿。他说那是香的。看见远处的粪就像看见一朵花,一株正在茁壮生长的庄稼。眯缝着眼,笑意吟吟地直奔而去。
宁静的村庄,村子里的人畜皆在酣睡,树上的叶子落尽了,高高的杨树枝桠像一位贞静的修女,修什么,他不知道,只知道凡是村子里的桩桩件件,看见就实实地让人欢喜。村东的池塘结冰了,落败的残荷断茎折伏在起了薄冰的水面上。几只在池塘里过夜的鹅过夜的鸭,用体温孵开一汪小小的水面,头与脖子还折在温暖的翅膀下,沉睡。夏日里的荷花那么美,那么娇贵,谁知道这里面藏了多少鹅粪鸭粪带来的多少好处呐。下大雨,老天爷把雨水从天上倒下来一瓢,就能挥洒成雨,院子里,羊栅栏,猪圈里,马厩里,鸡埘里,不断有粪水的小溪流汇聚在一起,一起流向村东的池塘。所以,池塘里的鱼肥藕鲜也就不足为奇了。庄稼一枝花,全靠粪当家,谁说不是呢,荷花娇艳的时候,那是在向村子里的畜禽点头致意哩。
村西有盘磨,一盘老磨研读了很多年,研究的都是有关五谷杂粮的历史和文化。一粒粮食从泥土里的种子开始,要经过多少天才能结满饱盈盈的子实。这个他知道,生在乡间的老汉一掐手指就送走了一个节气,迎来了一个节气。种瓜种豆,植棉收麦,全靠节气掌握着。谷雨前后,该种的就要种了,该收的一定要收,人误地一晌,地误人一年,哪怕谁家请满月吃上好的席面,也得赶紧把地里的庄稼种完。粪是庄稼的奶水,老汉为了这个不错的譬喻,品咂了好久,觉得很是精辟;却又无可相告,只好掮一掮肩膀上的粪箕子,向着村外空旷处吼上一嗓子。
拾粪老汉当然认识很多路,猪有猪路,牛有牛路,马有马路,小黑驴一尥蹶子哒哒哒地驮着主人去县城,洒了一路的驴粪蛋儿,拾起来好不辛苦。猪是农家最喜庆的家畜,别看这个家伙黑头黑脑,面目愚钝,长得不怎么好看;但很是能造粪。猪圈里,填一层麦草压一层土,几头大黑猪在里面吭哧吭哧拱几遍,就成了上好的农家肥。猪要出圈,知道门被主人锁住,于是伸着脖子瞪着眼,一阵乱拱,就掏出一个圆圆的洞口,满村子撒野。老树桩子旁边,一堆茅草窝,冷不丁就能看见一泡冒着热乎气的猪粪。老汉当然要悉数收入囊中。牛要干活,拉犁拉耙运庄稼,所以牛粪都分散在田野上。老汉在做这个事情的时候,往往觉得自己有些私心:可不是嘛,谁家的牛拉在谁家田里,于是就有了偷人东西的错觉。不过回头又一想,比如现在是秋天吧,一泡牛粪到来年就风干成了一撮无用之土,劲儿都没了,哪里还能肥庄稼?马蹄哒哒,南来的北往的,换大米,卖陶土盆儿的,路太远,只能借助马力,蜿蜒的乡村小路旁,所以经常能遇见鲜亮的马粪,虽说是外来的粪土,一样也能肥自家的土地。拾粪老汉和换大米的小贩搭着话茬,聊一聊今年的收成,聊一聊你的我的家乡话题,一卷纸烟吞云吐雾,俨然成了多年未见的知己。马蹄声起,老汉将马粪捡进粪箕子,看远行人的身影,竟然心中渐生暖意。
旷野无人,无人的旷野路旁的蒿子秆上挂满晨霜,仿佛平原上少见的雾凇。寂寞的野草,谙熟了生命之道,岁岁枯荣,老汉心不由衷地佩服它们,无人浇灌,无人施肥,也无人收种,一旦春来就爬满河滩沟渠。它们像一群大地上的野孩子,疯长一头乱蓬蓬的头发,像落拓不羁的民间艺术家——老汉可不是没见过,那些年上山下乡的人一拨一拨地来到村子里,说是体验生活。他们和庄稼人一样出工干活,回来后就在大队部的院子里跳舞唱歌。有一个年轻的后生会画画,夕阳西沉时,手执画板,一个人坐在老河滩上。苍鹰在天上飞,鱼儿在水中游,树们疯了一样在风中狂舞,把黄昏落日的颜色涂抹的到处都是。野人哩,老汉自言自语时被画画的后生听见,后生站起身子,长长的头发在晚风里飞,简直和田野上的草木一般模样。
“乡下不好,又穷又累,也吃不上看不见好东西。”
“不对啊大叔,我觉得乡下才是最好最像人住的地方。你看米勒,你看梵高,你看那些国外画画的那些有名的老头儿,哪一个不和乡村和泥土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村庄才是我们的家,泥土里才有真实的生命,大叔粪箕子里才是喂养人类的最好营养,哈哈——”
那后生说到最后,竟然促狭地说出这番话来。老汉那时还不算老汉,顶多算是和后生差不多的年轻人。年轻真好,只可惜一去不返了。老汉抚着长长的胡子,走近田野上最高大的一棵树。这棵树,打从记事时起就一直长在这片田野上,飞来飞去的鸟儿在上面搭窝筑巢。赶路的兔子和黄鼠狼在树洞里歇脚,真正到了夏天,田野上一派葱茏,大树所在的地方就成了众生的天堂,它们窃窃私语,打斗嬉戏,或齐心协力在最高的树杈上构筑家园。老汉这时一般会放下肩上的粪箕子,蹲在近旁的草垛旁,聆听这来自万物协奏的田园曲。
时间久了,时间很久了人会把一件事情和自己的生命融合在一起。诗人爱上家园的苦难与宁静,画者爱上多情的山山水水,歌者和云雀一样,将美妙的嗓音与天籁融合在一起,舞者,用尽所有的虔诚和力气,只为在音乐戛然而止的瞬间,定格最后一个曼妙的姿势。那么拾粪老汉把粪箕子掮在肩上,就好像肩挑了田土的使命和责任,肩负起家园的希望和重托。
他不能小觑这点滴的收藏,把万千生灵的秽物收集在一起,堆在低矮的院落前发酵。他喜欢严寒的日子,天地间雪花飘舞,随便掀开粪堆的一角,都会冒出蒸腾的热气。他喜欢那样的味道,谷子的味道,麦子的味道,玉米的味道,大米的味道,大白馒头的味道,纠缠氤氲在一起。
作为一个勤俭的庄稼汉子,拥有一堆粪土远比拥有一座金山要显得弥足珍贵。金山再大,也有挥霍一空的时候,而粪土只需勤劳便可有增无减。一寸寸乡野路,一个个清晨与傍晚,一月月,一年年,积攒,并撒向无边的旷野,撒向农耕社会宽广的土地,地就肥了,谷物就饱盈了,日子就红火了,人的心里也便亮堂了。
只是时间的列车在疯狂奔跑,院子里的鸡鸭牛羊渐渐稀少。更不用说那些曾经在大地上奔跑的牲畜了,马一闪身挤进豪奢的赛道,牛一低头,变成了屠宰场里无辜的断头者。或许,在遥远的边地,还能听见小毛驴脖子上摇响的铃铛,只是聪明的人们在奴役完之后,会不会只有在进补的时候,才能想起那些简洁的黑白时光?
拾粪老汉管不着。
五 负棺者
根爷喜欢站在一棵老树前,无论是梧桐树还是杨树,根爷总是以眼神为尺,度量一棵树的粗细长短。他更喜欢点燃一锅烟,听风沙沙从田野上吹来,抚摸树上的枝叶。根爷更觉得那是一双女子的手,在深情倾诉些什么。在夜色中,一棵树长成了一个巨人,月亮的光影缓缓移动,好像树也长了腿脚。赶路的树更像一个风尘仆仆的旅人,枝枝叶叶就是她的行囊,更深更浓的夜就是树想要去的远方。
树到底走要走向哪里,哪里才是一棵树的尽头,根爷往往比别人更懂。在放倒一棵树前,根爷的神情也变得肃穆起来。他用手摩挲着苍老的树干,用心倾听树叶传来最后的耳语。他好像听见树的一声叹息,一定要在终止一棵树的生命时,手脚干净利落。流淌的树汁,淡绿色,散发出一种木质凝集的清香。根爷一生中品尝过很多种味道,酸辣苦甜都没有木香更经久不息。在根爷的家里,被窝里,衣服上,墙缝里,一明一灭的烟袋锅里,都有这种清冽的香气。他习惯在点燃烟锅前,撒盐巴一样弹上几粒锯末,火光蓦然一闪,根爷就觉得一棵树的风骨与灵魂,就进入了自己的身体。
根爷老了,腰有些弯。老年的树也会这样,看惯了风霜雪雨,走过了风花雪月,只剩下一把老骨头在荒野上站立。鸟儿们唧唧喳喳,作为树的孩子从来不肯离去。树的耳朵背了,甚至听不见一阵风来的方向,是赶路的风,还是行雨的风。根爷的眼神花了,像一棵树站在晨雾飘渺的小河畔。树的脚趾伸进水里,微微的凉意,刹那复苏了一棵树所有的记忆,是如何从一粒渺小的种子长成苗木的,又如何从一棵小树苗长成参天大树。根爷想着,但是从未停止过手中的锯子。他站在一只绑在树身上的木凳上,这样就能和一棵树站在水平的高度。锯子,闪烁的利齿,在一点点蚕食树最后的坚持。或者,一棵树走到最后期盼的就是这样悲凉的声音。嗤啦,嗤啦,根爷仰仗一把锋利的锯子分解了一棵树的前世今生。那些清晰的纹理,一旦一分为二,就像事物内部的诸多隐私蓦然浮出水面。哪一颗钉子,是一个顽劣的乡下孩子楔下去的,已经锈迹斑斑,再也看不到一丝金属的光芒。看来,坚硬的铁已经臣服于木的隐忍,在树汁漫长的浸泡中,渐变为柔软,丧失了坚固的城池。一个洞口,是啄木鸟一家人的安居之所,笃笃啄了很多天,清洗出很多条木虫。从此住了进去,充当了林木的暂时诊所。如今已消弭在细密的木纹里,只剩下一个中空的小洞,还残留几丝家的气息。
根爷有时会觉得很累。躺在床上,看见一座森森的树林,向自己挤压过来,密不透风。他说,树魅林魈,你们千万不要埋怨我,生老病死,每天都在上演,我只不过在尽绵薄之力,给身前身后的人打造一座安稳的家,黄土之下,九泉之下,都有一个安定的居所。阴阳两隔,井水不犯河水,才能过好各自的年月。这时就会有人附和,是,是,根爷说的一点没错。那些抬脚走掉的人,他们在生前就选好的自己的树,打好了自己的棺椁。他们会和根爷攀谈一个上午,说是用梧桐木更持久结实,还是用杨木更方便透气。尺寸是大些还是小些,避免一个人在黑暗暗的世界里太过孤独阴森。
黑压压树林退去,天就亮了。根爷从床上爬下来,努力抻了抻蜷了一夜的腰身,骨节啪啪作响,像折断的老槐树枝。
屋子里横放的棺椁中,有两口颇为醒目。淡黄浅白的剖面纹理杳然,原因之一是被村里人羡慕的目光扫描了很多遍。他们每次到根爷家来,都会摸了又摸,嘴里啧啧称赞。这是六爷和六奶的未来家园。尽管打了十好几年,两个人都还硬朗朗的活着,可就是暗淡不了表面的光泽。老了的人一般都会说,人活一辈子为个甚哟?——是一口上好的棺木。人呐,自然而然也就成了棺材瓤子。六爷和六奶两个老材瓤子,是怕有钱让耗子嗑了,与其攒着倒不如早早买好了两棵红松。这两棵树颇有些来头,从遥远的雪国关外,被伐木工人轰然锯倒。他们以为将来肯定会给城市里的富人做了红木床,办公桌椅,木地板,从此过上水晶公主和白马王子童话般的好日子。谁承想,乘上一列远去的火车被人倒卖到村子里,做成了两具质地上乘的棺椁,想想就让人晦气。六爷和六奶,一辈子节俭憨厚老实,是走到万千人民大众里最不显眼的两个人。老了老了替自己做了一回主,也学学人家风光了一把。开木的那天,两棵红松原木上缚了大红绸,摆了长长的流水席,他们脸上的褶子菊笑开了瓣儿,说膝下无儿无女,这一次权当是宴请各位乡亲了,百年后燃一柱香,烧两刀纸,也算交代了不显山漏水的一辈子。这话听得让人只想落泪。
根爷喜欢和这些尚未派上用场的棺椁对话——转眼天就凉了,秋就至了,老邱呀,别嫌我说话难听,我看着你也挺不过这个冬天。这不,儿子孝顺,别看千里之外,一个电话就风尘仆仆赶回来,给你准备了一口好棺材。临走那日,鼻涕一把泪一把,说,根爷,我爹活着可是没少遭罪,这事上可不敢节省。河滩上,最东首,有一棵百年老榆,我爹唠叨了半辈子就想用它做一口棺木。根爷,您老活儿细,是墙是瓦还是屋檐,都给修补齐整,可不敢进风漏雨。唉!这些娃儿呐,你看看哪一个不衣着光鲜,可一年也难得见上一次面,临终时,才风风火火赶来,就是为了摔碎孟婆的瓦盆,好祈求活的死的都有饭吃有衣穿。可他们咋就不肯守在你跟前说几句掏心窝子的话儿呢?
根爷做活不是一般的细。一般百年的老树不是树洞就是容易开裂走形。树洞可以修补,把洞口用凿子凿平,用一个不大不小的木楔子打进去,保证密不透风。临了,抹一层腻子上两遍漆,谁也看不出有啥马脚。树老了和人一样,拗了一辈子到最后总还留着几分劲儿。一旦剖开,见风见光会裂出很多炸纹。根爷有的是办法,五更天点燃一堆锯末,等火焰熄了,把木头放在火上烘烤。熟透的木头经风历雪也不会变形,更不消说埋入深深的地下。
给别人造了一辈子房子,高门大院的有,三进楼的门庭也有,最后当然不能亏待了自己。根爷没事的时候就爱打磨属于自己的那口棺椁,木质的纹理打磨的像一面铜镜,以便能照见忙忙碌碌的前世今生。黑漆是夜幕扯下来的颜色,将来进入另一个世界也算有了通行证,邻里之间畅通无阻。根爷把耳朵附在上面仔细倾听,有风的声音,雨的声音,还有春风吹过麦浪起伏的回声。
注:前四章已发《天目》12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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