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同口
2021-12-23叙事散文青衫子
一我看到自己从车上下来,绕过“金街”,左手提两捆钱,右手提刀,穿过车站街走向胡同口。我朝周围看了看,没有看到路人关注的目光。这让我略感一点惋惜、失落------凡夫如此,即使你提刀携银迹如劫匪。刀是在胡同口右首的杂货店买的。其实家里根本不缺……
一
我看到自己从车上下来,绕过“金街”,左手提两捆钱,右手提刀,穿过车站街走向胡同口。我朝周围看了看,没有看到路人关注的目光。这让我略感一点惋惜、失落------凡夫如此,即使你提刀携银迹如劫匪。 刀是在胡同口右首的杂货店买的。其实家里根本不缺刀。我把新刀送回家,将一把旧刀替换下来。旧刀是不锈钢材质的,刀背上有特设的豁口。夏天,我常用它启啤酒瓶盖,很顺手。现在,这把旧刀随我穿街过巷,通过胡同口进入一个院子,完成另外一种使命。
那个院子是我所熟悉的。它和其他院子一起,作为一个单元或是一种元素,成为一种现实存在。经由胡同、胡同口,与外面的世界相联相通。
胡同口毗临车站街。车站街因临近火车站而得名,聚集了各种商家。街两侧店铺林立,银行、饭店、练歌房、五金商店、大型商场等等,混搭成一个商业圈。附近的一条街被命名为“金街”,表里之间透出浓厚的商业色彩。
与车站街相比,胡同地势极洼。为了防止夏季雨水由街面向胡同倒灌,胡同口被特意抬高,像一片肿胀的嘴唇。
十年前的夏天,我穿着雨靴从胡同经过。水从雨靴上沿灌入,雨水带来的瞬间清凉被接踵而至的沉重、肮脏感取代,从小腿延至足底,让人感觉到一种怪异、被动和无奈。胡同中段,繁茂的梧桐枝叶如伞如盖,将半边胡同遮蔽。清香弥漫,予人馨飨。在我的背后,是杂货店老板复杂的目光,远远地,有些冷木,像雨水冲刷过的墙壁。杂货店主要经营五金农具,小件摆在店内,大件摆在店外,都是些冷硬粗夯的东西。或许是与经营的东西有关吧,他的目光和表情给我的感觉有些粗硬,让人不易亲近。
十年后的冬天,我穿着皮鞋从胡同口进到胡同,提钱携刀。胡同里没有水,有的是并不平坦的路面和随处布局的尘土杂物。毫无悬念地,那些尘土颗粒被我的脚步惊动起来,亦步亦趋,起伏坠落。那棵梧桐树倚墙而立,在风中挑起一蓬干硬,将近处的天空分割离析成一些虚无的片断。阳光从胡同口倒灌进来,中途被沿街楼遮挡,使得胡同阴阳同现,半明半暗。
胡同像一根旧布条,与其他布条相联,串起一座座平房,构成所谓的“城中村”。“村”不大,有几十座房子。其中一部分房子没住人,墙皮脱落,门锁锈蚀,荒凉和寂寞透过门缝流淌出来,与角落的砖头瓦块杂草粪便联在一起,让胡同更显狭仄鄙陋。“村”中原居民多是某单位系统退休职工。有些人家搬离后,将房子出租给附近做生意的、在商场打工的,住人或是当仓库,这一片渐渐演变成一个大杂院。
二
我看到自己站在胡同口。胡同口被春风鼓荡着,像是比往日干净了许多。我记不清那一天阳光是否明媚,我更愿意相信那一天阳光是明媚的。我记得有风。有一会儿,风吹乱我的头发,脸颊有点冷。我看到自己站在汽车旁,借车镜理头发,整衣服。我在镜中看见站在不远处的杂货店老板和他儿媳妇。他们的房子也在胡同里。有几次我从胡同经过,遇到他们出入胡同、院子搬运货物。
我听见有人议论,说是好车云云。是男人的声音,声调上扬,有些肆无忌惮的市民腔。这种声音以“好车”为内容,以粗肆为外显,借着春风的呼哨,激起我心中的一丝得意。那一刻,我知道自己是好慕虚荣的。这种虚荣以车子和西装为脚本,将我粉饰一新,让我感觉自己似乎身价倍增,高人一等。那些“人”包括杂货店老板和他儿媳妇,包括那些眼露羡慕看热闹的人。他们与陈旧的胡同口,矮旧的平房,纷陈的杂物一起,构成一种参照,衬托出我的青涩、期待、不安、自以为是,还有其他。这些感觉像经由胡同口的春风一样,在我的胸口鼓荡着,一波连着一波,将我的青春躯体悄悄充盈,像一只亟待点燃的二踢脚。
两只二踢脚响过之后,我在众人簇拥下从胡同口进入胡同,继而进入他的家。阳光从胡同口照射过来,将我罩住,我看到自己有点春风得意。可是我没有显露出来,我知道自己得绷着。院里屋里都是人,一个个衣装齐整,表情既庄重又高兴,客套着,寒喧着。作为客人,我和其他客人一起,被让进客厅,烟茶侍候,然后上酒上菜,小心翼翼地喝着。我的陪同人员有村干部和单位同事,还有我一脸粉饰动作僵硬的表妹,他们和我一起组成迎亲队伍,来到他的家里,准备将他的女儿迎娶进我的老家。程序简单,场面纷杂,一张张脸围在我的周围,一个个身影在屋中院子中穿梭。我被这些脸和人影包围着,看着时间一点点消逝。我看到一面墙上有鲁迅和周恩来的人物像,都是那种经典常见的姿态和面容,让人肃然起敬;旁边挂着一幅《松鼠图》。在人物像的对面墙上,挂着一个镜框,里面是郑板桥的字:难得糊涂。枣红油漆的条山几上摆着电话座机、成盆花草,枣红油漆的餐桌上摆着酒菜杯碟。我和客人、陪人们分座两厢客气地慢喝,聊些无伤大雅的大俗话。
散席之后,我看到自己戴上新郎的标志,看到他的女儿戴上新娘的标志。我看到自己和他的家人一起合影。他没有参加,去一边躲清静,不屑于与这些俗人为伍搞表演。他的家人和亲人们对此见怪不怪。临出门,我回头,看见他在屋门后闪了一下,倏忽不见。
在胡同口,在众人簇拥下,我和他的女儿上了车。女眷有偷偷掉眼泪的,有喜笑颜开的,有拉手拥抱的。人群中没有发现他的身影。春风里,他的女儿一脸新娘的矜持与幸福,有心没肺地微笑着,似乎根本没有注意到他------作为一个父亲的缺席。
三
我看到自己站在胡同口。胡同口被冬风鼓荡着,被夜色消解得若隐若现。夜里九点,街上的车辆行人比白天少了好多。胡同口安静了许多。旁边的一些店铺关门了,店员们多半回了家。
回家,这是件多么温馨的事。现在,他也要回家了,准确地说是他的魂魄要回家了。说起来有点矛盾,他的家不是在这里么,要回哪个家呢?在酒后,他偶尔会以傲慢地语调说起现在的家庭住址,车站街某某号,说起他现在既无外债也无内债,说起他的一些过往历史……那些过往和历史以一些人名、地名和时间、事件串联起来,加以他的评判论断,与墙上的人物像和字画联系协调起来,构成属于他的人生场景。那些场景有些是重复的,有些是错乱的,可是他有那种奇怪的本事,会在一片错乱复杂中回归本题,点明主旨,然后举杯示意,吃酒。那种时候,我多半是听众,虔诚的听众。偶尔地,我也会借了酒意,与他讨论王羲之、颜真卿的字帖,讨论关于行书的天下第一天下第二……更多时候,家人们厌烦他的絮叨而悄然离席,而我,则毫无例外地由听众变为惟一的听者。
这个夜晚,我集观众听众于一身,却看不到他的身影,听不到他的声音,甚至听不到冬风鼓荡的声响,一切似乎被夜色消隐了。街对面,闪烁的霓虹灯在夜色中特别显眼,向世人标示着现世、物质、存在、鲜活、诱惑……街边上,卖小吃的车子三三两两地停着,用色泽、味道、温度和实在引诱并满足着食客们的食欲。他从来不在街边上吃小吃,不委身于任何一个小凳子小桌子,他把自己的豪放不羁放在家里,放在枣红色油漆的桌面上,放在枣红色油漆的椅子上,放在“难得糊涂”和鲁迅、周恩来的身旁,放在离《松鼠图》三尺远的地方,放在他一再申明的车站街某某号。在那里,有他一手经营的一砖一瓦,有他亲手侍弄的一草一木,有他或亲或责的妻子儿女,有他设计工程用的工具书和用来消遣的文史书籍,有他引以为自豪的“既无外债又无内债”,有他自嘲自讽的“别人是打工仔自己是打工爷”……在那里,有他的既矛盾又统一的理性和感性、喜剧和悲剧、理想和现实,有属于他的时光书。
这个夜晚,月亮显得有些远,有些冷。在这样的夜色中,人的身体和心下意识地紧缩着,闪躲着,欲要躲避与冬有关的某些不可言明的远和冷。可是,就是在这样的夜色中,他的魂魄要去远行,要回家,回他真正的家。那个家在城西,一米见方,是花三万块钱刚刚购得的。这也算是他的生前遗愿。而现在,在这个胡同口,他的家人和亲人们一一跪在地上,为他送行。以前,在他离家外出的时候,很少有家人为他送行,他总是一个人来去,不喜欢那种繁文缛节。有一次,他打工所在的单位送给他半只宰杀好的内蒙羔羊,他没有通知家里人去接站,硬是一个人一路火车、汽车背回家。看着孩子们高兴地吃肉喝汤,他有着十分的欣慰。那一次,他似乎忘记了陪伴自己多半生的清高孤傲。
在主持人的招呼声中,哭声暂时停止了。我从人群中走出来,斜挎白色搭肩布,郑重其事地向他行跪拜礼。月光辉映下,他呆在一只镜框中,目光和表情显得有些远有些冷。对于这样的繁文缛节,他原本持有本能地躲避和不屑,可是现在他已经无法主宰自己的肉身和行动,无法主宰自己的基于肉身的躲避和不屑,就在这天下午,他的肉身已经化成灰烬,真真地是灰飞烟灭了。现在,围绕在亲人们周围的,是他的魂魄,众人看不见,也摸不着,只能凭借着一种约定俗成的传统想像来填补他所造成的实际空白。这种空白像是很远很冷,又很近很热,在这种几乎是矛盾的氛围中,那把旧刀出场了。它被一个人握在手中,在地上划了十二个圆圈,称为十二连城,“城”中放上叠成圆宝形的黄裱纸,用来当成买路钱,护送他一路向西,回他最后的家。
我站在人群中,看着相关的人行礼哭拜焚香烧纸。这被当成一种“礼”、一种仪式,人们相信,对于一个人的离开,应该这样,这样是正确的,庄严的。
仪式结束,人群散开后,胡同口归于平静,笼罩于月色的远冷中。胡同口还是那个胡同口,街道还是那条街道,它们连接着院所,连接着城乡,连接着月色,也连接着阳光。伴随着日出月落,春夏秋冬,一些人回来,一些人离开,对于这种来去和与来去相关的故事,我们习惯性地称为人生。
[ 本帖最后由 青衫子 于 2014-1-15 14:57 编辑 ] 不锈钢材, 店铺, 火车站, 命名, 杂货店
我看到自己从车上下来,绕过“金街”,左手提两捆钱,右手提刀,穿过车站街走向胡同口。我朝周围看了看,没有看到路人关注的目光。这让我略感一点惋惜、失落------凡夫如此,即使你提刀携银迹如劫匪。 刀是在胡同口右首的杂货店买的。其实家里根本不缺刀。我把新刀送回家,将一把旧刀替换下来。旧刀是不锈钢材质的,刀背上有特设的豁口。夏天,我常用它启啤酒瓶盖,很顺手。现在,这把旧刀随我穿街过巷,通过胡同口进入一个院子,完成另外一种使命。
那个院子是我所熟悉的。它和其他院子一起,作为一个单元或是一种元素,成为一种现实存在。经由胡同、胡同口,与外面的世界相联相通。
胡同口毗临车站街。车站街因临近火车站而得名,聚集了各种商家。街两侧店铺林立,银行、饭店、练歌房、五金商店、大型商场等等,混搭成一个商业圈。附近的一条街被命名为“金街”,表里之间透出浓厚的商业色彩。
与车站街相比,胡同地势极洼。为了防止夏季雨水由街面向胡同倒灌,胡同口被特意抬高,像一片肿胀的嘴唇。
十年前的夏天,我穿着雨靴从胡同经过。水从雨靴上沿灌入,雨水带来的瞬间清凉被接踵而至的沉重、肮脏感取代,从小腿延至足底,让人感觉到一种怪异、被动和无奈。胡同中段,繁茂的梧桐枝叶如伞如盖,将半边胡同遮蔽。清香弥漫,予人馨飨。在我的背后,是杂货店老板复杂的目光,远远地,有些冷木,像雨水冲刷过的墙壁。杂货店主要经营五金农具,小件摆在店内,大件摆在店外,都是些冷硬粗夯的东西。或许是与经营的东西有关吧,他的目光和表情给我的感觉有些粗硬,让人不易亲近。
十年后的冬天,我穿着皮鞋从胡同口进到胡同,提钱携刀。胡同里没有水,有的是并不平坦的路面和随处布局的尘土杂物。毫无悬念地,那些尘土颗粒被我的脚步惊动起来,亦步亦趋,起伏坠落。那棵梧桐树倚墙而立,在风中挑起一蓬干硬,将近处的天空分割离析成一些虚无的片断。阳光从胡同口倒灌进来,中途被沿街楼遮挡,使得胡同阴阳同现,半明半暗。
胡同像一根旧布条,与其他布条相联,串起一座座平房,构成所谓的“城中村”。“村”不大,有几十座房子。其中一部分房子没住人,墙皮脱落,门锁锈蚀,荒凉和寂寞透过门缝流淌出来,与角落的砖头瓦块杂草粪便联在一起,让胡同更显狭仄鄙陋。“村”中原居民多是某单位系统退休职工。有些人家搬离后,将房子出租给附近做生意的、在商场打工的,住人或是当仓库,这一片渐渐演变成一个大杂院。
二
我看到自己站在胡同口。胡同口被春风鼓荡着,像是比往日干净了许多。我记不清那一天阳光是否明媚,我更愿意相信那一天阳光是明媚的。我记得有风。有一会儿,风吹乱我的头发,脸颊有点冷。我看到自己站在汽车旁,借车镜理头发,整衣服。我在镜中看见站在不远处的杂货店老板和他儿媳妇。他们的房子也在胡同里。有几次我从胡同经过,遇到他们出入胡同、院子搬运货物。
我听见有人议论,说是好车云云。是男人的声音,声调上扬,有些肆无忌惮的市民腔。这种声音以“好车”为内容,以粗肆为外显,借着春风的呼哨,激起我心中的一丝得意。那一刻,我知道自己是好慕虚荣的。这种虚荣以车子和西装为脚本,将我粉饰一新,让我感觉自己似乎身价倍增,高人一等。那些“人”包括杂货店老板和他儿媳妇,包括那些眼露羡慕看热闹的人。他们与陈旧的胡同口,矮旧的平房,纷陈的杂物一起,构成一种参照,衬托出我的青涩、期待、不安、自以为是,还有其他。这些感觉像经由胡同口的春风一样,在我的胸口鼓荡着,一波连着一波,将我的青春躯体悄悄充盈,像一只亟待点燃的二踢脚。
两只二踢脚响过之后,我在众人簇拥下从胡同口进入胡同,继而进入他的家。阳光从胡同口照射过来,将我罩住,我看到自己有点春风得意。可是我没有显露出来,我知道自己得绷着。院里屋里都是人,一个个衣装齐整,表情既庄重又高兴,客套着,寒喧着。作为客人,我和其他客人一起,被让进客厅,烟茶侍候,然后上酒上菜,小心翼翼地喝着。我的陪同人员有村干部和单位同事,还有我一脸粉饰动作僵硬的表妹,他们和我一起组成迎亲队伍,来到他的家里,准备将他的女儿迎娶进我的老家。程序简单,场面纷杂,一张张脸围在我的周围,一个个身影在屋中院子中穿梭。我被这些脸和人影包围着,看着时间一点点消逝。我看到一面墙上有鲁迅和周恩来的人物像,都是那种经典常见的姿态和面容,让人肃然起敬;旁边挂着一幅《松鼠图》。在人物像的对面墙上,挂着一个镜框,里面是郑板桥的字:难得糊涂。枣红油漆的条山几上摆着电话座机、成盆花草,枣红油漆的餐桌上摆着酒菜杯碟。我和客人、陪人们分座两厢客气地慢喝,聊些无伤大雅的大俗话。
散席之后,我看到自己戴上新郎的标志,看到他的女儿戴上新娘的标志。我看到自己和他的家人一起合影。他没有参加,去一边躲清静,不屑于与这些俗人为伍搞表演。他的家人和亲人们对此见怪不怪。临出门,我回头,看见他在屋门后闪了一下,倏忽不见。
在胡同口,在众人簇拥下,我和他的女儿上了车。女眷有偷偷掉眼泪的,有喜笑颜开的,有拉手拥抱的。人群中没有发现他的身影。春风里,他的女儿一脸新娘的矜持与幸福,有心没肺地微笑着,似乎根本没有注意到他------作为一个父亲的缺席。
三
我看到自己站在胡同口。胡同口被冬风鼓荡着,被夜色消解得若隐若现。夜里九点,街上的车辆行人比白天少了好多。胡同口安静了许多。旁边的一些店铺关门了,店员们多半回了家。
回家,这是件多么温馨的事。现在,他也要回家了,准确地说是他的魂魄要回家了。说起来有点矛盾,他的家不是在这里么,要回哪个家呢?在酒后,他偶尔会以傲慢地语调说起现在的家庭住址,车站街某某号,说起他现在既无外债也无内债,说起他的一些过往历史……那些过往和历史以一些人名、地名和时间、事件串联起来,加以他的评判论断,与墙上的人物像和字画联系协调起来,构成属于他的人生场景。那些场景有些是重复的,有些是错乱的,可是他有那种奇怪的本事,会在一片错乱复杂中回归本题,点明主旨,然后举杯示意,吃酒。那种时候,我多半是听众,虔诚的听众。偶尔地,我也会借了酒意,与他讨论王羲之、颜真卿的字帖,讨论关于行书的天下第一天下第二……更多时候,家人们厌烦他的絮叨而悄然离席,而我,则毫无例外地由听众变为惟一的听者。
这个夜晚,我集观众听众于一身,却看不到他的身影,听不到他的声音,甚至听不到冬风鼓荡的声响,一切似乎被夜色消隐了。街对面,闪烁的霓虹灯在夜色中特别显眼,向世人标示着现世、物质、存在、鲜活、诱惑……街边上,卖小吃的车子三三两两地停着,用色泽、味道、温度和实在引诱并满足着食客们的食欲。他从来不在街边上吃小吃,不委身于任何一个小凳子小桌子,他把自己的豪放不羁放在家里,放在枣红色油漆的桌面上,放在枣红色油漆的椅子上,放在“难得糊涂”和鲁迅、周恩来的身旁,放在离《松鼠图》三尺远的地方,放在他一再申明的车站街某某号。在那里,有他一手经营的一砖一瓦,有他亲手侍弄的一草一木,有他或亲或责的妻子儿女,有他设计工程用的工具书和用来消遣的文史书籍,有他引以为自豪的“既无外债又无内债”,有他自嘲自讽的“别人是打工仔自己是打工爷”……在那里,有他的既矛盾又统一的理性和感性、喜剧和悲剧、理想和现实,有属于他的时光书。
这个夜晚,月亮显得有些远,有些冷。在这样的夜色中,人的身体和心下意识地紧缩着,闪躲着,欲要躲避与冬有关的某些不可言明的远和冷。可是,就是在这样的夜色中,他的魂魄要去远行,要回家,回他真正的家。那个家在城西,一米见方,是花三万块钱刚刚购得的。这也算是他的生前遗愿。而现在,在这个胡同口,他的家人和亲人们一一跪在地上,为他送行。以前,在他离家外出的时候,很少有家人为他送行,他总是一个人来去,不喜欢那种繁文缛节。有一次,他打工所在的单位送给他半只宰杀好的内蒙羔羊,他没有通知家里人去接站,硬是一个人一路火车、汽车背回家。看着孩子们高兴地吃肉喝汤,他有着十分的欣慰。那一次,他似乎忘记了陪伴自己多半生的清高孤傲。
在主持人的招呼声中,哭声暂时停止了。我从人群中走出来,斜挎白色搭肩布,郑重其事地向他行跪拜礼。月光辉映下,他呆在一只镜框中,目光和表情显得有些远有些冷。对于这样的繁文缛节,他原本持有本能地躲避和不屑,可是现在他已经无法主宰自己的肉身和行动,无法主宰自己的基于肉身的躲避和不屑,就在这天下午,他的肉身已经化成灰烬,真真地是灰飞烟灭了。现在,围绕在亲人们周围的,是他的魂魄,众人看不见,也摸不着,只能凭借着一种约定俗成的传统想像来填补他所造成的实际空白。这种空白像是很远很冷,又很近很热,在这种几乎是矛盾的氛围中,那把旧刀出场了。它被一个人握在手中,在地上划了十二个圆圈,称为十二连城,“城”中放上叠成圆宝形的黄裱纸,用来当成买路钱,护送他一路向西,回他最后的家。
我站在人群中,看着相关的人行礼哭拜焚香烧纸。这被当成一种“礼”、一种仪式,人们相信,对于一个人的离开,应该这样,这样是正确的,庄严的。
仪式结束,人群散开后,胡同口归于平静,笼罩于月色的远冷中。胡同口还是那个胡同口,街道还是那条街道,它们连接着院所,连接着城乡,连接着月色,也连接着阳光。伴随着日出月落,春夏秋冬,一些人回来,一些人离开,对于这种来去和与来去相关的故事,我们习惯性地称为人生。
[ 本帖最后由 青衫子 于 2014-1-15 14:57 编辑 ] 不锈钢材, 店铺, 火车站, 命名, 杂货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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