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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笔记 七、八

2020-09-17叙事散文李灿
七、《论语》的美中不足我之前有一篇《评价古人的哲学不可走入两个极端》,举了《论语》的例子,告诉大家不能把古人的哲学著作无限拔高。那一篇文章里面,我对《论语》分析得比较简略,现在我想稍微详细地分析这个问题。我们前面就说过,《论语》的编排存在很

  七、《论语》的美中不足   我之前有一篇《评价古人的哲学不可走入两个极端》,举了《论语》的例子,告诉大家不能把古人的哲学著作无限拔高。那一篇文章里面,我对《论语》分析得比较简略,现在我想稍微详细地分析这个问题。   我们前面就说过,《论语》的编排存在很大问题。《论语》有若干篇,每篇为一组,里面有若干段话。每篇的标题只是取开篇的两三个字,与这一篇的内容没有什么关系。例如《为政》篇并不全是讲政治,也有讲做人、学习等内容的。这些段落只是随便搭配在一起,分类没有明确的依据,既不是按时间顺序排列,也不是按涉及内容分组,非常散乱。更有甚者,前面出现的话,后面又重复出现。“巧言令色,鲜仁矣”这句话即出现在《学而》,又出现在《阳货》。“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既出现在《雍也》,又出现在《颜渊》。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好几处。可见,孔子的弟子和再传弟子在编写这部书时是很不严谨的,甚至可以说没有经过仔细校对,他们只是随便地把孔子等人的言行记录下来了而已。明显的重复之处他们都看不到吗?   没有严谨的形式,内容自然也有很多地方经不起推敲,甚至自相矛盾。孔子称赞颜回说:“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孔子自己还说过:“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我们觉得孔子好像在号召人们过节俭的生活,安贫乐道,不要过分地追求物质享受。可是,孔子又说,肉割得不方正,酱蘸得不对,席子铺得不正,都不能吃。这就是矛盾的,既然君子要安于粗茶淡饭的生活,那怎么在吃肉上还有这么多讲究呢?让一个在吃肉上大有讲究的人去过粗茶淡饭的生活,恐怕未必是易事吧!孔子的儿子孔鲤死了,有棺无椁。他最喜欢的弟子颜回死了,颜回的父亲颜路也是孔子的学生,请求孔子卖掉车子给颜回买椁。孔子说孔鲤死了也没有椁,颜回同样不能有椁。孔子竟然还说,自己不能卖了车子去步行,这还是人话吗?如果是出于礼仪,完全可以说棺椁下葬不合规矩,怎么能说自己不能没有车子,以后走路全靠步行要不得呢?为了儿子和最爱的学生,连一辆车都舍不得的人,怎么可能安心过贫贱的生活呢?这是不是有些虚伪呢?   另外,有人说孔子和孟子不一样。孔子遇到再不喜欢的人,也会出于礼仪去见面。孔子不喜欢阳货,还是选择了阳货外出时去见,只是不巧刚好在路上见到了阳货。南子名声不好,孔子也见了。佛肸是叛臣,孔子也想去见他。孟子就不一样,齐王称病,他也称病,第二天却故意吊丧,表示自己并没有病。其实,这种比较并不完全准确。孔子也并非任何时候都遵守礼仪,所有人都见面的。悲孺想见孔子,孔子故意装病不见。使者刚出门,孔子就鼓瑟唱歌,故意让使者听见。可见,孔子一方面强调与人交往要遵守礼仪,其实他自己也并非中规中矩,有时候也没按礼仪行事。他的行为有时也是矛盾的,根本不能自圆其说。   我们把孔子叫圣人,圣人也是人,不是神。再加上编写《论语》的那些人也不够严谨,所以《论语》这部书不管从形式,还是内容上,都是有很多的缺陷的。我们如果刻意拔高,说《论语》代表了儒家哲学的最高峰,那就过头了。中国古代哲学和西方哲学不同,缺少逻辑思辨,经不起分析,是随笔式的,《论语》就是这种体例的代表。我们必须清楚,没有逻辑支撑的哲学终究是不完美的。   八、儒家和法家的对立与统一   我们都知道,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很多学说是尖锐对立的,儒家和法家就是这样。我们通常只看到了它们对立的一面,却忽视了两者也有互补和统一的一面。现在就和大家一起来分析它们的对立和统一。   儒家和法家的对立是很明显的。儒家主张礼治,法家主张法治。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在儒家看来,领导者如果能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哪里用得着那么多的法令来约束老百姓呢?可是,法家的看法刚好相反。韩非就举了这样几个例子,并进行分析。历山之农者侵畔、河滨之渔者争坻、东夷之陶者器苦窳,面对这三起纠纷,舜的做法是亲自示范,教育当地的老百姓懂得礼让,讲究诚信。每做一件事情都用了一年的时间,非常辛苦。韩非就反问,舜做这样的事情的时候,尧在主政。如果尧能够使得政治清明,民风都很淳朴,那还要舜去教化百姓干什么?如果尧很贤明,百姓间没有纠纷,那还要舜去教化干什么?如果承认舜应该这么做,那说明尧就不贤明啊!而且,韩非还指出,人的生命是有限的,舜这么做效率太低。他每做好一件事情都要花一年的时间,天下还有那么多的纠纷,那他要忙到什么时候呢?恐怕到死也处理不完啊!如果法律制定得完善,大家都依法办事,不就简单多了吗?   法律比道德要有效得多,古往今来都是这样。对于地痞恶棍,道德谴责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只有法律制裁才能杀一儆百。韩非的观点有其合理的一面,但不能无限拔高。法治固然比礼治效率高,可是它也是有弊端的。在阶级社会,只有统治者才有权力执行法律。如果把法律强调过头了,统治阶级之间都玩弄法律、政治,酷吏盛行,斗争就会很残酷。法家说的法律和我们今天说的法律还是有区别的,法家不光讲法,法派生出来的还有术、势,那些东西都是很阴森的。大家都去玩弄权术,最终只会人人自危。我们看搞法家的那些人,如商鞅、李斯、韩非,他们都没有好下场,最终死于非命,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思考。你能玩弄法律迫害别人,别人同样也能玩弄法律来迫害你。统治阶级内部都人人自危,普通老百姓还能有好日子过吗?为了保命,必然告密成风,为了自保不顾人情。这样的社会中,人民还能安居乐业吗?秦国统一天下后继续搞法家,结果二世而亡,这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可见,儒家和法家的观念都有片面的地方,不能简单地说谁好谁坏。   说了它们的对立,我们再说它们的统一。有人会觉得很奇怪,儒家和法家水火不容,怎么会有统一呢?我们知道,儒家的荀子有两个法家的学生李斯和韩非,这恰恰说明两者还是有联系的。儒家向往的“书同文、车同轨、行同伦”恰恰就是秦始皇、李斯这些法家的人搞成功的,这不是很奇怪吗?从汉武帝开始,国家基本上都把儒学作为官学,可是你能说统治者真的就只信奉儒家了吗?汉武帝一方面提倡儒学,另一方面重用张汤这样的酷吏,动不动就灭族,而且穷兵黩武。他真的靠儒家治理天下吗?他其实只是用儒家来愚民,骨子里还是法家的,而且用国家强制力推广一种学说本身就是法家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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