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忠诚铸检魂
2021-12-23抒情散文马林健
无限忠诚铸检魂——记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和金红一、少年立志、金凤出山和金红出生在七河乡的一个小山村的耕读家庭,在淳朴的乡风和浓厚家庭文化气氛的熏陶下,从小立志走出大山,去闯荡外面精彩的世界。聪颖好学的他以优异的成绩考……
无限忠诚铸检魂
——记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和金红
一、少年立志、金凤出山 和金红出生在七河乡的一个小山村的耕读家庭,在淳朴的乡风和浓厚家庭文化气氛的熏陶下,从小立志走出大山,去闯荡外面精彩的世界。聪颖好学的他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云南省第二公安学校,成了家乡第一个大学生。在大学里,他勤奋好学,博览群书,培养了明智、儒雅的气质。1985年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后分配到丽江监狱工作。在工作中,他的领导才能很快显示出来,被提拔为副队长(副科级)。工作后,他对知识文化依旧孜孜追求, 1989年至1991年到中央劳改劳教管理干部学院再度深造,进一步完善了知识结构。 二、恪尽职守、乐于奉献
在工作中,他兢兢业业、克己奉公,他的人品和才能很快得到领导的赏识,事业发展如同芝麻开花节节高。自1993年以来,他先后担任云南省第四劳教所管教科副科长、政治处副主任(正科级);丽江市检察院(原地区)检察院党组秘书;华坪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丽江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副处级检察员)、民行处处长;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自进入检察机关以来,他长期战斗在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斗争第一线,带领各级检察干警办理各类案件近5000件,荣立“三等功”一次,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和年度“先进工作者”。
和金红同志的工作得到了领导的赏识和群众的肯定,2004年10月被任命为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从此,他身上的责任也就更加重大了。他怀着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领导玉龙县检查院规划制定了“三年大步走”(一年打基础,二年上台阶,三年争先进)和“五个不放松”(坚持抓业务工作不放松,抓队伍建设不放松,抓内部管理不放松,抓检务保障不放松,抓服务大局不放松)的发展目标和工作思路,在打击犯罪,服务大局,维护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方面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各项检察工作整体实现跨越式发展,先后荣获“县级文明单位”、全省“十佳检察院”、全省政法队伍建设“先进单位”、全省“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先后涌现出了全省检察机关“十佳反贪局长”、“先进个人”,以及受省委表彰的“云南省第三批新农村建设优秀指导员”等20余项先进典型。形成了民族自治地方特有的“玉龙检察发展模式”。在和金红同志的领导下,玉龙县检察院被玉龙县委、政府授予“2005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2005年度、2006年度、2008年度、201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2008—2010年文明单位”;被丽江市检察院授予“2004年、2006年、2007年全市反贪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第一名”、“2007—2008年先进集体”;被丽江市委、政府授予“2008年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派出单位先进单位”、“园林式单位”、“县级文明单位”。 (一)以人为本,严管厚爱,用人格魅力和领导艺术来强化班子和队伍建设
和金红同志上任伊始,面对的是一个2003年丽江撤地设市、区县分设后新成立的百业待兴的检察院。经过深入调研,提出了“抓班子、带队伍、树正气、促工作”的整体工作思路,把“关注民生、促进和谐、维护稳定”作为开展检察院各项工作的目标。在业务上,他精益求精,推行了案件质量“四级审查把关制”,即主诉检察官全程把关制;案件质量监督小组对重特大案件提前审查制;检察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制;检察长把关制。把玉龙县检察院的业务水平推向了新的台阶。在管理中,他双管齐下,强化了制度化管理与人性化管理。 1、强化制度,严格管理。提出“以制度强队伍、向管理要公正、向管理要效率”的检察工作方针。通过实施改革,建立了一套“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物、用制度管案件”的制度体系;制定、修改了相关规章制度共80余项,修改、完善、建立健全了54项业务管理工作制度和20项思想政治工作制度,促进检察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他对干警始终严格要求,保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自觉过好“人情关、金钱关、权力关、美色关”,做到不为情所动、不为钱所诱,不为权所惧、不为色所惑。2003年以来,本院没有发生干警违法违纪现象。 2、建设队伍,提升素质。面对区县分设带来的检察官断档问题,他坚持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着力提升检察队伍素质。一是鼓励司法考试,提升干警的专业水平。于 2006年率先在全省检察机关出台了有关司法考试激励机制和干警参加专升本学历教育的鼓励措施。如今已有28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全院43名干警职工中,本科以上学历37人,占总人数的86%,硕士研究生学历3人,占总人数的6%,干警的专业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二是狠抓培训和调研,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积极培养知识型、学习型检察官,亲自制订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亲自带头为全院干警职工上党课;邀请专家学者为全院干警上专题辅导课,使班子成员在思想上受到启发、在精神上受到鼓舞,建设“学习型检察院”。 3、实行奖惩,进行激励。在“从严治检”上下功夫,在“从优待检”上做文章,针对有的干警屁股坐不住,到处“忽悠”的现象,制定了考勤制度,实行上岗着装挂牌、带班领导查岗、考勤结果每月大会通报、考勤与评先紧密挂钩等制度;针对有的干警出工不出力、神形不一的现象,建立和完善了全院岗位绩效、办案质量审查、评估、跟踪监督制约等考核标准,初步形成了科学的目标量化考评体系;针对有的干警业务素质不高,竞技状态不佳的现象,建立了“奖惩”机制,即对参加各种竞赛、岗位练兵比武优胜的同志给予组织重点培养、评先评优给予倾斜、物质上给予奖励的机制,设立了“优秀公诉人奖”、“办案能手奖”、“特殊贡献奖”等,给想干工作的干警有一个平台,让干好工作的干警得到实惠;针对人才培养滞后的情况,加快对优秀年轻干部培养的步伐,努力营造一种让“想干事、会干事、干好事、不出事”的干警脱颖而出的健康氛围。
4、以人为本、人性管理。在严格要求的同时,他也给了职工春天般的温暖。一是想方设法为干警解决职级待遇,争取县委支持,率先在全市检察系统把公诉科、侦查监督科高配为正科级科室,增设了正科级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六年来共有9名干警被提拔到正科级领导岗位,7名干警被提拔到副科级领导岗位;为3名干警家属解决了就业问题。二是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培育检察精神。他坚持“素质强检、机制治检、廉洁从检、科技促检、业绩兴检”的检察文化建理念,在干警中营造一种探讨问题、研究业务、讲究操守的风气,将一股奋发有为、改革创新的新风带进了检察院。三是坚持深入开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警示教育等一系列廉政教育活动,要求全体干警时刻牢记“执法者必先克己奉公守法,监督者必先律己受制于法,正人者必先正己为民执法”。 5、科学发展、科技强检。始终把计算机技术与建设,各种科技手段在办案、办公中的应用;科技促检机制建立等方面作为科技促检的内容。统筹安排,把有限的资金进行合理使用,积极努力打造“阳光检务”工程。经努力,县检察院新建成了3475平方米的办公大楼,加大信息化建设、科技装备和司法警察的警务装备的力度,办公自动化建设得到稳步推进,建成了高标准、高质量的办案工作区和现代化的电视电话会议室;做到人均一台电脑,基本实现无纸化办公。以上举措使检查院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效率都有了明显的提高,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检察院的公信度和形象有了显著的提高。 (二)走业绩兴检之路——抓住重点,整体推进,用办案的力度和成效来树立检察机关形象 1、秉公办案,业绩显著。他把办案作为各项业务工作的龙头来抓,直接参与大要案的办理,顶压力排阻力,保证了案件顺利办结。办案过程中,他坚持打击、服务、保护、防范四位一体,严格执法、文明办案,注重质量,维护法律的公平和正义。在批捕工作中,他创建了“123”快捕制度——在审查案件时,一般案件要求在24小时内作出初步审查判断,48小时内作出审查结果,72小时内审结移送的制度,节约了司法成本,提高了司法效益,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常常亲临办一线,靠案指挥、掌控全程、明察秋毫。 2、积极普法,提升素质。他带领干警采用多种途径加大普法教育力度,成立了法治教育基地:一是“预防职务犯罪培训教育基地”,在玉龙县委党校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学校”,带头深入学校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和教育;二是在玉龙县石鼓镇、白沙乡挂牌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向广大农村基层延伸。三是“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法制教育基地”,在玉龙县一中设立了“检察学校”,为全校学生开展法律专题讲座,受教育学生人数10000余人,增强了学生的法纪观念,形成检校互相配合、各负其责的管理新模式,得到了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开展大的举报宣传活动多次,发放举报宣传资料10000余份,为人民群众现场解决疑难问题多起,密切了检察机关和人民群众的关系。畅通控告申诉渠道,积极开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在受理和解决控告申诉方面,注重强化控告申诉职能,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通过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着力加强控申工作的调处力度。四是依托丽江监狱建立“警示教育基地”,2010年,组织67个县直部门153名副科以上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并组织预防职务犯罪联系单位干部职工,采用听取服刑罪犯忏悔、参观监狱等方式进行警示教育,增强了他们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发挥检察建议在督促解决社会管理突出问题中的积极作用,结合执法办案工作,注意及时发现社会管理机制制度方面的突出问题,积极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及时向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风险预警和合理化建议,促进社会管理水平的提升。 3、突出重点、差异服务。玉龙县是林业大县,涉林刑事案件频发,为严厉打击犯罪,在县森林公安局刑警队试点设立派驻检察官办公室,协助森林公安机关收集刑事证据,提高侦查监督部门引导侦查取证的能力和水平。实现法律监督机关与侦查机关配合与制约、协作与监督的有机统一,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为建立丽江生态能源基地,保护生物多样性基地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4、赤子之心,关爱弱小。从农村走出来的他,深知百姓的疾苦。他多次告诫办案人员,既要严惩犯罪分子,同时也要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在2007年2月办理玉龙县龙蟠乡鲁南村开达古一组村民和某某强奸其未满14周岁继女一案中,和金红得知本案的受害者还是一名初中二年级学生,家中唯一的生活来源就是母亲田间劳作所得,由于家境贫寒而即将辍学的情况后,慷慨解囊,资助其重返学校读书,给了被害人最大的关爱。 5、宽严相济、构建和谐。一是鼓励和倡导办案部门,正确适用法律,践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主要对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亲情之间发生的过失交通肇事案件、未成年人发生的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刑事犯罪案件,作“当宽则宽”的恢复性司法模式探索。2007年3月起,率先在全市乃至全省检察机关采取案件听证会的形式,邀请政法委、人大法工委、司法局、信访局、人民监督员、当事人、受害人、公安办案人员以及新闻媒体参加听证会,先后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6起交通肇事案进行公开审查,通过案件听证会:促使犯罪嫌疑人取得被害人谅解;积极征求被害人及其家属意见;促使被害人得到赔偿和精神抚慰后,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有效地减少社会对抗,实现了息诉罢讼。做到当严则严,宽严有度,促进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得到了省、市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应用。二是鼓励和倡导办案部门作“恢复性司法”的办案模式,以保护被害人利益为核心,注重发挥嫌疑人和被害人在解决刑事矛盾中的能动作用,通过沟通谅解,化解矛盾,最终达到被害人得到物质、精神补偿,嫌疑人重新融入社会,被犯罪行为破坏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得以恢复。 (三)关注民生,情系群众,用不竭的热情服务社会 1、深入基层,扶贫济困。他“乡土情结”依然不变,仍一如既往关注民生,关注基层,切实建立起挂钩联系的长效机制,赢得了当地群众的赞誉,树立了人民检察院的良好形象。他带领全院全力支持新农村建设,在繁忙的工作之余,经常下乡调研,了解实际问题,为新农村建设出谋出力,大力推进玉龙县检察院新农村建设挂钩点奉科乡奉联村委会的建设。通过多方协调,2007年7月为该村提供了40吨水泥及1.3万元的运输费用和技术补贴,为当地村民改造了一条深0.2米、宽0.2米、长1850米的水沟,解决了该村的人畜饮水及300亩农田的灌溉用水;2008年提供了1万元现金支持; 2009年提供了80吨水泥的物质帮助。另外,和金红检察长还深入结对帮扶的鲁甸乡杵峰村委会党支部进行调研,组织党员干部对该村21名困难党员结对帮扶,建立起挂钩联系长效机制。 2、普法宣传、走进群众。他带领干警积极参与玉龙平安创建活动,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他带领全院干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开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活动,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2010年,先后选派了3名副检察长、9名检察干警,积极参与县政法委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的“百名干警进百村”送法下乡活动,分赴白沙乡、太安乡、塔城乡、大具乡等乡(镇)进村入户开展法律宣讲,解答法律咨询,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形成“干警下基层、法律上台阶、素质再提高、人民得实惠”的良好社会局面。 3、关心教育、招商助学。积极招商助学,推进科教兴玉战略的实施。他多次与上海浦东新区祝桥镇党委联系、沟通、交流,全面反映玉龙县基础教育面临的困难和存在具体问题,促成祝桥镇商会为玉龙县龙蟠乡新尚完小捐资15万元建设学生宿舍楼,从而结束了该校学生一直借住在村委会的历史,为边远贫困乡村学生改变命运、超越现实,创造了良好的机遇与平台。2010年,他多次派人前往挂钩联系学校了解、掌握情况,为挂钩联系学校——石头乡利苴完小捐赠了图书120册,在自身经费紧张的情况下,赞助资金5000.00元。买了足球等全部体育器材和电子琴等音美器材;除此之外,还为该校购买了教学用具,名人名言挂图,眼保健操挂图,世界地图和中国地图教具,总计2万余元,亲自带队将物资送往利苴完小。 4、群策群力、维护稳定。玉龙县人口较少,较好地应用少数民族习惯法、村规民约等民间法形式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治安状况就比较好。在案件数量相对较少,业务总量基数不高,干警人数相对较少的情况下,作为自治县,检察工作的竞争能力往往与相对发达地区检察机关不在同一起跑线上,难以在量化考核中脱颖而出。因此,他带领干警探索案件线索管理,扩大案件线索来源的途径。一是积极争取在乡、镇、村、社区设立检察室和联络站、联络人制度,安装举报信箱,公示举报电话,拓展案件线索的来源。二是加强检察门户网站建设,建立检察院举报信箱、检察长信箱,公示举报邮箱。三是与电视台、新闻媒体联合开设关于“预防职务犯罪”为主题的栏目,公示法律咨询电话,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四是与县信访局、司法局、民宗局联合设立调解室,委派干警参与调解工作,充分行使检调对接职能。五是充分行使民行、控申、监所、人民监督等部门的职能,积极探索化解民族地区农民矛盾的途径,深入基层,做好群众工作。六是突出少数民族地区检察工作的“维稳促和”职能。 5、克己奉公、无私奉献。和金红同志的老家离县城不远,驱车半小时就能到家,家中尚有70多岁的双亲需要照顾,但他到玉龙县院上任后,就在此“安营扎寨”,即使节假日也很少回家探望双亲。为了工作,他多少次忍受病痛的折磨,多少次忙得忘了回家。中考时节,别的父母都是陪在儿女身边问寒问暖,唯恐出一点点差错,而和金红同志的儿子中考时,他却在带领干警办案,无暇陪儿子走过这个人生的重要转折点。对工作,他问心无愧,可对70多岁的高堂、对妻子和儿子,他却欠得太多太多……
和金红同志胸怀一颗公仆心,情系检察,心系百姓,恪尽职守,清正廉洁,正带领着玉龙县检察院全体干警执着追求铸检魂,他用无比忠诚和无限的责任感,塑造了一个秉公执法扬浩然正气的检察长形象。 [/copyright] [ 本帖最后由 马林健 于 2011-4-8 17:33 编辑 ]
——记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和金红
一、少年立志、金凤出山 和金红出生在七河乡的一个小山村的耕读家庭,在淳朴的乡风和浓厚家庭文化气氛的熏陶下,从小立志走出大山,去闯荡外面精彩的世界。聪颖好学的他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云南省第二公安学校,成了家乡第一个大学生。在大学里,他勤奋好学,博览群书,培养了明智、儒雅的气质。1985年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后分配到丽江监狱工作。在工作中,他的领导才能很快显示出来,被提拔为副队长(副科级)。工作后,他对知识文化依旧孜孜追求, 1989年至1991年到中央劳改劳教管理干部学院再度深造,进一步完善了知识结构。 二、恪尽职守、乐于奉献
在工作中,他兢兢业业、克己奉公,他的人品和才能很快得到领导的赏识,事业发展如同芝麻开花节节高。自1993年以来,他先后担任云南省第四劳教所管教科副科长、政治处副主任(正科级);丽江市检察院(原地区)检察院党组秘书;华坪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丽江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副处级检察员)、民行处处长;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自进入检察机关以来,他长期战斗在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斗争第一线,带领各级检察干警办理各类案件近5000件,荣立“三等功”一次,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和年度“先进工作者”。
和金红同志的工作得到了领导的赏识和群众的肯定,2004年10月被任命为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从此,他身上的责任也就更加重大了。他怀着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领导玉龙县检查院规划制定了“三年大步走”(一年打基础,二年上台阶,三年争先进)和“五个不放松”(坚持抓业务工作不放松,抓队伍建设不放松,抓内部管理不放松,抓检务保障不放松,抓服务大局不放松)的发展目标和工作思路,在打击犯罪,服务大局,维护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方面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各项检察工作整体实现跨越式发展,先后荣获“县级文明单位”、全省“十佳检察院”、全省政法队伍建设“先进单位”、全省“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先后涌现出了全省检察机关“十佳反贪局长”、“先进个人”,以及受省委表彰的“云南省第三批新农村建设优秀指导员”等20余项先进典型。形成了民族自治地方特有的“玉龙检察发展模式”。在和金红同志的领导下,玉龙县检察院被玉龙县委、政府授予“2005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2005年度、2006年度、2008年度、201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2008—2010年文明单位”;被丽江市检察院授予“2004年、2006年、2007年全市反贪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第一名”、“2007—2008年先进集体”;被丽江市委、政府授予“2008年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派出单位先进单位”、“园林式单位”、“县级文明单位”。 (一)以人为本,严管厚爱,用人格魅力和领导艺术来强化班子和队伍建设
和金红同志上任伊始,面对的是一个2003年丽江撤地设市、区县分设后新成立的百业待兴的检察院。经过深入调研,提出了“抓班子、带队伍、树正气、促工作”的整体工作思路,把“关注民生、促进和谐、维护稳定”作为开展检察院各项工作的目标。在业务上,他精益求精,推行了案件质量“四级审查把关制”,即主诉检察官全程把关制;案件质量监督小组对重特大案件提前审查制;检察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制;检察长把关制。把玉龙县检察院的业务水平推向了新的台阶。在管理中,他双管齐下,强化了制度化管理与人性化管理。 1、强化制度,严格管理。提出“以制度强队伍、向管理要公正、向管理要效率”的检察工作方针。通过实施改革,建立了一套“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物、用制度管案件”的制度体系;制定、修改了相关规章制度共80余项,修改、完善、建立健全了54项业务管理工作制度和20项思想政治工作制度,促进检察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他对干警始终严格要求,保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自觉过好“人情关、金钱关、权力关、美色关”,做到不为情所动、不为钱所诱,不为权所惧、不为色所惑。2003年以来,本院没有发生干警违法违纪现象。 2、建设队伍,提升素质。面对区县分设带来的检察官断档问题,他坚持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着力提升检察队伍素质。一是鼓励司法考试,提升干警的专业水平。于 2006年率先在全省检察机关出台了有关司法考试激励机制和干警参加专升本学历教育的鼓励措施。如今已有28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全院43名干警职工中,本科以上学历37人,占总人数的86%,硕士研究生学历3人,占总人数的6%,干警的专业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二是狠抓培训和调研,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积极培养知识型、学习型检察官,亲自制订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亲自带头为全院干警职工上党课;邀请专家学者为全院干警上专题辅导课,使班子成员在思想上受到启发、在精神上受到鼓舞,建设“学习型检察院”。 3、实行奖惩,进行激励。在“从严治检”上下功夫,在“从优待检”上做文章,针对有的干警屁股坐不住,到处“忽悠”的现象,制定了考勤制度,实行上岗着装挂牌、带班领导查岗、考勤结果每月大会通报、考勤与评先紧密挂钩等制度;针对有的干警出工不出力、神形不一的现象,建立和完善了全院岗位绩效、办案质量审查、评估、跟踪监督制约等考核标准,初步形成了科学的目标量化考评体系;针对有的干警业务素质不高,竞技状态不佳的现象,建立了“奖惩”机制,即对参加各种竞赛、岗位练兵比武优胜的同志给予组织重点培养、评先评优给予倾斜、物质上给予奖励的机制,设立了“优秀公诉人奖”、“办案能手奖”、“特殊贡献奖”等,给想干工作的干警有一个平台,让干好工作的干警得到实惠;针对人才培养滞后的情况,加快对优秀年轻干部培养的步伐,努力营造一种让“想干事、会干事、干好事、不出事”的干警脱颖而出的健康氛围。
4、以人为本、人性管理。在严格要求的同时,他也给了职工春天般的温暖。一是想方设法为干警解决职级待遇,争取县委支持,率先在全市检察系统把公诉科、侦查监督科高配为正科级科室,增设了正科级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六年来共有9名干警被提拔到正科级领导岗位,7名干警被提拔到副科级领导岗位;为3名干警家属解决了就业问题。二是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培育检察精神。他坚持“素质强检、机制治检、廉洁从检、科技促检、业绩兴检”的检察文化建理念,在干警中营造一种探讨问题、研究业务、讲究操守的风气,将一股奋发有为、改革创新的新风带进了检察院。三是坚持深入开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警示教育等一系列廉政教育活动,要求全体干警时刻牢记“执法者必先克己奉公守法,监督者必先律己受制于法,正人者必先正己为民执法”。 5、科学发展、科技强检。始终把计算机技术与建设,各种科技手段在办案、办公中的应用;科技促检机制建立等方面作为科技促检的内容。统筹安排,把有限的资金进行合理使用,积极努力打造“阳光检务”工程。经努力,县检察院新建成了3475平方米的办公大楼,加大信息化建设、科技装备和司法警察的警务装备的力度,办公自动化建设得到稳步推进,建成了高标准、高质量的办案工作区和现代化的电视电话会议室;做到人均一台电脑,基本实现无纸化办公。以上举措使检查院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效率都有了明显的提高,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检察院的公信度和形象有了显著的提高。 (二)走业绩兴检之路——抓住重点,整体推进,用办案的力度和成效来树立检察机关形象 1、秉公办案,业绩显著。他把办案作为各项业务工作的龙头来抓,直接参与大要案的办理,顶压力排阻力,保证了案件顺利办结。办案过程中,他坚持打击、服务、保护、防范四位一体,严格执法、文明办案,注重质量,维护法律的公平和正义。在批捕工作中,他创建了“123”快捕制度——在审查案件时,一般案件要求在24小时内作出初步审查判断,48小时内作出审查结果,72小时内审结移送的制度,节约了司法成本,提高了司法效益,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常常亲临办一线,靠案指挥、掌控全程、明察秋毫。 2、积极普法,提升素质。他带领干警采用多种途径加大普法教育力度,成立了法治教育基地:一是“预防职务犯罪培训教育基地”,在玉龙县委党校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学校”,带头深入学校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和教育;二是在玉龙县石鼓镇、白沙乡挂牌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向广大农村基层延伸。三是“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法制教育基地”,在玉龙县一中设立了“检察学校”,为全校学生开展法律专题讲座,受教育学生人数10000余人,增强了学生的法纪观念,形成检校互相配合、各负其责的管理新模式,得到了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开展大的举报宣传活动多次,发放举报宣传资料10000余份,为人民群众现场解决疑难问题多起,密切了检察机关和人民群众的关系。畅通控告申诉渠道,积极开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在受理和解决控告申诉方面,注重强化控告申诉职能,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通过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着力加强控申工作的调处力度。四是依托丽江监狱建立“警示教育基地”,2010年,组织67个县直部门153名副科以上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并组织预防职务犯罪联系单位干部职工,采用听取服刑罪犯忏悔、参观监狱等方式进行警示教育,增强了他们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发挥检察建议在督促解决社会管理突出问题中的积极作用,结合执法办案工作,注意及时发现社会管理机制制度方面的突出问题,积极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及时向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风险预警和合理化建议,促进社会管理水平的提升。 3、突出重点、差异服务。玉龙县是林业大县,涉林刑事案件频发,为严厉打击犯罪,在县森林公安局刑警队试点设立派驻检察官办公室,协助森林公安机关收集刑事证据,提高侦查监督部门引导侦查取证的能力和水平。实现法律监督机关与侦查机关配合与制约、协作与监督的有机统一,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为建立丽江生态能源基地,保护生物多样性基地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4、赤子之心,关爱弱小。从农村走出来的他,深知百姓的疾苦。他多次告诫办案人员,既要严惩犯罪分子,同时也要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在2007年2月办理玉龙县龙蟠乡鲁南村开达古一组村民和某某强奸其未满14周岁继女一案中,和金红得知本案的受害者还是一名初中二年级学生,家中唯一的生活来源就是母亲田间劳作所得,由于家境贫寒而即将辍学的情况后,慷慨解囊,资助其重返学校读书,给了被害人最大的关爱。 5、宽严相济、构建和谐。一是鼓励和倡导办案部门,正确适用法律,践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主要对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亲情之间发生的过失交通肇事案件、未成年人发生的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刑事犯罪案件,作“当宽则宽”的恢复性司法模式探索。2007年3月起,率先在全市乃至全省检察机关采取案件听证会的形式,邀请政法委、人大法工委、司法局、信访局、人民监督员、当事人、受害人、公安办案人员以及新闻媒体参加听证会,先后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6起交通肇事案进行公开审查,通过案件听证会:促使犯罪嫌疑人取得被害人谅解;积极征求被害人及其家属意见;促使被害人得到赔偿和精神抚慰后,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有效地减少社会对抗,实现了息诉罢讼。做到当严则严,宽严有度,促进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得到了省、市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应用。二是鼓励和倡导办案部门作“恢复性司法”的办案模式,以保护被害人利益为核心,注重发挥嫌疑人和被害人在解决刑事矛盾中的能动作用,通过沟通谅解,化解矛盾,最终达到被害人得到物质、精神补偿,嫌疑人重新融入社会,被犯罪行为破坏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得以恢复。 (三)关注民生,情系群众,用不竭的热情服务社会 1、深入基层,扶贫济困。他“乡土情结”依然不变,仍一如既往关注民生,关注基层,切实建立起挂钩联系的长效机制,赢得了当地群众的赞誉,树立了人民检察院的良好形象。他带领全院全力支持新农村建设,在繁忙的工作之余,经常下乡调研,了解实际问题,为新农村建设出谋出力,大力推进玉龙县检察院新农村建设挂钩点奉科乡奉联村委会的建设。通过多方协调,2007年7月为该村提供了40吨水泥及1.3万元的运输费用和技术补贴,为当地村民改造了一条深0.2米、宽0.2米、长1850米的水沟,解决了该村的人畜饮水及300亩农田的灌溉用水;2008年提供了1万元现金支持; 2009年提供了80吨水泥的物质帮助。另外,和金红检察长还深入结对帮扶的鲁甸乡杵峰村委会党支部进行调研,组织党员干部对该村21名困难党员结对帮扶,建立起挂钩联系长效机制。 2、普法宣传、走进群众。他带领干警积极参与玉龙平安创建活动,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他带领全院干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开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活动,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2010年,先后选派了3名副检察长、9名检察干警,积极参与县政法委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的“百名干警进百村”送法下乡活动,分赴白沙乡、太安乡、塔城乡、大具乡等乡(镇)进村入户开展法律宣讲,解答法律咨询,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形成“干警下基层、法律上台阶、素质再提高、人民得实惠”的良好社会局面。 3、关心教育、招商助学。积极招商助学,推进科教兴玉战略的实施。他多次与上海浦东新区祝桥镇党委联系、沟通、交流,全面反映玉龙县基础教育面临的困难和存在具体问题,促成祝桥镇商会为玉龙县龙蟠乡新尚完小捐资15万元建设学生宿舍楼,从而结束了该校学生一直借住在村委会的历史,为边远贫困乡村学生改变命运、超越现实,创造了良好的机遇与平台。2010年,他多次派人前往挂钩联系学校了解、掌握情况,为挂钩联系学校——石头乡利苴完小捐赠了图书120册,在自身经费紧张的情况下,赞助资金5000.00元。买了足球等全部体育器材和电子琴等音美器材;除此之外,还为该校购买了教学用具,名人名言挂图,眼保健操挂图,世界地图和中国地图教具,总计2万余元,亲自带队将物资送往利苴完小。 4、群策群力、维护稳定。玉龙县人口较少,较好地应用少数民族习惯法、村规民约等民间法形式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治安状况就比较好。在案件数量相对较少,业务总量基数不高,干警人数相对较少的情况下,作为自治县,检察工作的竞争能力往往与相对发达地区检察机关不在同一起跑线上,难以在量化考核中脱颖而出。因此,他带领干警探索案件线索管理,扩大案件线索来源的途径。一是积极争取在乡、镇、村、社区设立检察室和联络站、联络人制度,安装举报信箱,公示举报电话,拓展案件线索的来源。二是加强检察门户网站建设,建立检察院举报信箱、检察长信箱,公示举报邮箱。三是与电视台、新闻媒体联合开设关于“预防职务犯罪”为主题的栏目,公示法律咨询电话,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四是与县信访局、司法局、民宗局联合设立调解室,委派干警参与调解工作,充分行使检调对接职能。五是充分行使民行、控申、监所、人民监督等部门的职能,积极探索化解民族地区农民矛盾的途径,深入基层,做好群众工作。六是突出少数民族地区检察工作的“维稳促和”职能。 5、克己奉公、无私奉献。和金红同志的老家离县城不远,驱车半小时就能到家,家中尚有70多岁的双亲需要照顾,但他到玉龙县院上任后,就在此“安营扎寨”,即使节假日也很少回家探望双亲。为了工作,他多少次忍受病痛的折磨,多少次忙得忘了回家。中考时节,别的父母都是陪在儿女身边问寒问暖,唯恐出一点点差错,而和金红同志的儿子中考时,他却在带领干警办案,无暇陪儿子走过这个人生的重要转折点。对工作,他问心无愧,可对70多岁的高堂、对妻子和儿子,他却欠得太多太多……
和金红同志胸怀一颗公仆心,情系检察,心系百姓,恪尽职守,清正廉洁,正带领着玉龙县检察院全体干警执着追求铸检魂,他用无比忠诚和无限的责任感,塑造了一个秉公执法扬浩然正气的检察长形象。 [/copyright] [ 本帖最后由 马林健 于 2011-4-8 17:3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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