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与情人”的亲与罪
2021-12-23抒情散文太阳神
英国伟大小说家劳伦斯著名的《儿子与情人》就写了一个普遍的社会心理现象:母爱使得母亲与儿子之间的情感脐带永远无法剪断,母亲的爱对儿子形成了巨大的精神控制,导致儿子无法爱别的女人,导致儿子爱情婚姻的最终破灭。有个学生QQ问我,感觉英国和中国有什……
英国伟大小说家劳伦斯著名的《儿子与情人》就写了一个普遍的社会心理现象:母爱使得母亲与儿子之间的情感脐带永远无法剪断,母亲的爱对儿子形成了巨大的精神控制,导致儿子无法爱别的女人,导致儿子爱情婚姻的最终破灭。 有个学生QQ问我,感觉英国和中国有什么差别? 我的回答是: 第一,英国人娶老婆是女方给男方彩礼,中国的人娶老婆是男方给女方彩礼。 第二,英国人和谁结婚是自己的事,中国人和谁结婚是别人的事。
在英国,女方给男方彩礼,标志着英国妇女地位的至高无上。也标志着英国女方经济能力的充分。相反,中国男方给女方拿彩礼,标志着中国的妇女地位的相当低下。中国妇女经济能力相当薄弱。在某种程度上,女方给男方彩礼,是文明的标志。而男方给女方彩礼,实质上是古老的嫖妓行为在婚姻中的体现,因此是一种极其落后愚昧的标志。
在英国,和谁结婚没有任何人会提供“参考”意见,一切都是当事人自己作主。就连父母也决不会干涉儿女的爱情婚姻。当未婚的女儿给爸爸说要去男友家过夜,爸爸就会开车送女儿去。
在中国,和谁结婚不是当事人自己的事,而是别人的事。平时八杆子打不着的人,都会因为结婚的事聚在一起,对一对新人“评头论足”,这对新人的一切都是这些无所事事的人嘴里的谈资,而仅仅是谈资也还罢了,几乎所有的亲友都会在别人的爱情婚姻事情上指手划脚,还自以为“我是你的朋友,我是为你好。”当然,更有自己的父母和亲戚,都要强调自己的感受,他们的爱好就是标准,然后说“为了你好”,就要你接受他们的意见,你要是不接受他们的意见,你就要冒“绝交”的风险。朋友没得作,亲人也反目。
从来没有人反思,从来没有人质疑,也从来没有人追问,我们的幸福毁在哪里,毁在社会吗?毁在自己手里吗?不,我们的幸福毁在父母手里!
中国人从来不去反思这个问题,因为不反思,最聪明的人如博士也变得极其愚昧。维护父女母子之间的感情被尊崇到了宗教的地步,被看成是至高无上的社会伦理。然而,恰恰是这个社会伦理是极其反人类的伦理。
首先,父为子纲是几千年封建统治思想的流毒,它通过父为子纲的形式打造了一个维持君为臣纲的家庭统治体系。这个统治体系以泯灭人性为根本的宗旨。它扼杀了一切新生代的异质思维萌芽。可以说,中国人的创新能力相比较西方国家来说相对地弱,弱就弱在潜意识中这种父为子纲的束缚。
其次,这个泯灭人性的“孝道”的反动性就在于父辈用他们自己青春期形成的世界观作为标准来度量二十年后他的子女的世界观,不管世界发生怎样的变化,他们的世界观被尊崇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从而武断地排除了新生代思维方式变化的可能。
第三,父母生养儿女本来是他们做爱的必然后果,他们本来就应该为自己的做爱行为付出重要的代价,养育儿女是他们作为人父的社会责任,也是他们自己行为的后果,他们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三字经》就说:“养不教,父之过。”你既然生出儿女,你就必须养育,这是你的责任。
可是,这种天然的责任,在父母那里就变成了特权。世界上最自私的感情,就是父母对儿女的感情。可是这种最自私的感情却往往被歌功颂德,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世界上唯一必须对儿女付出的人就是父母。他们必须为自己行为的后果买单。可是,他们却把这种承担责任的行为,当成了一种“投资”,当成了向儿女无限索取的特权,当成了他们永远统治儿女,永远控制儿女的特权。比皇上对臣子有生杀大权的特权还要反动,也还要受到愚昧地尊崇。
在这种特权下面,父母把儿女当成了自己“养老”的摇钱树,当成了自己晚年“幸福”的保障,当成了自己感情寄托的唯一“可靠”的基地。从而他们把儿女当成了自己的“财产”,他们认为自己对儿女的任何干涉和“拥有”都是天经地义的。
这是何等无耻的自私逻辑!世上最受到尊崇的逻辑,恰恰也是最无耻的逻辑!世上最受到尊崇的“感情”恰恰也是最无耻的感情。因为这是世界上唯一需要用无限的“回报”的感情。父母的爱需要儿女无条件地“回报”。
你想想,友情需要回报吗?不需要。即使回报,它也是有条件的,它也是轻松可以回报的。爱情,需要回报吗?不需要。即使回报,它也是可以回报得起的。可是亲情,就只有要求你回报,它是一种投资,不像友情和爱情那样是免费的。亲情是一种投资,一本万利的投资。
看清亲情的这种本质,就可以看清我们的幸福毁在哪里?
在我的朋友当中,无一例外,他们悲剧的全部根源都来自父母!
我从小要好的明,他第一个妻子,在他三十岁的时候,扔下一双女儿离世。他第二个妻子,又与他的妈妈产生摩擦。当我们都遣责他的妻子的时候,他向母亲发出了晴天霹雳般的控诉:“咏梅是怎么死的?是死在你们手上!现在你们又想整死我的第二个妻子么?”从此,他与父母势同水火。
说实话,我对他的这种言行一直持反感态度。所以几年来我都不再去和他玩。但是,此时此刻,我突然明白了。他是对的。他对父母的控诉是对的!
我的邻居友,他的第一个妻子是父母代替他订下的。后来妻子不愿意,而他也有异心。可是父母强压下,他不得不结婚。结果,结婚了夫妻最终无法同心,不得不离异。他的第二任妻子,因为父母年事已高,无法再进行任何控制,所以勉强生活。友的弟弟深,也是因为丈母娘的因素,与他离了婚。
除了上面我亲眼目睹的事例,无一例外地是因为父母的无耻干涉,导致夫妻劳燕分飞。
下面是我所听到的朋友所言。朋友甲的姐姐在坐月子,双方家长都聚在一起,小小的单元房容纳不了两大家人,彼此矛盾就从展开。最后婆婆公然提出要让儿子离婚,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她竟然恬不知耻地以为,她有资格“提出婚姻”,不是利令智昏,而是厚颜无耻,不以自己犯罪而耻,反以为荣,从而导致小夫妻在坐月子期间劳燕分飞!
朋友乙身。在她二十五岁的时候,带回来了一个比自己大好多的男朋友,遭到了父样的疯狂反对,为了“孝”道,她只好忍痛割爱。可是这导致了她心灵上永远无法弥补的伤痕,造成了巨大的心灵创伤,一辈子没有爱情幸福。
还有新认识的学友丙,他现在的苦恼是妻子根本不愿意去他那个农村的家,不愿意见父母,因此他很伤心,正在有意休妻。
……
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样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其实我认为这句话错了。幸福的家庭各有各的幸福。因为幸福是一种自我的感受,它并不是“富”,并不是“贵”,叫化子有叫化子的幸福,疯子有疯子的幸福,贵为皇帝却很少有幸福。所以说,幸福是因人而异的,它根本没有一个标准。
但是,不幸却是一样的。在中国,所有爱情不幸的背后,都有父母的黑手在起着扼杀破坏作用。要么是丈母娘教唆妻子离心离德,要么是老丈人对女婿左看不顺眼,右看不舒心。要么是婆婆对媳妇不顺眼,鸡蛋里面寻碎骨。婆媳不和是导致家庭悲剧的根本原因。
有多少美好的爱情被父母扼杀,有多少美好的婚姻被父母糟蹋!可是,我们却毫无反思之心,顽固不化地维持着一种反人性的封建伦理价值观。一切婆媳之间的矛盾,罪责都在媳妇身上。婆婆是“天然正确的”!一切翁婿之间的裂痕,罪责都在女婿身上,老丈人是天然正确的!
能够坚持到走向婚姻殿堂的爱情,本来已经不容易了。可是当父母没有扼杀你在婚前,他们就必然扼杀你在婚后,一直要搞得你家破人亡,他们还觉得你自己罪有应得,他们还觉得自己是多么的无辜。
那么,有多少爱情毁在父母手里呢?这又是每个人的心头之痛了。某女生被男友带回家,男友的妈妈居然“看不上”而导致爱情被扼杀。
还有多少纯真的爱情,美好的憧憬,都在“带回家”之前被扼杀了。因为儿女要仰父母鼻息而生存,把逢迎父母“开心”作为自己择偶的先决条件。
可是,这些幸福的毁灭都来自一个极其错误的观念:以父母作为标准。可是娶媳妇,嫁女婿,那是要和自己心心相印过一辈子的人。事实上,父母喜欢的人就永远不可能是自己爱的人。因为父母的喜好与儿女的喜好是根本不可能相同的。特别是爱情,那是排除一切外在的条件的独特的感情体验。父母的感情体验根本不可能与自己的体验一样。他们必然与自己的体验不一样。
世上也有这样的父母,而且只有这样的父母才配为人父母:当他们的成年儿女带回来任何对象,他们都待如上宾。只有他们把自己的儿女带回来的媳妇或女婿待如上宾,他们自己才可能成为下一代永远的上辈。
愚蠢的父母,是那些罪不可恕的父母,他们自以为是地认为自己有权力干涉甚至包办儿女的婚姻爱情,有着堂皇的借口“为儿女幸福着想”,正如美英法这些无耻的强盗借口“为了利比亚人民”而疯狂屠杀利比亚一样的可恶。
我们这些已经为人父母和即将为人父母的人们,是沦为后代美好的爱情杀手呢,还是积点阴德? 我对近两年的中国文坛关注不多,仅我的印象来看,我们的文学,目前还没有劳伦斯一个世纪之前那样厚重的反思,爱情婚姻虽然是个极个人的事情,可是它构成了民族的悲哀,构成了人性的悲哀。
[ 本帖最后由 太阳神 于 2011-4-1 22:49 编辑 ] 太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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