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感)文学,你往何处去
2021-12-23经典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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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书话资深网友郑午然转载了作家韩少功的一篇题为“顺变守恒,再造文学”的文章,我看了以后深有感触。文学的式微,早已是不争的事实。如何拯救、再造文学,是所有有志于文学的人必须孜孜不倦地思考、求索的命题。对这个宏大的命题,每个人有自己的答案。我的答案是两个字:故事。
故事,只有故事,回到故事,才是顺变守恒,再造文学的根本。因为文学的根本,就是故事(这里的文学仅指小说,诗歌散文等另谈)。大家喜欢读小说,为什么,因为小说在讲故事;大家喜欢看电影,为什么,因为电影在讲故事。从三岁小孩,到八十老翁,只要有感情,能思考,知喜怒哀愁,懂是非善恶,听见悲剧会流泪,看见喜剧会欢笑,身临险境会惊恐,脱离危难会如释重负的,没有谁会不喜欢故事。无论小说还是电影,故事都是创作者必须永远抓住不放的主题。小说和电影的不同,仅仅是媒介即表达方式的不同。小说的表达方式是文字,电影的表达方式是镜头。无论文字还是镜头,都是为故事服务的,能够清楚明白的讲故事,紧紧抓住读者和观众才是好的文字,好的镜头。反之,让人们生厌,无法明白作者在讲什么的,一多半是坏的文字,坏的镜头。如果作家丢掉了故事,把文字形式上的“表现力”放到第一位,处处玩弄技巧,叙事唯恐不花哨,以为是在进行艺术创新,结果把生动的语言变成一堆深奥难懂的数学符号,谁个读者肯看呢?如果导演丢掉了情节,把摄影、特技、音效放到第一位,只为满足观众感官上的需要,结果让视觉盛宴变成了视觉污染,观众也不会喜欢。
上个世纪当电视兴起时,电影也曾受到过很大的冲击,看电影的人急剧减少,许多导演失业,甚至自杀。但是后来,电影在叙事上的强大优势,电影语言(镜头)刻画的细致,场面的庞大,给人带来观剧的紧张和快感都远远超过电视,又让人们重新回到了电影院里来。看电影要去电影院,要花钱买票,成本远比看电视高,但如今电影行业生存得很好。这说明只要坚持自己的优势,讲故事,就不会失去观众。
文学想要振兴,应该向电影学习。文学与影视艺术相比有劣势,形象化不足;但也有优势,那就是文学以牺牲形象化换来了时间与空间的绝对自由,用抽象的语言文字唤起读者无限的想象,在阅读中获得独一无二的精神体验和美的感觉。一千个人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那是在阅读者脑中的哈姆雷特,用他自己的人生经验、思想和情感复现的角色。在舞台上表演的哈姆雷特就只能是那个演员,他的长相,他的声音,他的动作,他的风格限定了他所演的角色。文学形象一旦具体化,就失去了想象的空间,从而失去了一部分魅力。所以几乎没有哪个文学名著搬上银幕后能让观众特别满意的,总觉得那个演员差了点意思,不像自己在书上看到的人物。有些文学剧本甚至比演出来还好看,我就觉得看一出莎士比亚的话剧,不如看他的剧本过瘾。
文学叙事的不可代替性,决定了文学作品永远会有读者。但不等于说,读者会在那里等你。读者花钱花时间看小说,和他们花钱花时间看电影一样,是要看一个精彩的故事。你不讲故事,他就走了。作家想有读者,想活着的时候有读者,死了以后还有读者,就得始终不渝地讲故事。说说容易,讲好故事是很难的。讲好故事的第一要务是作家必须尊重读者,时刻问自己这段情节该怎样发展读者才觉得真实,那个人物该说什么话做什么事读者才不会产生违和感。这一点真该好好向电影学习。拍一部电影要花很多钱,要很多人在一起辛辛苦苦地工作几个月到一年,编剧和导演必须尊重观众,否则亏本不说,也对不起跟着他白忙活了那么久的同事们,让人家说“一将无能,累死三军”。每个导演拿到一个片子时都是战战兢兢的。而写小说是纯个人的事,成本低,作家也大多另有职业,不靠它生活,就容易忘记读者,按照自己的意愿去表现,等书卖不出去时再来骂如今的读者文化低,看不懂他的微言大义。电影的商业性,使编剧和导演的工作很专业;相比之下,作家们更容易陶醉于“艺术的创造”,专业态度不足,比较业余。包括大文豪在内,雨果写《悲惨世界》,写苦役犯冉阿让,却要花几万字写拿破仑打仗,连巴黎的城市建设也要用大段的文章介绍,更别说连篇累牍的抒情说教,真个完全不顾读者的感受。不客气的说,这就是业余。问题是,雨果那时候这样写可以,今天就不行。雨果活在今天,他也得变。
讲好故事,除了端正态度,还得苦练基本功。说起来很土,可就是这样的,没有捷径走。文学创作的三个积淀,生活积淀,历史积淀,艺术积淀,都不是一日之功。二十世纪的文学家大胆探索文学的新途径,积累了多丰富的写作技巧,开拓了多宽阔的想象空间。这些前辈为后来人积攒了经验,他们自己的作品却大多晦涩难读。这不怪他们,因为他们是先锋,是探路者,探路者的任务就是指出这里有路,让后辈作家看到,小说还可以这样写。但如果理解为现代小说就应该晦涩难读,岂不是南辕北辙吗,前辈的苦白吃了?电影技术的飞速进步,拍摄手段的不断革新是为提高电影叙事的能力,即使拥有了诸如3D技术等高科技制作和巨大的投资,编剧们还是要把90%的精力花在构思一个故事,让导演思考如何用分镜头实现它。同样的,现代文学中的所谓表现主义,所谓意识流,所谓魔幻现实主义,也该是今天的作家们增强叙事的技艺,把故事说得更加活色生香的武器,而不是玩弄于笔端的一堆精致的淘气。许多作家走入歧途,不认真经营故事,只醉心于炫耀技巧,书卖不掉也难怪了人。
总而言之,尊重读者,讲好故事,是文学永恒的根本,守住了文学永恒的根本,我们才能顺应时代的改变,重造文学的辉煌。
两千年前的一天,耶稣的门徒逃出烈火和屠刀下的罗马,仓皇奔走在路上。这时他看见耶稣的鬼魂迎面而来,便跪倒在尘埃里问他:“主啊,你往何处去?”耶稣答:“我到你离开的地方去,到被你抛弃的人们那里去。我要让他们再一次把我钉死在十字架上。”言罢绝尘而去。门徒幡然醒悟,返身走回了罗马。
对于文学的信徒,读者和故事就是我们无法逃离的罗马。回到读者中去,回到故事中去,因为文学本来在那里。
2015/1/8
故事,只有故事,回到故事,才是顺变守恒,再造文学的根本。因为文学的根本,就是故事(这里的文学仅指小说,诗歌散文等另谈)。大家喜欢读小说,为什么,因为小说在讲故事;大家喜欢看电影,为什么,因为电影在讲故事。从三岁小孩,到八十老翁,只要有感情,能思考,知喜怒哀愁,懂是非善恶,听见悲剧会流泪,看见喜剧会欢笑,身临险境会惊恐,脱离危难会如释重负的,没有谁会不喜欢故事。无论小说还是电影,故事都是创作者必须永远抓住不放的主题。小说和电影的不同,仅仅是媒介即表达方式的不同。小说的表达方式是文字,电影的表达方式是镜头。无论文字还是镜头,都是为故事服务的,能够清楚明白的讲故事,紧紧抓住读者和观众才是好的文字,好的镜头。反之,让人们生厌,无法明白作者在讲什么的,一多半是坏的文字,坏的镜头。如果作家丢掉了故事,把文字形式上的“表现力”放到第一位,处处玩弄技巧,叙事唯恐不花哨,以为是在进行艺术创新,结果把生动的语言变成一堆深奥难懂的数学符号,谁个读者肯看呢?如果导演丢掉了情节,把摄影、特技、音效放到第一位,只为满足观众感官上的需要,结果让视觉盛宴变成了视觉污染,观众也不会喜欢。
上个世纪当电视兴起时,电影也曾受到过很大的冲击,看电影的人急剧减少,许多导演失业,甚至自杀。但是后来,电影在叙事上的强大优势,电影语言(镜头)刻画的细致,场面的庞大,给人带来观剧的紧张和快感都远远超过电视,又让人们重新回到了电影院里来。看电影要去电影院,要花钱买票,成本远比看电视高,但如今电影行业生存得很好。这说明只要坚持自己的优势,讲故事,就不会失去观众。
文学想要振兴,应该向电影学习。文学与影视艺术相比有劣势,形象化不足;但也有优势,那就是文学以牺牲形象化换来了时间与空间的绝对自由,用抽象的语言文字唤起读者无限的想象,在阅读中获得独一无二的精神体验和美的感觉。一千个人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那是在阅读者脑中的哈姆雷特,用他自己的人生经验、思想和情感复现的角色。在舞台上表演的哈姆雷特就只能是那个演员,他的长相,他的声音,他的动作,他的风格限定了他所演的角色。文学形象一旦具体化,就失去了想象的空间,从而失去了一部分魅力。所以几乎没有哪个文学名著搬上银幕后能让观众特别满意的,总觉得那个演员差了点意思,不像自己在书上看到的人物。有些文学剧本甚至比演出来还好看,我就觉得看一出莎士比亚的话剧,不如看他的剧本过瘾。
文学叙事的不可代替性,决定了文学作品永远会有读者。但不等于说,读者会在那里等你。读者花钱花时间看小说,和他们花钱花时间看电影一样,是要看一个精彩的故事。你不讲故事,他就走了。作家想有读者,想活着的时候有读者,死了以后还有读者,就得始终不渝地讲故事。说说容易,讲好故事是很难的。讲好故事的第一要务是作家必须尊重读者,时刻问自己这段情节该怎样发展读者才觉得真实,那个人物该说什么话做什么事读者才不会产生违和感。这一点真该好好向电影学习。拍一部电影要花很多钱,要很多人在一起辛辛苦苦地工作几个月到一年,编剧和导演必须尊重观众,否则亏本不说,也对不起跟着他白忙活了那么久的同事们,让人家说“一将无能,累死三军”。每个导演拿到一个片子时都是战战兢兢的。而写小说是纯个人的事,成本低,作家也大多另有职业,不靠它生活,就容易忘记读者,按照自己的意愿去表现,等书卖不出去时再来骂如今的读者文化低,看不懂他的微言大义。电影的商业性,使编剧和导演的工作很专业;相比之下,作家们更容易陶醉于“艺术的创造”,专业态度不足,比较业余。包括大文豪在内,雨果写《悲惨世界》,写苦役犯冉阿让,却要花几万字写拿破仑打仗,连巴黎的城市建设也要用大段的文章介绍,更别说连篇累牍的抒情说教,真个完全不顾读者的感受。不客气的说,这就是业余。问题是,雨果那时候这样写可以,今天就不行。雨果活在今天,他也得变。
讲好故事,除了端正态度,还得苦练基本功。说起来很土,可就是这样的,没有捷径走。文学创作的三个积淀,生活积淀,历史积淀,艺术积淀,都不是一日之功。二十世纪的文学家大胆探索文学的新途径,积累了多丰富的写作技巧,开拓了多宽阔的想象空间。这些前辈为后来人积攒了经验,他们自己的作品却大多晦涩难读。这不怪他们,因为他们是先锋,是探路者,探路者的任务就是指出这里有路,让后辈作家看到,小说还可以这样写。但如果理解为现代小说就应该晦涩难读,岂不是南辕北辙吗,前辈的苦白吃了?电影技术的飞速进步,拍摄手段的不断革新是为提高电影叙事的能力,即使拥有了诸如3D技术等高科技制作和巨大的投资,编剧们还是要把90%的精力花在构思一个故事,让导演思考如何用分镜头实现它。同样的,现代文学中的所谓表现主义,所谓意识流,所谓魔幻现实主义,也该是今天的作家们增强叙事的技艺,把故事说得更加活色生香的武器,而不是玩弄于笔端的一堆精致的淘气。许多作家走入歧途,不认真经营故事,只醉心于炫耀技巧,书卖不掉也难怪了人。
总而言之,尊重读者,讲好故事,是文学永恒的根本,守住了文学永恒的根本,我们才能顺应时代的改变,重造文学的辉煌。
两千年前的一天,耶稣的门徒逃出烈火和屠刀下的罗马,仓皇奔走在路上。这时他看见耶稣的鬼魂迎面而来,便跪倒在尘埃里问他:“主啊,你往何处去?”耶稣答:“我到你离开的地方去,到被你抛弃的人们那里去。我要让他们再一次把我钉死在十字架上。”言罢绝尘而去。门徒幡然醒悟,返身走回了罗马。
对于文学的信徒,读者和故事就是我们无法逃离的罗马。回到读者中去,回到故事中去,因为文学本来在那里。
20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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