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散文网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散文阅读 > 抒情散文

抒情散文

有个误区说出来

2021-12-23抒情散文李淮南
有个误区说出来李淮南这个误区来自本人今天贴在中财论坛·春夜听雨《垂下希望钓梦想》文后版主杜永生先生的点评。杜先生在热情阅评之后,直接说到:“可惜不是中财首发(2005.02.13 20:12发表在浮生杂记,文章编号:3038940),文尾不……
          有个误区说出来
            李淮南   这个误区来自本人今天贴在中财论坛·春夜听雨《垂下希望钓梦想》文后版主杜永生先生的点评。杜先生在热情阅评之后,直接说到:“可惜不是中财首发(2005.02.13 20:12发表在浮生杂记,文章编号:3038940),文尾不必加授权申明。不好意思。”他的“不好意思”检举,让我顿生弄假露馅的感受。于是想将认识误区说出来。   贴在中财论坛的文章一头一尾要求有个“原创”和“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 ,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的声明或曰承诺。声明和承诺的事宜我都能保证,不存在“文尾不必加授权申明”的问题。看来是在文首“原创”与“首发”出叉了。何谓“原创”?尽管翻遍手头词书未见收录,我个人理解“原创”的意思应该是内容不是抄录别人的,而完全是自己创作的。原创不等于原版,显然“原创”与“首发”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即便强调“首发”,这也有两种理解:一是正式媒体正式采用(以支付稿酬为准),一是无论何种形式(包括作文自娱的个人博客、以文会友的原创网站)发出来就算。这两种情况有着严格的区别,前者版权归作者和首发媒体;后者只要作者同意,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虽然中财论坛只要求“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没要我们去声明“首发”。既然涉及到了,也还是去琢磨琢磨动因。想是讲究初恋,担心一个闺女许两家,惹得两个婆家生出版权纷争的麻烦。这个“许配”至少要下个彩礼收个定金才能算数。彩礼可以联想稿酬。   还想说说中财论坛有无必要限制和排斥属于第二种类型的首发,亦即“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的文章。既为论坛就不是收购站,大家汇集在这里为的是交流思想,切磋文章,感受融融学术气息,提升自身作文水平。至于中财公司采取“计酬”,目的想必主要是激发大家创作、阅读和点评的热情。同样,作者也极少冲着计酬来。计酬之后,“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为了避免版权纷争,你当然不能把许过婆家的闺女再次给人家。待字未嫁或者没收定金的,我建议可以来中财,而且要拣好的送,一则方便公司挑选,一则对得起文友耗工费时的阅评。要是严格要求初恋式的首发,就凭赶这一周一评的急就章,能有多少好文章?   本人所谓误区主要表现在“原创”与“首发”的理解上,说出来就教论坛管理层、版主和各位文友。   本文这回同时一稿两投,一发“江天漫话”,一贴“春夜听雨”。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