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打盹
2021-12-23抒情散文川媚
早上是雾或者霜,很快太阳就出来了。这腊月天。刚好读过残雪的小说半本。前些日子偶遇她的一篇文章《追求极致》,知道她曾如何跳跃着读《红楼梦》,我就有投缘的信心。但是这信心止于我拿到她的作品之时。她对卡夫卡的领悟,她的那种喜欢,我是无法明白的。印……
早上是雾或者霜,很快太阳就出来了。这腊月天。刚好读过残雪的小说半本。前些日子偶遇她的一篇文章《追求极致》,知道她曾如何跳跃着读《红楼梦》,我就有投缘的信心。但是这信心止于我拿到她的作品之时。她对卡夫卡的领悟,她的那种喜欢,我是无法明白的。印象中的卡夫卡,和他的《变形记》一样,有一种反美的冷酷心态,那种不世俗的抗争心态,令我感觉生疏隔膜,无法欣赏。他在想象中变成一只甲虫的时候,也是一个工业社会职员,他内心的那些恐慌我也有,只是我没有那么高度的自觉,我生活状态的好坏,自己并不在意,别人给我的压力,就更不敢当回事。但是他通过文字传达的那种优美柔弱的东西,却很能打动我。一个男人比女人的心灵更弱,这本身就令我好奇。何况本来这世界就有很多人比我更弱。我在明明白白的荒诞感中也不由得生出一些悲悯和痛感,感觉到了距离美,更有感同身受的痛楚,有点压抑。真的,那样的写作,真让人同情。我能读出作者的灵魂如何地敏感于无形的伤害,以至于阅读着自己也无端地忧伤起来,或者因为自觉比作者更有超脱焦虑的力量,所以有些欣喜。
写作者都是孤独的。就说《变形记》吧,它本身也是一个暗示。作家也许就是那样一种从天花板俯视世界的虫子。安徒生写过小人国,施耐庵写过女儿国。一切危险情绪都通过想象和描述抵达,所以格外有吸引力,使人不知不觉地轻松进入内心的隐秘,那些幽微的幻想和恐惧。
从天光进入内心,我想起了残雪和她的《黑色的舞蹈》。残雪以一个老太婆的幻想和高于生活的理性来编织情节。第一次进入她的语言世界,看得出那些人物都是文学化的表达,是这个老太婆的意识化身。那些不同身份的人,不断地重叠、交错,充当了老太婆过去、现实和未来的思想和生活伴侣。我看见一本书里几乎只有她一个老太婆在活动——和那些不同身份的人、不同时空的事物发生关联。总是她一个人,一个强大的灵魂纠结了生活和记忆。卡夫卡还有亲人,老太婆却只有她自己和幻觉里的不祥之感。
除了天光,我还要面对好些人一无所见的凝视——这种专心于一件事情时随便投出的眼光,集中到我身上,也并不给我造成陌生的压力感。我的凝视同样一无所见。我还不是老太婆,并没有那么多的记忆,和对新环境的警觉。然而我的记忆中从来没有讲述、从来不敢讲述的东西并不少。在打盹的状态下它们就像鱼一样游动起来。把人们比作深海的鱼,是这个小说里最令我充满好感的一个比喻。或者就我个人感觉,这种无所事事状态的心灵享受,好像独自在山坡上晒太阳的经历,又恍若幽会时的等待,充满幻想,眼前闪着金光,树叶也沙沙作响,你无所见又无所不见,无所想又无所不想,一切毫无关联又丝丝入扣。
我的视线里却并没有山坡或者草地,阳光在室外。我的视线在打盹的间隙,落到了桌子底下的一双球鞋上面,然而我察觉到我的那一个随意的目光竟然被鞋的主人追踪过,他禁不住蛊惑似的低头看自己的脚。我赶快抬起自己的眼睛。
我抄着双手,身上的羽绒服使我感觉像是太阳照着一般热烘烘的。一个人闲暇之中能够想些什么呢?残雪小说中缤纷的幻象让我恐惧至于寒颤。有些细节简直就无从领悟。她甚至比卡夫卡还令我费心思。当然她在卡夫卡之后,而且是个女人,所以完全可能比卡夫卡更敏锐更富于想象力。她的情节让我紧张,但是我一旦开始了就无法放手,就像对一个充满神秘感的礼物、一个高贵朋友的好奇心。我手头有五部残雪的小说。但是我不能随便抛弃一部进入另一部。她的每一部可能都难以半途抛弃。看她的文字好像拾麦穗,睁大眼睛比较累,但是每一行都可能有收获。小说中充满了神秘感、破碎支离的感觉、幻想和现实的交汇。这些因素与我的心思相吻合。我已经无法面对眼前的生活,倒不断出现灵魂的幻象,看见他人的生活为他人设身处地。残雪很聪明,她一直知道生活中有些人很聪明,只需要靠自己的经验进入他人的生活,丝毫不差。这个老太婆自然也聪明,也有这样的本领,但是她的那些朋友,比她还要厉害十倍。她永远在追赶生活,在那些人的经验之谈里去印证自己的猜测。她比常人更有好奇心,对自然事物,对神秘事物。任何人,哪敢说自己无所不知呢?生活越深入,所知越感觉少,对自身所知不多,对环境所知更少,所以没有安全感。
似乎永远还不清的房子贷款是我对钱生出焦虑的根源,即使男人很能干也不能减轻这种焦虑,也许我更看重自身的成就而不是幸福。有时候无所思想、敞开去玩的时候,会感觉非常空虚,甚至无端生起气来。我由此知道我所受的教育,使我变成了一个兴奋阀值较高的人,摆脱一切束缚和老套,永远在游动或想着游离,喜欢新事物,享受若有若无的悲剧感。我屡次说过:一切高速度都是值得追求的(但请不要言及速度给我们的一切创伤)。
一枚戒指,男人藏了许多年,没有找到那根属于它的手指。东躲西藏的日子在找到那根手指的时候才结束。但是戒指从此在另一个世界里开始藏匿。爱,有时候就是罪过。爱,本身就是一桩罪过,人生就是赎罪。这话又是老套,但要刷新一下的:关键看一个人是否甘心赎罪。所有的爱情都无疾而终,所有的人都在幻想爱情。钻石在在灯光下发出华丽的光芒,谁都看得到光芒谁都不知道它存在的经历。它曾经怎样的无所归依它永远无所归依。任何事物有它的宿命。一枚昂贵的戒指的命运就是:存在即流浪。
她的衣服在她生前的衣柜里,也许永远也不会移动位置,也许很快就开始流浪。谁会去亲吻那些衣服,像抚爱自己的血脉?也许在每一个荷包里找,能找到那些珍珠、宝石之类的收藏?
她最重要的东西,除了衣柜里放着,还有梳妆台的抽屉。我看到了她遗留的一些戒指、镯子、项链之类的,全都是装饰品,没有太值钱的。如果她生前家财万贯,又当别论。实际上她还背着暗揭贷款,事后自有保险公司赔付。
我也有过一对玉镯,可是太脆了,现在已经不在了。我一生只戴过两种手镯,或者是两只。都是图好玩,并不觉得有什么深的感情。但她显然对饰品很有感情的。抽屉里有好几对玉镯,看上去成色也不错,沉甸甸的,有一些重量,还有暗纹。那些戒指上有彩色的金属的或者银质的花,看上去比较次,因为多而更显出了次。但只要戴在她青春美丽的手上,自然会抬高饰物的品位了。这是我们这样的贫贱而自认聪明的女孩子自命不凡的心理。我并不是要说别人的时候,就变得睿智或者刻薄了,我的实际感受恰恰相反,你必须要有关照自己的勇气,然后才能揭示别的心灵世界。所以残雪笔下的老太婆其实就是她自己。聪明的读者一望便知,当然读者都可以自以为是,就像我一样。我的这番流水帐自然也脱不了这样的自以为是。我通过自己来关照他人,所以有时悲凉有时欣喜。
她生活得像个公主一样。老公也不怕我有失落感,总是这样说到她。这是一个美丽的高傲的公主。她配得上钻石,钻石可以使金子、银子相形失色。然而拥有钻石并不值得兴奋。你不能把它带入坟墓,任何事物有它的价值,死人不需要它来妆扮了。而它的光辉是那样刺目,这可能是更大的缺憾。就让它成为贡品,在神位上照耀世俗的每一日。
在这个世界上,钻石是不会消失的。但愿爱情也不会。光辉灿烂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有时只落得流浪和灭亡的命运。
打盹是另一种酣睡。很有意思。
(2007/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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